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精華】
(四)研究癌症食療獨辟治癌新徑《素問?藏氣法時論》闡述了食物與治病的關係:「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
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仲景在《傷寒論》中也十分重視藥食的宜忌,如服用桂枝湯「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禁生冷,黏滑,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本草綱目》中則有地黃、何首烏忌蘿蔔,甘草、黃連、桔梗、烏梅忌豬肉、菘菜、海菜,半夏忌羊肉,商陸忌犬肉,龍骨忌鯉魚,常山忌生蔥,土茯苓忌茶,丹參忌醋,薄荷忌鱉肉,鱉甲忌莧菜等記載。
《靈樞?五味》則指出:「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
因此,食物的宜忌,與藥物的相互作用,鬚根據食物的性味而定。
藥有藥性,食物有食性,食性和藥性一樣,分為四氣(或四性)五味,也就是寒熱溫涼,辛甘酸鹹苦。
食物的四性,不如藥物的四性分得那麼清楚,一般只分成溫熱性和寒涼性兩大類,而介乎兩大類之間者則歸入平性,亦即不冷不熱之類。
屬寒涼性的食物如西瓜、梨、荸薺等,具清熱解渴,減輕或消除熱證的作用;
屬溫熱性的食物如羊肉、生薑等,具溫中補虛作用。
因此,寒證忌吃生冷、瓜果等寒涼性食物,宜食溫熱性食物;
熱證忌用辛辣、薑蔥、煙酒等熱性食物,宜食寒涼、平性食物;
陽虛宜溫補,陰虛宜清補。
而食物的五味則是「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鹹味湧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因此,根據所病臟腑的不同,所需食用的味道也不同。
《素問?五臟生成篇》已明確指出:「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鹹,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臟之氣。
辛味具有行氣、行血和發散作用,通常用以治療表證及氣血阻滯的食物,都含有辛味,如蔥、薑、薄荷、辣椒、胡椒等。
辛而溫的食物則兼能散寒。
甘味具有和中緩急和補益作用,通常用以治療虛證及拘急疼痛的食物,都含有甘味,如蜂蜜、飴糖、甘草等,甘味食物而質潤者,則兼能潤燥,如蜂蜜等。
酸味具有收斂和固澀作用,通常用以治療虛汗、泄瀉和遺精諸證的食物,都含有酸味,如烏梅、山楂等。
苦味具有宣洩和燥濕作用,通常用以治療熱證秘結心煩,肺氣上逆喘促,以及寒熱濕證的食物,都含有苦味,如杏仁、苦瓜、萵苣等。
鹹味具有散結和軟堅的作用,通常用以治療硬結、瘰癧等的食物,都含有鹹味,如海帶、海蜇、海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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