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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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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4:1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總釋象例-65


困之相遇乃非姤而成妒。


故皆困。


陽困于陰。


陰亦困于陽。


故六爻皆有困。


而所困不同。


初三上三爻。


陰也。


皆困于剛。


故以木石葛藟為喻。


二四五三爻。


陽也。


皆困于陰。


則非外物而屬于食用所需者。


故以酒食。


赤犮金車為喻。


可見喻之所殊。


亦即情之所異。


食用具近。


尚有所困。


遑向外物。


尋常便易之物尚困。


何況在山谷林野之間。


故雖曰相遇。


實反相仇。


而井則與之反。


井雖限于所居。


而能和睦其近鄰。


由鄰推而遠之。


則皆有相協助之用。


故井為通。


而傳稱居其所而遷也。


井之為通。


非通一切。


乃由近及遠。


由親及疏。


逐類相通。


以成其道。


故井不困。


不為地域所困也。


井與困。


皆三陰三陽卦。


陰陽平均。


坎反居上。


兌反為巽。


水在木上。


亦為剛中之德。


九二九五。


得其中位。


而九三六四。


合乎既濟。


此所以能通也。


而在中互。


則為火澤睽。


反為風火家人。


由內而外。


實互家人之象。


故同一井如一家人。


此與困之象睽者亦相反。


家人內也。


由內而外。


推之天下可也。


故井為困之反。


困窮而變。


乃至于井。


井則困自解。


而人生得安其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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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4:3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彖-66


井字象井之形。


而有條不紊。


又如井田之制。


平直皆成方。


為以範人生。


而有所守也。


又井之義。


不獨汲水之井。


即如?。


亦由井來。


故卦上為坎陷。


若陷?也。


又凡掘土深入。


無論有水與否。


亦井也。


如眢井。


枯井或?石之井。


葬埋之井。


皆井卦兼具之象。


不限于汲飲灌溉者也。


故爻辭有無禽。


則指陷?也。


有射鮒。


則指漁井也。


而皆不外于井之道。


井卦之象。


上為坎。


水也。


亦土之陷下也。


下為巽。


木也。


亦風之動變也。


風行水上。


而反在水下。


木以水生。


而反成水用。


此井之道。


不外水木之合。


風土之需。


陽多在中。


陰多在外。


則水之德。


亦取于火之助。


以三至五互離也。


水火既濟。


為人生日用所關。


中爻孚之。


故井道實民生之本。


今雖廢井田之制。


而井之有裨于農耕及生活者至大。


此周易以之與困相濟。


困窮由于不得其養。


井則得養。


困阨由于不通其行。


井則能通。


故解困者井。


所謂困于上必反下。


故受之以井。


井不離田野。


不遠于民眾。


此民生之原。


國家之基。


所謂下者。


指凡民也。


民人在下位。


非如在上位之官吏。


其生息動作。


皆國家之根本。


而要在能給民之食。


裕民之生。


以安以和。


以蕃以庶。


大哉井乎。


豈指一木一水之勞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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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4:5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彖-67


井。


改邑不改井。


無喪無得。


往來井井。


汔至。


亦來繘井。


羸其瓶。


凶。


宣聖講義此井卦彖辭也。


井困往來。


困窮變井。


反為不窮。


則以數極必復。


行極必返。


困之反為井。


窮之通。


為得養。


井以養民。


其利在下。


國之本也。


國以民為本。


民以食為本。


民得食。


則生之本立。


國有民。


則邦之本固。


此井養為天下之本。


凡民皆依井以生以存。


以蕃以息。


故國可變。


民不可變也。


邑可改。


井不可改也。


民變則何國。


井改則何邦。


故井卦彖辭。


改邑不改井。


謂本不能改。


而民不能失所生存。


民眾雖賴國之保。


邑之聚。


而非生存之本。


井則生存一日不可離者。


古之井田。


尤為生民之源。


後世井田制廢。


而井道終不可改。


則以日用汲飲。


為日食之本。


灌溉耕種。


為生息之原。


他如濟河沼之用。


助濯滌之功。


及仿井之形以作?。


或開?。


或養魚?。


或為埋葬之需。


一切有類井者。


皆井之有益于民生者也。


而最著者。


汲飲灌溉。


為其首要。


實人生不可一日無者。


城市之人。


或不覺井之需要。


鄉野之氓。


無不依井以生息。


近人頗不知井之用。


以為河渠之利。


有大于井。


雨水之澤。


有勝于井。


而忽于古人重井之旨。


是謬也。


河渠之利固大。


而人力不易為。


雨露之澤固肥。


而非時則弗得。


故防旱者必賴井以瀦蓄之。


溝通之。


分沛之。


是井足補河渠雨澤之不足。


且將以光大之。


發揚之也。


此井之用。


為民生不可少者。


而邑則遷變隨時。


井則存留永久。


以其長保人民安居樂業。


在我重農之國。


尤為要焉。


故邑可時改。


井不可移。


移井則失其民。


井與田地相連。


無田地。


即無居民。


無井。


亦無居民。


井在民。


如室之有礎也。


此句明井道恆久不易改廢。


亦即示民生重要不可忽略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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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5:3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彖-68


蓋井在民。


惟日用飲食是務。


詩云。


民之質矣。


日用飲食。


井之所關。


亦繫于是。


故無喪無得。


言其所為。


甚切近而朴實。


即詩所謂質。


質則得喪俱微。


謂不與于天下安危。


時世治亂。


而惟日用飲食之求。


故功不足以為榮。


過不足以為辱。


以在下也。


等諸細民。


渾渾噩噩。


無貪無欲。


故無喪無得。


得失不存于心。


則帝力何有于我。


古之治民。


皆本此道。


民惟樂其生。


適其服。


無思無慮。


詩云不識不知。


順帝之則。


故守其位。


安于分。


而無所忮求。


亦如井之自在。


不與于湖海之闊。


則風浪不生。


不類乎山野之大。


則摧毀亦少。


此井之為井。


由于困來。


為困以求通。


遂卑其志。


隘其行。


以省于榮枯之感。


憂樂之情。


自由自在。


不離不即。


故往來井井。


有條不紊。


各守其道則不爭。


各安其居則不妒。


故能井井往來。


亦如井田之畔岸也。


又以井字。


平豎成方。


上下如一。


井田仿之。


凡齊一方正不紛亂者。


謂之井井。


井卦之行亦如之。


陽在中而得位。


故能方直不邪。


外柔順而內方正。


合剛健文明之德。


孚直方大之行。


乃往來井井。


如有範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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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5:5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彖-69


汲至汲字誤作汔。


汲指取水于井。


若汔則猶迄也。


幾及也。


詩訖可小康。


與井無關。


應改正之。


汲至亦未繘井者。


言取水者至井。


而未持綆。


繘綆也。


賴以汲水者。


既未持綆。


則欲汲亦不得。


是徒為汲耳。


故釋文稱未有功。


言有井之用。


而無汲水之功。


有負于井。


非井之咎也。


汲者且至。


而忘其繘。


是倉皇失措之象。


以水在井。


非綆不出。


則未備繘者。


雖至井。


亦無方使得水。


而以羸其瓶。


瓶貯水者。


因不得水。


而用不著。


故曰羸。


言其失瓶之用。


如物失用。


遂為羸弱。


為瓶不得水。


故為羸。


以瓶空也。


空乏也。


不充也。


不足也。


羸即不充不足之義。


有井而無綆。


有瓶而無水。


是務于名。


而乏其實。


故占凶。


不必以瓶繘為限。


凡不足以致用而收功者。


均可為喻。


蓋井之道在實。


實而有濟民生。


方稱其用。


今虛存其名。


將何貴于井。


故凶。


猶曰害也。


害于其事。


即害于民生。


井之為養。


原以救困窮。


今亦不免于空乏。


則何養哉。


故曰凶。


以井之道。


本無得失。


而井井有條。


若悖道而行。


反有空乏之憂。


凶害之咎。


此事在人為也。


人知井之汲必以綆。


瓶之充必以水。


而先務其要。


豫善其事。


則井不吝于汲。


水不乏于瓶。


則何凶咎之虞。


故彖辭言井道。


必重視之。


無以其細。


而忽其工事。


忘其備具。


即喻細民雖無關輕重。


而生息之原。


安危所繫。


必時為撫字。


多予懷安。


以得其心。


方得保其國。


此利用阜生之政。


不可緩也。


民失所生。


則離心。


離則危。


民不得生。


則怨懟。


怨則亂。


危且亂。


豈非凶害乎。


故辭假繘瓶。


以喻民政之不可有失耳。


即改邑一句。


已明示民為貴。


國為次。


井為重。


邑為末。


邑可改。


井不改。


國可變。


民不可無生。


民之與上。


如井之與汲。


國家之財。


皆資于民。


欲取民財。


而不為民求生。


欲充盈其府庫。


而忘為民人闢其來源。


是何異汲而無繘。


瓶而乏水。


安得不占凶哉。


瓶中之水。


井所出。


井無其儲。


何以盈爾之瓶。


此言外之意。


文王憤殷紂。


徒知聚鹿台之財。


備鉅橋之粟。


而不一卹民之苦。


取之不以其道。


歛之不諒其情。


是以假汲井羸瓶之凶。


微寓諷刺之意。


以不敢直言。


恐于咎不測耳。


故易辭往往委宛如此。


繹其上下文義。


自得其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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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6: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彖辭-70


彖曰。


巽乎水。


而上水。


井。


井養而不窮也。


改邑不改井。


乃以剛中也。


汲至亦未繘井。


未有功也。


羸其瓶。


是以凶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井上坎下巽。


巽為風為木。


坎為水。


以巽在上為風。


如同體卦。


風水渙。


為風行水上之象。


而易其上下為井。


則應為水上于木。


以風不得行水之下也。


故象辭木上有水。


不曰風。


是同一巽。


視其位上下而異其名。


不得仿渙卦例。


稱風行水下。


或水行風上。


則當稱木。


木可在水下。


水亦可居木上也。


但釋彖辭。


不曰木。


亦不曰風。


逕曰巽乎水而上水。


此義人或疑之。


巽者卦名。


非物名。


而卦之取義。


則巽順也。


入也。


此處蓋取巽入之義。


猶曰巽入于水中而上水。


上猶升也。


舉也。


升舉之使上。


曰上。


非水自上之意。


則以風原在水上。


即木之生育既成。


亦高出水上。


是巽不得在水下也。


今井卦巽在坎下。


祇宜稱巽入于水。


而升其水。


水升則為風為木者降。


水上則巽下矣。


以井之象。


固如是也。


井中有水。


欲汲之者。


必以綆縋木具。


如桶類。


使之上。


是木入水中。


而汲水上也。


故曰巽乎水而上水。


斯名為井。


井之成用。


不得離水木。


亦不戾乎木入水。


以上水也。


故井以木取水。


木原在水上或水外。


以取水則必入水中。


或沉水下。


如江心泉之汲者。


以長綆縋桶。


直達江底得之。


是在水下矣。


其他井雖不盡如是。


但既稱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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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6:3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彖辭-71


總不外以木上水。


故水在木上為井。


井以養民為旨。


民既有養。


生乃不窮。


故曰井養而不窮也。


此窮字。


不獨指井之用。


亦示井為困之反。


困窮則井不窮。


改邑不改井。


以井在下位。


為國之本。


民人之源。


民附于土。


亦附于井。


民不改。


井亦不改。


而在卦言。


則二五皆剛。


剛中不變。


此不改所由來。


為失剛中則改。


改則無復井之用。


故曰乃以剛中也。


明言事理固不改。


即卦爻亦不可改。


然困亦剛中。


其他剛中者多。


何以井獨不改。


是必合上下卦及中爻觀之。


困之剛中。


而坎水反在兌下。


且中爻六三九四。


同于未濟。


不得象井。


故名困。


井則坎水在巽木上。


九三六四。


同于既濟。


故象井。


而不能改。


改則非井。


無論改其一爻。


即不為井。


井道必本既濟。


以汲水而上。


以潤物。


以飲食。


及凡生民利物之功。


皆濟也。


濟則有成。


有功可言。


有用可著。


斯民物所必重者。


汲至亦夫繘井。


汲字誤汔。


仍照改正。


以其欲汲而未持所需之綆。


是井之功不昭。


雖水在井。


而不得出于井。


而有木有水。


不得竟井之用。


故曰未有功也。


汲者志得水。


而忘其備。


是未盡其心力。


將何功可收哉。


且井之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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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6:5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彖辭-72


人所備也。


其汲取應用之物。


亦人所知。


而不具焉。


是不得責諸井。


以井固未廢。


亦未枯涸。


猶存井之用。


而不見其功。


是非人之咎乎。


因其不得水。


而至羸其瓶。


此又可見瓶之無咎。


持瓶者之過也。


人不知自責。


而諉諸井瓶。


推于其他。


則所招致者。


決非福利。


故曰是以凶也。


言凶將由是而來耳。


或曰未繘井。


綆短不及泉也。


羸其瓶。


器小不勝任也。


言井泉深。


而所持綆不足。


汲水多。


而所持瓶過小。


皆不相稱。


遂失其用。


而占凶。


此亦一義。


總不外人事之未善。


工具之未良。


強欲圖功。


反見其害。


是亦人不能用井。


而負井耳。


譬之使人不如其材。


御下不以其道。


愛憎之見。


取舍之私。


不計其成。


徒徇一己。


是猶以短綆汲深井。


將小瓶取多水。


非徒無益。


而又害之。


釋文明示無功之由。


占凶之故。


俾人知自反耳。


夫井道水在木上。


是必以木汲水。


而必使木入水中。


抵水內。


方孚卦用。


若綆不及水。


則木在水上。


是反井為渙。


渙散之情。


奚利于物。


何況羸其瓶。


所持者已狹。


所持者易盈。


器小不能語大。


材細不堪用宏。


則不勝任之凶。


有如鼎之折足而覆餗也。


是未繘井者但無功。


而未見害。


而羸其瓶。


則有凶。


是又過之。


坎險在外。


巽入在內。


外險內入。


其情易乖。


猶以巽懦之夫。


當艱險之責。


憤事必矣。


內巽而志入。


是苟且偷安之象。


外險而易陷。


是阽危多變之時。


此就上下卦義言。


固不免有未繘井之咎。


而恆履羸其瓶之凶。


智謀未周。


勇力不備。


勉強僥倖。


何以言功。


狹隘畏葸。


安能免禍。


此井道以其平庸而成用。


亦以其簡陋而干凶。


其得其失。


正可互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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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7:1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象辭-73


象曰。


木上有水。


井。


君子以勞民勸相。


宣聖講義此井卦象辭也。


坎在巽卦之上。


成木上有水。


故名井。


以水惟井中汲取者。


在木上。


若以他木具盛水。


或水沒木。


或沾濡。


其象不常見。


亦無關乎道用。


故獨取井為喻。


大過以兌在巽上。


曰澤滅木。


亦水在木上。


而異于井。


則兌坎原不同。


澤中之水浸沒木。


亦異于以木取水。


功用既殊。


情志亦別。


澤風大過。


為木被水滅。


水風井。


則水為木生。


是大過木不與水協。


而井則水自與木和。


蓋井中之水。


地下之泉。


乘木而出井。


成其養民之功。


潤物之利。


是水固賴木以達其用。


無木則徒有井。


而無以昭其功利。


雖有水泉。


無裨于民。


無濟于物。


又何取乎井哉。


故井道本諸水。


而成諸木。


二者合而後著其功。


大其利。


是井道。


人之潤澤。


猶雲雨為天之潤澤也。


雲雨本諸天功。


井則成于人力。


此人足以濟天地之窮。


助生化之德。


于井道可以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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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7:3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象辭-74


如天旱之時。


焦涸之地。


不得兩水之沛潤。


又乏河沼之灌溉。


則生物將枯。


民失其養。


物失其利。


豈非天地之窮乎。


唯人鏧井以補救之。


掘土及泉。


則地中之水可出。


深穴儲水。


則雲雨之餘可留。


是以有生物之功。


養民之德。


人之力也。


然創者人事。


繼之者亦莫非人工。


立其本原者人謀。


而發揚之光大之。


亦莫非資于人力。


故井道始終由人成之。


而必依于天時。


合于土。


宜備其物事。


方克有濟。


故井道必合天地人物四者之力。


以致其用。


而永其利。


便于行。


而大其功。


此井道本人道以久以宏。


以光以遠。


民生所賴。


物利所資。


為國家之基。


鄉野原隰之不可少者。


故易以列于卦焉。


井之成也。


民亦安其生。


井之立也。


物亦興其利。


故君子無時不重井。


而其要則推井之利。


以為民利。


盡井之方。


以和民情。


則上古井田之制所由起也。


井田者畫田以井。


而井在田中。


為民者。


又同飲用于田中之井。


是同井。


猶今同村同里也。


居處不易。


耕作以時。


親戚相鄰。


作息一致。


此我重農之國。


其俗習皆指井為則。


故君子因井以尚農。


推井道以致民。


則象辭所謂勞民勸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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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7:5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75


勞慰勞也。


兼勤勞之義。


相者助也。


兼保護之義。


以井道本于農耕。


農事必資于勤苦。


必互為匡助。


所謂三時勞力。


而後得秋穫。


居民聚處守望相助。


疾病相扶持。


出入相顧護。


而後民情親睦。


此鄉村善良風俗。


至今猶存有者。


君子居其位。


惟安民為務。


以能安其生。


樂甚業。


衣食不匱。


事畜有資。


養生送死無憾。


憂喜弔慶各如其情。


有事則致其勞。


合其力。


無事則通其好。


同其安逸。


則農事不廢。


而民居日洽。


情誼益篤。


風俗日厚。


善則勸。


過則規。


卹其煩憂。


慰其苦痛。


其至也。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人不獨親其親。


不獨子其子。


鰥寡孤獨。


廢疾皆有養。


養之以時。


教之以時。


男女嫁娶以時。


則民樂生。


而無怨懟。


家戶自給自足。


而無飢寒病苦之情。


此上世盛治。


實有取于井道者也。


故勞民。


則民雖勞不怨。


勸相。


則民雖捨己財物。


而無吝色。


竭己心力。


而無德色。


是以農耕及時。


無荒歉之虞。


友助自至。


無孤獨之患。


家以田為生之本。


田以井為利之源。


其他蠶桑棉布魚畜森林舉可以為利者。


皆依時興措。


無不井井。


民何窮困之憂。


物何苦窳之歎哉。


故井之功用。


不可盡矣。


因其用而致之民。


則君子之責也。


民之懷土而來歸者。


雖逐之不去。


何患乎乏用。


是足民即以自足。


利眾即以自利。


無他。


勞民勸相。


盡其心。


竭其智。


以培其本。


而濬其源。


則如汲井。


而有不得水者哉。


是井不窮。


民不困。


國又奚窮。


上又奚困乎。


知其本。


而致力焉。


則事非難為。


不知其要。


而徒汲汲取于民。


則將井以自困矣。


故象辭以勞民勸相四字。


明民事之不可緩耳。


有國者其擇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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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8:0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76


初六。


井泥不食。


舊井無禽。


宣聖講義此井初六爻辭也。


初六巽之初爻。


亦坤初六。


而在下。


與上六四應。


皆為柔。


重柔無剛。


地位又下。


故曰井泥。


泥者。


井底土也。


井之下。


窪深之處。


惟有泥土。


則不可食。


井以水為食飲之供。


汲至深及泥。


故不食。


言不可食。


不能食。


亦不宜食也。


地位窪卑。


性質陰濁。


沉澱于底。


污湫難堪。


不食。


猶不用也。


乾以剛在下。


猶曰勿用。


坤之初六。


履霜堅?至。


為陰始凝。


亦不用也。


故井初爻。


井泥不食。


即無所用之意。


言失井養之用耳。


而汲取至泥。


可見其無水。


無水則眢井枯井也。


即非新掘之井。


故稱舊井。


舊井者。


有井之名。


無汲之用。


有深陷之穴。


無水泉之源。


則猶陷阱也。


初與四應。


為坎之下爻。


合初二三四。


亦大類坎卦。


以兩陽陷入兩陰中也。


故曰無禽。


禽謂設阱以捕捉鳥獸。


今既非真阱。


以舊井已涸有似阱。


則無禽獸可得。


爻辭以初六陰柔在下。


既不得汲。


而泥不可食。


又不得為阱。


而無所擒獲耳。


禽擒古一字。


非指飛鳥。


蓋大象雖類坎而非真坎。


故有陷阱之形。


而無陷阱之效。


有深陷之穴而已。


既不為汲水之井。


亦不成捕獸之阱。


總不外初爻不用之義。


初爻不用。


非卦之咎。


乃位之卑。


故不用。


無吉凶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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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8:3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77


象曰。


井泥不食。


下也。


舊井無禽。


時舍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初六釋爻之文。


恰與乾卦初二兩爻。


釋辭同。


乾曰潛龍勿用。


下也。


見龍在田。


時舍也。


今合見于一爻。


人多未明。


則以井雖非乾。


而全卦三陽三陰。


原備乾坤之象。


初六雖為坤爻。


而九二九三九五。


則乾爻也。


且九二主內。


九五主外。


九三得中。


三陽皆得時位之正。


有孚于乾行健之義。


故于初六。


備見乾初二兩爻之辭。


辭由象生。


象由用見。


用之所備。


象乃著焉。


象之所兼。


辭乃合焉。


井之初六。


陰在下。


固與潛龍。


同一下位。


故曰井泥不食。


下也。


井泥屬陰之物。


不食與勿用義相近。


以龍之潛。


亦必于水之底。


而泥在井。


亦猶龍之潛。


皆深藏于下。


故曰下也。


是位同在下。


而用亦同。


不以陰陽異其位也。


陰陽未出于地面。


則其用不明。


則不分。


不分則同。


此釋文均稱為下也。


但就其位言耳。


舊井無禽。


而曰時舍。


與見龍在田同。


則以見龍而在田。


仍為下位。


而非九五之飛龍。


在下雖有位。


而龍德未昭。


德施待普。


有其位而無其德。


則不可遽言進取。


故曰時舍。


舍與取對。


又施也。


與捨同。


舍即不取也。


蓋欲成其德。


達其用。


則必先舍。


時舍而後可時取。


時者及時。


言見龍而在田。


猶易逢憂患之地。


以田不能快龍之志。


則不得有圖于雄飛。


有冀于大獲。


故宜時舍。


舍又止也。


即不前也。


井之初六亦然。


既在下而不可汲。


雖有陷阱之象。


而當不用之時。


則不宜倖圖有禽。


禽即獲也。


得也。


與舍字對。


無禽無得。


即無所取。


即舍也。


言舊井不為阱。


自不希有所得。


阱險地。


設阱者固希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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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9:0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78


而初六非設者。


故無得之志。


此宜舍也。


又設阱。


利物之陷。


而行人則重在遠避其害。


是臨阱者宜舍也。


言知止也。


止步勿前。


免陷入之?。


是時舍者。


為己言。


宜舍所得。


為人言。


宜舍勿進。


皆時之宜也。


既無獲獸之心。


則舍之以全物。


既知可陷之害。


則舍焉以利行。


故釋文曰時舍也。


以阱既不宜自陷。


又不輕以陷物。


雖初六陰險柔昧。


易陷之地。


而以九二在前。


光明可照。


則自知止步。


而不終陷。


此雖有阱。


而無禽也。


于人然。


于獸亦然。


人知有險而避之。


獸亦知可陷而遠之。


蓋非真阱。


上無所覆。


一見即知也。


若果為阱。


則不易避遠。


今初六與九二近。


故無所蔽。


而舊井終不為用矣。


此釋文之義。


以乾初二爻為相類。


故同其文。


使知井之道。


重在養民利物。


而非殺民害物者也。


當本乾明德普施。


以厚其俗。


化其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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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9:2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79


九二。


井谷射鮒。


甕敝漏。


宣聖講義此井九二爻辭也。


九二居內正位。


與上九五應。


內外皆剛。


剛中之德。


連前九三。


兩剛相接。


柔不與協。


井而曰谷。


言其在谷中之井。


亦地位卑窪。


如困初六幽谷之義。


井以穴土得泉。


而谷在山中。


雖有水而非江河湖沼。


則雖有井。


而非魚類養蓄之處。


以在山谷中。


不得魚。


魚之蓄養。


必于池塘。


魚之富多。


必于江海。


今井谷之中。


不獨稱魚。


且稱射鮒。


何也。


鮒小魚。


易生淺水中。


而曰射者。


可見得鮒。


非其志也。


射弋者。


田獵禽鳥之所用。


今九二射鮒。


而在井谷中。


則亦猶彖辭所稱所持非器。


所備非用。


與事不適。


雖得亦幸。


故爻辭不以為吉。


不稱其利。


所行既戾。


所獲亦微。


井谷雖可用畜魚。


而所畜之魚乃鮒。


是既悖井之用。


則其功亦不足言。


所以取鮒。


非網罟。


非釣絲。


而為弓矢彈丸所射。


是所持者不類。


則所得者亦不足數。


蓋九二重剛。


剛過易折。


剛愎好自用。


雖有其位。


不稱其德。


故行為乖戾。


以井之利在養民。


在利物。


今乃以得魚。


而不足言。


所持者又非所需。


則負井之用矣。


不過既稱射鮒。


是已有得。


猶未失其志。


在一已之利而已。


然井猶在。


汲水者。


猶如平曰。


則其用未廢。


不似初爻徒存井泥而無得。


故有鮒。


尚可汲。


而以所持未善。


于魚然。


于水亦然。


故曰甕敝漏。


則以持之具。


亦如彖所稱羸其瓶。


瓶小不能多容。


甕敝且漏。


則不能久存。


是汲猶不得。


有水猶無水。


有井猶廢井。


不過井自不涸。


不似初之徒泥。


而所持敝漏之甕。


則更不若彖之羸瓶。


羸瓶尚可略貯。


漏甕則將何以攜歸哉。


是九二之剛。


不得其道。


不適于井之用。


雖有得。


亦不為功。


雖有水。


亦不為用。


則為其小。


而失其大。


貪其易。


而忘其難。


明于私。


而昧于眾利。


務于偏僻。


而害于重要之行。


此則君子所弗取也。


而爻辭以為喻者。


欲人知剛過之害。


而戒于偏私之情也。


井谷雖廣。


而人之行不稱。


井泉雖富。


而人之具不備。


故徒得鮒。


而無他利。


徒見水之漏泄于外。


而無日用汲飲灌溉之功。


是九二有負于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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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59:4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80


象曰。


井谷射鮒。


無與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爻辭所稱。


係由九二過剛。


不得所與。


故行乖僻。


而所成悖謬也。


無與。


指剛不得柔相與。


不相協也。


困卦九四釋文曰。


雖不當位。


有與也。


明爻辭有終之由來。


以困九四。


下與初六應。


一剛一柔。


得相與協也。


今井九二。


所應者九五。


同為剛。


則不得與協。


故曰無與。


無與則無所調劑。


剛以益剛。


內則剛愎自用。


不樂人言。


外則剛強獨行。


不復慎密。


故所行違乎道。


而所至亦無成功。


如于井射鮒。


則非有得魚之情。


如漏甕汲水。


則難望得水之利。


是其失在不察也。


而不稱凶者。


則以正位。


猶能自全。


故鮒雖小。


而猶可射甕。


雖漏而未為禍。


不過徒勞無功而已。


此正位之可貴也。


設易其位。


則?眚至矣。


故彖以來繘羸瓶占凶。


明其無位必有害。


由是推之。


井道不可不慎也。


井之功用固大。


而必賴用之者盡心備物。


則以上下剛中。


所得在是。


所失亦在是。


戒慎恐懼。


斯有得無失。


否則得不償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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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00:1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81


九三。


井渫不食。


為我心惻。


可用汲。


王明。


求受其福。


宣聖講義此井九三爻辭也。


原並字。


係求之訛。


九三為巽卦之終。


上與六四同為人爻。


一剛一柔。


恰孚既濟。


此井道所著。


濟則有功。


而三五同功異位。


皆為剛。


九三在下。


故視九五有相求之志。


雖兩則不協。


得六四在中。


合成離。


為文明之象。


故九五為王明。


以得位而明德下臨。


九三受其福也。


然九三剛乖剛位。


在井之中。


井中有水。


足資汲飲。


以上與上六應。


外柔內剛。


不能自固。


則井水外渫。


渫泄也。


水由井泄。


則不堪食。


以非源水。


不復潔淨。


而異于初之井泥。


初在井底。


污泥不食。


三在井中。


泄水不食。


不食同而所以不食則異。


九三瀕于六四。


在卦為濟濟。


亦有流通之象。


井與江河異。


非流而為渫。


流者水性就下。


其利甚溥。


渫者水泉滲湧。


井之敝也。


因其滲于外。


則污濁之物亦易混入。


故不食。


且水滲日多。


食者日少。


悖井之道。


有戾于為井者之心。


故見其渫而不食。


且為我而心惻也。


掘井之績。


徒成滲泄之行。


是棄其前功。


與九仞不及泉。


猶為棄井相似。


但不及水者。


力之不足。


猶人之咎。


有泉而任其渫。


則非為井者之過。


是後人不免纘前烈。


而輕養民利物之規。


則有心人。


不覺乃惻然于中。


而內疚也。


惻者悔之機。


不曰悔者。


以不及悔也。


則井雖渫。


而猶可用。


汲源非淺。


而渫不至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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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00:3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82


故不食者。


傷其水之不瀦。


而可汲者。


幸其井之猶在。


是九三之用。


得失各半。


以主井者尚有人。


則何必自吝自情。


而憂慮無已。


故利于王之明。


而求之則受其福矣。


王者位之尊。


九五也。


內應九二。


而互離明。


剛以加柔。


如福之下錫。


故因井之渫。


而心惻。


因汲之功而求王。


是可轉禍為福。


因害為利也。


在井之渫。


水源不窮。


推之于王。


政雖濫施。


而恩澤可沛。


是惟火之明。


允其求而受福也。


由中爻九二九三六四互成兌卦。


九三在中。


故有恩澤下及之象。


兌悅澤。


而用昭于下。


以一陰上于兩陽。


陽蒸成雲。


雨沛為澤。


而九三受之。


是人事為王明之下施。


于天時為雨澤之下沛。


井因之而可汲。


不以渫而憂。


民以王而得養。


物以王而成利。


是王之明。


如天之雨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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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01:0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83


象曰。


井渫不食。


行惻也。


求王明。


受福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九三內卦之末。


以望于外之六四九五上六。


兩陰兩陰。


相互以協。


實不違道。


故居心惻怛。


不以一己之私。


忘大眾之利。


故井渫不食。


而心惻也。


不食。


包不可食。


不能食。


不得食言。


我自不食。


或人不予食。


皆不食也。


爻辭特揭為我二字。


明其在我不食。


由于我之心惻。


而釋文行惻。


則兼指凡見者皆惻。


行惻猶曰所由惻。


以見井渫。


遂惜之而不食。


即行路者亦同惻然于心。


為慨夫世道之非也。


詩曰我觀周道。


彼黍離離。


蓋不覺自心之悲也。


井者聖人所以養民而利物者。


其用在水。


今任其渫。


豈不傷乎。


故不食又不忍食也。


心惻然于井道之廢。


民生之窮。


物力之敝耳。


井所賴以救困者也。


今且失其用。


則將何以免于困窮。


故不得不為之惻坦也。


然以可汲。


猶可糾正之。


則必假在位者之德。


故轉而求王之明。


求而有得。


則眾受其福。


以王之明。


故求之有情。


若非明王。


則方幸其渫也。


而不復念及民物。


不念及先人。


不知創業之艱難。


則德施亦不下及。


是求王必以王明。


明則不虛求矣。


行于惻隱者。


仁之端也。


德施及于民物者。


仁之成也。


九三人爻*。


有人道表率之象。


故代民物以求于九五。


合成文明之德。


則雖井渫。


不足憂也。


雖不食。


不足害也。


王明則可使渫者不渫。


而不食者食矣。


井道本以在下養民。


而其功則必在上先養其民。


故九二九五剛中之德。


為全卦所望。


象辭稱君子勞民勸相。


亦正欲上之養其民。


利其物。


上失其德。


民失其養。


物失其利。


則井失其用矣。


故井泥不食。


以其下不成用也。


至井渫不食。


則不得諉之于位。


當食而不食。


非司民食者之咎何。


而在下者。


不得直責其上。


惟求其王。


王而明。


則民之福。


亦國之福。


乾九二所謂德施普也。


九三代九五。


宣其德施。


則無不受其福矣。


求字明九三之情急而望切。


亦本心惻而來。


以代眾而求。


非一人之利。


不得責其諂上也。


細繹辭旨自知。


以九三上六為正應。


上無位而為柔。


不足以代眾。


故求者惟九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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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01:3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井卦-釋爻辭-84


六四。


井甃。


無咎。


宣聖講義此井六四爻辭也。


六四外卦之始。


坎也。


而柔爻柔位。


秉坤厚載之德。


居九三九五之中。


有離明之象。


而與初應。


亦重柔也。


柔得助。


而善培其基。


故曰井甃無咎。


甃瓦磚之屬。


為井之需。


井以掘土得泉。


而必砌其外。


以防其溢。


堅固其井口。


以利于汲。


此亦井道不可缺者。


而何以見于六四。


不在初或上。


則初上無位。


其用不昭。


初見井泥。


而為舊井。


可見其非有堅固之甃也。


上六高而失位。


井道已窮。


井用已收。


故亦不備。


備亦不著其功。


惟四在中。


而柔之所重。


柔以四始。


故建井者。


于此具其甃。


甃具則井成矣。


故無咎。


善其事者必先利其器。


井道不改。


必以恆久為本。


故甃之具。


欲其不敝也。


因汲者眾。


易于毀傷。


則有井將不適于用。


以甃之力。


而後井可堅固。


是甃可免于毀傷矣。


六四柔也而用剛。


故免咎。


亦不偏甚之義。


四與二同功異位。


四多懼。


原易得咎。


九二以剛在中。


且有甕敝之虞。


射鮒之戾。


則六四寧易自全乎。


惟其得居兩陽之中。


如人目精。


象井之口。


陷而不陷。


險而無險。


是有甃之功。


柔以成其剛。


陰以協于陽。


此所以無咎矣。


況近于九五。


則得君之信。


介于九三。


則互濟之功。


汲者以為安。


井亦以為保。


此坤安貞之德。


厚載之功。


如坤六四也。


井既全其外貌。


其養民利物。


亦于焉明。


體既備夫安貞。


用又達于利濟。


行既孚于厚載。


功且協于自強。


六四人爻之外。


人道法地。


則井甃之義。


猶屋之有基柱也。


推之于事物。


皆有貞固之謀。


而免渙濫之害。


則可久可大。


民人之所依存。


豈徒一井口之為哉。


時地所宜。


施措永當。


則居中馭外。


柔能勝任。


道之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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