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六下】
[疏]《覲禮》第十。
鄭《目錄》云:『覲,見也,諸侯秋見天子之禮。
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
朝宗禮備,覲遇禮省,是以享獻不見焉。
三時禮亡,唯此存。
爾覲禮於五禮屬賓。
《大戴》第十六,《小戴》十七,《別錄》第十。』
釋曰:鄭云『春見曰朝』等,《大宗伯》文。
云『朝宗禮備,覲遇禮省』者,按《曲禮下》云:『天子當而立,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
天子當寧而立,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
鄭註:『諸侯春見曰朝,受摯於朝,受享於廟,生氣,文也。
秋見曰覲,一受之於廟,殺氣,質也。
朝者,位於內朝而序進;
覲者,位於廟門外而序入。
王南面立於,寧而受焉。
夏宗依春,冬遇依秋,春秋時齊侯唁魯昭公,以遇禮相見,取易略也。
覲禮今存,朝、宗、遇禮今亡。』
據此彼而言,是朝宗禮備,覲遇禮省可知。
鄭又云『是以享獻不見焉』者,享謂朝覲而行三享,獻謂二享後行私覿,私覿後即有私獻,獻其珍異之物。
故《聘禮記》云:『既覿,賓若私獻,奉獻將命。』
註云:『時有珍異之物,或賓奉之,所以自序尊敬也。
猶以君命致之。』
臣聘猶有私獻,況諸侯朝覲,有私獻可知。
是以《周禮。大宰職》云:『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
註云:『幣,諸侯享幣。
玉獻,獻國珍異,亦執玉以致之。』
大朝覲會同既有私獻者,四時常朝有私獻可知。
案下文有享,亦當有獻,而云享,獻不見者,案《周禮。大行人》云:上公冕服九章,介九人,賓主之九十步,廟中將幣三享。
侯伯子男亦云。
鄭云:『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禮,不嫌有等。』
彼據春夏朝宗而言,不見秋冬者,以四時相對,朝宗禮備,故見之。
覲遇禮省,故略而不言。
此下文見享者,不對春夏,故言之。
鄭云是以享獻不見者,據《周禮。大行人》而說也。
必知鄭據《大行人》者,以其引《周禮》四時朝見,即云『是以享獻不見』,明鄭據《周禮。大行人》而言也。
有人解享字上讀,以獻不見為義者,茍就此文有享無獻,不辭之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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