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占第十六】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症。
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見克。
用宜生體,不宜克體。
體克用,病易安;
體生用,病難愈。
體克用者,勿藥有喜;
用克體者,雖藥無功。
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為庶幾。
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
欲知凶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
體生用者,遷延難好;
用生體者,即愈。
體用比和,疾病易安。
若究和平之日,主卦決之。
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之。
若論醫藥之屬,當看生體之卦。
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藥;坎卦生體,宜服冷藥,如艮溫補;乾、兌涼藥是也。
又有鬼神之說,雖非<易>道,然不可謂<易>道之不該。
姑以理推之。
如卦有克體者,即可測其鬼神。
乾卦克體,主有西北方之神,或兵刀之鬼,或連親之鬼,或水土裡社之神,或犯方隅,或無主之祟。
震則東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響時見。
巽則東南之鬼,或自缢,或枷鎖致命。
坎則北方之鬼,或水旁之神,或沒溺而亡,或血疾之鬼。
離則南方之鬼,或遇熱病而亡。
艮則東北之神,或是山林之祟,或山魈之鬼,或刎頸戈生之鬼。卦中無克體之卦者,不必論之。
又問乾上坤下,占病如何斷,堯夫曰:“乾上坤下第一爻動,便是生體之義。
變為震木,互見巽艮,俱是生成之義,是謂不安,逢生之日即愈。”
又問:“第二爻動如何?”
曰:“是變為坎水,乃泄體敗金之義。金入水鄉,互見巽、離,乃為風火扇爐,俱為克體之義。更看占時外應如何,即為焚屍之象,斷之死無疑矣。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更見詳理。”
又曰:“第三爻動,坤變艮土,俱在生體之義,不問互卦,亦斷其吉無疑。”
又曰:“第四爻動,乾變巽木,金木俱有克體之義,互吉亦凶。木有扛屍之義,金為磚椁之推。是必定之推,必定之理。”
又曰:“第五爻動,乾變離,反能生體,互變俱生體,是其吉無疑。更有吉兆則愈吉。其斷明矣。”
又曰:“第六爻動,乾變兌,則能泄體,互見巽、艮,一凶一吉,其病非死必危。亦宜看兆吉凶,吉則言吉,凶則言凶。此斷甚明。余卦皆仿此斷,則心易無不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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