【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21】 六四。
王用亨于岐山。
吉。
無咎。
宣聖講義此升六四爻辭也。
六四外卦之始。
為坤卦爻。
以卦進而上。
則所至益高。
此升之本義也。
九三升虛邑。
係陽進陰之象。
六四亨岐山。
則自下而高之情。
稱王者。
二四同功。
九二正位。
而六五六四近比。
四雖無位。
而九二至此。
為升于高山之象。
稱山者。
反自三至五為艮也。
岐山者。
周發祥之地。
亨與享同。
享于岐山。
即由九二用禴。
更進而祀始祖。
故在岐山。
仍不外追遠報本之義。
升高而先厚其本。
此先王處升之道。
曰用者。
以非六四為主。
即指九二之王。
進至此。
則宜用享祖也。
故占吉。
既吉。
自無咎矣。
以六四與九三。
共成既濟之用。
而由陽進于陰。
亦即由內進于外。
坤德至順。
柔行至安。
安且順。
更何不吉。
惟反柔為進。
從降以升。
恆易有咎。
而以六四順之始。
厚之初。
故免耳。
坤以承乾為志。
九三九二之道。
均于六四六五成之。
此升之大用。
皆以陰能順陽。
柔能從剛為本。
此四五爻皆吉。
且皆著其升進之功也。
宗主附注升六四王用享于岐山。
與隨上六王用享于西山一義。
皆為報本返始之旨。
人生有本始。
如木之有根。
隨以震在下。
震木也。
升以巽在下。
巽亦木也。
皆有根生于地中。
而後枝葉繁榮于地上。
雖隨上為兌澤。
不似升上為坤。
然兌之一陰。
坤也。
故報本返始之數。
享祖致祭之典。
乃上六。
明本諸坤土厚載之道。
大地厚生之功。
必溯尋其初。
而培其本也。
升則四爻即坤。
且下交兩陽。
互成兌卦。
故六四即示享祭之用。
而申敦本復始崇德報恩之情。
此六四與隨上六。
同有此辭。
隨之西山。
與升之岐山。
視為一地亦可。
視為兩地亦無不可。
蓋岐山在國之西。
昔時建都。
多在陝豫。
岐山在其西。
故亦稱西山。
然隨之稱西者。
以卦上兌下震。
後天震東兌西恰相對。
而由王言。
則以帝出乎震。
原在東方。
上六屬兌。
至上六致祭。
即向西也。
故稱西山。
兌本錯艮。
故有山之象。
升之稱山。
亦以中互艮與兌。
而巽在東南。
非正東。
九二主位所在地。
而坤之方位。
為西南。
六四所祭之地。
亦非正西。
故不稱方。
而曰岐山。
岐山者。
周祖太王移居之處。
發祥之地。
開基之源。
文王周公作易之旨。
在垂教後世。
必先其子孫。
故稱王享岐山。
言當升六四時。
應舉之祀典也。
升萃相對。
皆以率眾祭祖。
示民以孝。
勸民敬其祖。
而親其親。
以克成萃與升之大用。
故爻辭凡二三見之。
可以昭其立教之微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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