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日知識雜篇】
擇日就是擇吉,擇吉是人類為了生存的需要,人類為了生存,生活環境就必須安全,而擇吉的目的,就是為了安全。
擇吉就是人類選擇、利用有利條件避開和克服不利因素所做的一種努力,趨吉避凶,近利遠害,這同時也是人類的天性或本能。
擇吉就是人類運用智慧和經驗,尋找、確定人世間種種活動的適宜時間、空間,其要領在於盡可能充分把握天時、地利、人和以及以上三者之間的和諧關係所造成的適時機遇。
擇吉同時能滿足人們的心理需要,增加人們的信心和決心。
擇日(擇吉)的誤區及正確擇日(擇吉)的方法
擇日(擇吉)的目的就是趨吉避凶、祈福禳禍。
而目前大量的日(月)歷、通書等充斥市場,質量參差不齊、內容短缺、吉凶神未完全註明、宜忌錯漏等。
淺而易見的事實就是不同版本的通書有時內容不同,宜忌的註解、吉凶甚至相反,使人疑惑不解。
所以使用錯誤通書擇日(擇吉)便是擇日的一大誤區。
擇日的另一大誤區是使用正確通書擇日,但以為只要是黃道吉日等吉日,就可以做各項民事活動。殊不知,即使是相同的民事活動,同一個吉日,對於不同人來說,對其中一部分人來說是吉的,但對另外一部分人來說卻是兇的。
即使是相同的民事活動,相同人,也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修陰宅風水這項活動,假設人事方面相同,也應分為生基、兇喪、遷移等情況,因為上面這三種情況的擇日條件、方式等不同,選擇的吉日也不同。
正確的擇日(擇吉)方法應該是以事件(指各項民事活動)為準,結合當事人,根據擇日(擇吉)規則,選擇吉日吉時來進行活動才是正確的擇日方法。
如嫁娶,首先以新娘的出生日期為條件,選取新娘的出嫁大利月份,再從出嫁大利月份中選出適合出嫁的吉日,從適合出嫁的吉日中,結合其他當事人的出生日期,選取大家都適合的吉日,並以該吉日為準,選擇吉時,嫁娶擇日(擇吉)至此完備。
其他各項民事擇日(擇吉)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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