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豐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易經証釋】

 關閉 [複製鏈接]
461#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4:4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蒙卦-釋爻辭-37


六四以重陰值時。


而與九二不接。


以下卦之終。


交上卦之際。


而與初爻不調。


困于陰鬱。


不克自明。


雖居艮止之基。


而忘靜止之義。


徒以自困。


不脫于蒙。


斯為吝也。


蓋困者。


必求通。


蒙者。


必求明。


六四非當。


無師之教。


無友之輔。


困而不達。


蒙而不啟。


則雖有心。


徒為虛願。


不得其道。


則無所適從。


不遇其合。


則無所導引。


此困蒙之為吝也。


凡稱吝者。


必其嗇而不達。


滯而不通。


或吝于道。


或吝于德。


或吝于天。


或吝于人。


皆道之窮也。


往之不能進。


退之不能已。


彳亍踟躕。


莫或為力。


此所以成吝也。


以處夫否塞之秋。


逢諸險阻之地。


欲行而難步。


欲止而難息。


心擾擾焉。


無所可否。


志碌碌焉。


無所從違。


如人之吝惜也。


故曰吝。


以其事之可恥也。


夫蒙而困。


自貽伊戚。


其吝也。


乃其自誤。


蓋處蒙而忘求明。


求之而不得其道。


渾渾噩噩。


騖于虛遠。


泄泄蠢蠢。


不知實踐。


乃自墜于阱。


自觸于羅。


不得振拔。


以終困焉。


象曰。


困蒙之吝。


獨遠實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獨者。


己之過也。


遠實者。


蹈于虛而忘近。


騖于外而昧勢也。


故其吝也。


不亦宜乎。


此聖人教人處蒙之毋自困也。


本可不困。


因自用而困。


本可脫蒙。


因務虛而蒙。


此吝之為自作孽也。


六五。


童蒙吉宣聖講義此蒙六五爻辭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62#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4:5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蒙卦-釋爻辭-38


蒙卦陽從陰行。


其正位為五爻。


而當應則二爻。


蓋二爻為內卦正位。


反屬九。


五爻為外卦正位。


反屬六。


則六五為坤之外。


九二為乾之內。


坤外乾內。


乃陽內陰外之象。


故六五雖正而非當。


以陽逆行從陰也。


然六五雖不當。


而仍主全卦。


蒙彖辭曰童蒙。


此爻亦曰童蒙。


可見其為主象矣。


蒙者皆當作童蒙解。


而六五一爻尤稱。


故與彖辭同。


蒙之言童。


非終蒙也。


求父師之教育。


以復其明。


則不蒙矣。


故童蒙為吉。


六五既主全卦。


得位之正。


有時之宜。


而內有九二之應。


又在艮止之中。


得靜思之旨。


雖童蒙仍不乖于吉。


以童心無偽。


童行無詐。


直以為德。


厚以為用。


雖蒙猶賢。


此比之稚子不失天真之時。


雖其行不彰。


其功不大。


而順夫所生。


守夫本分。


則其所成必良。


所動必正。


有師保之相。


得教育之資。


則其生全之德。


實天所予。


而生成之道。


亦時所為。


順天應時。


安居默行。


雖初為蒙。


終必大明。


故為吉也。


夫童蒙之名。


與其實孚則內行無虧。


天真之美。


赤子之心。


不為欲誘。


不為物役。


純然初民之時。


混沌未鑿。


雖善惡未判。


而仍為善。


以無惡則近善矣。


既悠然無為。


淨焉無私。


則本乎行言之真。


息乎生樂之域。


初無所貪冀。


無所忮求。


則無吉凶可言。


而仍不離于吉也。


故曰順天者吉。


順而不與時忤。


不與物害。


則其吉也大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63#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5:1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蒙卦-釋爻辭-39


象曰。


童蒙之吉。


順以巽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五陽不自剛。


而下從九二。


陰不以阻。


而旁挈六三。


陰陽相從。


剛柔相應。


故成順巽之象。


正如童蒙。


克率父師之教也。


人類之吉者。


必居上而自卑。


處貴而自賤。


不驕其位。


不恃其才。


方得人之悅服。


而能受其教益。


為其克順以巽也。


六五處外卦之正。


為全卦之主。


而能以陽從陰。


以上禮下。


雖蒙于陰。


而順乎勢。


雖居其位。


而能巽其行。


故有順巽之德。


而得占為吉也。


艮變對巽。


乾易為坤。


皆順巽之義。


蒙卦之用。


皆以順為正。


而有逆者。


亦必復于順。


有變者。


亦必反于正。


不乖順正則蒙為吉。


否則凶矣。


故蒙有天道。


有人道。


人道必以利貞為本。


故六五以順巽為吉。


即彖辭全章。


與象辭總釋。


其義皆于此爻見之。


彖辭之蒙以養正。


象辭之果行育德。


則此爻之所以稱吉也。


唯其養正。


則童蒙可克家。


唯其育德。


則利貞達于蒙亨。


故重在人事也。


此聖人易教之始義。


雖祇童蒙吉三字。


足以喻全卦之用。


占之者當知所宜矣。


上九。


擊蒙。


不利為寇。


利禦寇。


宣聖講義此蒙上九爻辭也。


蒙卦辭旨。


不外以明啟蒙。


以人濟時。


此聖人立教苦心。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64#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5:4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蒙卦-釋爻辭-40


非徒演吉凶利害也。


故講蒙之用。


輒引屯之義。


以屯為反也。


講蒙之道。


輒指革之義。


以革為對也。


反者。


使知求己。


對者。


使知鑒人。


求己。


則知所得失。


鑒人。


則明其逆順。


無非欲解蒙釋惑。


而就于昭昭。


定危扶顛。


而措于安安。


以人力致其功。


以天時見其效。


故六爻之辭義。


皆主于教育。


而未以其蒙棄之。


或責之也。


蓋人之稱三才。


以能位育也。


位育者。


不分所施之大小。


所受之厚薄。


一體同仁。


是天地之心也。


然亦有說焉。


天地好生而不去殺。


聖人好仁而不去兵。


則栽者宜培。


傾者宜覆。


天之道也。


善者有賞。


惡者有誅。


人之道也。


教而不改。


則求于刑。


示而無儆。


則加之伐。


以申法紀。


正行為。


安良民。


定邦國。


不能不寬猛並用。


恩威兼施。


觀于上九擊蒙之辭。


可以見人道之有權矣。


夫蒙。


皆以教覺之。


以德養之。


其過者以刑正之。


此前各爻辭之所指也。


未有以擊之者。


而上九則竟言擊蒙。


蓋亦有不得已之道焉。


以教之不聽。


養之不化。


刑之不改。


思無所施。


寬有所限。


則不出于擊。


必受蒙之害。


處可擊而不擊。


猶可教不教。


可養不養。


可刑不刑。


自失其道。


乃終于蒙。


此擊蒙之宜于時矣。


非蒙之慮。


而唯擊之貴。


以一擊則蒙解。


而道乃明。


正如盜匪來寇。


必有一擊。


而後足以自免也。


故曰不利為寇。


利禦寇。


言禦寇者。


擊蒙之事也。


夫寇者。


為人之害也。


而禦之。


所以止其害。


而保其民。


除暴以安良善。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65#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6:4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蒙卦-釋爻辭-41


仍蒙養育德之功。


故上九以禦寇釋擊蒙之義也。


上九。


以陽居上位。


高而有所矚。


剛而有所為。


以陽儆陰。


上臨下。


此執政之位。


而戡亂之時也。


既非家庭教養之時。


亦異師弟教學之事。


當其蒙者。


既非刑罰桎桔之喻。


亦非瀆狎不告之倫。


則戒之不宜輕。


禦之不得緩。


此擊之所急。


而禦寇之不遑矣。


以居其位。


乘其時。


不太過以徇蒙為非。


不不及以包蒙養患。


彼非童蒙之無識。


亦異困蒙之無能。


縱之則害及國家。


容之則擾于眾庶。


此蒙之甚至于為寇。


焉得不擊之禦之乎。


況人道者。


應時順天。


以期于平。


逆則求其順。


變則求其正。


順正之道。


乃易教之大則。


以蒙而為寇。


逆之至也。


變之劇也。


不有擊禦。


將奚以順逆而正變哉。


若處蒙寇之時。


而忘擊禦之備。


已悖矣。


再隨其蒙。


而自為寇。


則尤悖也。


故上九之占。


祇利禦寇。


而不利為寇。


為寇自悖。


且害其身。


寧止不利耶。


以時雖蒙而當擊。


雖寇而當禦。


則不當者。


必有害矣。


故辭明其利。


而隱喻其害。


蓋以示順逆之道也。


順乎擊禦則利。


逆而從蒙寇則害。


主客既分。


吉凶自見焉。


象曰。


利用禦寇。


上下順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上九陽極而下。


剛健而行。


以正逐邪。


以明誅昧。


道合上下。


事理之順也。


且蒙卦以止乘險。


以常御變。


其道異屯。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66#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7:1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蒙卦-釋爻辭-42


其類近革。


剛以從柔。


上以從下。


義之所當。


自成時宜。


各爻皆以主賓並論。


明昧相比。


以先自貞而後亨利。


以先育德而後正人。


故不失其主者。


蒙之道也。


聖人以此安天下。


保民人。


立教化。


移風易俗。


除惡全善。


而歸于通神明。


全生順性。


成德達道。


此其辭之曲折比譬。


各有所指。


非聖人苦心。


安能與于是哉。


說者以為蒙昧之秋。


人將無可為而自棄。


或以為蒙蔽之世。


人將無所辨而自暴。


忘其啟蒙之主。


正蒙之師。


而比于頑童。


效為流寇。


則其為害。


寧有豸乎。


故蒙者。


生之始也。


必有以全之遂之。


乃無戾于生。


而得其道。


此辭之諄諄于順與正也。


順正之辨。


須合屯以觀之。


而權變之途。


則在參夫革卦。


此由象之自然變化。


即人道之所為準則者也。


讀者審之。


宗主附注按蒙卦稱蒙以養正。


而頤卦。


亦稱為養正。


足見二卦有相通之義。


蓋蒙為艮合坎。


頤為艮合震。


皆取艮在外。


得知止有定之道也。


坎與震。


皆一陽在內。


坎則陽得中位。


震則陽出地上。


皆本升動之用。


而得合艮之靜止。


是明示其道。


在能順時自止。


以全其生也。


故皆有養正之稱焉。


讀者合頤卦觀之。


則更瞭然于蒙養之教矣。


又曰時勢變遷。


氣數隨易。


一卦六爻。


時三位四。


爻有爻用。


卦有卦用。


皆隨時位變化。


故蒙卦自初爻起。


一爻一象。


各不相同。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67#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7:5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總釋象例-43


而迄上爻情勢更異。


此卦爻大例。


于蒙尤為明析也。


蓋蒙賅順逆之道。


有主客之分。


以時位之差。


成轉換之象。


此氣數使之。


而人事則宜注意所謂隨時之義也。


需卦乾下坎上宣聖講義需卦卦象。


上坎下乾。


為四陽二陰卦。


陽多從陰。


以陰貴也。


陰先于陽。


所謂二君一民之象。


謂陽尊陰賤。


今尊者卑。


而賤者貴。


是反乎道。


而陰以少成貴也。


陰少而在先。


陽眾而在後。


即君多民少之象。


君陽也。


民陰也。


上下之差也。


而非關乎卦位。


以卦之體言也。


卦以陽少為陽。


陰少為陰。


以少御眾。


即以君御民之例。


然陽卦以陽爻之奇。


陰卦以陰爻之偶。


就三畫卦言也。


若合之。


則恆反其陰陽。


陽反成陰。


陰反成陽。


亦極則反也。


需上坎下乾。


皆陽也。


而合成需。


反為陰卦。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68#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8:1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總釋象例-44


乃因陽多陰少故也。


此雖就六畫卦言。


而以八宮卦屬論。


亦如是也。


需者。


坤宮之卦。


游魂之氣。


以坤游于乾也。


下之訟卦。


則乾宮之變。


而離宮之游魂。


以離氣游于坎也。


故乾坤離坎。


四宮相通。


先後天之位同。


先後天之用變耳。


需以坎乾合。


曰水天需。


坎居乾外。


水在天上。


以水上天。


為雲為雨之象。


由地位辨也。


故需字上為雨。


乾天也。


天者覆下而四垂。


雲隨天覆。


下垂成雨。


故需字下從而。


而乃天字之形。


亦覆而下垂也。


古天字篆作[特殊圖]。


其字形如卦象。


觀字可知卦矣。


需卦六爻。


二陰四陽。


初二三五皆陽。


四上為陰。


內卦皆陽。


外二陰一陽。


由卦之本體言。


上下皆陽。


由其合言。


有純陽與變陽之異。


坎為中男。


陽之變也。


以乾交坤所變也。


坎雖名陽。


而後天代坤。


故為變陽。


非如乾之純陽也。


然上下相當。


先後天之位相對也。


以陽合陽。


而變相得。


故卦雖過。


而不失于中。


則由坎之上于乾。


孚陰陽交用之義也。


陰以上升。


陽以下降。


為交用之正。


如泰如既濟是也。


泰以天交地。


既濟以水加火。


皆得交用之正。


而成和也。


需亦如之。


乾猶離也。


坎猶坤也。


故需與明夷。


與泰既濟相似。


而訟與晉。


與否未濟相類。


以乾坤離坎相交為和。


相背為戾。


需與明夷。


猶不失其和。


若訟與晉則戾矣。


此因上下卦之序不同也。


而需者本與訟反。


與晉對。


反者為往來。


對者為匹敵。


各不同也。


以坎與離。


坤與乾。


相對。


而坎乾。


與乾坎相反也。


凡反者一卦之反。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69#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8:5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總釋象例-45


如屯與蒙也。


需反為訟。


訟覆成需。


二卦祇一卦耳。


以上下易也。


然上下既易。


則德用不同。


其序已乖。


則分合乃別。


需與訟相差。


即在此反覆間也。


夫需之象。


陽多陰少。


陽急求陰。


與屯蒙相反。


屯蒙皆四陰二陽。


而需訟則二陰四陽。


亦恰相反。


故屯蒙為陰求陽。


而需訟則反是。


陰以少而難應陽求。


則有所求者必急。


急則必爭。


故需後為訟。


需求也。


訟爭也。


而需之所以為求者。


以陽之所需也。


夫陽者。


氣也。


道也。


神也。


陰者。


質也。


物也。


形也。


以多求少。


則求者切。


而供之者亦迫。


此需之所以為求也。


然人物之生。


所需之最近者。


莫過其生活所用也。


如飲食衣具居室之類。


其至切者。


飲食也。


蓋比人之初生。


他無所嗜。


唯欲乳耳。


物生亦然。


以所需關其生命也。


屯蒙其始生也。


則繼之者。


生之所需。


故需次蒙。


而以見聖人全生之道也。


生者必有以全其生。


育者必有以成其育。


此聖人于民。


必先利用阜生也。


民若失其所需。


則安能生哉。


故需者求也。


陽求于陰。


明有求于物也。


物以濟人之生。


成人之養。


是物者。


天以生養人物者也。


百物皆然。


而有所需者。


有緩急之別而已。


以需者須也。


須者待也。


待其所急而予之。


須其所欲而付之。


此需之為應乎求也。


而因象以見焉。


故反陽從陰。


因情辨物。


此需之道也。


聖人人情之至也。


不能矯情以生。


不能徇物以欲。


則有待于需道焉。


需者審所需而後與之。


辨所急而後待之。


不戾乎情。


不乖于性。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0#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59:2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總釋象例-46


不忘于物。


不逞于欲。


是格物致知之道也。


需者格物之道。


訟者致知之道。


此大學始教也。


故大學言格物致知。


而及聽訟也。


此教義一貫者也。


而後人多忽焉。


不研易象。


何以知其故哉。


需卦象。


既以坎乾合成。


而皆得半。


是水天一氣。


雨在空中之象也。


其所變化者。


有關乎兌與離。


二至四為兌。


三至五為離。


合之成睽。


以上下相距也。


雨在空而未及地。


亦相離也。


則有所盼望之意。


如旱之望雲霓也。


夫物之初生者。


唯苔與草。


而其所養者。


唯雨露與日光。


天生之以成物。


復與之以為養。


不外于日光雨露也。


無此則不生不養。


則無物。


是以物之所需者。


日光雨露而已。


日光為陽。


乾也。


離也。


雨露為變陽。


坎也。


兌也。


需象以二者合成。


純取義于是。


而以見天之生養萬物。


與物之待天以生以養。


全由乎陽氣之和也。


以氣化言。


乾陽化離陰。


坎陽含兌陰。


以陽變陰。


而成相得之物。


然陽者表也。


陰者內也。


陽已在也。


陰未來也。


是陽有盼于陰。


而不能不待之也。


如物之待日光雨露。


必因時而後得也。


有其一者。


未必兼其二。


有日光者。


則盼雨露。


多雨露者。


則盼日光。


皆不免于待。


因待成需。


因需成卦。


此聖人示人以生生之道。


而明乎生養之不可苟也。


天固生之養之。


而必有以調之。


不調。


則生者反死。


養者反害。


如過浸則腐。


過旱則焦。


腐與焦者。


非不養也。


失其調也。


非不生也。


失其道也。


故曰中和者。


天下之本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1#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0:0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總釋象例-47


唯道乃中。


唯調乃和。


需也者。


中和之則也。


雨在天上。


則不失于浸。


日承水澤。


則不失于焦。


而萬物皆以生以養。


以全以成。


不復負于天。


不復戾于道。


此需之所以為需也。


蓋過者非需。


不及者非需。


過者太多。


不需而畏。


不及太少。


不需而怨。


畏者無義。


怨者寡恩。


故仁義之道。


無過不及。


乃真需也。


不生者不需。


已死者不需。


生而未死。


乃誠相需。


故需者。


有必需之道焉。


有宜需之道焉。


有恰需之道焉。


以合中和是也。


此天下之本也。


生化之序也。


因乎二氣之感。


依于兩卦之合。


乃見需之義焉。


非徒以明夫吉凶。


察夫利害也。


就卦理言之。


凡物之所養所求者。


必因其所關重要。


而莫能自已。


乃不得不需之也。


如人之生。


食飲所需。


衣服所需。


居住所需。


生聚所需。


德業所需。


皆視其必要。


而後名之為需。


若可有可無者。


非需也。


不獨不需。


或反拒之。


以其害于身心。


累于家國。


則不得名之需也。


如奢靡之嗜欲。


浮夸之習尚。


邪僻之風。


奇巧之物。


誨淫誨盜之業。


誘奸誘惡之器。


所以害民德而損民生者。


惑民志而毒民命者。


皆不獨不得為需。


且當屏棄勿近。


不獨不得有需。


且當禁制與接。


此即節欲善養之道。


而中和之至。


性情之正。


夫人之所以立為道者。


即在此義。


果不需而需。


非需而需。


則乖夫易之需。


而人欲橫流。


天理滅絕。


所謂生者殺之。


養者鴆之。


以速其生命。


而趨于死亡。


則天道已毀。


人道已斷。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2#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0:2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彖-48


更何需之為。


此乖乎生養之厲?也。


君子之所儆戒焉。


故于需卦取本于乾。


欲人之朝乾夕惕。


而戒懼情欲之害。


以保乎性命之正也。


取則于坎。


欲人之履險蹈危。


習坎阱而不陷。


指水示信。


知坎窞而有常以合乎中和。


而達于道德。


是需卦。


理以數著者也。


人之所以別于善惡者。


非生之殊。


乃習之異。


故習坎知險。


為一生之戒。


非性之差。


乃情之誤。


故正性明乾。


為終身之憂。


乾惕以節其情。


而需以正坎險以比于欲。


而需不迷。


則需之道得。


而人之生全矣。


成己足以成人。


成身足以成物。


則需道之推廣。


即達人之功。


格物之業也。


物至知知。


人道所始。


豈僅養生已哉。


而無物不得其生。


無物不得其養。


不悖不害。


寧有他哉。


天下共生成于需。


無一物之失所。


比諸乾元大生之德。


亦無讓焉。


此需之為人物生養之正。


而天地生化之原也與。


需有孚。


光亨貞吉。


利涉大川。


宣聖講義此需卦彖辭。


明需之大用也。


需以有需而得名。


則其孚也宜矣。


孚信也。


合也。


相得而相應。


有和而有成。


乃其德之昭于外也。


蓋需以坎合乾。


以雲上天。


天水同氣。


陰陽相協。


雖陽眾陰絀。


剛內柔外。


而情之相望。


志之相投。


乃成相需。


以稱有孚。


是其效也。


有孚之象。


莫大于風澤中孚。


內陰外陽。


陽眾陰少。


以陽包陰。


而相銜接。


是曰中孚。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3#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1:0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彖-49


言中之陰與外陽孚也。


今需之孚由于是。


陰下孚陽。


上下相抱。


陽上望陰。


內外相承。


故曰有孚。


言其有類中孚也。


然中孚。


孚之至也。


需以坎從乾。


非全孚也。


故曰有焉。


以需之相需也。


非立和也。


有待于時。


非已孚也。


有至于孚。


孚者。


必相抱相親。


如鳥之孵卵也。


而需則待抱待親。


故曰有孚。


氣動而有阻。


位立而有待。


如雲霓在望。


而雨澤之將濡也。


故有孚者明其必有合也。


夫以陽求陰。


以水之信。


應天之春。


春水相生。


萬物群育。


則孚者。


天之所以化育萬類也。


無陽不生。


無陰不育。


生育之合。


乃需之用也。


以需之從乾變也。


乾主大生。


需以全之。


乾主大始。


需以育之。


此猶乳養其子。


培潤其孫。


合之則生成。


分之則夭折。


故需之用。


從乾化也。


而因坎之阻于險。


羈以時。


故有待焉。


然德猶在也。


以克遂其生也。


故曰光亨貞吉。


利涉大川。


光者元也。


元而見者曰光。


陽之昭也。


日之明也。


元陽本不見。


而光則可見焉。


曰光不曰元。


明其用之見也。


光亦似元字式。


以為元而非元也。


元則其體。


光則用也。


光亨猶元亨也。


以乾在後天易離。


而爻中又互離。


天以日明。


故以光亨稱也。


貞吉者。


貞也而加以吉。


則貞德之用于事矣。


貞本賅吉也。


利涉大川者。


利也而非全利。


唯涉大川之利。


亦如坤利牝馬之貞也。


此本乾之四德。


而大小殊。


內外異也。


乾上遇坎。


天而逢水。


故利涉大川。


以水天一氣。


而德用同和也。


以利涉大川。


明水之利物。


雖有阻而不阻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4#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1:3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彖-50


夫乾之為德全也。


而需則有限。


貞吉矣。


而利止于大川。


亨矣。


而元見于光。


則需之用已明明矣。


以需者。


應求而予之也。


生者養之。


形者育之。


非自生也。


非自形成也。


故德及于養育。


而不加于始。


不先于生成。


猶鳥之已有卵而孵之。


已有雛而乳哺之也。


其用在生之次。


成之既。


而其象為日光與雨露也。


日以暄之。


水以潤之。


以遂其生。


培其成而已。


故稱光以代元。


稱涉大川以示利。


光者日之德。


陽之用。


川者水之德。


陰之用。


陽生陰成。


不外光熱與潤澤也。


而需之所本者即此。


故四德雖具。


而功用則殊。


此固卦象所限也。


而辭尤申明之。


利涉大川。


固為潤澤之功。


尚有舟楫之利。


固為浸溉之用。


尚有渠瀆之宜。


蓋水之用大矣。


如溝如池。


如江如海。


生物者所賴。


儲物者亦有需。


養物者所宜。


防物者亦有益。


故水利之廣。


不獨為潤物已也。


更有進者。


則天空雲雨。


莫不蒸于川澤。


人生飲食。


莫不汲于泉源。


而以制火之?。


生木之德。


平調燥濕。


防護城闕。


其利之多。


未可盡述。


則需之利涉大川者。


其為大利也乎。


川者流也。


川流不息。


上下皆見其利。


此雲雨在天。


而應見于利涉也。


涉者相及也。


連接也。


度也。


而以利言者。


言利所及也。


不獨為渡舟之喻也。


以需之象。


固以水在天上。


則水之利。


當普及天下。


非止于一川也。


此所以稱四德之全。


而略別其用也。


夫需之為道。


因性情之正。


嗜欲之宜。


而後見焉。


故曰需有孚。


光亨貞吉。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5#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1:5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彖-51


明其必本于貞正以為利。


必因乎中道以為亨。


而非中非正者。


不足用也。


反乎亨吉者。


則吝也。


凶也。


吝之不亨。


凶之弗吉。


人所知也。


而不由中正則吝凶。


人或昧焉。


蓋未明需之道也。


以需者。


情之見也。


欲之達也。


情見乎外。


欲達于物。


而後有需焉。


苟失中。


則情馳而忘其性。


苟乖正。


則欲恣而害于身。


性忘則吝。


身害則凶。


此亨吉之與吝凶。


純係乎中正之與否也。


辭曰有孚光亨貞吉。


雖明需之德。


似于乾坤。


而示需之道。


卻重于中正也。


有孚者中也。


貞者正也。


有中孚之道。


全貞正之行。


乃合亨吉之占。


否則戾矣。


故需之為需。


必先審其情欲。


而辨于物好。


必先固其性德。


而察于是非。


必有孚而後光亨。


必克貞而後吉亨。


吉亨者。


天道也。


孚貞者。


人道也。


人道不至。


天道反常。


人道不違。


天道斯應。


誠以需之卦合乾與坎。


內剛外險也。


夫情之急者。


殺人勿恤。


欲之甚者。


暴天不惜。


故罪惡之成。


必因情欲。


而咎殃之啟。


必緣物好。


為其生于情。


發于欲。


易鄰于惡也。


設無以節之。


其害不勝言矣。


如水之溢也。


如火之焚也。


水溢乃傾隄。


火焚乃燎原。


其始也。


涓涓之流。


灼灼之燄而已。


其終也。


不可遏止。


以挾其剛而行于險。


則其蹈危伏禍。


亦事勢使之。


故彖辭曰光亨。


明其為火。


使之有光。


而勿燎物。


曰利涉。


明其為水。


使之克濟。


而勿溺身。


此需之大用。


亦人生之大則也。


苟不以性約情。


以德卻欲。


則中正既失。


禍殃無窮。


殺眾以快其私。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6#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2:2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彖-52


毒物以窮其慾。


則天地生化之道絕。


而人物長育之道乖。


寧復有需之用哉。


宗主附注人生於天地間。


其有身也。


與萬物同。


而必有以養之育之。


以全其生。


此不易之理。


必然之數也。


若有生而不育。


有身而無養。


不獨無以全其生。


亦無以延其類。


譬諸小孩。


無父母保護乳哺。


衣服溫涼鮮不夭折。


子孩夭折。


何以延其宗。


人類滅絕。


何以位天地育萬物。


則世界不幾混沌歟。


故有生者必有養。


有養乃克全其生。


是生養之道。


一貫者也。


若養不至。


謂之無生亦可。


天地主生者也。


而亦主養。


生之養之。


天之道也。


人之事也。


取天之物。


而供其養。


是人事也。


故天生萬物。


生養俱備。


而何生何養。


則待人之自擇。


不獨人也。


物之有知者亦然。


虎狼食肉。


蛙蚓飲泉。


各為其養。


而遂其生耳。


是養之于物。


亦不可一時缺。


唯人類尤貴其全焉。


以人貴于物也。


所謂全者。


不獨芻豢悅口。


衣裳蔽身。


居有其居。


行有其道。


唯安唯適。


以生以養。


而又必有仁義之道。


忠信之德。


禮以序之。


樂以和之。


智以明之。


神以靈之。


則所以養其心者。


育其精氣神者。


亦當求其備也。


是則人之所以為養者。


其所關不綦重歟。


易于屯蒙言生之初。


而以需志養之要。


需養人物。


以全初生。


其意固至切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7#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2:5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彖-53


而學者或忽焉。


故夫子詳述之。


此需之彖辭大旨。


皆以全生致養為本。


無論養身養心。


養形養神。


總不可無養。


則名之需者。


亦足見其所需之甚也。


大哉需乎。


天地生化之原始。


人物綿延之樞機。


皆在此需卦中矣。


又曰需之為養。


飲食一切。


凡有生者。


皆有需于養也。


至于人之為養。


除在需見其大概外。


以後各卦。


常有分論之者。


如蒙之蒙以養正。


小畜大畜之育德成用。


皆其例也。


而專言人之養者。


則在頤卦。


頤以養正為用。


與蒙同功。


而自求口實。


與噬嗑同義。


莫不通于需之用。


其關道德之修養。


性命之正。


情欲之制。


則如履。


如節。


如咸恒。


如損益。


如謙豫。


各卦。


皆本乾正性命。


合太和之義。


推而闡之。


以明夫養者。


而歸結于既濟焉。


既濟已成也。


言已達其養至于成耳。


若徒口體之養。


物欲之需。


則噬嗑之外。


如井鼎。


如賁旅。


各卦。


又莫不本于需養之義。


而著其要道焉。


此易之全體大用。


不外生成變化四字之推演。


生者成之。


有生必有養。


人本生物。


無時不求全其生。


則凡生之所需者。


何一不關人道。


亦何一不屬易教。


此各卦再四論之。


不以為瀆者。


實由養生之道。


無在不需耳。


今講需卦。


雖已著其大綱。


望讀者推而尋之。


以盡其養生之道。


而竟夫聖人教養之旨。


則易經一書。


不虛讀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8#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3:1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彖辭-54


彖曰。


需有孚。


光亨貞吉。


需須也。


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


其義不困窮矣。


位乎天位。


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


往有功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彖辭者也。


言需之辭。


有孚光亨貞吉之占。


乃由于需之能須也。


須則有待。


有待則有合。


有合則有得。


需以坎居乾上。


險在前也。


天在水中。


剛健不陷也。


坎雖險而先于乾。


是乾之動。


應險而行。


天以剛健而居水中。


水天一氣。


是剛健而不陷。


水與天隨行也。


以險在前。


而不為阻。


剛在中。


而不至陷。


則其義不困窮矣。


困者行有阻也。


窮者動而陷也。


今需以不阻不陷。


雖內剛外險。


得氣之合。


為道之孚。


故不困窮。


需而不過乎物。


須而適應乎時。


求不出位。


待不違天。


則其所行必宜。


所為必成。


何困窮之慮哉。


然以需稱者。


恆多患窮。


以須稱者。


恆多憂困。


求之不得則窮。


待之失機則困。


此情理之常也。


而需之用則否。


為其不失中正。


而能以坎從乾。


以水位天。


天水相同。


乾坎合德。


此所謂位天位而正中也。


坎之中陽以從乾變。


乾之內健以應外險。


其位得中。


其用得正。


故能有孚。


而得光亨貞吉之占也。


此數句。


皆釋有孚光亨貞吉者也。


其利涉大川。


往有功也。


則釋利涉一句。


言需辭所云。


利涉大川。


明其行而不阻于險。


剛健而不陷于困窮。


故能往有功也。


功者。


用之成也。


需以水天合。


而氣類之孚。


道應德諧。


如川之流。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79#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3:5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象辭-55


而光亨之大。


貞吉之允。


兩相契洽。


其用乃成。


故利涉大川。


明其所需之有得。


所往之有功也。


其道全在正中二字。


唯中乃利。


唯正乃通。


利以應時。


通以達道。


達道應時。


何功不立。


何求不遂。


此需辭之義。


全在乎正中也。


故過者。


不及者。


皆非中正。


皆非利用。


此聖人勉人知所處也。


宗主附注彖釋文顛倒之句。


應移正。


以窮中功。


皆?韻之文。


而一氣貫串者也。


此節重在明需之關格物。


是歷來註釋者所未及。


今世西方學說。


重物質。


主利欲。


徒自逞己之私。


而忘逐物之害。


是不知聖人格物致知之教。


與易經需訟反覆之義也。


象曰。


雲上于天。


需。


君子以飲食宴樂。


宣聖講義此釋需象及其用也。


夫需者為養生也。


養生者。


生之不可少者而必得之。


乃名需焉。


人生之需。


首推飲食。


次則宴樂。


蓋飲食以養其體。


宴樂以怡其情。


是人之大欲也。


人生而有身。


知而有情。


身體必有養也。


情好必有樂也。


雖聖人不免焉。


故名之需。


而象辭所謂君子以飲食宴樂者也。


此辭之所指。


含義甚廣。


為水為雨。


為泉為雲。


皆坎也。


視其所止而別之也。


在地曰水。


在空曰雨。


在山曰泉。


在天曰雲。


一物而四名。


且不止四也。


凡此類者。


皆得象焉。


以坎先乾則雲天之象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80#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2:04:2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5-經文講義-需卦-釋象辭-56


夫天與雲。


同其位也。


乾之與坎。


一上一下。


亦同其氣。


故雲天為需。


言同氣相求。


同位相應。


此數之自然。


理之自至也。


天與雲同。


氣流德合。


則其相需也。


數理使然。


天不為生物之主乎。


無雲雨以潤澤之。


則不生。


天不為化物之宰乎。


無雲雨以蒸濕之。


則不化。


生也必得水之養。


化也必得水之濡。


有日之暄也。


必得雲之蔭。


有風之燥也。


必得雨之溉。


是天之需于雲。


而雲亦因所需而需之。


則雲不自成。


天之所化也。


故坤得乾而變坎。


土得水而蒸雲。


亦相需以成也。


由天地之需。


而萬物生化。


由人物之需。


而大道流行。


故需卦以雲上天而成象。


而君子則以飲食宴樂而成德也。


夫需之于人。


亦孔多矣。


獨舉飲食宴樂者。


謂情之不可止。


而欲之不可縱也。


情性之宜和。


而物好之宜審也。


飲食者。


情之所需。


身之養也。


宴樂者。


欲之所需。


性之和也。


人生必求其合道也。


故節欲以適情。


制情以順性。


性者正也中也。


以性主情。


中正之道也。


求者應之。


而不許奢。


待者予之。


而不許汰。


發乎情者止乎禮。


發乎欲者調乎樂。


禮樂者。


人道之始也。


中和之至也。


中以同于性。


和以正乎情。


情正而復于性。


則人道之成也。


故君子不棄飲食。


不廢宴樂。


將因以調情性也。


乾之剛健。


性之體也。


坎之險陷。


情之用也。


有乾在內。


則坎不為險。


有性在中。


則情不為害。


此君子因需而立飲食之禮。


制宴樂之樂也。


陰陽相接。


剛柔相洽。


人事之和。


人道之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5 06:32 , Processed in 0.109373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