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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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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3:5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六章-第一節-附注-19


宗主附注此章專言天地氣數。


為揲蓍成卦之原理。


及一切天道人事數理之準則。


含其一切哲學科學之原則及方式。


今人但知求歐西算數公式諸學。


而不知其大源實自吾中國之圖書中也。


河圖詳示此基數。


所謂東方有三八。


南方有二七。


西方有四九。


北方有一六。


中央有五五而十之備數成焉。


由先天太一而生二。


由二而生三。


自三加一而為四。


自三加二而成五。


自五加一而為六。


自五加二而成七。


自五加三而為八。


自五加四而成九。


此數之所以備也。


太一生化先有此數。


而後乃有氣與象焉。


故左傳曰。


物生而後有數。


數而後有滋。


滋而後有象。


萬物人類。


皆同此運。


不過生化之道。


有順有逆。


天道左行。


北方之一與六合。


而水生焉。


所謂天一生水。


地六成之是也。


西方四與九合。


而金生焉。


所謂天九生金。


而地四成之是也。


南方二與七合。


而火生焉。


所謂天七生火。


而地二成之。


亦曰地二生火。


而天七成之。


東方三與八合。


而木生焉。


所謂天三生木。


而地八成之是也。


中央五與十合而土生焉。


所謂天五生土。


而地十成之是也。


其順行也。


則自北方之一。


與西方之九相合。


自北方之六。


與西方之四相合。


而成備數焉。


備數者。


即左傳所謂盈數也。


蓋數不盈滿。


則不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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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4:4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六章-第一節-附注-20


故其數之合者。


必取盈備之數焉。


再自南方之二。


合東方之八。


自南方之七。


合東方之三。


而亦成備數焉。


此順行之道也。


自有而歸於無。


自生而入於死之途也。


若夫逆道則右旋。


所謂地道右行也。


自坎之方。


而生震之方。


自震之方。


而生離之方。


自離之方。


而生坤之方。


自坤之方。


而生兌之方。


自兌之方。


而生乾之方。


自乾之方。


而復入於坎焉。


其間以北東方之艮。


為其發收之機關。


以東南方之巽。


為其推揚之樞紐焉。


故自東方木運之三數。


與南方火運之七數相合。


而有火木之同德焉。


自東方木運之八數。


與南方火運之二數相合。


而有木火之相生焉。


自西方金運之四數。


與北方水運之六數相合。


而水金相合之德生焉。


自西方金運之九數。


與北方水運之一數相合。


而金水相生之義乃生焉。


萬物人類。


皆由此推遷而來。


故此道為逆道。


由死而生之途也。


人之生也。


順其所欲。


則就死路。


而日入於乾坤之中。


若自修行。


則就生路。


而日反於離震之鄉。


一西一東。


一北一南。


人自擇之而已。


又天道地道人道。


皆以五為其中心樞紐。


而永無變改也。


蓋太極之中心所在。


亦即太一神主之所獨運其樞者也。


故自古以來。


有此五氣。


即有五行。


有此五行。


即有五常。


有此五常。


即有五倫。


有此五倫。


即有五教。


以至於今雖全世界之廣大。


萬教並立。


然終不能出乎道儒佛耶回之外者也。


正以此也。


汝人世但明其一。


而遺其餘。


故知神教。


而即不知人事。


已知人事。


又即迷於神教矣。


如哲理而忘科學。


知科學而忘哲理。


得其全者。


舉世無有一二人焉。


此世所以大亂而不止也。


噫。


聖人傳經。


蓋深有望於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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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5: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七章-第一節-21


第七章第一即是故易者象也。


象也者像也。


彖者材也。


爻也者。


效天下之動者也。


爻象動乎內。


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吉凶見乎外。


功業見乎變。


聖人之情見乎辭。


聖人設卦觀象。


繫辭焉而明吉凶。


剛柔相推。


而生變化。


彖者言乎象者也。


爻者言乎變者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


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無咎者善補過也。


是故吉凶者。


失得之象也。


悔吝者。


憂虞之象也。


變化者。


進退之象也。


剛柔者。


畫夜之象也。


六爻之動。


三極之道也。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


齊大小者存乎卦。


辨吉凶者存乎辭。


憂悔吝者存乎介。


震無咎者存乎悔。


是故卦有大小。


辭有險易。


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


易之序也。


所樂而玩者。


爻之辭也。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


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


是以自天祐之。


吉無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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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5:5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七章-第一節-22


謹按第七章。


係今本下篇第三章第一節。


下接下篇第一章第三節後四句。


並將第三章第一節末句。


移至第一章第三節後四句中。


下接上篇第二章第一節。


下接第三章第一節。


下接第二章第二節。


下接第三章第二節。


下接第二章第三節為文。


宣聖講義本章於言數之後。


而專言象及彖爻之義焉。


舊本散在各篇。


茲更正之。


易道乃剖析造化之書。


造化涵具萬有。


豈易剖析。


不得已而因數示其象焉。


象位而萬物之情皆賅於其內。


可以無遺無漏。


其所因者數也。


其所見者彖也。


其所示者爻也。


其所成者卦也。


而象之為象。


乃像似以括之義也。


天地萬物。


胥不外乎其類。


故有像而萬類舉矣。


此開天一畫至周天之數之所者也。


故曰易者象也。


象也者像也。


彖者材也。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


惟其效天下之動。


故能徹內徹外。


自常至變。


有陰有陽。


故曰爻象動乎內。


吉凶見乎外。


功業見乎變。


聖人之情見乎辭也。


聖人因此設卦觀象。


繫辭焉而明吉凶。


剛柔相推。


而所有卦中及當身之變化。


皆由此而生。


小之以謀一己之身家。


大之以謀國社及天下。


莫不皆然也。


蓋重在觀玩彖象爻辭。


以明其得失悔吝與吉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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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6:1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七章-第一節-23


彖即示其象之情狀。


爻即示其卦之變動。


吉凶即示其所占之得失。


悔吝即示其人之有否過失及疵累。


無咎即示人能以善道自處。


雖當有咎失之際。


可以無之也。


故謂之善補過也。


然則吉凶者。


得失之象。


悔吝者。


憂虞之象。


變化者。


進退之象。


剛柔者。


畫夜之象。


知此則知六爻之靜與動。


乃天地人三極之道也。


卦爻如是。


天地人亦皆如是。


所謂世諦者。


正須體此以行之。


故列貴賤者。


存乎其所居之位。


(此包括天地人而言)。


齊大小者。


存乎其所占之卦。


辨吉凶者。


存乎其卦爻所具之辭。


若憂其有悔吝。


則當於善惡初萌於心中時。


急自提醒。


勿為所誤。


謂之存乎介也。


若震動於無咎之際。


恐當身有所咎厲時。


則必自以天良之發動。


而生出悔悟之心。


謂之存乎悔也。


是故卦有大小。


辭有險易。


各就其大小險易。


而自體察之。


以為趨避。


顧趨避全視其辭之所之。


故重言之耳。


君子所居而能安者。


以其能明易之位序也。


所樂而觀玩之。


深得天理人心之當然者。


即在體察此卦爻之辭也。


是以君子居則觀其象。


動則觀其變。


而玩其占。


言靜時亦當如卦爻之靜象。


謐謐不動。


巍巍有容。


而能自得。


若於行動之時。


亦當效法卦爻之動爻。


察其變出者。


為陰為陽。


或中不中。


或正不正。


或有咎厲與否。


或有吉凶與否。


而後已身乃始能依其法則方向而動也。


是以謂觀其象。


是以為觀其變也。


二者皆重在玩其占一句。


能如此則天祐之。


吉無不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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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6:2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七章-第一節-附注-24


宗主附注本章所錄爻象動乎內一句。


應在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句下。


並由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句。


下接吉凶見乎外三句。


宣聖對於新撰講義。


既正其章節。


復示其義旨。


絕非後儒所能及。


故其所言。


皆一貫而下。


自相串繫。


無或有絲毫牽強之處。


蓋因當日繫辭本如是。


而後人因兵火凌亂。


遂至於紊其序耳。


茲則於四千年後。


更復舊觀。


雖聖師之力。


亦諸人誠心所致。


本章專言象中之彖爻各旨。


自第一章後。


一步一步遞推而出。


先言易之大體。


次言易之作用。


再次言易之二儀。


再次言乾坤性能。


再次言聖人體乾坤之德。


再次言鬼神之所以然。


再次言易數之所呈。


再次言易象。


即本章所講是已。


天地之間。


萬物萬類。


皆由太極之純一處。


化生為有。


有之後則其數乃彰。


彰而後有其形象焉。


天地人物。


莫不盡然。


易者將以想像天地人物之真際。


而為之判斷是非吉凶。


故首重數而復重象也。


象之中含有數。


數之中含有象。


二者未易分別。


但就彖爻之所形。


可以謂之象也。


其彖爻所形。


則非能盡圖畫而出也。


只不過在[陽爻圖][陽爻圖]?剛柔之間而已。


彖爻之象。


非可以立其形狀於前。


不過就其卦之大小陰陽。


及其爻之動靜上下。


而察之耳。


比數者皆必賴乎辭也。


故彖爻雖為卦之象。


而實則皆藉辭以傳者也。


故象與數。


數與辭。


渾然相一而莫可辨認。


聖人教人於莫可辨認之中。


而辨認之。


此本章各節所講者也。


宣聖示之已明。


無煩岩再為多口。


但對於人所易惑者。


加以提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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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6:5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七章-第一節-附注-25


宣聖講義。


對於人所共知之字句。


不多云及。


惟對於人難明白之字句。


詳為講明。


如本節存乎介。


存乎悔。


與玩其辭。


觀其變各句。


皆精為詮釋。


今猶恐人之不明。


更注解之。


介者如今人所謂媒介者之意。


媒介者處於男女之間。


將男女雙方之意。


互相通達。


為之成就焉。


今易所謂存乎介者。


即吾心中善惡二念。


互相萌動。


而有不安之狀。


此時即速藉此中立之介。


而為之調和使適中。


則善自為立。


而惡自從之。


惡不奪善矣。


惡不奪善。


則有吉無凶。


故曰存乎介也。


此介字即俗人所謂介意之介字。


因人皆有天良。


一經惡事惡念相感動時。


則其天良之心必一動。


故人遇事有介意之作用。


必須利用此作用。


以自為修復及應事之道。


故曰存乎也。


每字乃聖功最大關鍵。


無論何等聖賢。


皆由此悔字中來。


人苟能悔。


則德性日修。


物欲日消。


而一切咎厲不幸之事件。


自然消滅於無有。


極其所至。


陰消而陽長。


可以希聖而希天也。


是悔字之大功用也。


而占卜易卦。


尤重乎悔。


悔則無咎責之事。


其所關於萬民行為者更鉅。


蓋人無事則不占。


占則必有事。


聖人教人以悔。


救卻天下多少不祥之事。


弭卻天下多少禍亂之運。


以此知其關係之大且遠矣。


至於聖人靜與卦爻之靜象相合。


所謂居則觀其象。


君子動則與變出之爻象。


相後先而左右之。


宣聖已言之甚明。


無須更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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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7:2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八章-第一節-26


第八章第一節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


象其物宜。


是故謂之象。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


而觀其會通。


以行其典禮。


繫辭焉以斷其吉凶。


是故謂之爻。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


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擬之而後言。


議之而後動。


擬議以成其變化。


子曰書不盡言。


言不盡意。


然則聖人之意。


其不可見乎。


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


設卦以盡情偽。


繫辭焉以盡其言。


變而通之以盡利。


鼓之舞之以盡神。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


形而下者謂之器。


化而裁之謂之變。


推而行之謂之通。


舉而措之天下之民。


謂之事業。


是故夫象。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頤。


而擬諸其形容。


象其物宜。


是故謂之象。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


而觀其會通。


以行其典禮。


繫辭焉以斷其吉凶。


是故謂之爻。


極天下之賾者。


存乎卦。


鼓天下之動者。


存乎辭。


化而裁之。


存乎變。


推而行之。


存乎通。


神而明之。


存乎其人。


默而成之。


不言而信。


存乎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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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7:4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八章-第一節-27


謹按第八章。


係今本上篇第八章前三節。


下接上篇第十二章。


第二四五六之四節為文。


宣聖講義易之為道。


自數成象。


自象成卦。


自卦成變。


而爻位存乎其中。


言辭寓乎其內。


一切運氣動向。


行為功效。


皆在焉。


聖人之初為易也。


以一數生二。


二而啟四。


四而倍八。


八與八乘而為全卦。


卦各有其三才。


因而重之。


故爻生焉。


爻又有變。


而萬物萬事。


乃取則焉。


萬物萬事有則。


而天下之至賾者。


乃不復賾。


而可以易知矣。


故數生而象即可以賅之。


即[陽爻圖][陰爻圖]之所賅也。


故曰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


而擬諸其形容也。


各爻有各爻之象。


各卦有各卦之象。


其爻之象。


象其小者也。


其卦之象。


象其大者也。


各以其象。


象天下萬物萬事。


而自能賅括之。


此先天後天之妙。


本至神至奇。


而不可思議。


有如此也。


故曰象其物宜。


是故謂之象也。


凡有象者。


非常然也。


是必有其變焉。


常者象之一現。


變者象之再現。


再現而天地人之妙用乃見矣。


是以爻與爻交而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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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8:0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八章-第一節-28


卦與卦交而變生。


物與物交而態見。


事與事交而會生。


人與人交而物乃大變矣。


古今來多少治亂興亡。


皆由於是。


禮樂政治。


皆出於是。


吉凶成敗。


皆定於是。


於是可以教天下而措諸大道。


是以謂之道。


謂之教也。


故曰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


而觀其會通。


以行其典禮。


繫辭焉以斷其吉凶。


是故謂之爻。


言皆由爻生也。


卦由爻生。


爻由象見。


象不可盡示。


而爻不可盡明。


於是乎又有辭以明之。


故易復歸重於辭也。


曰繫辭焉。


曰不可惡也。


不可亂也。


皆十分鄭重而敬慎其事者也。


良以辭之立也。


將以教天下之人。


不獨以斷一時之吉凶。


將以奠萬世之運。


不獨以成一時之治亂也。


故其關係至重至大至遠。


而不可不敬以持之。


必也於未立辭之先。


自洗其心而滌其慮。


極靜至平。


無纖塵染於其間。


無點物擾於其際。


而以神明遇之。


則先天之機以出。


而後立言焉。


則所言者不但可以為常。


亦可以為變。


不但可以為政。


亦可以為教。


故曰言天下之至賾。


而不可惡也。


言天下之至動。


而不可亂也。


擬之而後言。


議之而後動。


擬議以成其變化。


所議所擬之謂者。


即含有作易繫辭時所言。


宜先擬先議。


而後看其爻之爻辭。


動變爻之變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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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八章-第一節-29


故曰擬之而後言。


議之而後動也。


然聖人於千秋之前。


已自得見其先天之大道。


太極真神。


其靈至誠至全。


而尚由擬議中出。


則知聖人之敬慎不苟為如何。


而聖人之體靜與一亦明矣。


顧此二句。


亦含有占卜者之對於卦爻辭及變動時。


自身所處之地位如何。


應如何行動而言。


意即指占得某卦時。


某爻為自身。


某爻有變動。


變出為何爻。


為何性。


何方向。


何吉凶。


自身即擬此等卦爻之象。


而後敢對人發言也。


再觀此等爻卦變出之時位。


而後敢依之行動。


否則決不敢輕於發言。


輕於行動。


蓋一有所輕言輕動。


即惹是非而成凶咎也。


故曰擬之而後言。


議之而後動也。


知此道則知聖人之立象與立言之大旨及苦心矣。


然世間事務太繁且賾。


世人每苦常言之不足以盡也。


故又作為問答之辭。


而有下數節之文。


蓋不探夫先天後天之真際。


則雖有象與辭。


未足以賅天下之萬事萬物也。


苟探先天後天之源本。


則上自天。


下至地。


中而人。


外而物。


莫不俱賅於個中矣。


故曰形而上者謂之道。


形而下者謂之器。


道者即象辭之發揚乎乾坤之體者也。


器者即象效發揚乎乾坤之用者也。


凡屬其體者。


即人即物。


而各主於天。


凡屬於用者。


即物即人。


而皆主乎地。


在天者常行其化於地。


道之見端也。


在地者常行其功於天。


器之見端也。


道與器合。


而後利乃生焉。


貞乃成焉。


故天地之道。


貴乎利貞。


而賴乎道與器之經緯。


此世諦也。


在此道與器制制作用之際。


聖人依先後天自然之法。


而體夫太一之至神。


故能恰當其妙。


而無過不及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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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8:5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八章-第一節-附注-30


所以能舉天下之精粗而一貫之。


物有物之利。


事有事之貞。


人參其間。


運而用之。


莫不盡善。


以至於國家人民。


皆有其業。


而無復一夫之失所矣。


故曰化而裁之謂之變。


推而行之謂之通。


舉而措之天下之民。


謂之事業。


此下即接是故夫象。


聖人一段。


雖與前文重複。


然係以之起結段。


故不能無。


然知前文之旨。


即知此旨矣。


所以必有此文者。


往復叮嚀之辭也。


且此文稍有不同者。


即發明前文鼓之舞之以盡神之意。


所以能鼓之舞之者。


以存乎其人故也。


存乎其人。


正即中庸所謂地道敏樹為政在人之旨。


人存則政舉。


人亡則政息之意也。


易之廣大精微。


尤且非其人不能體而明之。


非其人不能體而行之。


蓋易道苟明。


而天下之邪慝俱息矣。


易道苟行。


則天下之大業皆舉。


而世界太平無事。


人民各安其所。


豈非至大至精之事。


倘非其人。


失其宜。


安能明之行之哉。


故曰神而明之。


存乎其人。


所以貴乎人者。


以有德行修道。


使道與器(即哲學與科學)一致而運用之。


以廣庇天下生靈。


故曰默而成之。


不言而信。


存乎德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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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9:2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八章-第一節-附注-31


宗主附注此章承上專言象。


而象之分別。


則為卦與爻也。


象之簡略者為形。


其詳盡者為義。


形分上下。


而義有精粗。


形上者道之謂。


形下者器之謂。


義精者卦之爻。


義粗者卦之表。


故就器而但觀其表。


則惟有見其為繁賾。


而可惡厭之事。


幾於不可究詰。


然象之存也。


聖人已自寓其至玄至妙之理於其中矣。


誠以天地間一切造化。


非可以口舌紙筆盡其能事。


所謂書不盡言。


言不盡意也。


聖人是以立象以盡意。


凡人言語之不能盡傳者。


而以此象示之也。


更推象以設卦。


而意乃大明焉。


情與偽乃大見焉。


猶有所未知。


更於每卦每爻之下。


而繫以辭焉。


盡其義旨之所在。


或常或變。


變而又生一卦一爻。


則必有其會通之處。


心焉知之。


神焉明之。


於自然而然之中。


恰得其妙。


故不覺鼓之舞之。


而天地造化神妙之道乃成於是中。


故惟此數者。


可以盡乎言與意及象與形也。


盡乎此數者。


則造化無不盡。


故曰以盡利以盡神也。


顧此象非空洞無?之象。


乃自河圖洛書中。


確鑿有據有形有數之象也。


此象初分為陰陽剛柔。


繼分為上下燥濕虛實奇耦也。


故自[陽爻圖][陰爻圖]之象。


而生造化一切性相。


乃有此水火山澤雷風之象與物焉。


凡此六者。


與天地合撰。


乃為八卦。


故天下無論數萬與萬。


至繁至賾之數運事情。


總不能出乎此八者之外。


亦猶百物之不能外乎五行也。


五行寓於八卦。


八卦行其五行。


而造化人事。


於此形成。


於此推遷焉。


故聖人立象設卦而分爻焉。


自章首言有以見天下之至賾。


而擬諸其形容。


象其物宜言其大象。


意指天地水火山澤雷風而言。


即以卦論也。


繼言有以見天下之至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


繫辭焉以斷其吉凶。


指八卦之三百八十四爻而言。


凡後之各卦各爻變化及訓辭皆在焉。


故於本章繫辭中。


先示其要旨。


下章即言占卦之法。


與察卦之方。


二章明而後舉出六十四卦之最著者。


以示人。


使萬古知訓誥深心之所在也。


此宣聖繫易之本心。


原文為後人所亂。


今更正如初。


而使岩注之如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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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49:5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九章-第一節-32


第九章第一節易有聖人之道四焉。


以言者尚其辭。


以動者尚其變。


以制器者尚其象。


以卜筮者尚其占。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


將有行也。


問焉而以言。


其受命也如嚮。


無有遠近幽深。


遂知來物。


非天下之至精。


其孰能與於此。


參伍以變。


錯綜其數。


通其變。


遂成天地之文。


極其數。


遂定天下之象。


非天下之至變。


其孰能與於此。


易無思也。


無為也。


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非天下之至神。


其孰能與於此。


夫易。


聖人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惟深也。


故能通天下之志。


唯幾也。


故能成天下之務。


唯神也。


故不疾而速。


不行而至。


子曰。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


此之謂也。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


為道也屢遷。


變動不居。


周流六虛。


上下無常。


剛柔相易。


不可為典要。


唯變所適。


其出入以度。


外內使知懼。


又明於憂患與故。


無有師保。


如臨父母。


初率其辭而揆其方。


既有典常。


苟非其人。


道不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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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50:2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九章-第一節-33


謹按第九章係今本上篇第十章下接下篇第八章為文宣聖講義本章仍承前二章言象與占。


而漸示其占卜之用。


故開始即言易占四要。


四要者辭變象占也。


此四要明。


則於易卦之所含具者。


可以隨時遂機。


而知其妙秘。


此所以先示四要耳。


所謂以所謂尚者。


言以易道而尚其卦爻之所具者也。


自上古至中古。


聖人既體天地人物自然之造化。


立此易卦。


故凡遇事而欲以有為有行之時。


敬問於神。


而神即藉此卦占以告。


言其受命也。


如耳提面對也。


故於所問之事。


無不恰合如之嚮之應。


不論遠近之地。


不論幽深之境。


皆能燭照分明。


遂知未來之事與物。


自非天下至精。


其孰能與於此。


參伍綜錯。


皆易卦爻互相糾合之稱。


後人已明不贅。


其參伍綜錯之數。


既已生出。


則象之變化。


亦自繁賾離合。


極天下之至奇與至宜。


聖人能通而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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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50:4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九章-第一節-34


能通則成天地之文。


能極則定天下之象。


聖人如此而占者。


亦宜體此也。


蓋自河圖洛書而來。


伏羲文周所著卦爻之數。


莫有備其變化如此者。


易之數象。


於是為至妙而至神矣。


非天下之至變者。


其孰能與於此。


此等處精處變之道。


惟賴於龜蓍之示。


然龜蓍雖神物。


而非人主之於下。


神主之於上。


不能示其精與變也。


故尤須重乎人也。


知易之道重乎人與神。


則知占易之道矣。


故於繫辭示象數後。


特示此占易之道。


曰易無思也。


無為也。


此二無字。


即言人心當體太極之前。


一無所有之景象。


而毫不沾?。


方能自得心體之本來真如。


此真如亦即太一。


真神所在者也。


後人所謂無極而太極之無極是也。


然無須再於無下加極字。


使人迷離。


蓋太極至無之處。


即是至一至神??主宰。


何以言無極乎。


惟太上言無為。


則深合太極之原理。


此處言無思無為。


正是太上無為清淨妙境。


能自清淨無思無慮。


便能真靜。


靜定相連。


所謂能安能慮能得者。


故太上亦曰無為而無不為。


易之卦爻未現之前。


占者誠能如此無思無為。


則能感動神明。


於卦爻現出時。


呈必合之數與象。


恰與當時環境事實相呼應。


而告之以行事之準則。


故曰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此寂然不動者。


乃先天之原體。


後天之根萌。


人與神相通之中樞。


不過藉龜蓍而得知其數與象耳。


非專指龜蓍之能也。


後儒注解。


將寂然不動。


專就龜蓍而言。


未免太偏。


不可盡從。


龜蓍雖有靈。


非人與神不能感也。


故下句感而遂通。


乃明指人神及事實而言。


豈專言無知之龜蓍乎。


後儒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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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51:0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九章-第一節-35


知此則知易卜乃極深研幾之事。


惟其為深也。


故能通達天下萬民。


萬物之心志。


而無所隔閡。


如鏡之鑑形。


惟其為幾也。


故能成就天下之事物事業。


而無有不周且至。


如經之緯。


如機之杼焉。


此所以極其彌綸天地之能事。


而盡其變化。


變化至極端時。


則神生焉。


惟其為神也。


故不疾而速。


不行而至。


為最秘妙不可測識。


此其所以亙古及今。


而常主乎天地造化者也。


然至常者無常。


至久者不久。


蓋易重推遷。


不重故常也。


易有聖人之道者。


以其天地造化有如此之四要。


無常無久而能變能通也。


故曰易之為書也不可遠。


為道也屢遷。


變動不居。


周流六虛。


上下無常。


剛柔相易。


不可為典要。


惟變所適。


其為道然也。


惟其變化不居。


故聖人教人於卦爻出入變成之象及辭。


必先觀察之。


以自度料如何。


而恒存恐懼之心。


惟恐有咎厲凶險。


而兢兢業業。


自修厥德。


自備厥事。


無纖微之失德與失備也。


故曰使知懼。


又明於憂患與故。


無有師保。


如臨父母也。


此等皆存於易之卦爻辭中。


而示其方法。


無纖微之不備。


即前四要之事。


所謂辭變象占者。


故曰初率其辭而揆其方。


既有典常。


苟非其人。


道不虛行。


前言不可為典要者。


言不可視為常典而拘泥之也。


此言既有典常者。


言卦爻辭所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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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51:4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九章-第一節-附注-36


法則典常也。


人自修其德行。


無思無為。


寂然不動。


而得先天之本。


如後天之象數。


以明天下之事。


而通天下之志。


遂以成天下之務。


故人能與神相通。


以主乎造化。


是以天地之間。


惟人為貴。


故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也。


宗主附注易有聖人之道四種。


此四者即卦之數與象及其變化法則辭意也。


所謂以言者尚其辭。


其辭指卦之卦辭彖辭爻辭也。


以言二字。


指占卜之人。


欲於言語時。


則取其辭也。


以動者尚其變。


其變指卦爻之變。


乃所變出之卦爻而言。


以動二字。


亦謂卜筮之人。


有所舉動時。


則取其變化而行之也。


以制品者尚其象。


其象指卦爻之數與象也。


以制器三字。


亦謂占卜之人。


言其人欲有所制作器物時。


則取卦爻之象。


而仿效為之。


以利天下也。


以卜筮者尚其占。


其占指卦爻之占也。


以卜筮者。


明指卜者而言。


與前正同。


其語氣言卜者取易卦爻所占得之兆。


以自度而以之行事也。


此四者非聖人莫知。


亦非聖人莫能推而行之盡致也。


故曰有聖人之道焉。


然凡人若果體驗聖人所以以之尚之之道。


而敬慎自修。


清靜自持。


常使己心無思無為。


廓然而虛。


謐然而密。


公然而無所偏倚。


則人之本心自亦寂然不動。


上與神接。


下與蓍龜相通。


而能知來察往。


與聖人無少殊異。


此則古聖教人及孔子繫辭之本心也。


故本章開首即言此。


一則承前章無思無為感而遂通之旨。


一則啟後各章古聖制作及各卦爻之解釋也。


有此先提之柱語。


則前後一切自明矣。


惟制器一項。


為今世科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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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52:0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十章-第一節-37


宣聖未肯明言。


命岩注及。


蓋此器字即承前形下謂器之器字而來。


器者物用之成為器械者也。


在未成器械之前。


其原理無從知曉。


吾國古聖。


如後文所謂宓義軒轅諸聖帝。


觀天之象。


察地之理。


參合圖書之秘。


由易而見卦。


由卦而見爻。


由卦爻而生變。


由變化而呈象占焉。


於是乎由易象占之中。


發明一切物理之原則原理。


而依之以制作器械。


及一切機化之物。


此吾國科學初發軔時之最要典型也。


今日西人無識者。


動言中國無發明家。


豈知世界文化與科學之導源。


完全由於我中國古聖。


若無此等發明。


則彼地亦絕無由發見今日聲光電化之進步。


雖至今猶為蠻荒時代可也。


然則世界文明之淵源。


不自吾中國易道而來。


由何來乎。


此等要旨。


近世青年。


絕對不知。


故不得不為之注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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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2 15:52:3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12-繫辭-講義-第十章-第一節-38


第十章第一節易之為書也。


廣大悉備。


有天道焉。


有人道焉。


有地道焉。


兼三才而兩之。


故六。


六者非他也。


三才之道也。


道有變動。


故曰爻。


爻有等。


故曰物。


物相雜。


故曰文。


文不當。


故吉凶生焉。


易之為書也。


原始要終。


以為質也。


六爻相雜。


唯其時物也。


其初難知。


其上易知。


本末也。


初辭擬之。


卒成之終。


若夫雜物撰德。


辨是與非。


則非其中爻不備。


噫。


亦要存亡吉凶。


則居可知矣。


知者觀其彖辭。


則思過半矣。


二與四。


同功而異位。


其善不同。


二多譽。


四多懼。


近也。


柔之為道。


不利遠者。


其要無咎。


其用柔中也。


三與五。


同功而異位。


三多凶。


五多功。


貴賤之等也。


其柔危。


其剛勝邪。


陽卦多陰。


陰卦多陽。


其故何也。


陽卦奇。


陰卦耦。


其德行何也。


陽一君而二民。


君子之道也。


陰二君而一民。


小人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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