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下經-7-經文講義-鼎卦-釋象辭-10】 正位者。
鼎卦上下九二六五。
原為乾坤交易之象。
乾以九二。
孚德施普及之義。
坤以六五。
孚黃裳元吉之義。
皆正位也。
君子法之。
亦正其位。
內則以九二昭其德。
外則以六五砥其行。
推之國天下。
上有所保。
下有所歸。
則皆不失其位。
而鼎養之道見焉。
凝命者。
鼎以上火下木。
木以生火。
火以烹煉。
平時日用。
則熟食之功。
修道礪行。
則鍛煉之用。
合坎離既濟之妙。
成地天交泰之功。
推之于國天下。
上承天命。
下保民命。
天與人歸。
大命乃定。
既緣革故順應之義。
自達鼎新正凝之行。
此凝正之道。
為君子修己安人之本也。
且正位凝命。
由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保合太和。
乃利貞來。
鼎中有乾。
而用合于坤。
所謂各正性命者。
即鼎之正位凝命也。
乾首元亨。
本乎天者親上。
坤首利貞。
本乎地者親下。
萬物莫不依乾坤以有生。
則莫不秉天地以立命。
生有其位。
惟正則中。
身有其命。
惟凝以和。
正也凝也。
中和之德也。
中庸所謂苟不至德。
至道不凝焉。
此凝命。
即凝道。
而正位。
即明德。
位以德正。
命以道凝。
此發于乾。
成于坤。
生于天。
歸于地。
乾知大始。
則位先正。
坤主大終。
則命自凝。
坤之初六。
履霜堅冰至。
釋曰陰始凝也。
此已明凝命之道。
原秉于坤。
安貞之德。
乃有其終。
終以不終。
生乃長生。
位正則不失其守。
命凝則永貞其身。
此乾坤合德。
于交泰平陂往復中見之。
于鼎新正位凝命中成之。
古之聖王。
以道成身。
以德成人。
故位永保。
而命惟新。
修己以明性。
則天命不二。
昭德以養民。
則尊位不失。
不二即凝。
不失即正。
此君子有國天下。
長保不渝。
永守不易。
鼎為宗廟重器。
社稷尊依。
人民瞻仰。
世世子孫。
永保弗替。
果鼎之所為哉。
聖人自正自凝而已。
故革命則鼎遷。
失位則鼎去。
鼎以革而後定。
命以新而後明。
位以尊而後嚴。
此湯武之業。
傳之數百年無改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