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注疏 卷第三十六】
商祝襲祭服,衤彖衣次。
(商祝,祝習商禮者。
商人教之以敬,於接神宜。
襲,布衣床上。
祭服,爵弁服、皮弁服,皆從君助祭之服。
大蠟有皮弁素服而祭,送終之禮。
襲衣於床,床次含床之東,衽如初也。
《喪大記》曰:『含一床,襲一床,遷屍於堂又一床。』)
[疏]註『商祝』至『一床』。
釋曰:云『商祝,祝習商禮』者,雖同是周祝,仰習夏禮則曰夏祝,仰習商禮則曰商祝也。
云『商人教之以敬,於接神宜』者,案《表記》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尊而不親言尊敬,故知殷人教以敬,是以使之襲,於接神宜。
若然,此篇及《既夕》以夏人教忠,從小斂奠、大斂奠及朔半薦新、祖奠、大遣奠皆是夏祝為之,其雖不言祝名,亦夏祝可知。
其徹之者,皆不言祝名,則周祝徹之也。
殷人教以敬,但是接神皆商祝為之,其行事,若祝取銘之類,不言祝名者,亦周祝可知。
唯《既夕》開殯時,以周祝徹饌,而堂下二事不可並使周祝,故夏祝取銘置於重。
案《周禮》有大祝、小祝、喪祝、詛祝、甸祝,此篇及《既夕》言夏祝、商祝,周禮以喪祝行事,皆當喪祝者也。
天子以下喪禮,云亦當喪祝行事也。
云『襲,布衣床上』者,《喪大記》云襲一床,故知襲時布衣床上也。
此雖布衣未襲,待飯含訖,乃襲,下經為次是也。
云『祭服,爵弁服、皮弁服,皆從君助祭之服』者,以其爵弁從君助祭宗廟之服,《雜記》云『士弁而祭於公』是也。
皮弁,從君聽朔之服,《玉藻》云『皮弁以聽朔於大廟』是也。
云『大蠟有皮弁素服而祭,送終之禮也』者,《郊特牲》文。
引之者,證皮弁之服有二種:一者皮弁時白布衣積素為裳,是天子朝服,亦是諸侯及臣聽朔之服;
二者皮弁時衣裳皆素葛帶榛杖,大蠟時送終之禮兇服也。
此士之襲及士冠所用聽朔者,不用此素服,引者欲見《郊特牲》皮弁素服是大蠟送終之服,非此襲時所用者也。
知『襲衣於床,床次含床之東』者,以其死於北墉下,遷屍於當牖下,沐浴而飯含。
引《大記》云『含一床,襲一床,遷屍於堂又一床』者,喪事所以即遠,故知襲床次含床之東。
云『衽如初也』者,衽臥席下莞上簟,彼一床之下,又云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故知衽如初含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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