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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靈樞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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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4:37:19 | 只看該作者

第五十二衛氣

 

黃帝曰。五臟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受水穀而化行物者也。其氣內於五臟。


而外絡支節。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之無端。亭亭淳淳乎。孰能窮之。然其分別陰陽。皆有標本虛實。所離之處。能別陰陽十二經者。


知病之所生。候虛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能知虛實之堅軟者。知補瀉之所在。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


此章論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然經脈皮膚之血氣。外內出入。陰陽相貫。環轉之無端也。其氣者。謂水穀所生之營衛。內榮於五臟。以養精神魂魄。外絡於支節。以濡筋骨關節。此言臟腑陰陽十二經脈之外內也。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謂營行脈中。衛行脈外。


各走其道。交相逆順而行者也。陰陽相隨。外內相貫。謂脈內之血氣。出於脈外。脈外之氣血。貫於脈中。陰陽相隨。外內出入。如環無端。莫知其紀也。合天地之亭毒。乃陰陽之化淳。亭亭淳淳。


孰能窮之。然其分別陰陽。皆有標本虛實所離之處。蓋以經脈所起之處為本。所出之處為標。虛實者。


謂血氣出於氣街。離經脈而榮於膚腠。則經脈虛而皮膚實矣。高下者。謂本在下而標出於上也。氣街者。


氣之徑路。絡絕則徑通。乃經脈之血氣。從此離絕。而出於脈外者也。契、合也。紹、繼也。門戶者。血氣所出之門戶。知六腑之氣街。則知血氣之結於脈內者。解而通之。脈內之血氣。與脈外之氣血。相合相繼而行。則知出於氣街之門戶矣。脈內之血氣。從氣街而出於脈外。脈外之氣血。從井滎而溜於脈中。出於氣街。則經脈虛軟。而皮膚石堅。溜於脈中。則經脈石堅。而皮膚虛軟。


故能知虛實。則知補瀉之所在矣。皮膚之氣血。猶海之布云氣於天下。經脈之血氣。合經水之流貫於地中。故能知六經之標本。可以無惑於天下。篇名衛氣者。謂脈內之營氣。


出於氣街。與衛氣相將。晝行陽而夜行於陰也。夫營衛者。水穀之精氣。營行脈中。衛行脈外。乃無形之氣也。水穀之津液。化而為血。以奉生身。命曰營氣。乃有形之血。行於經隧皮膚者。皆謂之營氣。


夫充膚熱肉之血。有從衝脈而散於皮膚者。有從大絡而出於脈外者。有隨三焦出氣之津液。化而為赤者。皆謂之營氣。蓋以血為營。血之氣為營氣也。此章論行於脈中之營氣。出於氣街。與衛氣相將而行。


故篇名衛氣。曰陰陽相隨。外內相貫。血氣之生始出入。陰陽離合。頭緒紛紜。學人當於全經內細心窮究。庶可以無惑矣。


岐伯曰。博哉聖帝之論。臣請盡意悉言之。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標在兩絡命門。命門者目也。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之前。窗籠者耳也。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上三寸中。標在背俞與舌下兩脈也。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標在背俞也。足陽明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挾頏顙也。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標在背俞與舌本也。


此分別十二經脈之本。出於手足之腕踝。其標在於胸腹頭氣之街。標者。猶樹之梢杪。杪絕而出於絡外之徑路也。本者。猶木之根干。經脈之血氣。從此而出也。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其標在於兩目。而出於頭氣之街。夫氣在頭者。止之於腦。兩目之脈入於腦。而絕於內也。足少陽之本。在足竅陰之間。其標在耳窗籠之前。而出於頭氣之街。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上三寸中。其標在於背俞。


與舌下之兩脈。而出於胸氣之街。蓋氣在胸者。止之膺與背俞。謂絡脈之循於胸者。或絕於膺胸之間。


或行至背俞而始絕也。根結篇曰。少陰結於廉泉。舌下兩脈。廉泉玉英也。蓋少陰主先天之精氣。及受藏水穀之精。故從本經之絡脈。而出於胸氣之街。復從任脈而上出於廉泉。從衝脈而下出於脛氣之街。少陰為水臟。而富於精血者也。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標在背俞。而出於胸氣之街。足陽明之本。在足之厲兌。標在人迎頰挾頏顙。而出於頭氣之街。頏顙者。鼻之上竅。以收洞涕者也。


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標在背俞與舌本。而出於胸氣之街。蓋三陽之經。上循於頭。是以絡脈亦上出於頭而始絕。三陰之脈。止於膺胸之間。故絡脈亦至膺與背俞而止。按此章與根結篇大義相同。而各有分別。根結篇論三陰三陽之開闔樞。此章論十二絡脈之標本出入。倪氏曰。開闔樞者。


三陰三陽之氣也。入於脈中為闔。出於膚表為開。出入於皮膚經脈之外內為樞。此論氣而及於脈絡也。


此章論血氣出入於十二經脈之中。以合三陰三陽之氣。故曰太陽少陽陽明。太陰少陰厥陰。而不言臟腑之經脈。此論絡脈而及於氣也。蓋血氣之行於膚表者。應六氣之司天在泉。營運於地之外。膚表之氣血。溜注於脈中。應天泉之復通貫於地內。五營運篇之所謂燥勝則地干。暑勝則地熱。風勝則地動。


濕勝則地泥。寒勝則地裂。火勝則地固也。十二經脈。應經水之流行於地中。經脈之血氣。從絡脈而出於膚表猶經水之從支流而注於海。海之云氣。復上通於天。是以論陰陽六氣。不離乎經脈。論十二經脈不離乎陰陽。人與天地參也。


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標在命門之上一寸也。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


標在耳後上角下外 也。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上至別陽。標在顏下合鉗上也。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標在腋內動也。手少陰之本。在銳骨之端。標在背俞也。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二寸中。


標在腋下下三寸也。


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標在命門之上一寸。而出於頭氣之街。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標在耳後上角下外 。而出於頭氣之街。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上至別陽。標在顏下合鉗上。而出於頭氣之街。鉗上者。耳上也。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標在腋內之動處。而出於胸氣之街。手少陰之本。在銳骨之端。標在背俞。而出於胸氣之街。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二寸中。標在腋下三寸。而出於胸氣之街。按十二經脈之終始。出於井。溜於滎。注於輸。行於經。入於合。而內屬於臟腑。此臟腑之十二經脈也。十二絡脈之本標。乃經脈之支別。


故曰此氣之大絡也。絡絕則徑通。蓋血氣從絡脈之起處為本。盡處為標。而出於氣街也。然支絡乃經脈之分派。故曰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三寸中。蓋以本支所分之處為本。而不定在於經俞之穴會也。至於標在頭氣之街者。止之於腦。如太陽之在目內。少陽之在耳中。陽明之在頏顙。乃三陽之絡脈。絕於頭腦之中。亦非頭面之穴會也。經脈之內屬臟腑。外絡形身。應神機之出入。血氣之從絡脈出於氣街。


營運於膚表。應精氣之降升。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故曰亭亭淳淳。孰能窮之。言血氣之升降出入。合天地之化育營運無息者也。


凡候此者。下虛則厥。下盛則熱。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故石者絕而止之。虛者引而起之。


虛實者。謂十二絡脈之血氣。有虛而有實也。下虛下盛者。虛實之在本也。是以下虛則厥。下盛則熱。上虛上盛者。虛實之在標也。是以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故石者絕而止之。謂絕之於下。而止之盛於上也。虛者引而起之。謂引之於上。而起之出於下也。此候手足之十二絡脈。上出於頭氣胸氣之街者也。朱氏曰。絕者。絕其經脈之血氣。溢於絡脈之中。起者。起其經脈之血氣。而引出於氣街也。此蓋以申明血脈之貫通。非補瀉之謂也。


請言氣街。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氣有街。故氣在頭者。止之於腦。氣在胸者。止之膺與背俞。氣在腹者。止之背俞。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氣在脛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以下。取此者。用毫針。必先按而在久應於手。乃刺而予之。所治者頭痛眩仆。腹痛中滿暴脹。及有新積痛可移者易已也。積不痛難已也。


街、路也。氣街者、氣之徑路。絡絕則徑通。乃絡脈之盡絕處。血氣從此通出於皮腠者也。止、盡也。止之於腦者。言頭氣之街。絡脈盡於腦也。止之膺與背俞者。謂胸氣之街。絡脈有盡於膺胸之間者。有從胸上循肩背而始絕者。脈內之血氣。或從膺腋之絡脈盡處。而出於皮膚。或從背俞之絡脈盡處而出於皮膚也。夫十二經脈。上出於頭氣之街。胸氣之街者。血氣從下而上出於標也。經云。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主滲灌 穀。與陽明合於宗筋。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


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是陽明之血氣。又從衝脈而出於腹氣之街。故與衝脈會於臍之左右動脈也。本經動 篇曰。衝脈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邪入 中。 中乃足太陽之部分。故與足太陽之承山。交會於踝上以下。


此足少陰又同衝脈而出於脛氣之街也。毫針。微細之針。取氣之出於皮毛者也。按之在久者。候氣之至也。夫少陰陽明。為血氣之生始。少陰之血氣。逆於脈氣之街。則不能上行而為頭痛眩仆。陽明之血氣。逆於腹氣之街。則不能布散而為腹痛中滿。此因少陰陽明之氣厥逆。故用毫針久按以候氣。


故所治者。頭痛眩仆中滿也。及有新積痛可移者。積在氣分。故為易已。積不痛者。積在血分。故難已也。此蓋假積以申明經絡出榮血。出於氣街。與衛氣偕行。環轉無端。或有因於氣逆。或有因於血逆也。陽明為血氣所生之腑。少陰乃先天精氣之臟。故復從衝脈出於腹氣之街。脛氣之街。而充布於皮膚肌腠。是以動 篇論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者。乃血氣之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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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4:37:49 | 只看該作者

第五十三論痛

 

黃帝問於少俞曰。筋骨之強弱。肌肉之堅脆。皮膚之濃薄。腠理之疏密。各下同。其於針石火之痛如何。腸胃之濃薄堅脆亦不等。其於毒藥何如。愿盡聞之。


少俞曰。人之骨強筋弱肉緩皮膚濃者耐痛。其於針石之痛。火 亦然。黃帝曰。其耐火 者。何以知之。


少俞答曰。加以黑色而美骨者耐火 。


黃帝曰。其不耐針石之痛者。何以知之。少俞曰。堅肉薄皮者。不耐針石之痛。於火亦然。( 熱同)


此承上文復申明人之皮肉筋骨。皆藉少陰陽明之所資生而資養者也。少陰秉先天之精氣。陽明化水穀之精微。是以筋骨之強弱。肌肉之堅脆。皮膚之濃薄。腠理之疏密。皆秉氣於少陰陽明者也。黑色而美骨者。少陰之血氣盛也。肉緩皮膚濃者。陽明之血氣盛也。


莫子曰。腎為水臟。故少陰之氣盛者。能耐火 。陽明秉秋金之氣。故氣弱則不能耐針石火 矣。


黃帝曰。人之病。或同時而傷。或易已。或難已。其故何如。


少俞曰。同時而傷。其身多熱者易已。多寒者難已。


此分論少陰之氣。少陰者。至陰也。而為生氣之原。故其身多熱者。少陰之生氣盛也。多寒者。


少陰之生氣虛也。人之形氣。生於後天之水穀。始於先天之陰陽。形氣盛則邪散。形氣虛則邪留。


是以病之難易已者。由少陰生氣之盛衰也。朱氏曰。少陰先天之精氣。藉後天水穀以資培。兩火並合。


故曰陽明。陽明秉燥熱之氣者也。其身多熱者。少陰之氣盛也。少陰之氣盛。受陽明之所資也。此節論少陰受陽明之氣以資培。下節論陽明受少陰之氣以合化。


黃帝曰。人之勝毒。何以知之。少俞曰。胃濃色黑。大骨及肥者。皆勝毒。故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也。(勝平聲)


此復論少陰與陽明之相合也。陽明居中土。主受納水穀。藉少陰之氣上升。戊癸相合。化大火土之氣。而後能蒸泌水穀之精微。是以胃濃色黑。大骨及肥者。少陰陽明之氣並盛。故皆能勝毒。倪氏曰。中下二焦。互相資生。然後筋骨強堅。肌肉豐濃。此注與素問厥論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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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4:38:25 | 只看該作者

第五十四天年

 

黃帝問於岐伯曰。愿聞人之始生。何氣築為基。何立而為 。何失而死。何得而生。


岐伯曰。以母為基。以父為 。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也。


倪沖之曰。此篇論人之生死壽夭。皆本於少陰陽明也。夫陽為父。陰為母。基始也。言人生於少陰而始生也。 者。干盾之屬。所以 御四旁。


謂得陽明之氣。而能充實於四體也。兩精相搏謂之神。兩精者。一生於先天之精。一生於水穀之精。相搏者。摶聚而合一也。謂得先後天之精氣充足。然後形與神俱。度百歲乃去。


黃帝曰。何者為神。岐伯曰。血氣已和。營衛已通。五臟已成。神氣舍心。魂魄畢具。乃成為人。


朱永年曰。此言有生之初。得先天之精氣。生此營衛氣血。五臟神志。而後乃成人。


黃帝曰。人之壽夭各不同。或夭壽。或卒死。或病久。愿聞其道。


岐伯曰。五臟堅固。血脈和調。肌肉解利。皮膚致密。營衛之行。不失其常。呼吸微徐。氣以度行。六腑化穀。津液布揚。各如其常。故能長久。


朱氏曰。此言已生之後。藉水穀之精氣。資生營衛津液資養臟腑形身。而後能長久。


黃帝曰。人之壽百歲而死。何以知之。岐伯曰。使道隧以長。基牆高以方。通調營衛。三部三裡起。骨高肉滿。百歲乃得終。


此總論人秉先後天之精氣充足。營衛通調。骨肉豐滿。可長享其天年。使道者。血脈之道路。


本輸篇之所謂間使之道。蓋心包絡之主血脈也。隧行列也。長者。環轉之無端也。此言血氣充足。循序而流通也。


土基高以方者。肌肉濃而充於四體也。脈道流長。肌肉高濃。則營衛通調矣。三部者。形身之上中下。


三裡者。手足陽明之脈。皆起發而平等也。骨高者。少陰之氣足也。肉滿者。陽明之氣盛也。如此者。


壽之征也。倪氏曰。心包絡主脈。包絡三焦。乃腎臟所生之氣。出歸於心下。為有形之臟腑而主血脈。


此先天之精氣也。基牆者。土基濃而四壁堅固。此從天水穀之精氣也。


黃帝曰。其氣之盛衰。以至其死。可得聞乎。


岐伯曰。人生十歲。五臟始定。血氣已通。其氣在下。故好走。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故好趨。三十歲。五臟大定。肌肉堅固。血脈盛滿。故好步。四十歲。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榮華頹落。發頗頒白。平盛不搖。故好坐。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滅。目始不明。六十歲。心氣始衰。善憂悲。血氣懈惰。故好臥。七十歲。脾氣虛。皮膚枯。八十歲。肺氣衰。魄離。故言善誤。九十歲。腎氣焦。四臟經脈空虛。百歲。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


此言人之生長。從陰而生。自下而上。故曰其氣在下。好走好趨好步者。春夏生動之氣也。人之衰老。從上而下。自陽而陰。故肝始衰而心。心而脾。脾而肺。肺而腎。好坐好臥者。秋冬收藏之氣也。


肌肉堅固。血脈盛滿。少陰陽明之氣盛也。腠理空疏。發頗頒白。陽明少陰之氣衰也。朱氏曰。人之生長。先本於腎臟之精氣。從水火而生木金土。先天之五行也。人之衰老。從肝木以及於火土金水。後天之五行也。


黃帝曰。其不能終壽而死者何如。


岐伯曰。其五臟皆不堅。使道不長。空外以張。喘息暴疾。又卑基牆。薄脈少血。其肉不石。數中風寒。血氣虛。脈不通。真邪相攻。亂而相引。故中壽而盡也。(數葉朔)


此言人秉先天之氣虛薄。而後天猶可資培。更能無犯賊風虛邪。亦可延年益壽。若秉氣虛弱。而又不能調養。兼之數中風寒。


以致中道夭而不能盡其天年矣。五臟不堅。使道不長。空外以張。喘息暴疾。先天之氣不足也。又卑基牆。薄脈少血。其肉不石。又失其飲食起居之調養矣。數中風寒。


又不知虛邪賊風。避之有時矣。致使真邪相攻。亂而相引。故中壽而盡也。


倪沖之曰。先天者。腎臟之精氣也。然有生之後。惟藉後天以資培。水穀入口。其味有五。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五臟主藏水穀之精者也。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而藏之。


是以先天之精氣不足。得後天以資養。亦可以享其永年。故曰六腑化穀。津液布揚。各如其常。故能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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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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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第五十五逆順

 

黃帝問於伯高曰。余聞氣有逆順。脈有盛衰。刺有大約。可得聞乎。


伯高曰。氣之逆順者。所以應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也。脈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氣之虛實有餘不足也。刺之大約者。必明知病之可刺。與其未可刺。與其已不可刺也。


余伯榮曰。此論病氣亦隨血氣出入於皮膚經脈之外內而刺之有法也。氣有逆順者。謂經脈外內之氣。交相逆順而行。所以應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之升降出入。脈有盛衰者。謂經脈外內之血氣。有出有入。是以有虛有實。有有餘有不足也。刺之大約者。必明知病之方來之可刺也。與其方盛之未可刺也。與其已過之不可刺也。


黃帝曰。候之奈何。


伯高曰。兵法曰。無迎逢逢之氣。無擊堂堂之陣。刺法曰。無刺 之熱。


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渾渾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


黃帝曰。候其可刺奈何。


伯高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其形之盛者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謂也。(逢葉彭)


此言刺法有如兵法。當避其來銳。擊其惰歸。按史記軒轅之時。神農時世衰。諸侯相侵伐。及蚩尤作亂。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


故即以用兵之法。而為刺之大約。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


再而衰。三而竭。是以無迎逢逢之氣。無擊堂堂之陣。俟其氣衰陣亂。然後擊之。無有不克者矣。


之熱。熱盛於皮膚也。漉漉之汗。邪盛在肌腠也。渾渾之脈。邪入於經脈也。病與脈相逆者。真邪相攻也。離合真邪論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其寒溫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無逢其沖而瀉之。知機之道。不可掛以發。


蓋邪之方盛不可迎。邪之以往不可追。俟其來去之時。如發機之速。不可差之毫發者也。刺其未生者。未生於脈中也。未盛者。邪來之未盛。已衰者。邪去之已衰。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謂邪氣方盛。則真氣大虛。故勿敢瀉邪以傷正氣。刺其已衰。事必大昌。上工治未病者。未病於脈中也。蓋傳溜於血脈。則有入腑干臟之患矣。


余伯榮曰。按此篇篇名逆順。而伯高曰。氣之逆順。所以應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也。


是雖論刺之大約。而重在氣之逆順。夫天道右遷。地道左轉。四時之氣。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


升降出入於天地之外內者也。五臟者。生長化收藏之氣。此皆陰陽相貫。環轉無端。夫人皮以應天。


肌肉應地。血脈應地之經水。氣之逆順。謂氣之環轉於經脈皮膚之外內。交相逆順而行。以應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之氣。


是以下工刺其方襲者。謂病之方襲於脈中也。與其形之盛者。謂病之盛於皮腠。


而為 之熱。漉漉之汗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謂病邪始入於脈也。蓋脈氣之出於皮膚。從經而脈。脈而絡。絡而孫。孫絡絕而後出於氣街。邪之入於經脈。去皮膚而入於絡。去絡而入於經。


是以病與脈之相逆也。夫邪去絡入於經也。如涌波之起。時來時去。無有常在。其病氣已衰。則順脈而行矣。故曰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此篇重在知人氣之逆順。應天地四時五行。則知邪病之盛虛出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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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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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五味第

 

黃帝曰。愿聞穀氣有五味。其入五臟分別奈何。伯高曰。胃者。五臟六腑之海也。水穀皆入於胃。


五臟六腑。皆稟氣於胃。五味各走其所喜。穀味酸。先走肝。穀味苦。先走心。穀味甘。先走脾。穀味辛。先走肺。穀味鹹。先走腎。穀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


任穀庵曰。此章論五臟六腑。津液營衛。皆秉氣於胃腑水穀之所生養。夫穀入於口。其味有五。


各歸所喜。津液各走其道。穀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所化之糟粕。乃傳於小腸大腸。循下焦而滲入膀胱也。


黃帝曰。營衛之行奈何。


伯高曰。穀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


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咽。故呼則出。吸則入。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摶音團)


任氏曰。此言入胃水穀所生之精氣。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兩焦。上焦中焦也。上焦出胃上口。中焦亦並胃中。故曰胃之兩焦。穀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別出兩行營衛之道。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大氣。宗氣也。胸中。膻中也。其宗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上出於肺。循喉咽以司呼吸。呼則氣出。吸則氣入也。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穀入於胃。化其精微。有五氣五味。故為天地之精氣。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


故其大數。常出三入一。蓋所入者穀。而所出者。乃化糟粕。以次傳下。其津液溉五臟而生營衛。其宗氣積於胸中。以司呼吸。其所出有三者之隧道。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余伯榮曰。


按本篇言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咽。故呼則出。吸則入。此宗氣之行於脈外也。蓋肺主皮毛。人一呼則氣出。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闔。一吸則氣入。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開。此應呼吸而司開闔者也。邪客篇云。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此宗氣之行於脈中也。一呼一吸。脈行六寸。晝夜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十丈為一周。此應呼吸而脈行循度環轉者也。故曰宗氣流於海。其下者注於氣街。其上者走於息道。蓋行於脈外者。直下注於氣街。


而充遍於皮毛也。


黃帝曰。穀之五味。可得聞乎。


伯高曰。謂盡言之。五穀 米甘。麻酸。大豆咸。麥苦。黃黍辛。


五果棗甘。李酸。栗咸。杏苦。桃辛。五畜牛甘。犬酸。豬咸。羊苦。雞辛。五菜葵甘。韭酸。藿咸。


薤苦。蔥辛。五色黃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咸。赤色宜苦。白色宜辛。凡此五者。各有所宜。所謂五色者。脾病者。宜食 米飯。牛肉。棗葵。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腎病者。宜食大豆。


黃卷。豬肉。栗藿。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肺病者。宜食黃黍。雞肉。桃蔥。( 粳同)


余伯榮曰。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是以五色合五味。而各有所宜也。五臟內合五行。外合五色。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津液各走其道。以養五臟。故五臟病者。隨五味所宜也。


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


余氏曰。五味五氣。有生有克。有補有瀉。故五臟有病。禁服勝克之味。


肝色青。宜食甘。 米飯牛肉棗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犬肉麻李韭皆酸。脾色黃。宜食咸。


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藏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夫色者氣之華也。緩急燥濕。臟氣之不和也。五臟有五氣之苦。故宜五味以調之。用陰而和陽也。愚按、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而又曰脾色黃。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蓋脾為陰中之至陰。而主濕土之氣。乃喜燥而惡寒濕者也。故宜食苦以燥之。


然灌溉於四臟。土氣潤濕而後乃流行。故又宜食咸以潤之。是以玉機真藏論曰。脾者。土也。孤臟以灌四旁者也。其來如水之流者。此謂太過。病在外。故宜急食苦以燥之。如鳥之喙者。此謂不及。病在中。謂如黔喙之屬。艮止而不行。是以食咸以滋其潤濕而灌溉也。蓋脾為土臟。位居中央。不得中和之氣。則有太過不及之分。是以食味之有兩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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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水脹

 

黃帝問於岐伯曰。水與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石水。何以別之。(覃音盡)


余伯榮曰。此章論寒水之邪而為水。是膚脹鼓脹腸覃石瘕諸證。經云。太陽之上。寒水主之。


寒者。水之氣也。腎與膀胱。皆積水也。故曰石水。石水者腎水也。如水溢於皮間。則為皮水。寒乘於肌膚。則為膚脹。留於空郭。則為鼓脹。客於腸外。則為腸覃。客於子門。則為石瘕。皆水與寒氣之為病也。夫邪之所湊。其正必虛。外之皮膚肌腠。內之臟腑募原。腸胃空郭。皆正氣之所循行。氣化則水行。氣傷則水凝聚而為病。


是以凡論水病。當先體認其正氣。知正氣之循行出入。則知所以治之之法矣。


岐伯答曰。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腫。如新臥起之狀。其頸脈動。時咳。陰股間寒。足脛腫。腹乃大。其水已成矣。以手按其腹。隨手而起。如裹水之狀。此其候也。


余氏曰。此太陽膀胱之水。溢於皮膚而為水脹也。太陽之氣。營運於膚表。此水隨氣溢而為病也。太陽之脈。起於目內 。上額交巔。循頸而下。目窠上微腫。水循經而溢於上也。其頸脈動。


水傷氣而及於脈也。咳者。水邪上乘於肺也。陰股寒。足脛腫。太陽之氣虛。而水流於下也。腹大者。


水泛而土虛也。水在皮中。故按之隨手而起。如裹水之狀。此其候也。


黃帝曰。膚脹何以候之。岐伯曰。膚脹者。寒氣客於皮膚之間。 然不堅。腹大。身盡腫。皮濃。按其腹 而不起。腹色不變。此其候也。( 音空鼓聲 音杳)


余氏曰。寒者。水之氣也。此無形之氣。客於皮膚而為虛脹也。無形之氣。故 然不堅。


氣脹。故腹大身盡腫也。寒氣在於肌腠。故皮濃 深也。夫水在皮中。故按之即起。此病在氣。故按其腹。 而不起。腹色不變者。寒氣在皮膚。而脾土未傷也。


鼓脹何如。岐伯曰。腹脹身皆大。大與膚脹等也。色蒼黃。腹筋起。此其候也。


余氏曰。此寒氣乘於空郭之中。所謂臟寒生滿病也。臟寒者。水臟之寒氣盛。而火土之氣衰也。


身皆大者。脾主肌肉也。色蒼黃。腹筋起者。土敗而木氣乘之也。


腸覃何如。岐伯曰。寒氣客於腸外。與衛氣相搏。氣不得營。因有所系。癖而內著。惡氣乃起。


息肉乃生。其始生也。大如雞卵。稍以益大。至其成。如懷子之狀。久者離臟。按之則堅。推之則移。月事以時下。此其候也。(臟舊文歲今改正)


此寒氣客於腸外而生覃也。夫衛氣夜循臟腑之募原。行陰二十五度。寒氣客於腸外。與衛氣相搏。則衛氣不得營行矣。因有所系。癖而內著者。此無形之氣。相搏於腸外空郭之中。而著於有形之膏募也。是以血肉之惡氣乃起。息肉乃生。而成此覃。久則離於臟腑之脂膜。如懷子之虛懸。按之則堅。推之則移。不涉於臟腑。故月事以時下。此其候也。


石瘕何如。岐伯曰。石瘕生於胞中。寒氣客於子門。子門閉塞。氣不得通。惡血當瀉不瀉。


以留止。日以益大。狀如懷子。月事不以時下。皆生於女子。可導而下。


余氏曰。胞中。血海也。在少腹內。男子之血。上唇口而生髭須。女子月事以時下。寒氣客於子門。則 門閉。而胞中之血。當瀉不瀉。留積而成 塊。日以益大。狀如懷子。血留胞中。故月事不以時下。覃瘕皆生於女子。治之者可導下之。


黃帝曰。膚脹鼓脹可刺耶。


岐伯曰。先瀉其脹之血絡。後調其經。刺去其血絡也。


余氏曰。膚脹者。寒氣客於外。鼓脹者。寒氣客於內。故先瀉其脹之血絡。後調其經。刺去其血絡。蓋先瀉其外。後調其內。而復治其外。外內之相通也。


任氏曰。腸覃石瘕。乃有形之血積。


可從氣分而導之。膚脹鼓脹。乃無形之氣脹。可從血絡而瀉之。血氣之相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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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賊風

 

黃帝曰。夫子言賊風邪氣之傷人也。令人病焉。今有其不離屏蔽。不出室穴之中。卒然病者。非不離賊風邪氣。其故何也。


岐伯曰。此皆嘗有所傷於濕。氣藏於血脈之中。分肉之間。久留而不去。


若有所墮墜。惡血在內而不去。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腠理閉而不通。其開而遇風寒。則血氣凝結。與故邪相襲。則為寒痹。其有熱。則汗出。汗出則受風。雖不遇賊風邪氣。必有因加而發焉。


此篇論病形而傷其精氣神也。三邪雜至。合而為痹。在內而傷其精氣神者。有似乎鬼神。可祝由而已也。篇名賊風者。言往古之人。恬 虛無。精神內守。邪不能深入。故可移精祝由而已。當今之世不然。憂患緣其內。


苦形傷其外。賊風數至。虛邪朝夕。內至五臟骨髓。外傷空竅肌膚。故祝由不能已也。夫心主脈。


諸血者皆屬於心。嘗有所傷於濕。氣藏於血脈之中。則傷心藏之神矣。分肉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


留於分肉之間。則傷其氣矣。若有所墮墜。則有傷於筋骨。筋即為肝。骨即為腎。血即為心。惡血在內。則傷心藏之神。有傷於筋。則傷肝藏之魂。有傷於骨。則傷腎藏之精。卒然喜怒不節。則更傷所藏之神魂。飲食不適。則更傷水穀之精液。寒溫不時。則傷在外之形氣。形氣傷則腠理閉而不通。


其開而遇風寒。則血氣凝結。與故之濕邪相襲。則風寒濕三氣雜合而為痹矣。其開而遇風者。以有熱則汗出。蓋熱乃火之氣。汗乃精血之液。因傷其精神。是以熱則氣弛。汗出而開也。汗出則受風。雖不遇賊風邪氣。必有因加於風寒而發焉。任穀庵曰。賊風邪氣。不正之邪氣也。風寒。天之正氣也。


因有故邪。開而汗出。故因加而合為邪病焉。王子方曰。風傷氣。寒傷神。濕傷精。蓋風傷衛。


寒傷營。而寒水之氣。又傷心火也。濕乃土之邪氣。故傷腎藏之精。是以傷於濕者則為痿厥。痿者。


骨痿。厥者。腎臟之生氣厥逆。而四肢清冷也。


黃帝曰。夫子之所言者。皆病患之所自知也。其毋所遇邪氣。又無怵惕之所志。卒然而病者。其故何也。惟有因鬼神之事乎。


岐伯曰。此亦有故邪。留而未發。因而志有所惡。及有所慕。血氣內亂。兩氣相搏。其所從來者微。視之不見。聽而不聞。故似鬼神。(毋無同惡去聲)


此言病在內而傷其精氣神也。故邪留而未發者。留於臟腑募原之間。則有傷於氣矣。水之精為志。


火之精為神。志有所惡。則傷腎藏之精。心有所慕。則傷心藏之神。血氣內亂。真邪相搏。其所由來者漸矣。此病氣而不病形。故視之不見。聽而不聞。若有似乎鬼神。夫魂游為神。魄降為鬼。隨神往來謂之魂。並精而出謂之魄。精神內傷。則魂魄飛揚。而有似乎鬼神也。


黃帝曰。其祝而已者。其故何也。


岐伯曰。先巫者。因知百病之勝。先知其病之所從生者。可祝而已也。


知百病之勝者。知精氣神三者。能勝其百病也。知其病之所從生者。知先傷其精氣神。而病之所由生也。可祝而已者。先巫之能移精變氣而通神明也。王子方曰。上古有十三科。祝由乃其一也。


先巫者。言上古之能祝由而愈病者。謂之巫醫。故古之醫字從巫。非與師巫之賤役比也。南人有言曰。


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即上古祝而已病之醫。非醫巫之有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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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衛氣失常

 

黃帝曰。衛氣之留於腹中。蓄積不行。菀蘊不得常所。使人股脅胃中滿。喘呼逆息者。何以去之。


伯高曰。其氣積於胸中者上取之。積於腹中者下取之。上下皆滿者旁取之。黃


帝曰。取之奈何。


伯高對曰。積於上。瀉大迎天突喉中。積於下者。瀉三里與氣街。上下皆滿者。上下取之。與季脅之下一寸。重者雞足取之。診視其脈大而弦急。及絕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


黃帝曰善。


(菀音郁)


此篇論衛氣失常。以明衛氣所出所主之常所。有浮沉淺深。及太過不及之別。按第七十六之衛氣行章。論衛氣晝行於陽。夜行於陰。外內出入之循度。


此篇論衛氣始生始出之道路。主於皮肉筋骨之間。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者也。夫衛氣者。陽明水穀之悍氣也。穀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營行脈中。衛行脈外。所謂別出者。與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復始之營氣。所出之道路各別也。衛氣與宗氣所出之道路各別也。兩行者。謂營氣出於氣分。而行於脈中。衛氣出於脈中。而散於脈外。


此陰陽血氣交互之妙道也。夫精專者。行於經隧之營血。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臟腑相通。


外內相貫。環轉無端。終而復始。與營行脈中。一呼一吸。脈行六寸。日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之道路各別也。所謂營行脈中。以應呼吸漏下者。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隨三焦出氣。外注於皮膚 穀之氣分。滲入於孫脈絡脈。化而為赤者也。五癃篇之所謂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其流而不行者為液。決氣章之所謂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而為血。


以營四末。內注五臟六腑。以應刻數。癰疽章之所謂中焦出氣如露。上注 穀。而滲孫脈。津液和調。變化而赤為血。血和則孫脈先滿溢。乃注於絡脈皆盈。乃注於經脈。陰陽已張。因息乃行。行有經紀。周有道理。與天合約。不得休止。是行於脈中。以應呼吸之營氣。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隨三焦之出氣。注於皮膚分肉之氣分。滲於孫絡。變化而赤為血。因息乃行。行有經紀。與營氣篇之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之道路各別也。宗氣積於胸中。上出於肺。循喉咽。呼則出。吸則入。夫肺主皮毛。人一呼則氣出。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闔。一吸則氣入。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開。此宗氣之應呼吸而司開闔者也。衛氣者。出其悍氣之 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司晝夜之開闔者也。呼吸之開闔。人之開闔也。


晝夜之開闔。應天之開闔也。是以營氣衛氣之所出所行。各有其道。故曰別出兩行營衛之道。此篇論衛氣之始生始出。從陽明之脈絡。分行於上下四旁。而布散於形身之外。蓄積菀蘊者。猶草木之生長茂盛於內也。不得常所者。不得所出所主之常處也。故內積於上者。取之大迎天突。蓋衛氣之上出者。從胃之大迎。任之天突。而外出於皮膚也。積於下者。取之三里。蓋衛氣之下出者。從胃之三里。而外出於皮膚也。積於中者。取之氣街。與季脅之帶脈。蓋衛氣之布於四旁者。從腹之氣街。帶脈之章門。而外出於四旁也。夫衛氣乃胃腑水穀所生之氣。足陽明與任脈會於中脘。上會於承漿。與帶脈會於臍之左右。而出於腹氣之街。是陽明所生之氣。從陽明之經脈而出。散於皮膚。此衛氣始出之常所也。夫衛為陽。從脈而出。由內而外。自陰而出於陽。營為陰。從 穀氣分而入於孫脈經脈。自外而內。由陽而入於陰。此陰陽血氣外內交互之妙道也。雞足者。以足緩伸緩縮。如雞足之踐地。蓋以疏陽明之經脈。以通衛氣之所出也。胗視其脈大而弦急。及絕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此衛氣留滯於始生之處。非蓄蘊於所以所出之道路。故不可取之外穴也。此論衛氣始生始出之常所。與行陽行陰之度數不同。故反論其失常以證明之。


黃帝問於伯高曰。何以知皮肉氣血筋骨之病也。


伯高曰。色起兩眉薄澤者。病在皮。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肌肉。營氣濡然者。病在血氣。目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筋。耳焦枯受塵垢。病在骨。


此言衛氣從內之脈絡。布散於皮肉筋骨之間。而各有所在也。色者。氣之章也。兩眉間。即關中。


乃肺之部。肺合於皮。故色起兩眉薄澤。知衛氣之病在皮也。肌肉者。脾土之外合。土灌四臟。故觀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知衛氣之病在肌肉也。營者。血之氣也。濡、潤也。血之液為汗。汗出而濡然者。知衛氣之病在血氣也。


肝主筋而開竅在目。視目色之青黃赤白黑者。知衛氣之病在筋也。筋合於三陰三陽。十二經脈。故五色之並見也。耳者腎之竅。耳焦枯受塵垢者。知衛氣之病在骨也。夫皮肉筋骨。脈外之氣分。衛氣出於形身。而各在其處也。


黃帝曰。病形何如。取之奈何。


伯高曰。夫百病變化。不可勝數。然皮有部。肉有柱。血氣有輸。


骨有屬。黃帝曰。愿聞其故。伯高曰。皮之部。輸於四末。肉之柱。在臂脛諸陽分肉之間。與足少陰分間。血氣之輸。輸於諸絡。氣血留居。則盛而起。筋部無陰無陽。無左無右。候病所在。骨之屬者。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腦髓者也。黃帝曰。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病變化。浮沉深淺。不可勝窮。各在其處。病間者淺之。甚之深之。間者少之。甚之眾之。隨變而調氣。故曰上工。(數上聲勝平聲間去聲)


此承上文而言衛氣行於皮肉筋骨之間。各有所主之部屬也。衛氣行於皮。輸於四末。為所主之部。


蓋衛氣出於陽。從頭目而下注於手足之五指。故以四末為部也。行於肌肉。在臂脛諸陽分肉之間。為肉之柱。柱之為言主也。蓋肉之大分為穀。小分為 。分肉之間。 穀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臂脛之大肉。肉之大分也。營衛大氣。先會於大分之間。


故以臂脛之肉為主。猶屋宇之有四柱也。足少陰分間。乃足少陰出於氣街。行於分肉之間。衛氣者。後天水穀之所生也。會少陰先天之氣於分間。此氣之大會也。


諸絡者。孫脈絡脈也。營氣從絡而行於經脈。衛氣從絡而出於皮膚。血氣輸轉於諸絡之間。故氣血留居。則絡脈盛而起矣。衛氣之行於骨者。在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腦髓者也。骨空者。津液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補益腦髓。髓空在腦後三分。顱際銳骨之下。蓋髓之所以補益腦者。從尾 而滲於脊骨。從脊骨而上滲於髓空以入腦。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二十一日。下至尾 。二十二日。入脊內。其行九日。


出於缺盆。故衛氣之行於骨者。以脊骨為所屬也。衛氣之行於筋者。無分陰陽左右。如留滯於手足某結之筋。即為病之所在。蓋衛氣者。應天之氣也。筋者。厥陰風氣之所生也。風者。大塊之噫氣。充滿於天地之間。故於衛氣相合。陰陽左右。無處不有。若夫皮之部。肉之柱。猶天之四方。骨之屬。


猶天之道也。百病變化者。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行於皮肉筋骨之間。是以浮沉淺深。各在其處。


余伯榮曰。衛氣司晝夜之開闔。以應天之氣也。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明日日下一節。二十一日。


下至尾 。二十二日。入脊內。其行九日。上出缺盆。一月而環轉一周。是又應月之一月而一周天也。


是以月郭空則海水東盛。衛氣去。形獨居。蓋水與天氣上下相通。日月營運。隨天道環轉。日日行一度。


故一歲而一周天。月行十三度有奇。故一月而一周天。此陰陽之營運無息者也。人與天地相參。


一息不運。則失其旋轉之機。而為奇恆之病。學人玩索而有得焉。非惟臨病患以觀死生。更可以通玄門。為養生之秘要。


黃帝問於伯高曰。人之肥瘦大小寒溫。有老壯少小。別之奈何。伯高對曰。人年五十以上為老。


二十以上為壯。十八以上為少。六歲以上為小。


此論衛氣之有盛衰也。年少小者。衛氣始長。年壯者。衛氣正盛。五十以上。衛氣漸衰。蓋應天之氣。而有四時生長收藏之盛衰也。方盛衰論曰。老從上。少從下。老者應秋冬之氣。從上而方衰於下。少者應春夏之氣。從下而方盛於上。王子方曰。數始於一。成於三。三而兩之為六。三而三之成九。十八者。二九之數也。二十者。陰陽之生數始也。五十者。五行之生數終也。馬玄台曰。十八以上。六歲以上。俱當作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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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曰。何以度知其肥瘦。


伯高曰。人有肥有膏有肉。


黃帝曰。別此奈何。


伯高曰。 肉堅皮滿者肥。 肉不堅皮緩者膏。皮肉不相離者肉。( 音國)


此以下論衛氣之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者也。腠理者。肌肉之紋理。如豕之精肉。條分而有理路。理中之白膜曰脂。肉外連皮之肥肉曰肥。


故曰 肉堅而皮滿者肥。蓋肥在皮之內。肉之外。故肉堅而皮滿也。膏者。即肥之脂膏。謂如豕肉之紅白相間而有數層者為膏。蓋肥膏之間於肉內。


故肉不堅而皮緩也。此論衛氣之肥腠理。故只論膏而不論肥。然先言人有肥者。以明膏肥之有別也。皮肉不相離者。謂肉勝而連於皮。內無膏而外無肥。此亦衛氣之盛於肉理者也。


任穀庵曰。 肉者。俗名腿肚也。蓋肉之柱。在臂脛諸陽分肉之間。故 肉堅。則通體之肉堅矣。又只言脛而不言臂者。氣從下而上也。


黃帝曰。身之寒溫何如。


伯高曰。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細理者身熱。脂者其肉堅。細理者熱。粗理者寒。


任穀庵曰。此言衛氣之所以溫分肉也。膏者肉不堅。故其肉淖。淖、和也。言膏與肉之相間而相和者也。脂者。腠理固密。


故其肉堅。粗理者。衛氣外泄。故身寒。細理者。衛氣收藏。故身熱。


黃帝曰。其肥瘦大小奈何。伯高曰。膏者多氣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肉者身體容大。脂者其身收小。


任氏曰。此復申明衛氣之所以肥腠理溫分肉也。衛氣盛則腠理肥。是以膏者多氣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腴者。臍下之少腹也。肉者身體容大。此衛氣盛而滿於分肉也。脂者。其身收小。此衛氣深沉。


不能充於分肉。以致脂膜相連。而肌肉緊充。故其身收小也。余伯榮曰。衛氣之所以溫分肉者。充實於肉之理路。所謂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蓋非只溫肌肉。而能使肌肉盛滿。身體容大。故反復以申明之。


黃帝曰。三者之氣血多少何如。


伯高曰。膏者多氣。多氣者熱。熱者耐寒。肉者多血。多血則充形。充形則平。脂者。其血清。氣滑少。故不能大。此別於眾人者也。


任穀庵曰。此言衛氣與營血相將。充盈於分肉之紋理。其膏肥之內。只有衛氣而血不營也。膏者衛氣盛。故熱而耐寒。肉者肌肉隆盛。故多血。血氣盛則充膚熱肉。故充形。血隨氣行。血氣皆盛。


是為營衛和平。脂者。肌肉緊密。是以血清氣少。故不能大。此三者。有肥瘦大小之不同。故與平人之有別也。王子方曰。脂者。衛氣不充於分肉。是以血亦清少。血氣相將而行者也。


黃帝曰。眾人奈何。


伯高曰。眾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血與氣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小不大。


各自稱其身。命曰眾人。


余伯榮曰。此言衛氣之浮沉淺深。而各有常所者。其形不大不小也。眾人者。平常之大眾也。不能相加者。謂血氣和平。則皮肉脂膏。不能相加於肥大也。血氣之浮沉淺深。各有常所。不能相多於肌肉間也。皮肉筋骨。各自稱其身。故其形不大不小也。


黃帝曰善。治之奈何。


伯高曰。必先別其三形。血之多少。氣之清濁。而後調之。治無失常經。


是故膏人縱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雖脂不能大也。


此言人之血氣。當使之無過不及也。三者。人之有肥大之太過。瘦小之不及。故當審其血之多少。


氣之清濁。而後調之。無失衛氣之常經。期為平和之人矣。此因衛氣失常。是故膏人縱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雖脂不能大也。蓋衛氣主於皮肉筋骨之間。浮沉淺深。各在其處。若獨充盛於皮膚分肉之間。而使縱腹垂腴。上下容大。或深沉於筋骨之間。以致脂不能大。皆衛氣之失常也。


是以浮沉深淺。不可勝窮。隨變而調其氣。命曰上工。此篇論衛氣失常。以明衛氣所出所循之常所。


使後學知陰陽血氣之生始出入。為治道之張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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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玉版篇

 

黃帝曰。余以小針為細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於天。下合之於地。中合之於人。余以為過針之意矣。愿聞其故。


岐伯曰。何物大於天乎。夫大於針者。惟五兵者焉。五兵者。死之備也。非生之具。


且夫人者。天地之鎮也。其不可不參乎。夫治民者。亦惟針焉。夫針之與五兵。其孰小乎。


此章論充溢於皮膚分肉之氣血。從臟腑之大絡而出於孫絡皮膚。應天氣之出於地中。而布散於天下。逆之則傷其所出之機。勝五兵之殺人矣。大絡者。手太陰之絡。名曰列缺。手少陰之絡。名曰通裡。手心主之絡。名曰內關。手太陽之絡。名曰支正。手陽明之絡。名曰偏歷。手少陽之絡。名曰外關。足太陽之絡。名曰飛揚。足少陽之絡。名曰光明。足陽明之絡。名曰豐隆。足太陰之絡。名曰公孫。足少陰之絡。名曰大鐘。


足厥陰之絡。名曰蠡溝。此十二臟腑之大絡。陽走陰而陰走陽。左注右而右注左。與經脈繆處。其氣血布散於四末。溢於皮膚分肉間。不入於經俞。以應天氣之營運於天表。故曰所謂奪其天氣。夫九針之道。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小針。微針也。亦所以合於天地人者也。且夫人者。天地之鎮也。


其不可不參乎。故治天下之萬民者。亦惟針道所合之三才而已。余伯榮曰。上章論衛氣從陽明之脈絡。


而出於皮肉筋骨之間。此章論皮膚分肉之血氣。從胃之經隧臟腑之大絡。而出於外。即與衛氣相將之營氣也。營衛血氣。雖皆生於胃腑水穀之精。然外內出入之道路不一。學人非潛心玩索。不易得也。按管子曰。蚩尤受盧山之銅。而作五兵。是黃帝時即有五兵矣。一弓。二 。三矛。四戈。五戟。


一云。東方矛。南方弩。中央劍。西方戈。北方鍛。


黃帝曰。病之生時。有喜怒不測。飲食不節。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營氣不行。乃發為癰疽。陰陽不通。兩熱相搏。乃化為膿。小針能取之乎。


岐伯曰。聖人不能使化者。為其邪不可留也。故兩軍相當。旗幟相望。白刃陳於中野者。此非一日之謀也。能使其民令行禁止。士卒無白刃之難者。非一日之教也。須臾之得也。夫至使身被癰疽之病。膿血之聚者。不亦離道遠乎。夫癰疽之生。膿血之成也。不從天下。不從地出。積微之所生也。


故聖人自治於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也。黃帝曰。其已形不予遭。膿已成不予見。為之奈何。


岐伯曰。膿已成。十死一生。故聖人勿使已成。而明為良方。著之竹帛。使能者踵而傳之後世。


無有終時者。為其不予遭也。


此言皮膚分肉之氣血。從內而出於外。少有留滯。則漸積而成癰膿。如發於外而小者易愈。大者多害。若留積在內。成癰膿而不見者。十死一生也。喜怒不測。飲食不節。內因之所傷也。是以癰疽之生。膿血之成。不從天地之風寒暑濕。乃積微之所生也。是猶兩軍相當。旗幟相望。白刃陳於中野者。此非一日之謀也。能使其民令行禁止。士卒無白刃之難者。非一日之教也。非須臾之可得也。故聖人勿使已成。而明為良方。著之竹帛。使後學之能者。踵而傳之後世。無有終時者。為其不予遭而成十死一生之證也。遭、遇也。言其已形而不予遭。膿已成而不予見。此癰生於臟腑之間。而不與我見。乃多死少生之候也。


余伯榮曰。按本經及素問論所生癰膿。多因於風寒外邪。有傷營衛。留積而成癰膿。


此因內傷喜怒飲食。故曰不從天下。不從地出。


黃帝曰。其已有膿血。而後遭乎。不道之以小針治乎。岐伯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已成膿血者。其惟砭石鈹鋒之所取也。


余伯榮曰。此言癰發於外而予見者。有大小之難易也。癰小而以小針治之者。其功小而易成。癰大而以大針治之者。多有逆死之害。故其已成膿血者。其惟砭石鈹鋒之所取也。蓋小而淺者。以砭石取膿。大而深者。以鈹鋒取之。鈹鋒大針也。


黃帝曰。多害者。其不可全乎。


岐伯曰。其在逆順焉。


黃帝曰。愿聞逆順。


岐伯曰。以為傷者。


其白眼青。黑眼小。是一逆也。內藥而嘔者。是二逆也。腹痛渴甚。是三逆也。肩項中不便。是四逆也。音嘶色脫。是五逆也。除此五者為順矣。(內葉訥)


此言癰發於外而大者。有逆順死生之分焉。夫皮脈肉筋骨。五臟之外合也。癰發於皮肉筋骨之間。


其氣外行者為順。若反逆於內。則逆傷其臟矣。如白眼青。黑眼小。肺肝腎三臟之氣傷也。內藥而嘔。胃氣敗也。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腹痛渴甚。脾氣絕也。外陽為諸陽主氣。肩項中不便。陽氣傷也。在心主言。


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音嘶色脫。心臟傷也。犯此五逆者死。除此五者為順矣。


黃帝曰。諸病皆有逆順。可得聞乎。岐伯曰。腹脹身熱脈大。是一逆也。腹鳴而滿。四肢清泄。


其脈大。是二逆也。衄而不止。脈大。是三逆也。咳且溲血。脫形。其脈小勁。是四逆也。咳。脫形身熱。脈小以疾。是謂五逆也。如是者不過十五日而死矣。


此言血氣之逆於經脈者。不過半月而死也。夫血氣留滯而成癰膿者。積微之所生。其所由來者漸矣。若失其旋轉之機。又不待成癰。而有遄死之害。諸病者。謂凡病多生於營衛血氣之不調。非獨癰膿也。


如腹脹身熱脈大者。逆傷於脾也。腹鳴而滿。四肢清泄。其脈大者。逆傷於腎也。肝主藏血。衄而不止。逆傷肝也。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咳而溲血形脫。其脈小勁。逆傷肺也。夫心主血脈。肺者心之蓋。咳。形脫身熱。脈小以疾。逆傷心也。夫血脈者。五臟之所生也。血氣逆。則失其旋轉之機。


而反傷其臟真矣。經脈應地之經水。水以應月。不過十五日而死者。隨月之盈虛而死。不能終周天之數矣。王子方曰。堪輿家鑿井。度月影以取泉。


其腹大脹。四末清。形脫泄甚。是一逆也。腹脹便血。其脈大。時絕。是二逆也。咳溲血。形肉脫。


脈搏。是三逆也。嘔血。胸滿引背。脈小而疾。是四逆也。咳嘔腹脹。且飧泄。其脈絕。是五逆也。如是者。不過一時而死矣。工不察此者而刺之。是謂逆治。(飧葉孫)


此言氣血之逆於氣分者。不過一周時而死矣。夫皮膚分肉之氣血。從胃腑而注於臟腑之大絡。從大絡而出於孫絡。從孫絡而外滲於皮膚。如腹大脹。四肢清。形脫泄甚。是逆於胃之大絡。不得出於皮膚。充於四體也。腹脹便血。其脈大時絕。逆於腎絡也。咳溲血。形肉脫。脈搏逆於肺絡也。嘔血胸滿引背。脈小而疾。逆於心絡也。咳嘔腹脹。且飧泄。其脈絕。逆於肝脾之絡也。


夫胃者。水穀血氣之海也。五臟之大絡。海之所以行云氣於天下之道路也。水天之氣。上下相通。一晝一夜。繞地環轉一周。如逆而不行。則開闔已息。是以不過一周而死矣。夫人皮以應天。皮膚之氣血。逆而不行。不過一周而死。工不察此天運之大道。如逆傷其氣。遲則死於家中。速則死於堂上矣。


任穀庵曰。以上論人之氣血。參合天地之道。營運無息者也。少有留滯。或漸積而成癰膿。或一息不續。即為霄壤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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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曰。夫子之言針甚駿。以配天地。上數天文。下度地紀。內則五臟。外次六腑。經脈二十八會。盡有周紀。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子能反之乎。


岐伯曰。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也。


黃帝曰。余聞之則為不仁。然愿聞其道。弗行於人。


岐伯曰。是明道也。其必然也。其如刀劍之可以殺人。如飲酒使人醉也。雖勿胗猶可知矣。


黃帝曰。愿卒聞之。岐伯曰。人之所受氣者穀也。穀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氣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迎而奪之而已矣。


黃帝曰。上下有數乎。


岐伯曰。迎之五裡。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臟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非能絕其命而傾其壽者也。


黃帝曰。愿卒聞之。


岐伯曰。 門而刺之者。死於家中。入門而刺之者。死於堂上。


黃帝曰。善乎方。明哉道。


請著之玉版。以為重寶。傳之後世。以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 窺同)


此言胃腑所生之氣血。如云氣之布散於天下者。從臟腑之經隧。布於四末。充於皮膚分肉之間。


不入於經俞者也。駿、大也。言針道之大。配乎天地也。上數天文。應天之數也。下度地紀。應地之經也。內別五臟。應五運之在中也。外次六腑。應六氣之在外也。經脈二十八會。脈度之十六丈二尺也。此言小針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通其經脈。調其血氣。營其順逆。出入之會。可傳於後世。無有終時者。


若不察此三才之大道。反逆傷其旋轉之機。又勝五兵之殺人矣。大絡者。十二臟腑之經別也。五裡者。手陽明之穴。在肘上三寸。蓋臟腑之大絡。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手陽明之大絡。與手陽明之經相干。循五裡而散於尺膚。夫臟為陰。腑為陽。經脈為陰。皮膚為陽。手陽明者。手太陰之腑也。五臟之血氣。行於脈中者。因胃氣而至於手太陰。以應尺寸之脈。五臟之氣血。


行於脈外者。因胃氣而出於手陽明之絡。以應於尺膚。是以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善調尺者。不待於寸。此十二臟腑之血氣。行於經脈皮膚之外內者。大會於手太陰陽明也。故迎之五裡。中道而止。至者。迎其氣之至也。往者。追其氣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臟之氣至即已。


若五往而追之。則五臟之氣。盡泄於外矣。五臟各有五輸。五五二十五輸。若皆取之。則竭其輸矣。


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非由命之自絕。壽之自傾。實所以殺生人也。窺者。窺俟其所出也。門者。衛氣篇之所謂契紹之門戶。乃氣血從孫絡而出於皮膚之門也。故俟其氣之出門而刺之者。稍緩而死於家中。


入門而逆刺於絡內者。即死於醫者之堂上也。夫天氣一日一夜。繞地環轉一周。逆則不過一周而死。


況針刺之傷乎。是以著之玉版。以為重寶。傳之後世。以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任穀庵曰。人之皮表以應天。經脈應地之經水。天氣營運於地之外。而復通貫於地中。升降出入。環轉無端。而人亦應之。膚表之氣血。從五臟之大絡。而出於皮膚分肉之外。復從手足之指井而溜於滎。注於輸。行於經。而與經脈中之血氣。


相合於肘膝之間。此人合天地陰陽。環轉出入之大道也。故曰五往而臟之氣盡矣。謂迎之五裡。復五往而追之。則五臟之氣。盡泄於外。蓋謂皮膚之氣血。由五臟之所出也。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此謂奪其天氣。謂手足五輸之氣血。從皮膚之所入也。若盡取其五臟之五輸。則竭其輸中之血。而奪其皮表之天氣也。血氣之生始出入。參合天地陰陽。乃端本澄源之學。大有裨於治道。學人當以為首務焉。


余伯榮曰。按內經論經脈之血氣。曰藏之金匱。論皮膚分肉之血氣。曰著之玉版。蓋因金玉之黃白。而分血氣之陰陽也。類而推之。如金銀花王不留行花開黃白。陶隱君即用之以行氣血。張仲祖以雞卵黃治血。卵白治氣。此皆體先聖之遺意。學人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事物之理。用之不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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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五禁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刺有五禁。何謂五禁。


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


黃帝曰。余聞刺有五奪。


岐伯曰。無瀉其不可奪者也。


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過。


岐伯曰。補瀉無過其度。


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逆。


岐伯曰。病與脈相逆。命曰五逆。


黃帝曰。余聞刺有九宜。


岐伯曰。明知九針之論。是謂九宜。


余伯榮曰。此承上章。復論刺有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以為刺禁。令民勿犯者也。五過者。五臟外合之皮脈肉筋骨。有邪正虛實。宜平調之。如補瀉過度。是為五過。九宜者。九針之論。各有所宜。


神而明之。是為九宜。


黃帝曰。何為五禁。愿聞其不可刺之時。


岐伯曰。甲乙日自乘。無刺頭。無發 於耳內。丙丁日自乘。無振埃於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無刺腹去爪通水。庚辛日自乘。無刺關節於股膝。壬癸日自乘。無刺足脛。是謂五禁。


余氏曰。天之十干。始於甲乙。終於壬癸。故甲乙以應頭。壬癸以應足。丙丁應身半以上。庚辛應身半以下。配天之四時也。戊己屬土。故乘於四季。夫甲為陽木。乙為陰木。自乘者。陰陽自合。


非化氣也。發 振埃者。所以通氣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通氣者。通五運之化氣。此天干自乘。故為取氣之禁。


黃帝曰。何謂五奪。岐伯曰。形肉已奪。是一奪也。大奪血之後。是二奪也。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大泄之後。是四奪也。新產及大血。是五奪也。此病不可瀉。


余氏曰。形肉血氣已虛脫者。雖有實邪。皆不可瀉。


黃帝曰。何謂五逆。岐伯曰。熱病脈靜。汗已出。脈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脈洪大。是二逆也。


著痹不移。 肉破。身熱。脈偏絕。是三逆也。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 。血 篤重。是謂四逆也。寒熱奪形。脈堅搏。是謂五逆也。


余氏曰。熱病脈靜者。陽病見陰脈也。汗已出。脈盛躁者。陽熱之邪。不從汗解。陰液去而邪反盛也。病泄者脈宜沉弱。反洪大者。陰泄於下。陽盛於上。陰陽上下之相離也。著痹不移。 肉破。


身熱者。濕邪傷形。久而化熱。


脈偏絕者。脾胃之氣敗也。淫者。酷虐之邪。奪形者。邪傷形也。如但熱不寒之瘧。氣內藏於心。而外淫於分肉之間。令人消鑠脫肉。夫心主血而血脈榮於色。色夭然白。及後下 血篤重者。形氣消於外。血液脫於內。血液外內之離脫也。寒熱奪形。脈堅搏者。寒熱之邪盛。而正氣傷也。此為五逆。皆不可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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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動輸

 

黃帝曰。經脈十二。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何也。


岐伯曰。是明胃脈也。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其清氣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來。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


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黃帝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十焉息。下八焉伏。何道從還。不知其極。


岐伯曰。氣之離臟也。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上於魚以反衰。其余氣衰散以上逆。故其行微。


此章論營衛宗氣。循度行於經脈之外內。衝脈行於足少陰陽明之經。而出於腹氣脛氣之街。以明血氣之行於經脈皮膚之間。交相和平俞應者也。


帝問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者。謂手太陰之太淵經渠。足陽明之人迎衝陽。足少陰太谿之動脈也。伯言是明胃脈者。


謂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其營衛宗氣。皆胃腑穀精之所生也。清氣上注於肺者。營氣宗氣也。肺氣從太陰而行之者。脈氣隨三陰三陽之氣而行也。


其行也以息往來者。人一呼一吸。脈行六寸。日夜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十丈為一周也。


帝問氣之過於寸口。上十焉息者。乃營氣衛氣宗氣。盡走於息道。而變見於寸口也。下八焉伏者。謂流溢於中之營血。下伏於胞中。故如水之下岸也。


按本經營氣篇曰。營氣之道。內穀為寶。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復始。


夫帝言下伏之營血有八。是精專而行於經隧之營止二分矣。夫營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宗氣兩行營衛之道。此經脈外內之氣。相為和平。而有形之營血。分行於外內。亦相為勻等者也。


夫衝脈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至胸中而散。充膚熱肉。淡滲皮毛。此下伏於胞中之血。半隨衝脈而行於脈內。半隨衝脈而散於皮膚。又足陽明之脈。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而出於腹氣之街。衝脈與少陰之大絡。循陰股而下出於脛氣之街。


夫精專者。二分行於經隧。隨衝脈者。二分出於氣街。是經脈外內之氣血。相為勻等矣。皮膚之氣血。從指井而溜注於滎輸。脈中之血氣。從本標而外出於膚表。從道往還。莫知其極矣。


伯言氣之離臟。卒然如弓弩之發者。謂五臟之氣。至於手太陰而變見於寸口者。應手而動。若弓弩之發弦。上於魚際。則動氣衰而無動脈矣。其余氣衰散以逆上者。


謂余氣分散。而上注於手陽明大腸之經。故其脈上魚。而其行微緩也。此言五臟之氣。因胃氣而至於手太陰。腹走手而手走頭。


頭走足而足走腹。常營無已。終而復始。環轉之無端也。


黃帝曰。足之陽明。何因而動。岐伯曰。胃氣上注於肺。其悍氣上衝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循眼系。入絡腦。出 。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並下人迎。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


故陰陽上下。


其動也若一。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故陰陽俱靜俱動。若引繩相傾者病。


(音坎)


此言陽明之氣盛。而獨動不休者也。陰陽系日月論曰。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又曰兩火合並。


故為陽明。是陽明主氣金之氣。而又有悍熱之火氣也。胃氣上注於肺者。胃腑所生之營氣宗氣。上注於肺。而行於經脈之外內。以應呼吸漏下。其悍熱之氣。上衝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循眼系。入絡腦。出 。下客主人。循牙車。此陽明之悍氣。上走空竅。行於皮膚之氣分。而下合於陽明之脈中。並下人迎。


此胃腑所生之悍氣。別走於陽明者也。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蓋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謂在上之人迎。在下之衝陽。其動之相應也。故陽病而陽脈小。陰脈大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陽脈小者為逆。故陰陽上下。靜則俱靜。動則俱動。若引繩墨。如相傾而不相應者。則為病矣。


按上章曰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氣有街。氣在腹者。止之背俞。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間。夫足陽明之脈。其支者下人迎。入缺盆。從缺盆下乳內廉。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下循腹裡。至氣街中而合。


以下髀關。循股外廉。至足跗上。夫胃之悍氣。合陽明之脈而下人迎。挾臍入氣街中。則與衝脈相合。


而出於腹氣之街矣。其下行而出於足跗者。動於衝陽而上。與人迎之相應也。


黃帝曰。足少陰何因而動。岐伯曰。衝脈者。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邪入 中。循脛骨內廉。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其別者。邪入踝。出屬跗上。入大趾之間。注諸絡。以溫足脛。此脈之常動者也。(邪斜同)


此言流溢於中之血氣。一從衝脈與足少陰之大絡。而下出於足脛之氣街。循陰股內廉者。血氣出於皮膚。仍循少陰之經而行也。斜入 中者。與太陽之承山踝上以下也。其別者。乃少陰之支絡。別走於踝跗。上入大趾之間。而散於十趾之絡。是以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陰氣起於足五趾之裡。蓋陰陽二氣。


本於先天之水火。藏於腎臟。出於下而升於上也。夫衛氣者。陽明所生之氣也。上節論衛氣之別走陽明。合於人迎。是從膺胸臍腹。而下至跗上。如左右之動脈。與衝脈會於臍間。則陽明之血氣。隨衝脈而出於腹氣之街矣。此節論衝脈與少陰出於脛氣之街。蓋手足十二經之本標。只出於頭氣之街。胸氣之街。


營衛之行。從本而入。從標而出。上下相貫。如環無端。其腹氣之街。脛氣之街。乃別出陽明少陰之血氣。不在十二經脈本標之內。故別提出陽明少陰之動輸焉。


黃帝曰。營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之無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脈陰陽之道。相輸之會。行相失也。氣何由還。


岐伯曰。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四街者。氣之徑路也。故絡絕則徑通。四末解。則氣從合。相輸如環。黃帝曰善。此所謂如環無端。莫知其紀。


此之謂也。


此申明經脈之血氣。從四街而出行於脈外。皮膚分肉之氣血。從四末而入行於脈中。上下相貫。


環轉之無端也。四末者。四肢之杪末。手足之指井也。其脈者。謂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輸。陰陽之道者。


血氣從此所行之道路也。相輸之會氣從合者。謂皮膚之氣血。從四末而溜於脈中。輸行於經。而與脈中之血氣相會。入於肘膝之間。而與脈中之血氣相合。


故曰四末解。則氣從合。蓋假風寒之邪。以明四末乃陰陽之會。氣從此而所入之大絡也。如因邪氣所阻。則手足懈惰。而道路不通。氣何由而環轉。如四末和解。則氣血輸會於脈中。而還轉於氣街矣。夫經脈者。內連於臟腑。外絡於形身。外內出入。常營無已。絡脈者。乃經脈之支別。如江河之支流。至梢杪而有盡也。四街者。氣之徑路也。故絡絕則徑通。


手足十二經之本標。出於頭氣之街。胸氣之街。


陽明所生之血氣。復出於腹氣之街。少陰所藏之血氣。復出於脛氣之街。此經脈中之血氣。復從絡脈之盡處。出於氣街。而行於皮膚分肉之外也。


此營衛之行於皮膚經脈之外內。上下相貫。如環無端。莫知其紀也。王子方曰。本經云。營行脈中。衛行脈外。


又曰。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精氣之營於經者為營氣。今復言營衛之行環轉於經脈之外內。豈經義自相矛盾與。曰。衛氣晝行於陽。


夜行於陰。應天氣之晦明。天道右旋。地道左轉。天運於地之外。交相逆順而行。應營氣行於脈中。


衛氣行於脈外。外內清濁之不相干也。然天氣營運於地之外。而復通貫於地中。有四時之寒暑往來。


生長收藏。此天地陰陽之氣。上下升降。外內出入有分有合。環轉無端。是以營衛之行。環轉於皮膚經脈之外內者。應天地之氣交也。夫所謂營行脈中者。


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腹走手而手走頭。頭走足而足走腹。一脈流通。終而復始。此營血之行於脈中也。


又別出兩行營衛之道。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營於脈中者。循手足之十二經脈。及陰蹺陽蹺任脈督脈。合十六丈二尺為一周。晝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應呼吸漏下者。


此營氣之行於脈中也。衛氣晝行陽二十五度。夜行陰二十五度。此營氣衛氣各走其道。清濁外內之不相干也。


若夫手足之三陰三陽。十二經脈。皆從指井所出。而營於五臟之二十五輸。六腑之三十六輸。夫指井離爪甲如韭許。乃血肉筋骨之盡處。血氣皆從何來。


而曰所出為井耶。蓋受皮膚之氣血。從此而溜注於脈中。十二經脈之血氣。始從此而生出。故曰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輸。所行為經也。充膚熱肉之氣血。婦隨夫唱。相將而行。


同溜於經脈之中。故曰營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夫宗氣半行於脈中。半行於脈外。營血半營於經隧。半營於皮膚。營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陰中有陽。陽中有陰。猶兩儀四象之定體。血氣貫通於外內。應天地之氣交。一息不運則生化滅矣。


夫皮膚氣分為陽。經脈血分為陰。陽走陽而陰走陰。此陰陽之相離也。陰出於陽。陽入於陰。此陰陽之相合也。陰陽之道。


有離而有合也。若行於陽者。只行於陽。行於陰者。只行於陰。無外內出入之神機。而生化亦滅矣。


陰陽之奧。會心者明之。余伯榮曰。五亂脹論。言衛氣亂脈。是謂大 。衛氣逆為脈脹。衛氣並脈循分為膚脹。若衛氣行於脈內。豈非亂脈乎。


曰。衛氣之在路也。常然並脈循分肉。行有逆順。陰陽相隨。乃得天和。謂脈內之血氣順行。而脈外之氣血逆轉。行有逆順。乃得天地之和。衛氣亂脈者。


謂衛氣順脈而行也。若夫環轉於皮膚經脈之外內。正所謂交相逆順而行。又何亂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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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五味

 

黃帝問於少俞曰。五味入於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余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聞其故。( 悶同)


任穀庵曰。按五營運大論云。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南方生熱。熱生火。


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是五臟本於五味之所生。而生外合之筋骨血肉也。是以五味入口。而各有所走。夫心主血。腎主骨。苦乃火之味。咸乃水之味。苦走骨而咸走血者。陰陽水火之交濟也。肺主氣。故辛走氣。


少俞答曰。酸入於胃。其氣澀以收。上之兩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即留於胃中。胃中和溫。則下注膀胱。膀胱之脆薄以懦。得酸則縮綣。約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陰者。積筋之所終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任氏曰。五味陰陽之用。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是發散涌泄之中。而又有收散緩急之性矣。上焦開發。宣五穀味。中焦出氣如露。以行水穀之津。酸氣收澀。故弗能出於上之兩焦。不出。則留於胃而溜於下焦。


注於膀胱矣。膀胱為脬之室。脬居於中。故膀胱之體質脆薄以懦。得酸則易於縮綣。縮則約而不通。水道不行。


故為癃閉。陰者。前陰。積筋骨宗筋也。宗筋者。筋之主也。酸入於宗筋。故走筋也。


按經筋章云。足厥陰之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絡諸筋。其病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傷於內則不起。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是足厥陰肝經。主宗筋而外合於通體之筋。


黃帝曰。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俞曰。咸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注於脈。則血氣走之。


血與咸相得則凝。凝則胃中汁注之。注之則胃中竭。竭則咽路焦。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脈者。中焦之道也。


故咸入而走血矣。


任氏曰。中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咸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注於脈者。咸性之上涌也。注於脈則走於血氣矣。血者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咸乃寒水之味。故血與咸相得則凝。凝則燥結。而胃中之汁以滋之。胃中汁竭。則咽路焦枯。


故舌本乾而善渴。血脈者。中焦之道路。咸氣上走於中焦。故走血。王子方曰。胃腑水穀之精汁。化而為赤。營於脈中。


人一呼一吸。脈行六寸者。血氣之流行也。呼吸不已。血氣之行。無少停息。故血凝則胃中之汁注之。以資其流行。


黃帝曰。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


少俞曰。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薑韭之氣熏之。營衛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辛與氣俱行。故辛入而與汗俱出。


任氏曰。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辛走氣。故其氣走於上焦。


上焦者。受中焦之氣。而營諸表陽者也。夫營衛之氣。生於中焦。皆從上而出。故薑韭之氣上熏。則營衛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則為洞心。辛與上焦之氣。俱行於表陽。則開發皮腠而汗出。


余伯榮曰。辛氣留於心下而上熏。則為洞心。與氣俱行。則與汗共並而出。蓋汗乃中焦水穀之液也。王子方曰。論五味而曰氣者。味之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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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4:44:33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何也。


少俞曰。苦入於胃。五穀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


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嘔。齒者。骨之所終也。故苦入而走骨。故入而復出。知其走骨也。


任穀庵曰。炎上作苦。君主之味也。故五穀之氣。皆不能勝之。苦性下泄。故入於下脘。三焦者。少陽相火也。苦性寒。故三焦之道。皆閉塞不通。三焦不通。則入胃之水穀。不得通調布散。故變而為嘔也。夫腎主骨。腎為寒水之臟。苦性寒故走骨。同氣相感也。然苦乃火味。故入於下。而復出於上。


以其性下泄而上涌也。


余伯榮曰。少陰之上。君火主之。標陽而本寒也。炎上作苦。而苦寒下泄。此少陰之味也。故能從本從標。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味。是以味合五行。氣合三陰三陽之六氣。


黃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何也。少俞曰。甘入於胃。其氣弱小。不能上至於上焦。而與穀留於胃中者。令人柔潤者也。胃柔則緩。緩則蠱動。蠱動則令人 心。其氣外通於肉。故甘走肉。


任穀庵曰。稼穡作甘。坤土之味也。坤德柔順。故其氣弱小。太陰濕土主氣。故令人柔潤。柔者土之性。潤乃濕之氣也。夫蟲乃陰類。胃秉陽明燥熱之氣。胃若柔而緩。則蟲動而上入於胃矣。蟲上食、故令人 心。土氣外主於肌肉故甘走肉。馬玄台曰。蠱當作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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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4:45:23 | 只看該作者

卷八

 

第六十四陰陽二十五人

 

黃帝曰。余聞陰陽之人何如。


伯高曰。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不離於五。人亦應之。


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陰陽之人不與焉。其態又不合於眾者五。余已知之矣。愿聞二十五人之形。血氣之所生別。而以候從外知內何如。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此先師之秘也。雖伯高猶不能明之也。黃帝避席遵循而卻曰。余聞之。


得其人弗教。是謂重失。得而泄之。天將厭之。余愿得而明之。金匱藏之。不敢揚之。


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其五色。異其五行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


黃帝曰。愿卒聞之。


岐伯曰。慎之慎之。臣請言之。


仇汝霖曰。天地之間。不審於五者。天有五色五氣。五時五音。地有五方五行。五運五味也。五營運論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在臟為肝。在體為筋。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


苦生心。在臟為心。在體為脈。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在臟為脾。在體為肉。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在臟為肺。在體為皮毛。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在臟為腎。在體為骨。風寒熱濕燥。天之五氣也。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在天成氣。在地成形。天地合氣。命之曰人。人之形體。秉在地五行之所生。然本於天之五氣。


是以形合五行。而氣合五色五音也。五陰而合五陽者。在地之陰而合天之陽也。五五二十五者。合天之數也。陰陽之人不與者。通天論之所謂少陰太陰。少陽太陽之人也。其態又不合於眾者。不合五行全備之人也。夫三陰三陽者。天之陰陽也。五人之形者。地之所成也。是以此章論形合五行。而上應天之五氣。下章論陰陽之人。應天氣之所生。故篇名通天論。


木形之人。比於上角。似於蒼帝。其為人蒼色。小頭長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勞心少力多憂。勞於事。能春夏不能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陰佗佗然。太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左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隨隨然。 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上推推然。


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栝栝然。(能葉耐義同 音大)


馬仲化曰。木主東方。其音角。其色蒼。故木形之人。當比之上角。似於上天之蒼帝。色蒼者。木之色蒼也。頭小者。木之巔小也。面長者。木之體長也。肩背大者。木之枝葉繁生。其近肩之所闊大也。


身直者。木之體直也。小手足者。木之枝細。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體而言耳。好有材者。木隨用而可成材也。力少者。木易動搖也。內多憂而外勞於事者。木不能靜也。耐春夏者。木春生而夏長也。不耐秋冬者。木至秋冬而凋落也。


故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厥陰風木主氣。佗佗。美也。如木之美材也。比、量也。和也。夫五音主五運之化氣。三陽應六氣之司天。五音之合於三陽者。應歲運之干支相合也。


足厥陰與足少陽皆合。以一陰而合左右太少之四陽者。應地居天之中。而天運於上下左右也。大謂之 。即太角也。太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 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推推然者。下文之所謂足少陽之上。血氣盛。則通髯美長也。遺遺。謙下之態。如枝葉之下垂也。推推。


上進之態。如枝葉之上達也。半謂之判。即少角也。左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隨隨栝栝然者。下文之所謂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也。隨隨。從順之態。如木體之委曲也。栝栝。正直之態。


如木體之梃直也。仇汝霖曰。左右手足。即陰陽系日月論之手合十干足合十二支也。


火形之人。比於上徵。似於赤帝。其為人赤色。廣KT 銳面。小頭。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搖。肩背肉滿。有氣。輕財少信。多慮。見事明。好顏。急心。不壽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陰核核然。質徵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 然。右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上鮫鮫然。質判之人。比於左手太陽。


太陽之下支支頤頤然。


火主南方。其音徵。其色赤。故火形之人。似於上天之赤帝。色赤者。火之色赤也。KT 、脊肉也。廣KT 者。火之中勢熾而大也。面銳頭小者。火之炎上者。銳且小也。好肩背髀腹者。火之自下而上。光明美好也。手足小者。火之旁及者。其勢小也。行安地者。火從地而起也。疾心者。火勢猛也。


行搖者。火之動象也。肩背肉滿者。即KT 廣也。有氣者。火有氣勢也。此自其體而言耳。輕財者。火性易發而不聚也。少信者。火性不常也。多慮而見事明者。火性通明而旁燭也。好顏者。火色光明也。急心者。火性急也。不壽暴死者。火性不久也。此自其性而言耳。耐春夏者。木火相生之時。不耐秋冬者。火畏涼寒也。


故秋冬感而病生焉。手少陰君火主氣。核核。真實之義。如火之神明正直也。手少陰與手太陽相合。質者。火之形質也。質徵。即太徵。質判。即少徵也。質徵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右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鮫鮫然者。下文之所謂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也。肌肌然者。肉之充滿也。鮫鮫然者。性之踴躍也。


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質判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下 支支然者。下文之所謂手太陽之下。


血氣盛則掌肉充滿也。 。喜悅之態。支支頤頤。上下之相應也。


土形之人。比於上宮。似於上古黃帝。其為人黃色。圓面大頭。美肩背。大腹。美股脛。小手足。


多肉。上下相稱。行安地。舉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權勢。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陰敦敦然。太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加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下坎坎然。少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上樞樞然。左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下兀兀然。


中央主土。其音宮。其色黃。故土形之人。比於上宮。似於上古之黃帝。曰上古者。以別於本帝也。


色黃者。土之色黃也。面圓者。土之體圓也。頭大者。土之高阜也。肩背美者。土之體濃也。腹大者。


土之闊充也。股脛美者。充於四體也。小手足者。土溉四旁。至四末而土氣漸微也。多肉者。土主肉也。


上下相稱者。土豐滿也。行安重者。土體安重也。舉足浮者。土揚之則浮也。此自其體而言耳。安心者。


土性靜也。好利人者。土人生物為德也。不喜權勢善附人者。土能藏垢納污。不棄賤趨貴也。耐秋冬者。


土得令也。不耐春夏者。受木克而土燥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太陰濕土主氣。敦敦然者。有敦濃之道也。足太陰與足陽明相合。


太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少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樞樞然者。下文之所謂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也。婉婉。和順之態。土之德也。樞樞。如樞轉之持重。土之體也。加宮。土之加濃。比上宮也。加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左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下。坎坎兀兀然者。


下文之所謂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也。坎坎然者。行地之或安或浮。如山路之不平也。


兀兀。不動貌。如平陸之安夷也。仇汝霖曰。東南為左。西北為右。天缺西北。地陷東南。加宮者。


右宮也。蓋西北之地高濃而多山岳。故曰加宮。


金形之人。比於上商。似於白帝。其為人方面白色。小頭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發腫外。骨輕。身清廉。急心靜悍。善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陰敦敦然。 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下脫脫然。左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上監監然。少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


西方主金。其音商。其色白。故金形之人比於上商。似於上天之白帝。面方者。金之體方也。色白者。金之色白也。頭腹肩背俱小者。金質收斂而不浮大也。小手足。如骨發踵外骨輕者。金體堅剛而骨勝也。身清廉者。金之體冷。而廉潔不受污也。此自其體而言耳。急心靜悍者。金質靜而性銳利也。


善為吏者。有斧斷之才也。秋冬者。金水相生之時。不能春夏者。受木火之制也。


故春夏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手太陰燥金主氣。敦敦然者。如金體之敦重也。手太陰與手陽明相合。 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左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監監然者。下文之所謂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也。廉廉。如金之潔而不污。監監。如金之鑒而明察也。右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少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下。脫脫嚴嚴然者。


下文之所謂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也。脫脫。如金之堅白。涅而不淄。嚴嚴。如金之整肅也。仇汝霖曰。五行五音。上應五星。故曰似於蒼帝者。上應歲星也。似於白帝者。


上應太白也。


水形之人。比於上羽。似於黑帝。其為人黑色。面不平。大頭廉頤。小肩大腹。動手足。發行搖身。下尻長。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 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陰汗汗然。


太羽之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上頰頰然。少羽之上。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眾之為人。


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桎之為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


北方主水。其音羽。其色黑。故水形之人。比於上羽。似於上天之黑帝。色黑者。水之色黑也。面不平者。水面有波也。頭大者。水面平闊也。頤乃腎之部。廉頤者。如水之清濂也。小肩大腹者。水體之在下也。動手足者。水流於四旁也。發身搖者。水動而不靜也。下尻長者。足太陽之部。如水之長也。


背主督脈。背延延然。太陽之水。上通於天也。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人不敬畏而善欺人也。戮死者。多因戮力勞傷而死。蓋水質柔弱。而不宜過勞也。秋冬者。金水相生之時。春時木泄水氣。夏時火 水涸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足少陰寒水主氣。污污然者。卑下之態。如川澤之納污也。


足少陰與足太陽相合。太羽之人。比於右足太陽。桎之為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上。頰頰安安然者。


下文之所謂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也。頰、俠輔也。頰頰然者。謂太陽在上。如有俠輔而尊貴也。安安然者。安然而不動也。少羽之人。比於左足太陽。


眾羽之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潔潔然者。下文之所謂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也。


紆紆。紆洄之態。如水之洄旋也。潔潔。如水之清潔也。曰眾之為人者。謂居海濱平陸之大眾。如水之在下。而形體清潔也。桎之為人者。謂居崗陵山谷之民眾。如山之在上。安然而不動也。蓋水性動而不靜。


故水形之人。動手足。發行搖身。如居於高陵山谷之中。受加宮之所勝制。則手足如桎梏。而安然不動矣。蓋言五形之人。有居海濱傍水者。有居山陵高阜者。有居平原污下者。五方雜處之不同也。又如角之人。居於東方。質徵之人。生於南土。則木火之性。更偏甚矣。如少商之人。居於南土。少羽之人。


處於加宮之山陵高阜。又各有所調制矣。蓋人之五形。本於五方五行之所生。故各因其所居之處。而又有生制之甚衰。


故以此義申明於五形之末云。馬仲化曰。桎者。受桎梏之人。意水形之人為戮死耶。仇汝霖曰。按疏屬之山有神焉。名曰二負。桎其手足。抑以山居之人。以比山之神歟。


倪仲宣曰。不曰左羽右羽。而曰眾之為人。桎之為人。此即以眾桎而為左右也。東南為左而地土卑下。西方為右而土阜山高。


倪仲玉曰。水形之人。豈應桎梏而戮死耶。經義淵微。聖辭古朴。非覃思精粹。不易疏也。


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變者。眾之所以相欺者是也。


仇汝霖曰。言此五行之人。二十五變者。乃眾人中之所以相遍欺者也。眾人者。謂平常之人。得五行五音之全者也。


倪仲宣曰。相術以五行中。具一形者。乃富貴之人。若五行混雜者。平常之人也。故曰眾人。謂平常之大眾也。


故下文曰。形色相得者。富貴大樂。謂木形之人其色蒼。火形之人其色赤。此偏欺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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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


岐伯曰。形勝色。色勝形者。至其勝時。年加感則病行。失則憂矣。形色相得者。富貴大樂。


黃帝曰。其形色相勝之時。年加可知乎。


岐伯曰。凡年忌下上之人。大忌常加。七歲。十六歲。二十五歲。三十四歲。四十三歲。五十二歲。六十一歲。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則病行。失則憂矣。當此之時。無為奸事。是謂年忌。


仇汝霖曰。形勝色者。如太角之人其色黃。色勝形者。如太宮之人其色青也。夫形者。五行之體也。色者。五行之氣也。形氣相得。感天地之生成。故主富貴大樂。下上之人者。謂左右太少之上下。


合手足三陽之人。而三陰之人不與焉。年加者。始於七歲。每加九年。乃形色不相得者之所大忌也。


夫七歲者。少陽也。加九年。乃十六歲。再加九年。乃二十五歲。蓋以手足三陽之人。始於七歲之少陽。


再加窮九之老陽。陽亢極而有悔矣。凡此相加之年。皆為斯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其分也。如感之則病行。有所疏失。失則憂矣。


倪仲宣曰。五形合手足之三陰。故雖逢陽九。不以為忌。若變而為太少左右者。此手足之三陽。故為大忌也。


黃帝曰。夫子之言。脈之上下。血氣之候。以知形氣奈何。岐伯曰。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


血少氣多。則髯短。故氣少血多則髯少。血氣皆少則無髯。兩吻多畫。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行則善高舉足。足趾少肉。足善寒。血少氣多。則肉而善瘃。


血氣皆少。則無毛。有則稀枯瘁。善痿厥足痹。(瘃音祝寒瘡也吻音刎)


以下八節。申明形者。乃皮脈肉筋骨。然藉皮肉經脈之血氣。以生養此形。而有上下盛衰之不同也。夫生長須毛者。乃充膚熱肉。淡滲皮毛之血氣。然手足三陽之氣血。各因本經之經脈所循之處。


而各分皮部。故帝問脈之上下。血氣之候。以知形氣。蓋以各經脈絡所循之上下候之。以知形中之氣血也。形者。謂皮肉筋骨也。足陽明之脈。其上行者。挾口環唇下。交承漿。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髯美而長。血少氣多則髯短。氣少血多則髯少。氣血皆少則無髯。蓋血盛則淡滲皮膚而生毫毛。氣者。所以熏膚充身澤毛者也。是以在上之須眉。在下之毫毛。皆藉皮膚之氣血以生長。故氣少則髯少。血少則髯短。血氣皆少則無髯矣。血氣少而不能充皮膚。肥腠理。故兩吻多畫。蓋肌肉不得充滿而多瘦紋也。


足陽明之脈。其下行者。循膺胸。下臍腹。從膝臏而至足跗。故在下皮膚之血氣盛。則下毛美而長至胸。


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血氣皆少則無毛。雖有亦稀而枯瘁也。足趾少肉。足善寒者。氣之所以熏膚充身澤毛者也。瘃者。手足寒冷之凍瘡。血少則肉而善瘃者。血之所以溫膚熱肉者也。痿厥足痹者。血氣少而不能營養筋骨也。此言二十五人之形者。皮脈肉筋骨也。然皮肉筋骨之間。又藉血氣之所資益。


而有上下盛衰之不同也。


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長。血多氣少。則通髯美短。血少氣多則少須。血氣皆少則無須。感於寒濕。則善痹骨痛爪枯也。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血多氣少。則脛毛美短。


外踝皮堅而濃。血少氣多。則 毛少。外踝皮薄而軟。血氣皆少則無毛。外踝瘦無肉。


足少陽之經脈。其上行者。循於耳之前後。加頰車。下頸項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通髯美長。血多氣少。則通髯美短。蓋須發乃血之余。是以血多氣少。雖短而亦美也。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為痹。爪者筋之余。血氣皆少。不能營養筋骨。以致寒濕之邪。留痹而為骨痛爪枯也。其經脈之下行者。循膝外廉。下輔骨之前。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是以在下皮膚分肉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血多則皮堅而濃。血少則皮薄而軟。蓋血之所以淡滲於皮膚者也。


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血多氣少則惡眉。面多少理。血少氣多。則面多肉。血氣和則美色。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多。則踵跟空。血氣皆少。則善轉筋踵下痛。(少理當作小理)


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 。循兩眉而上額交巔。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眉美而眉有毫毛也。夫充膚熱肉。生須毛之血氣。乃後天水穀之所生。在上之髭須。在下之長毛。皆生於有生之後。眉乃先天所生。故美眉者。眉得血氣之潤澤而美也。毫毛者。眉中之長毛。因血氣盛而生長。亦後天之所生也。


惡眉者。無華彩而枯瘁也。面多小理者。多細小之紋理。蓋氣少而不能充潤皮膚也。血少氣多則面多肉。


氣之所以肥腠理也。經云。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平脈篇曰。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血氣和者。謂經脈皮膚之血氣和調。則顏色鮮美也。蓋五臟六腑之俞。皆出於太陽之經。太陽為諸陽主脈也。


轉筋踵下痛者。血氣少而不能營養筋骨也。


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血少氣多則髭惡。血氣皆少則無髭。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


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


手陽明之脈。其上行者。挾口交人中。上挾鼻孔。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髭美。惡者。稀而枯瘁也。


其經脈之下行者。循 臂上入兩筋之間。出合谷。故血氣盛。則腋下毛美。而手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手瘦以寒也。仇汝霖曰。手陽明之脈。出合谷兩骨之間。手魚肉。乃手太陰之部分。陽明之血氣盛。而手魚肉以溫者。臟腑之血氣。互相交通者也。


手少陽之上。血氣盛則眉美以長。耳色美。血氣皆少則耳焦惡色。手少陽之下。血氣盛則手卷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寒以瘦。氣少血多。則瘦以多脈。


手少陽之脈。其上行者。出走耳前。交頰上至目銳 。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眉美以長。長者。即生毫毛之意也。其下行者。從肩 肘臂而上出於手腕。故血氣盛。則手卷多肉以溫。蓋手少陽之血氣。


循手表腕。盛則皮緩肉淖。故善於卷握也。多脈者。皮肉瘦而脈絡多外見也。仇汝霖曰。陽氣者。


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者也。是以氣少。則皮肉瘦而多脈。


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


手太陽之脈。其上行者。循於顴頰耳鼻目 之間。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色惡。太陽為諸陽主氣也。其下行者。循肩 肘臂而下出於手腕。


是以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也。以上論手足三陽之血氣。各循本經之部分。充膚熱肉。淡滲皮毛。肥腠理。濡筋骨。


以養二十五變之形。如血氣皆少。則又不能佗佗遺遺之自然矣。


黃帝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約乎。


岐伯曰。美眉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多。惡眉者氣血少。其肥而澤者。血氣有餘。血而不澤者。氣有餘。血不足。瘦而無澤者。氣血俱不足。審察其形氣有餘不足而調之。可以知逆順矣。


此言足太陽之主脈也。二十五人之形者。皮脈肉筋骨也。以五形之人論之。則當手少陰主脈。今變為二十有五。合於手足之三陽。故以足太陽主脈。蓋十二經脈之俞。皆會於足太陽之經也。故美眉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多也。惡眉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少也。其肌肉肥而顏色潤澤者。手足三陽之脈。血氣皆有餘也。蓋足太陽為諸陽主脈。太陽之脈。氣血盛而美眉。則諸陽之脈。血氣皆有餘。而肌肉肥澤矣。


故當再審察其皮膚。分肉之氣血有餘不足而調之。可以知逆順矣。逆順者。皮膚經脈之血氣。交相逆順而行者也。知逆順之有餘不足。則知所以調之矣。


仇汝霖曰。脈字其字宜玩。蓋用脈字。以知足太陽之脈之氣血多少。加其字。以分別肥而澤者。乃諸陽之脈之血氣有餘也。


倪仲宣曰。按口問篇論足太陽之精氣。行於脈外以濡空竅。十二奇邪之走空竅。獨取足太陽之外踝。此章論太陽為諸陽主脈。而諸陽脈之血氣有餘不足。皆以足太陽為準繩。蓋太陽之上。寒水主之。在天為陽。在地為水。在人即為精氣。是以足太陽為諸陽主氣。而又為諸陽主精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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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4:46:06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刺其諸陰陽奈何。


岐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調陰陽。切循其經絡之凝澀。結而不通者。此於身皆有痛痹。甚則不行。故凝澀。凝澀者。致氣以溫之。血和乃止。其結絡者。脈結血不行。決之乃行。


故曰氣有餘於上者。導而下之。氣不足於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於經隧。乃能持之。寒與熱爭者。導而行之。其宛陳血不結者。則而予之。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約畢也。


此言手足三陰三陽。皮膚分肉間之氣血。皆從臟腑之經隧。而外出於形身者也。蓋二十五變之形者。皮脈肉筋骨也。


是以上節論脈之血氣。此節論皮肉筋骨之氣血焉。諸陰陽者。足之少陰太陰厥陰。手之少陰太陰。以應五音五行之人也。手之太陽陽明。足之少陽太陽陽明。以應左右太少二十五變之人也。諸陰陽之血氣。所以充膚熱肉。滲澤皮毛。肥腠理。濡筋骨者。皆從本臟本腑之經隧。而出於孫絡皮膚。各並本經之脈絡以分界畔。此非經脈之血氣。故當按其寸口人迎。以知陰陽之有餘不足而調之。切循其經絡之凝澀。結而不通者。此於形身中。皆有邪痹於皮肉筋骨之間。甚則留而不行。


以致經絡之血氣。有所凝澀。蓋充膚熱肉之氣血。從內之經隧。而外出於孫絡皮膚。此因邪閉於絡脈之外。氣血不得外行。以致凝澀於經絡之中。


故當致諸陽之氣以溫之。則寒痹解而血得以和於外矣。其結絡者。血氣留結於脈內。以致脈結而血不行。又當決之使行。蓋邪閉於皮腠。而致經絡之凝澀者。當理其氣。血結於脈絡者。當決其血也。故曰氣有餘於上者。導而下之。不足於上者。推而上之。蓋氣血之出於皮膚。而又有上下有餘不足之分者。因絡脈所出於上下。有疏通阻滯之不同也。其有稽留於經絡中而不至者。


因而迎之。此必明於經隧。乃能持之。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胃海所出之氣血。而布散於天下者。從臟腑之大絡。而出於孫絡皮膚。大絡雖與經脈繆處。然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蓋並經而外出於皮部。各隨本經之脈以分界限。是以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也。寒與熱爭者。陰陽之血氣混亂也。


故當導而行之。使各歸於本部。蓋手足三陰三陽之血氣。行於皮膚分肉之間。如不分界畔。則混亂交爭矣。宛陳者。陳之物。宛積於腸胃之內。以致血氣不至。此不因於血結於脈絡而不通。故當則而予之。蓋用逐陳之法則。而予奪之也。此手足三陰三陽之血氣。本於胃腑之所生。從經隧而外出。


故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之約法畢矣。如知少宮太宮之人。則知比於足之陽明。而足陽明之脈。


其上行者。挾口環唇。則知經隧之絡脈。亦絡於唇口。而皮膚之氣血。亦分部於唇口也。


仇汝霖曰。此以皆為痛痹之皆字。照應氣有餘於上。或不足於上。蓋十二經隧之絡脈孫絡。與十二臟之經脈絡脈。並行於形身之上下。若此身中皆為痛痹。則十二經隧之絡脈。皆為之不通。如只痹於足陽明之上。則陽明之上氣不足。而下氣有餘矣。若只痹於足陽明之下。則陽明之下氣不足。而上氣有餘矣。痹在陽明之部分。則知陽明之氣血。結而不通。又不涉於諸陰陽之絡矣。此蓋假痛痹以申明皮膚分肉之氣血。各並本經而出。各從本經經脈所循之上下。而各分界畔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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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4:50:38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五篇五音五味

 

右徵與少徵。調右手太陽上。


此承上章謂五音之人血氣不足者。當調之以五穀五畜之五味也。


上章云。右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上鮫鮫然。又云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


是右徵之人。當調手太陽上矣。又云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 然。又云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


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是少徵之人。當調手太陽下矣。今右徵與少徵。同調手太陽上者。謂血氣上下之相通也。


左商與左徵。調左手陽明上。少徵與太宮。調左手陽明上。


此言皮膚分肉之血氣。雖各有分部。然通融滲溉。交相往來。審經絡之相聯者。亦可以通融調治也。


夫左商之人。調左手陽明上者宜矣。而左徵與少徵。應調手太陽。而同調於手陽明者。謂手太陽與手陽明之脈。並出於巨虛而上行。手足三陽之脈。皆縱橫聯絡於頭面。然雖各有界畔。而皮膚血氣之流行。交相往來。


故有經脈相聯者。亦可以同調之也。是以左徵少徵之人。同調於手陽明上。且手陽明主皮膚之氣血者也。手陽明之脈。出於足陽明之巨虛上廉而上行。


故太宮之人。當調足陽明上。而亦可調之手陽明上也。


右角與太角調右足少陽下。(按前章有左角而無右角左右二字有誤)


前章云。左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隨隨然。是右角之人。宜調之右足少陽下也。又云太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人遺遺然。此以太角之人。


同調右足少陽下者。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徵與少徵。調左手太陽上。


前章云。質徵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是太徵之人。當調手太陽上矣。又云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 然。今以太徵與少徵。同調左手太陽上。亦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仇汝霖曰。右角與太角。故從下。少陽之氣從下而上也。太徵與少徵故從上。太陽之火氣炎上也。


眾羽與少羽。調右足太陽下。


前章云。眾之為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又曰少羽之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是宜調足太陽下也。


少商與右商。調右手太陽下。


此以少商與右商調手太陽者。即左徵少徵之調手陽明。乃互相交通之義。


桎羽與眾羽。調右足太陽下。


前章曰。桎之為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眾之為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今皆調足太陽下者。太陽之氣。從下而上也。


少宮與太宮。調右足陽明下。


前章云。少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下樞樞然。太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下婉婉然。


以上而同調之下者陰陽血氣。皆從下而上。足而手也。倪仲宣曰。足多從下。蓋以下而通於上也。手多從上。蓋以上而通於下也。陰陽血氣。上下環轉之無端也。


判角與少角。調右足少陽下。


前章云。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栝栝然。夫半謂之判。判角即少角也。前章只有太角左角。 角判角。而無少角。恐傳寫之誤耳。倪仲宣曰。下文亦無少角。


商與上商。調右足陽明下。


商主手陽明大腸。上商主手太陰肺。足陽明者胃腑之經氣也。此以手太陰陽明。而調之足陽明者。血氣生於胃腑水穀之精也。穀入於胃。乃傳之肺。蓋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


還循胃口。上膈屬肺。肺與大腸之血氣。皆從胃腑始出。而行於手太陰陽明之經。故 商與上商。


調足陽明也。倪仲宣曰。臟腑通連者曰下。


商與上角。調左足太陽下。


商。手陽明大腸也。足太陽者。膀胱水府也。營衛生會篇曰。水穀者。常並居於胃中。


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是大腸與膀胱。並屬下焦。


而交相通貫者也。是以 商而調之足太陽下者。以腑氣之交通於下也。上角應足厥陰肝經。五臟之脈絡。皆不上循頭面。惟足厥陰之脈。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足太陽之脈。與督脈會於目之睛明。而上額交巔。是足太陽與督脈厥陰。會於目而交於額也。


是以上角而調之足太陽下。蓋血氣津液。主於腸胃之下也。按此節論調手足之三陽。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陽而調之手陽明者。


有手陽明而調之手太陽者。有手陽明而調之足陽明者。有足厥陰而調之足太陽者。陰陽之血氣。各有分部。而調治錯綜。抑經氣之交通。或魯魚之舛誤。


姑從臆見箋疏。以俟後賢參正。仇汝霖曰。此節論調左右太少之血氣。比手足之三陽。而不涉於五音之三陰。今以上商上角論調於後者。謂血氣之生始也。


營氣篇曰。營氣之道。內穀為寶。穀入於胃。乃傳之肺。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其支別者。上額循巔交於督脈。復循腹裡。下注於肺中。是以論調上商之手太陰。上角之足厥陰者。謂血氣之營於臟腑十二經脈之中。而滲注於外也。張子所謂魯魚之誤者。


疑辭也。且前後不從本經之調治者。計什有一條。豈差誤之過半耶。學人當從氣交中求之。


上徵與右徵同。穀麥。畜羊。果杏。手少陰。臟心。色赤。味苦。時夏。


此節以五穀五畜五果之五味。調養五音之人。及二十五變之人。蓋左右太少者。從五音之所變也。上徵者。手少陰之人也。右徵者。左右上下。手足三陽之人也。上徵與右徵同者。舉一而概四也。蓋四變之人。本於五音之所出。是以五味調五音。而四變之人。亦調之以此五味也。麥成於夏。


火之穀也。巳午未會成火局。羊乃火之畜也。杏色赤而味苦。心之果也。經云。五穀為養。五果為助。


五畜為益。夫血歸形。氣歸精。是以五音之形。及二十五變之形。不足者當補之以味也。五音者。在氣為手少陰。在臟為心。在色為赤。在味為苦。在時為夏。此五音之所主也。右徵者。以陰而變陽也。


仇汝霖曰。按前後二篇。並無針刺二字。所謂調右手太陽上。左足太陽下者。即以此五味調之也。列左右上下者。分別二十五變之人。使後學觀形。以知血氣之盛虛。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如用調左手太陽上。右手太陽下。總以麥穀羊畜調之也。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學人以意逆之。


則得之矣。


上羽與太羽同。穀大豆。畜彘。果栗。足少陰。臟腎。色黑。味鹹。時冬。


上羽。足少陰之人也。太羽者。二十五變之形也。曰右徵。曰太羽。經文錯綜其間者。舉一而左右太少。總調之以此味也。豆色黑性沉。水之穀也。彘乃亥畜。水之畜也。栗色黑味鹹。腎之果也。上羽者。在經氣為足少陰。在臟為腎。在色為黑。在味為咸。在時為冬。


倪仲宣曰。所言足少陰臟腎者。謂大豆彘栗之味。在經氣調養足少陰。在臟則調養腎也。余臟同義。


上宮與太宮同。穀稷。畜牛。果棗。足太陰。臟脾。色黃。味甘。時季夏。


上宮。足太陰之人也。太宮者。變而為足陽明也。稷色黃味甘。土之穀也。牛乃土之畜。棗者。


脾之果也。在氣為足太陰。在臟為脾。在色為黃。在味為甘。在時為長夏。上宮太宮加宮左宮少宮之人。同調此穀畜之味也。


上商與右商同。穀黍。畜雞。果桃。手太陰。臟肺。色白。味辛。時秋。


上商。手太陰之人也。右商。四變之形也。黍色白而秋成。金之穀也。雞屬酉而鳴於巳酉丑時。


金之畜也。桃色白而有毛。肺之果也。在氣主手太陰。在臟為肺。在色為白。在味為辛。在時為秋。


上商右商少商 商左商之人。同調此穀畜之味也。


上角與太角同。穀麻。畜犬。果李。足厥陰。臟肝。色青。味酸。時春。


上角。足厥陰之人也。太角。四變之形也。麻色青莖直。木之穀也。犬屬戌而味酸。厥陰之畜也。李色青味澀。肝之果也。在經氣主足厥陰。在臟為肝。在色為青。在味為酸。在時為春。上角太角右角 角判角。同調此穀果之味也。仇汝霖曰。調五音者補五臟。調四變者補六腑。


太宮與上角。同右足陽明上。


夫生長須毛者。乃充膚熱肉。淡滲皮毛之氣血。從臟腑之經隧。而出於皮膚。


是以上節論右徵與少徵。調右手太陽上。左商與左徵。調左手陽明上者。論皮膚分肉之氣血。各分手足三陽之上下也。


此復論手足三陽之經脈。有上下之相交者。各審其經而調之。上角者。足厥陰肝經也。厥陰肝脈。


循喉嚨。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會於巔。而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 中。循發際至額顱。從大迎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夫頏顙者。鼻內之上竅。在 中之分。口鼻氣涕相通之竅也。足陽明與肝脈。交會於喉嚨頏顙額顱之間。


是以太宮與上角。同調於足陽明也。仇汝霖曰。五音之人。及二十五變之形。總以此穀畜之五味調養。前後錯綜。分列二十余條者。重在經氣有上下之交通也。學人識之。


倪仲宣曰。前後二十余則。為經氣之交通。是以論手足之三陽。而前後兼論厥陰之上角。蓋厥陰之脈絡。上循頭目。或與三陽之經絡交通。或與皮膚之血氣相合。故前後分列二則。


左角與太角。同左足陽明上。


足少陽之脈。上循於頭者。抵於 下。加足陽明之頰車。是足少陽與足陽明之脈絡相通。故左角與太角。同調足陽明上。仇氏曰。前曰調。此曰同。合而言之。是同調也。


少羽與太羽。同右足太陽下。


太陽之上。寒水主之。少羽太羽屬水。故同調足太陽下。


左商與右商。同左手陽明上。


陽明之上。金氣主之。左商與右商屬金。故調手陽明上。仇氏曰。金氣應天。故從上。水氣在泉。


故從下。倪氏曰。手多從上。足多從下。


加宮與太宮。同左足少陽上。


加宮與太宮。比於足陽明也。足陽明之脈。上出於耳前者。會足少陽之客主人。是足陽明少陽之經脈。交通於上。故加宮與太宮。同調足少陽下。


質判與太宮。同左手太陽下。


質判屬火。宜調手太陽者也。太宮屬土。同調手太陽下者。手太陽之脈。循咽下膈抵胃。而所出之經脈。本於足陽明之巨虛上廉。是足陽明與手太陽之經脈。交通於下。故同調手太陽下。


判角與太角。同左足少陽下。


前章云。太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推推然。今同調足少陽下者。上下之相通也。仇汝霖曰。以此經而調彼經者。論經氣之交通也。以本經而調本經者。論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羽與太角。同右足太陽上。


太羽屬水。宜調足太陽者也。太角屬木。同調足太陽上者。足太陽之脈。抵耳上角。交於足少陽之浮白率谷竅陰諸穴。是足太陽與足少陽之脈絡。交通於上。故太角同調足太陽上。


太角與太宮。同右足少陽上。


太角屬木。宜調足少陽者也。太宮屬土。同調足少陽上者。足陽明之脈。上交於足少陽。足少陽之脈。上交於足陽明也。夫皮膚分肉之血氣。所以生須毛。溫肌肉。肥腠理。濡筋骨者。本於胃腑水穀之精。從胃之大絡。出於臟腑之經隧。而外滲於皮膚。


是以前節論形中之氣血不足者。宜調此五味。此復論脈中之血氣不足者。同調此五味也。倪仲宣曰。左角與太角。同足陽明上者。少陽之脈。上交於陽明也。加宮與太宮。同足少陽下者。陽明之脈。上交於少陽也。今復以太角在上。少陽在下。而太宮居中。謂少陽之脈。交於陽明者。亦可調之少陽。陽明之脈。交於少陽者。亦可調之陽明也。


右徵少徵質徵上徵判徵 右角 角上角太角判角右商少商 商上商左商 少宮上宮太宮加宮左宮眾羽桎羽上羽太羽少羽夫上徵上角上商上宮上羽者。乃五音五行。而合於手足之三陰者也。左右太少者。乃四變之形。


而比於手足之三陽者也。以五陰而錯綜在中者。陰內而陽外也。上章論質徵之人。比於左手太陽上。


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下。右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上。質判之人。比於左手太陽下。蓋以上徵之人。變質徵右徵於上之左右。少徵質判於下之左右也。


今復以五音錯綜其間者。是右徵之人。可比於左太陽上。少徵之人。可比於右太陽上也。質徵之人。可比於右太陽下。判徵之人。可比於左太陽下也。當知五音之人。肌肌然而美眉者即變徵之人。又不必拘於質徵右徵少徵判徵。及太陽左手右手之人也。夫分太少 判左右上下者。


因四變而分也。是以上章以左右太少之人。比於手足左右之三陽。此章論調手足左右之陰陽。以養五音五變之人也。五變之中。又不必專主於質在左而少在右。質在上而少在下。故復序此一節。


蓋欲使學人通變以論陰陽。不可膠柱而鼓瑟也。


黃帝曰。婦人無須者。無血氣乎。岐伯曰。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血獨盛則淡滲皮膚。生毫毛。今婦人之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數脫血也。衝任之脈。不營口唇。故須不生焉。


此復論充膚熱肉。淡滲皮毛之血氣。又起於胞中。從衝脈任脈。而散於脈中者也。上章論胃腑所生之血氣。出於胃之大絡。注臟腑之經隧。而外滲於皮膚。此後天水穀之精。從中焦而出也。


此言胞中之血氣。從衝任而行於經脈之外內。乃先天所藏之精氣。從下焦而上也。蓋言形中之血氣。


所以營養皮脈肉筋骨者。本於先後天之資生而資始也。胞中為血海。下焦少陰之所主也。衝脈任脈。


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者。胞中之血氣。從衝任而半營於脈中也。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至胸中而散。此半隨衝脈而散於皮膚分肉者也。故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血獨盛則淡滲皮膚。


生毫毛。婦人之生。因月事以時下。數脫於血。而血不足。不得上營於唇口。故須不生焉。上章論生須眉毫毛之氣血。手足三陽之所主也。此章論絡唇口生髭須之血氣。衝脈之所濡也。血氣生始出入之道路多歧。若非潛心體會。反興亡羊之嘆。仇汝霖曰。妊娠之血。


皮膚之血也。此血臥則歸肝。故臥出而風吹之。則為血痹。如熱入血室。刺肝之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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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04:52:30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士人有傷於陰。陰氣絕而不起。陰不用。然其須不去。其故何也。宦者獨去何也。愿聞其故。


岐伯曰。宦者去其宗筋。傷其衝脈。血瀉不復。皮膚內結。唇口不營。故須不生。


宗筋者。前陰也。宦者去其宗筋。傷其衝脈。血瀉而不復。上營於唇口。故須不生。此因割去前陰。而傷其先天之精氣也。


黃帝曰。其有天宦者。未嘗被傷。不脫於血。然其須不生。其故何也。


岐伯曰。此天之所不足也。其任沖不盛。宗筋不成。有氣無血。唇口不營。故須不生。


此言胞中之血氣。本於先天之所生也。天宦者謂之天閹。不生前陰。即有而小縮。不挺不長。


不能與陰交而生子。此先天所生之不足也。其衝任不盛。宗筋不成。有氣無血。唇口不營。故須不生。


仇汝霖曰。髭須生於有生之後。然又本於先天之精氣。以上二篇。論陰陽血氣。有互相資生之妙。學人再於五音五行之外求之。


黃帝曰。善乎哉。聖人之通萬物也。若日月之光影。音聲鼓響。聞其聲而知其形。其非夫子。孰能明萬物之精。是故聖人。


視其顏色黃赤者多熱氣。青白者少熱氣。黑色者多血少氣。美眉者太陽多血。通髯極須者少陽多血。美須者陽明多血。此其時然也。


此復論人道之歸於天道也。青黃赤白黑。五音五行之色也。赤主夏而黃主長夏。故黃赤者多熱氣。


熱氣者。陽氣也。青主春而白主秋。故青白者少熱氣也。黑主冬令之水。而陽氣深藏。故多血而少氣也。三陰三陽者。


乃天之六氣。亦合於四時。初之氣厥陰風木。二之氣少陰相火。三之氣少陽君火。四之氣太陰濕土。


五之氣陽明燥金。終之氣太陽寒水。在天有此六氣。而人有此六氣者也。合人之臟腑經脈。有手足十二之分。在天之陰陽。只有太少之六氣也。


故美眉者太陽多血。通髯極須者少陽多血。美須者陽明多血。此論人歸於天道。而合於天之四時。又以分手與足也。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多氣少血。陽明常多血多氣。厥陰常多氣少血。少陰常多氣少血。太陰常多血少氣。此天之常數也。


此以人之常數。而合於天之常數也。常數者。地之五行。天之六氣。五六相合。而成三十年之一紀。六十歲之一周。而人亦有此五運六氣者也。


是以首論地之五行。以合人之五形。末論人之六氣。而合於天之六氣也。在天成氣。在地成形。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然本於天之六氣。


故復歸論於天之六氣焉。張玉師曰。血氣生於陽明。故陽明多血多氣。其余陰陽。有多氣少血者。有多血少氣者。此大數之不全。自然之理也。然本經以厥陰常多氣少血。太陰常多血少氣。而素問血氣形志篇。及本經九針論。以厥陰多血少氣。太陰多氣少血。豈經義之矛盾耶。抑相傳之錯誤歟。


曰。此正以人之常數。合天之常數也。夫厥陰之上。風氣主之。風者。大塊之噫氣。故厥陰之多氣也。太陰濕土主氣。地氣升而為云為雨。


故曰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雨者。下注於地而為經水。故太陰之多血也。此天之常數也。在人之形臟。足厥陰主肝。肝主藏血。手厥陰主包絡。包絡主生血。故厥陰之多血也。太陰者。脾土也。命門相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三者主生諸陽之氣。


故太陰之多氣也。此人之常數也。故有此六氣。而人有六氣。在天之陰陽。應天之常數。在人之陰陽。應人之常數。


故以人合於天。而合有異同也。雖然。陰陽之道。未有常而無變者也。以天之常變論之。厥陰司天之政。云趨雨府。濕化乃行。是厥陰之多血矣。太陰所至為雷霆烈風。是太陰之多氣矣。以人之常變論之。厥陰不從標本。從中見少陽之火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是厥陰之多氣矣。脾統諸經之血。而足太陰獨受水穀之濁。是太陰之多血矣。


噫知陰陽常變之道者。然後能明萬物之精微。


仇汝霖曰。首言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不離於五。人亦應之。謂人合天地之五數也。末結云。


夫人之常數。此天之常數也。謂人合天之六數也。故曰其生五。其數三。謂人之生於地之五行。而合於三陰三陽之天數。倪仲宣曰。五者。應五運之在中。主神機之出入。六者。合六氣之在外。應天氣之降升。


人能養此五運六氣。與天地合約。弗使形氣有傷。可以神仙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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