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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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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3:0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象辭-20


家人則不然。


火熱于中。


風散于外。


一虛一實。


一溫一涼。


乃互成其用。


而見諧和之情焉。


又凡離在內。


皆有溫和調協之用。


如天火同人。


其明例也。


天火一剛一柔。


而離在乾下。


得聲氣相求之功。


成親疏相得之效。


故為同人。


言善與人同也。


家人亦然。


風火相交。


巽以代乾。


九五六二。


恰孚于道。


是較同人更易諧協。


易和好。


兩柔相契。


兩情同允。


故家人乃天性之集合。


非同人以義相交者比。


同人遠。


家人近。


同人多疏。


家人多親。


同人尚有猜嫌之虞。


家人則惟具愛睦之志。


此風自火出。


卦名家人也。


一人字。


正與同人人字同用皆本人道言。


以人類為主。


人生性情不異。


好惡無殊。


以我度人。


無不相應。


以此例彼。


無不相孚。


則以生有其真。


天性是也。


家人雖多。


無有異其天性者。


同人或有難合。


由于情之不齊。


家人無不相親。


則以性之無二。


性乃本也。


情其用也。


逐用則逆。


率性則正。


此家人以二女合居。


與同人父女同處。


各有別也。


至性無害。


至情無猜。


家人性情之至也。


而取象于風與火焉。


風火相助。


適成溫和之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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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3:4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象辭-21


君子二句。


明人道鑒于家人卦象。


而擇重言行要規。


以見人道之本。


必基于言與行之中度。


言有物。


則言皆實踐。


不干狂妄背謬之愆。


行有恒。


則行有常規。


不犯輕浮詭譎之咎。


對家人如是。


對外亦如是。


家人卦上巽而順。


下離而明。


順則正而不乖。


明則大而不曲。


故本卦象以立人道。


推卦用以明大德。


乃易教主旨。


有物者。


有言不虛。


可見諸行事也。


有恒者。


有行不改。


可垂諸無窮也。


即言寡尤。


行賓悔之意。


君子人之表率。


家人有嚴君。


家之楷模。


必先謹于言。


慎于行。


方足以信于眾。


示于人。


言之不虛。


則無詐無虞。


而片語皆可法。


行之不變。


則有典有則。


而素行皆可師。


君子固為天下所望。


不獨一家之人。


而必自其家始。


家人不信。


何以信于外。


家人不遵。


何以推于遠。


此言行必飭于身。


立于家。


而後用之國天下。


無不服從矣。


離文明光大之象。


故言必有物。


以副其德。


巽柔靜貞穆之象。


故行必有恒。


以成其用。


且火能滅物。


不戢則焚身。


此言有物。


正為杜其弊也。


風行善變。


不定則飄落。


此行有恒。


正為免其害也。


在卦雷風恒。


亦取此義。


以其難恒。


故示之以恒。


傳稱夫婦之道不可不久。


夫婦為家人之基。


則有需于恒久。


更可知矣。


彖辭稱利女貞。


釋文稱正。


正即貞。


貞即有守。


有守則不失其節。


不亂其行。


不雜于言。


不悖于道。


皆有物有恒之謂也。


反此即為失守。


即不正不貞。


不正不貞。


將奚利哉。


此就家人卦言。


君子二句。


雖聖人示人道之旨。


亦易教體天道之用也。


有物有恒。


言行不苟。


情志不移。


貞正自守。


近取諸身。


推之家人。


廣及天下。


無不尊親。


此易教始終之義。


所謂正家而天下定者。


即由此言有物行有恒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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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4:1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象辭-22


宗主附注前講風自火出四字。


乃分釋卦象兼全卦體用。


以巽為風。


風與火相煽。


最不易分離。


今巽在外。


故曰自火出。


然家人與鼎為同體。


鼎卦象辭。


則曰木上有火。


以巽為風。


又為木。


若在火上。


則稱風。


在火下。


則稱木。


風不得入火內耳。


木在火下。


火不能傷。


若在火上。


則與俱化矣。


故家人稱風。


鼎則稱木。


而家人以內外言。


鼎則似上下言。


此易稱名有深意也。


風能出于火。


木則不能。


木可居火下。


風則不可。


以風在下。


則火將飛揚。


木在上。


則木亦灰燼。


皆不得獨著其用也。


用出于體。


體之不完。


用奚由成。


此風木分別稱名。


正為明卦之體用。


而示兩者分合之情志也。


故在坎震合為屯。


稱為雲雷。


不稱水。


在離震合為噬嗑。


稱為雷電。


不稱火。


皆由其所合之情志名之。


以雷亦火。


雲亦水也。


水不得上于空。


火不得合于雷。


欲其相得。


必為雲與雷。


固由理數可明者也。


又自出二字。


亦有深義。


如需稱雲上于天一例也。


以其地位。


本在內。


或在下。


今易為在外或在上。


故一則稱出。


一則稱上。


既言出。


則可知其原在內。


既言上。


則可知其原在下。


此則依其本來之地位。


及所生育之方耳。


風木同體。


則在內。


其分也。


雲水同源。


則在下。


其宜也。


風由氣動。


動則升揚。


雲由水蒸。


蒸則騰散。


此物之變。


非其原體。


變則為化。


原則為生。


生化之間。


升降之異。


凡物皆有。


而以水火為最明。


生之為水。


化之為雲。


生之為火。


化之為電。


風與木亦同。


故卦者掛也。


掛一以象眾。


不可泥其名。


應隨所宜而稱之。


方足以合于易辭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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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4:5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23


初九。


閑有家。


悔亡。


宣聖講義此家人初九爻辭也。


初九乃離初爻。


上與巽六四應。


一陰一陽。


而剛在下。


有防閑之象。


閑者門之限。


門內有木。


為以固門戶。


防盜賊。


因而推作防閑之用。


閑有家者。


以初爻為卦之始。


亦家之基。


初九防閑在內。


則家基以固。


故曰有家。


言自是即見家已構成。


父母夫婦兄弟。


各有所守。


不越于防。


則尊卑以明。


長幼以序。


正如一室之內。


有門戶為之衛。


則凡室中器物。


均可排列齊整。


次序井然不亂。


外言不入中守自堅。


則安和整飭。


以孚于道。


此家之本也。


家雖大。


人雖眾。


苟先有其閑。


以措于安定。


方互相親愛。


不致于紛擾。


即禮所謂男女有別。


長幼有序。


是也。


別者別于閑。


序者序于閑。


若無閑。


則不別不序。


而胥亂矣。


故家人卦要在一正字。


正即有閑之謂。


閑者有所止。


正字從一從止。


在卦艮為止。


門之限亦為止。


為限人出入也。


限字從艮。


即取斯義。


閑以止。


則皆就于正。


父慈子孝。


夫和婦順。


兄友弟恭。


上安下定。


皆止也。


皆就正也。


此初九之辭。


以閑有家。


而占悔亡也。


悔與貞對。


內貞外悔。


卦之通例。


初九在內。


以正自閑。


是已貞矣。


貞則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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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5:1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24


亡無古字通用。


言能則則無悔。


能閑則克貞矣。


情之所動。


恒易于悔。


貞則正于性。


而情不過。


志之所之。


恒易召悔。


閑則守其正。


而志毋邪。


情不過。


則親愛出于天真而不淫。


志毋邪。


則好惡依于人道而不亂。


此悔亡亦原無所悔之意。


蓋初九剛在內。


剛則寡慾。


九本乾爻。


乾則乾惕。


自御以寡欲為本。


待人以乾惕為先。


則言無虛誑。


行無偏頗。


言寡尤。


行寡悔。


恰孚象辭言有物行有恒之訓。


更奚悔哉。


言行既宜。


親疏勿忤。


言行不苟。


上下勿疑。


此家齊之本。


而實由于有恒。


有恒方久。


家道貴久。


父子固終身之親。


夫婦亦畢生之匹。


兄弟固手足之愛。


主僕亦心膂之同。


為一家無大小。


皆以性情所合。


道義與共。


欲不恒可乎。


夫婦之道在恒。


家人之用亦在恒。


恒則不變矣。


家道以倫常為本。


倫常即志于恒。


背反者謂之變。


以其乖乎恒久也。


倫常之變。


家道必亡。


豈止悔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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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5:3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25


初九之閑有家。


占悔亡者。


實由能恒久耳。


象曰。


閑有家。


志未變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志指情志。


以初九所志在九五。


如乾初九為潛龍。


而志在成九五之飛龍。


是其例也。


不過家人初九。


雖為剛在內。


而格于六二六四兩陰。


其志易變。


惟剛能自貞以就于正。


本有守有閑之義。


成有物有恒之行。


乃克始終如一。


而述其初志焉。


志未變者。


正以易變而不變耳。


然不變。


非有所強也。


祇以初九克剛。


不為物役。


能貞。


不為情動。


自就于正。


不干于邪。


則爻辭所謂閑有家也。


閑者自閑。


如範圍之拘系之。


不以心徇情。


不以性逐物。


性乃堅定。


心乃清明。


而後恒久不渝。


故曰志未變。


志者心之所之。


能防其心。


始恒其志。


心苟不守。


志焉能恒。


故志得明初九之所期。


不緣兩陰之誘惑。


永守其貞。


長保其恒。


足成九五之正。


並全六二之中矣。


凡辭稱志。


皆本爻象言。


初爻原無可為。


而志則可見。


因善于防閑。


乃底于貞正恒一。


仍重在閑也。


閑猶立木為柵。


以豢牛馬。


俾安育而毋奔馳。


人閑其心。


亦復如是。


情易害性。


欲易毀剛。


初九在內。


始克保其剛正。


故爻辭許之以閑。


不務外。


則心易定。


不接物。


則情易安。


耳目之官。


常蔽于外物。


心居中宮。


常保其情潔。


此為學貴格物也。


家道固重在善于防閑。


而身心尤重在恒一貞正。


初九一爻。


首揭其要。


而釋文以志未變為詁。


足見害之大。


莫過于志之不定。


亂之成。


莫外于心之不正。


志定而心正。


則言行皆孚道矣。


更何悔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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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5:5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26


六二。


無攸遂。


在中饋。


貞吉。


宣聖講義此家人六二爻辭也。


六二內卦之中。


即坤正位。


離以中女秉坤母之德。


在後天代乾父之位。


而在家人。


則猶坤體。


六二孚安貞之用。


處內卦之正。


即彖辭所謂女正位乎內之象。


上與九五相對相應。


以成一陰一陽之道。


男秉乾而主外。


女承坤而主內。


此家人之嚴君。


亦全卦之正主。


六二在內。


有如家之主婦。


職司中饋。


勤于飲食。


詩所稱惟酒食是議者。


即中饋之事也。


故中饋為婦職之首。


雖家中事務甚繁。


婦女工作甚多。


推其首要。


則在中饋。


此天經地義。


不得視為古制而忽之也。


蓋一家之人。


日必有?。


飢餐渴飲。


必有常供。


男不得治之。


惟婦女是責。


縱家中富有。


僕婢眾多。


烹飪之勞。


不必親執。


而于米薪之數。


菜蔬之需。


出納所司。


亦必主婦躬親稽問。


況有老年長者。


嗜好各殊。


幼兒下人。


供用自別。


事翁姑必先諳食性。


奉夫子必夙習所甘。


皆應由主婦專任其勞。


無可旁貸。


不特此也。


一家生計。


端賴支出有常。


飲食所需。


尤關耗費之數。


主婦必細加料理。


善為分配。


使供給合度。


用費不虛。


生活有常。


上下俱悅。


此中饋一職。


決不可委之他人。


家人六二特拈出之。


良有以也。


遂者成也。


隨也。


任之也。


無攸遂者。


言婦人主持家內。


責在中饋。


不得委之他人。


而享其成。


亦不得聽其耗棄。


而坐觀其成敗。


故曰無攸遂。


猶無所效棄。


無所委卸。


無隨和其間。


而失主持之權。


無忽略于細。


而成積習之弊。


則六二爻辭。


為明家人之道。


主婦之職。


以六字明示其大旨也。


貞吉二字。


明其占也。


主婦不先其職。


家已得其安和。


人已得其飽飫。


家道孚安貞之吉。


更不必求之遠大矣。


此無攸遂三字。


又含有不多求。


不旁鶩之意。


猶曰即此已足。


何必他求。


遂其意志哉。


易辭含義頗廣。


是在善為推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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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6:1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27


象曰。


六二之吉。


順以巽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二本離中爻。


上與巽中爻九五應。


柔能順剛。


內能順外。


猶家內女能順男。


婦能順夫。


家道以齊。


自占吉利。


巽亦順也。


而有擇善而從之意。


非一味隨順也。


女之從男。


婦之從夫。


非隨從也。


苟有不正。


將焉用從。


故從與正相副。


如後世官職。


品級分正從。


即正副也。


正為之主。


從為之副。


此從字乃從違之從。


意即不相違背耳。


巽之順也。


亦如從。


以正為本。


順正謂之順。


順不正則非順矣。


順不正謂之從逆。


從逆與逆同。


是順與巽。


微有別也。


巽之順。


順夫正。


若不正。


不得強之順。


為其含有擇別之義。


亦猶選也。


選字從巽。


即本斯旨。


選其可從者從之。


其不可從者去之。


是選也。


六二之順。


以能選九五之正而從之耳。


九五為外之正。


六二為內之正。


以正從正。


斯謂能巽。


巽雖重在能順。


實在善擇。


擇正以順。


己亦不失其正。


此謂之齊。


齊者皆正也。


故家貴齊。


有一不正。


惡能齊哉。


男正乎外。


女正乎內。


內外皆正。


家斯齊矣。


六二之吉。


實由女能自正。


以順夫男之正。


而成家道之齊。


家齊則國治。


此彖辭所謂家正而天下定之意。


又順以巽句。


包含內能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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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7:0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28


即離能從巽之意。


猶順乎巽耳。


因離在內。


推其明以達于外。


巽在外。


明其德以昭于內。


二者之協。


以成家人之用。


故六二之吉。


實在能順夫巽。


各成其正。


亦即爻辭無攸遂在中饋貞吉之旨。


貞者正也。


中亦正也。


無攸遂者。


無隨和不正。


在中饋者守正。


不乖其職。


斯稱貞矣。


貞于得位乘時。


尚何不吉之占哉。


此釋文以能順正。


明其吉之由來也。


易經爻辭均有韻。


巽字與初爻變字?。


似不合韻。


實前巽選古通用。


選與變相?耳。


不獨此處如是。


凡巽字皆含選義。


以巽主進退。


自有選擇之意。


巽象風。


又為柔木。


風如柔木。


自有邪正之分。


故貴在辨耳。


離之明合巽之辨。


明辨不失。


行皆合道。


尚何不吉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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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7:4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29


九三。


家人嗃嗃。


悔厲吉。


婦子嘻嘻。


終吝。


宣聖講義此家人九三爻辭也。


九三為中爻。


係離卦九三。


接巽六四。


本乾九三。


若重剛失中。


而同既濟。


則陰陽相協。


此爻辭吉吝互見也。


九三之用。


剛主中爻。


陽德方盛。


盛者勿替。


乃有家人嗃嗃之象。


嗃嗃者。


?囂之聲。


以其陽也。


聲之發。


剛則宏。


柔則細。


剛則壯。


柔則悲。


九三本剛。


故聞嗃嗃之聲。


然剛則易折。


強則易靡。


外之壯大且盛。


則內必虛。


前之闊遠而驕。


則後必懦。


此氣數自至。


不得違也。


以家人嗃嗃于前。


而婦子嘻嘻于後。


可見過剛則反柔。


過壯則易弱。


原相應也。


況九三六四。


迭相承乘。


道既不同。


情乃自異。


嘻嘻者。


嗟嘆之聲。


猶欷歔之意。


為心存怨懟。


而口發悲憂。


正如男子張皇于外。


不克寧家。


少壯游聘于遠。


不獲慰藉。


思婦離人。


相與嗟嘆之聲。


未必果如是也。


則以爻象重剛。


而成此情形耳。


家人不限男子。


以爻言。


則指男。


婦子不限女人。


凡婦孺皆是。


婦怨其夫。


兒思其父。


幼望其長。


獨懷其親。


皆婦子之喻。


為以剛勝。


則有嗃嗃之情。


以柔鳴。


則有嘻嘻之志。


情志所異。


陰陽乃殊。


九三陽剛為主。


自宜于振奮飛揚。


故雖有嗃嗃之聲。


仍不失悔厲之吉。


若婦子之嘻嘻。


不過怨嗟之偶發。


而成傷感之情思。


家人貴和樂。


怨則乖和。


嗟則非樂。


是違齊家之道。


詩云宜爾室家。


樂爾妻孥。


今九三失其宜樂。


故有終吝之占。


吝者猶惜也。


情之不鬯。


德之不諧。


志之不同。


聲之不協。


則雖貞固者。


亦不克享其和樂。


底于正順。


此九三一爻。


咎在重剛失中。


不獲合其天性。


一悔一吝。


遂判然人事之不齊矣。


悔厲二字。


言九三志于外。


則易于悔。


而能本其剛德。


推乾九三之用以自厲。


此厲字與乾九三厲字一義。


謂行悔而志厲。


則不悖朝乾夕惕之訓而獲吉占。


此由家人嗃嗃言也。


終吝終字。


則指本爻為離之終。


離兼離麗二義。


不麗則離。


以其怨嗟。


遂啟乖離之漸。


如能本坤卦安貞之道。


則獲永終之吉。


九三過剛。


故不免終吝之占。


此習易者所當知也。


惟和能中。


失中則和亦乖。


此終吝成于不中不和。


而嗃嗃嘻嘻之聲。


遂相繼而至矣。


中爻原人道所繫。


人之德行足以回天。


則爻辭雖如是。


苟鑒其失而先慎焉。


亦可免于悔吝也。


悔吝相對。


在彼無悔。


在此無吝。


則家道齊。


而家人皆和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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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8:3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30


象曰。


家人嗃嗃。


未失也。


婦子嘻嘻。


失家節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三本剛行剛。


雖有?囂之聲。


卻孚剛強之性。


故不為失德。


而婦子為順從之人。


宜緘默自貞。


言笑相睦。


方孚于道。


反嘻嘻怨語。


刺刺不休。


此非家所宜。


故曰失節。


節猶度也。


家節即家規之意。


婦人無非議。


最戒長舌。


故有婦言之度。


平居相對。


既多語言。


必生忌妒。


即好指摘。


必招訕謗。


此所謂牝雞司晨。


惟家之索。


因仇則訿毀他人。


因恨則怨懟于外。


不相詬誶。


則相嗟嘆。


皆乖于婦人之訓。


而致家之不齊。


故嘻嘻不特怨嗟。


亦含咒咀。


不特訕訐。


亦包戲謔。


發于其口。


有若輕忽。


入于人耳。


則關重大。


此慎言寡尤。


不獨君子所貴。


而多言召禍。


實為家人所戒也。


然婦子嘻嘻。


類由于家長之失德。


在上者漫無忌憚。


不復公平。


則退有後言。


暗中誹謗。


甚至爭訟不已。


糾紛益多。


毀訐相加。


尤為非禮。


釋文明指為失節。


蓋其害不止于婦子也。


家人嗃嗃。


已非寧靜門庭。


婦子嘻嘻。


更成悖戾情事。


善為家者。


知其不合。


先修其身。


既無嗃嗃之先加。


自免嘻嘻之繼至。


此夫妻相敬如賓。


家門嚴肅若朝廷。


皆昔人齊家之可法者。


自來婦孺易近難狎。


苟不如願。


怨妒隨生。


家人九三。


特指其過。


以教後人。


良有以也。


蓋九三處中爻。


主人道。


人事之始。


言行是之。


謹其立言。


慎爾出語。


修身之本。


齊家之基。


果本剛以制慾。


明以辨惑。


則成其德。


若恃剛以悔眾。


明以苛察。


則罹其害。


是在人之善擇耳。


九三本離一爻。


而為乾九三之體。


細繹乾離爻辭之義。


自得其修齊之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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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19:0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31


六四。


富家。


大吉。


宣聖講義此家人六四爻辭也。


六四外卦之始。


即巽卦之六四。


與下九三。


一剛一柔。


為中爻孚于既濟。


在全卦中互未濟。


而中爻則類既濟。


是家人卦利在中爻也。


雖六二九五六內外之正位。


如一家之尊親。


而九三六四合中爻之德用。


如一家之厚積。


蓋家人必有其財富。


以供其生育。


父兄創業以開其源。


子弟守成以裕其後。


而貴在有主計者。


調度出入。


稽會盈餘。


使財無虛靡。


用有餘裕。


而後家業日厚。


家計日優。


此責在主婦也。


中饋之事。


關乎養生。


桑麻之工。


繫諸服用。


此固婦女之職。


而節用以慎其所費。


厚儲以積其所贏。


亦惟婦女之長。


有非男子所慣。


故家人六四有富家之語也。


六四柔以從剛。


內以約外。


則男子事業所入。


家人辛勞所獲。


必婦儲于內。


富裕其家。


此六四以陰爻而有富家之占也。


易以陽畜陰為富。


如大小畜是也。


六四為九三所畜。


而上接九五。


內應六二。


居中馭外。


物乃聚之。


物聚為富。


用當為財。


此六四之富。


以合于正道。


而占大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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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20:3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33


九五。


王假有家。


勿恤。


吉。


宣聖講義此家人九五爻辭也。


九五外卦正位。


即巽中爻。


而本乾九五之德。


故稱王。


明其位也。


假者猶至也。


包含錫予之意。


古與格同。


言由此至彼。


或有所與也。


王假有家。


以王者自身作則。


示民有家。


而導大眾同樂其家也。


然用假字。


乃寓有孝子錫類錫字之義。


明言王為天下之王。


尚有家。


則以下者自效法同齊其家也。


王雖勤于國政。


而不忘齊家之道。


則天下之民。


莫不以齊家為重。


是天下之人有家。


不啻王所錫也。


王若不念其家。


將何以詔人齊其家哉。


此與大學所謂自天子至于庶人。


壹是以親親為本一義。


堯帝聖人而書稱克明峻德。


以親九族。


九族既睦。


平章百姓。


其重親親之道。


足見不忘齊其家也。


親親由家人推至九族。


皆家人卦所指。


而九五則自王始之。


王假有家。


天下莫不同化。


則大學親親之教。


推而至于新民。


與尚書親睦九族之德。


推而至于平章百姓。


同是一理。


為家人必自親親始。


人民必自家族始。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


吾幼以及人之幼。


則家齊而國治。


而天下平矣。


此家人卦。


雖關親親。


而九五爻辭。


直貫平天下。


是家道與治道不殊。


而齊家與治平不二。


在于人之善推而已。


然王者天下之主。


固不得忘其家。


亦不可私其家。


而後成平治之政。


爻辭以勿恤二字。


明其為王有異夫眾也。


勿恤者。


勿畜于情。


而甚相憐惜也。


骨肉之愛。


天性也。


而不得私以害公。


兒女之情。


人情也。


而不得情以害義。


此王假有家而勿恤也。


如大禹之治水。


三過家門而不入。


不恤愛子呱呱之情。


而忘天下滔滔之苦。


可見九五之所重。


在示人以必有家。


而勿因家以廢其事。


在王固分明恩義。


其家人亦剖析公私。


在上固詔平有方。


而其下亦感化無藝。


此猶詩稱文王后妃。


化行南國。


以開有周之治。


行雖始于家人。


而德昭于天下。


故大學明明德。


必自親親。


尚書睦九族。


必本明峻德也。


既由齊家之道。


效乃至于平治。


親親之情。


德乃明于天下。


則其為吉。


可以知矣。


故爻辭稱其占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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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22:1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35


且九五六二。


天生佳偶。


毫無牽強。


剛柔兩濟。


道德咸齊。


此生化大原。


天地妙用。


不假做作。


則不待經營。


不賴牽拘。


則不勞思慮。


傳所謂天下何思何慮。


一本自然而已。


既無思慮。


自免猜嫌。


既任自然。


自臻化境。


此爻辭勿恤二字。


正以其不必憂憐也。


性之至者。


無斲削之痕。


情之至者。


無牽強之跡。


九五勿恤。


實以其交相愛。


而自成家也。


凡用假字。


有假設之意。


以其由此推彼。


可無限量。


不必拘于痕跡。


此王而有家。


為人道之先也。


人道著。


作人之本。


未有人道不立。


而見其治道者。


書曰。


無黨無偏。


王道平平。


又曰。


王道本乎人情。


九五爻辭。


即王道之見。


而必始于交愛也。


男女交愛。


人情也。


陰陽交愛。


天道也。


天人皆以愛成德。


則萬物資生。


子孫資育。


生育不絕。


人道益明。


家道益大。


而天下同平治矣。


夫豈有所恤哉。


天地且不能無愛。


而況人乎。


而況物乎。


惟在其正而已。


九五六二有其正位。


故愛不害德。


情不悖性也。


讀易者。


要明九五之愛。


方足以求夫婦之和。


家人之樂。


否則所憂多矣。


勿恤云乎哉。


此爻辭占吉。


不外本彖辭一正字來。


正則吉。


不正則否。


正則愛。


不正則淫。


苟淫也。


不吉也。


尚何眾道可言。


九五明言有家。


實以其得正而克占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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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22:3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36


宗主附注九五爻以交相愛而成其德。


原非指男一面。


九五六二。


正相匹。


男愛女。


妻敬夫。


本恩義以成人倫。


由性情以明人道。


推之則位天地育萬物。


何非自此愛字發源。


愛出于心。


而止于禮。


故不濫不淫。


孟子所謂太王愛厥妃是也。


太王為周之興君。


因獯鬻之侵逼。


而遷地以避之。


不以戰爭苦其民。


不使兵燹傷其物。


此其愛民物。


何非推愛厥妃之心。


民亦有家。


物亦有匹。


我愛吾侶。


人豈無愛乎。


詩云。


率西水滸。


至于岐下。


爰乃姜女。


聿來胥字。


雖歌頌太王。


篤愛其妃。


不忍遽離。


而實贊歎其重視民命。


不忍輕棄。


率之遠去。


以求樂土。


碩鼠詩所謂逝將去汝。


適彼樂土。


樂土樂土。


爰得我所。


此太王之心。


仁慈及眾。


而其齊家有道。


足以化民成俗。


民無不愛其配。


樂其家。


以遠離愁苦之境。


死傷之慘。


則太王所為。


已契乎家人九五王假有家之訓。


而真能推其交愛之德。


成其位育之功者歟。


夫人心同。


而善惡異者。


情之發有中節否耳。


情不悖性。


則謂之和。


中和之至。


位育以見。


不外乎本其天性而已。


天性不絕恩情。


聖人不廢倫理。


君子之道。


造端夫婦。


正為由其情愛。


以見其性真。


家人九五特揭一愛字。


豈同兒女私情喁喁而已者哉。


無非欲推其愛。


成人成物。


以達于中和位育之域耳。


故爻辭以王示其旨。


王雖本爻位之象。


實兼德用言。


如桀紂幽厲。


固亦王也。


而其愛止于淫邪。


其害且加于天下。


斯則不克稱九五之德用。


而無以齊其家。


家之不齊。


而望其平治天下乎。


蓋內無良配。


不能稱交愛之道。


外無明王。


不能推交愛之功。


惟九五與六二。


內外同正。


性情以和。


乃自得之。


此可見太王文王之至德。


實有其嘉耦共成之也。


愛寧可輕易用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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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23:0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37


上九。


有孚威如。


終吉。


宣聖講義此家人上九爻辭也。


上九居卦之終。


乃巽之上爻。


本剛履柔。


由外返內。


在全卦之上。


而當風火之交。


其德昭如。


其令儼然。


故有威如之稱。


而以剛與柔協。


下為離明。


順與明應。


故有孚言。


其德用能孚于下也。


在他卦上爻多窮。


以極則易變。


用不能久。


今則以剛履柔。


以高就下。


本乎親親之宜。


發于性情之正。


不自矜驕傲慢。


則在下者敬而愛之。


尊而順之。


以和以安。


克明克允。


故曰有孚威如。


有孚則非必孚。


而以其行可孚。


威如則非果威。


而以其德可畏。


皆自上先飭其身。


卒成其道。


乃達斯用也。


孚本中孚。


實即和也。


言其御下能正。


治家不愆。


則性與眾諧。


志與物協。


此和也。


不違于巽道。


不戾乎人情。


非狎嫟之親。


偏私為好也。


威如如字。


言其若威而不嚴。


人畏而無怨。


自約其行。


自成其德。


威儀棣棣。


光明可則。


持正不阿。


律躬以質。


守位不渝。


遇物以實。


忠恕無違。


既方且直。


溫恭有容。


有度不失。


此謂之威。


而非察察為明。


暴戾為能。


偏激浮夸。


戇莽不恂。


拒人千里。


訑訑有聲。


則群下望之而股慄。


背之而怨懟。


雖似有威。


實非可畏。


此在外尚不宜。


況家門以內乎。


故爻辭以一如字。


明其恩勝于法。


情協于性。


德既昭昭。


行亦至正。


不私其愛。


不嫟其近。


公誠待人。


溫厚處物。


自然生威。


非關暴惡。


自使可畏。


非因刻毒。


為其先能修己。


乃能正人。


反身而誠。


乃善其親。


正大光明。


順乎天倫。


和樂齊整。


怡然至情。


此上九之德用。


貴在能反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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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23:3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38


象曰。


威如之吉。


反身之謂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上九位崇分尊。


使在下者懷德畏威。


和樂無私。


故占終吉。


終吉者。


一則上九處極地。


為全卦之終。


而獲吉占。


一則上位領全家之眾。


而協永吉也。


蓋吉而終。


不惟始也。


既昭其德。


復布其威。


于人者。


固已始終如一。


于天者。


亦先後同被其澤。


此固家人之福。


眾姓子孫共之。


則後世猶被其澤。


不獨一時之吉已也。


故釋文指其吉之由來。


實上九之能反身。


而自成其德也。


反身者。


亦以上九位已高。


地已盡。


欲進不得勢。


必反而就下。


如一國之主。


必俯以臨民。


己之所成。


必成人成物。


身之所善。


必兼蓋天下。


一家之長亦然。


其在位崇分尊之時。


自為德立業成之日。


必反而自問。


果能有威可畏。


有儀可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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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24:0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39


果能以身作則。


教誨式穀乎。


果能詒謀燕翼。


光大門庭乎。


果能垂訓後人。


克繩祖武乎。


此皆長者之所深思。


亦即上九威如之吉所由協也。


故反身有二義。


一則反己。


自昭明德。


以齊其家。


一則反顧。


詒厥孫謀。


以裕其後。


皆不外乎上九之位。


推家長之道。


而克成家人之德用也。


以卦屬巽順。


巽為風。


風行草偃。


下與離合。


巽立教化。


離主光明。


家教既施。


文明蔚起。


祖澤既沛。


子姓昌蕃。


是所謂齊家。


不獨齊一時一世而已。


必能大其家族。


光其門閭。


使世世子孫。


皆涵濡賢孝之風。


化于和安之域。


而同齊也。


故家人上九一爻。


直下貫初九。


始終不二。


本末從同。


而反身之行。


亦自尊長之逮卑幼。


無一能外。


此爻辭稱為有孚威如終吉也。


全卦大用。


至此乃終。


終而復始。


總不失一正字。


正己以正人。


正家以正國。


實自上九反身致之。


反身以就于正。


則無不正矣。


此為家長者所當取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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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24:3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40


宗主附注家人與同人二卦。


皆有人字。


家人為親親。


同人為愛眾。


雖異而有相類之處。


家人為巽離合。


同人為乾離合。


一即長女與中女。


一則大父與中女。


而在後天離代乾居正位。


巽與乾皆隅位。


且恰相對。


是由後天方位言。


乾巽只有陰陽之殊。


而非父女之比。


以卦外陽內陰言。


則乾巽皆在離上。


皆屬陽卦。


不獨非男女之別。


抑亦同秉陽剛之用。


是家人同人。


原無大差也。


然同人為對外。


重在推交友之道。


故重義。


家人為對內。


重在序骨肉之親。


故重情。


此同人乃秉父女之分言。


自有尊卑之辨。


家人則猶姊妹之序列。


惟敦和好之行。


蓋家人本諸夫婦之偶。


推于父子之倫。


兄弟之序。


皆親親也。


而由外及內。


由疏成親。


同人則反是。


以己推之于人。


以近推之于遠。


是由親及疏。


由內達外。


此不同也。


而君子于以見齊家與愛群之道焉。


家人重在齊家。


始格不出一姓。


同人重在愛群。


本末達于無垠。


孟子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者。


即自家人而推至同人也。


同人固非家人之親。


苟溯其原。


何非同出民胞物與。


其性然也。


此同人之用。


原與家人相連。


讀者果合二卦詳參之。


則可見古人示教之微意矣。


又曰金風乍生。


萬物同肅。


則天地秋令之見也。


秋主肅殺。


在德為刑。


物老于秋。


穀皆成熟。


此一年之中。


當以秋為最當有之候。


易卦大有即其象也。


大有者即萬物皆豐收之時。


史稱豐年為大有即此義也。


大有上離下乾。


為火上于天。


火為生物之原。


故物之生長必生于春。


育于夏。


成于秋。


此陽德之所施布也。


秋承夏暑。


陽氣漸衰。


功成身退。


物亦同老。


此物熟必在秋。


惟麥熟于初夏。


則以得氣較早。


而人皆稱四月為麥秋。


明其成熟亦猶他物之當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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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20:25:1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3-經文講義-家人-釋爻辭-41


大有離在乾上。


家人則離在巽下。


同一離火。


而上下殊。


交合異。


故由離言則同。


由上下交合言則別。


然家人上九。


與大有六五爻辭。


皆有威如之吉句。


則以其同秉離火之德。


而成光明之用。


威如者如火之炎。


如日之照。


光熱可畏。


明輝可愛之謂也。


故大有因之而富厚。


家人因之而堂皇。


莫非以陽德之施。


見乾元大生之道耳。


家人因離在下。


故占在上九。


而大有則以離之本位。


故占在六五。


此其時位不同。


生成異用也。


家人六四稱富家大吉。


仍不違大有之旨。


富字即大有。


有而至于大。


非富而何。


以六四介于九三九五之中。


合成離卦之象。


正與大有六五同。


故揭一富字。


明其為離德之所布。


陽氣之所成。


和悅為陽。


乖爭為陰。


一陰善承兩陽。


乃克達後天離火之用。


細繹各卦辭義自能明也。


又曰家人之下為睽。


睽于外而通于中。


與家人相應。


家人由外返內。


睽則由內之外。


一往一來。


互成其用。


故家人卦巽離。


二女同居。


其情相洽。


而睽離兌。


二女同處。


其志相違。


二者致用不同。


在家人如親戚相投。


猜嫌易去。


在睽如儕侶相?閒隙時生。


何哉則以離一卦在內外之別也。


在外則有返光相應。


而易失其明。


在內則成含溫以噓。


而恆得其育。


光明不久。


則如明夷而暗昧益甚。


溫育有時。


則如同人而情感益孚。


此離在外在內。


其用大異。


其德迥殊也。


家人離在內。


外與巽合。


巽順離明。


含和育德。


如時之春。


萬物同長。


而睽以離居兌上。


炎上潤下。


遠逐分馳。


如時之秋。


萬物同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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