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之奈何。士之才力。或有濃薄。智慮褊淺。不能博大深奧。自強於學若細子。細子恐其散於後世。絕於子孫。敢問約之奈何。
黃帝曰。善乎哉問也。此先師之所禁。坐私傳之也。割臂歃血之盟也。子若欲得之。何不齋乎。
雷公再拜而起曰。請聞命於是矣。乃齋宿三日而請曰。敢問今日正陽。細子愿以受盟。黃帝乃與俱入齋堂。割臂歃血。
黃帝親祝曰。今日正陽。歃血傳方。敢有背此言者。反受其殃。
雷公再拜曰。細子受之。黃帝乃左握其手。右受之書曰。慎之慎之。吾為子言之。凡刺之理。經脈為始。營其所行。知其度量。內刺五臟。
外刺六腑。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調其虛實。虛實乃止。瀉其血絡。血盡不殆矣。
夫氣合於天。天合於地。血合於水。外揣篇論九針之道。渾束為一。而合於天道。
故篇名外揣。言天道之營運於外。司外可以揣內也。此篇以氣血約而為一。候其人迎氣口。外可以知六氣。內可以驗其臟腑之病。蓋經脈本於臟腑之所生。
而合於六氣也。故曰凡刺之理。經脈為始。營其所行。知其度量。
內刺五臟。外刺六腑。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謂邪之中人。必先始於皮毛氣分。而入於絡脈。從經脈而入於臟腑。
故瀉其血絡。血盡不殆。蓋絡脈絡於皮膚之間。乃氣血之交會。故視其血絡。盡瀉其血。則邪病不致傳溜於經脈臟腑。而成危殆之證矣。虛實者。血氣之虛實也。
蓋邪在氣。則氣實而血虛。陷於脈中。則血實而氣虛。故必審察其本末以調之。夫血脈者。上帝之所貴。先師之所禁也。藏之金匱。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
故帝與歃血立盟。而後乃傳方。篇名禁服者。誡其佩服而禁其輕泄也。莫子瑜問曰。
此篇論約束氣血為一。奚復引外揣而論。曰天與水相連。而營運於上下。水天之合一也。
故曰如水鏡之察。不失其形。外揣篇論九針之道。渾束為一。而合於天道。遠者司外揣內。近者司內揣外。是謂陰陽之極。天地之蓋。謂天地之合一也。天地相合。而水在其中矣。
此篇論氣血約而為一。應水天之相合。故引外揣而問者。補申明前章之義也。
雷公曰。此皆細子之所以通。未知其所約也。黃帝曰。夫約方者。猶約囊也。囊滿而弗約。則輸泄。
方成弗約。則神與弗俱。雷公曰。愿為下材者。弗滿而約之。
黃帝曰。未滿而知約之以為工。不可以為天下師。未滿而知約者。知氣與血合。候人迎氣口。以知三陰三陽之氣。而不知陰陽血氣。推變無窮。可渾束為一。
而合於天之大數。故通人道於天道者。斯可以為天下師。約方者。約束血氣之法。如約囊者。謂氣與血合。猶氣在橐龠之中。滿而弗約。則輸泄矣。
故方成而弗約。則神與弗俱。謂血與氣不能共居而合一也。滿而弗約者。謂不知經治。脈急弗引也。約而為一者。脈大以弱。此血氣已和。則欲安靜也。
雷公曰。愿聞為工。黃帝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
愿聞為工者。愿聞血氣之相應。而後明合一之大道。是由工而上。上而神。神而明也。寸口主陰。
故主中。人迎主陽。故主外。陰陽中外之氣。左右往來。若引繩上下齊等。如脈大者。人迎氣口俱大。脈小者。人迎氣口俱小。春夏陽氣盛而人迎微大。秋冬陰氣盛而寸口微大。如是者陰陽相應。是謂平人。
若不應天之四時。而更偏大於數倍。是為溢陰溢陽之關格矣。此論三陰三陽之氣。而應於人迎氣口之兩脈也。高子曰。人迎氣口。謂左右之兩寸口。所以分候陰陽之氣。非寸關尺三部也。若以三部論之。
則左有陰陽。而右有陰陽矣。
人迎大一倍於寸口。病在足少陽。一倍而躁。病在手少陽。人迎二倍。病在足太陽。二倍而躁。
病在手太陽。人迎三倍。病在足陽明。三倍而躁。病在手陽明。盛則為熱。虛則為寒。緊則為痛痹。
代則乍甚乍間。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緊痛則取之分肉。代則取血絡。且飲藥。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名曰經刺。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死不治。必審按其本末。察其寒熱。以驗其臟腑之病。(間去聲數葉朔)
此論陰陽之氣偏盛。而脈見於人迎氣口。及病之在氣在脈。以證明血氣之相應相合也。三陽之氣偏盛。則人迎大二倍三倍。此氣血之相應也。脈大以弱。則欲安靜。此血氣之相合也。痛痹者。病在於皮腠之氣分。氣傷故痛。氣血相摶。其脈則緊。此病在氣而見於脈也。代則乍甚乍間。乍痛乍止者。
病在血氣之交。或在氣。或在脈。有交相更代之義。故脈代也。盛則瀉之者。氣盛宜瀉之也。虛則補之者。氣虛宜補之也。緊痛之在氣分。故當取之分肉。代則病在血氣之交。故當刺其血絡。且飲藥者。
助其血脈臟腑。勿使病從絡脈而入於經脈。從經脈而入於臟腑也。陷下則灸之者。氣之下陷也。不盛不虛者。氣之和平也。以經取之者。病不在氣。
而已入於經。則當取之於經矣。若人迎大於四倍。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者死不治。夫始言人迎大一倍二倍三倍者。此陽氣太盛而應於脈也。後言以經取之。名曰經刺。人迎四倍者。
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此陽盛之氣。溢於脈中。氣血之相合也。此以陰陽氣之偏盛。病之在氣在脈。以明氣之應於脈而合於脈也。
故必審按其本末。察其寒熱。以驗其臟腑之病。本者。以三陰三陽之氣為本。末者。以左右之人迎氣口為標。蓋言陰陽血氣。渾束為一。外可以候三陰三陽之六氣。內可以候五臟六腑之有形。此陰陽離合之大道。天運常變之大數也。
寸口大於人迎一倍。病在足厥陰。一倍而躁。病在手心主。寸口二倍。病在足少陰。二倍而躁。
病在手少陰。寸口三倍。病在足太陰。三倍而躁。病在手太陰。盛則脹滿。寒中。食不化。虛則熱中。出糜。少氣。溺變色。緊則痛痹。代則乍痛乍止。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緊則先刺而後灸之。代則取血絡而後調之。陷下則徒灸之。陷下者。脈血絡於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名曰經刺。寸口四倍者。名曰內關。內關者。且大且數。死不治。必審察其本末之寒溫。以驗其臟腑之病。
夫在天蒼 丹素玄之氣。經於十干之分。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氣。六氣合六經。
五行生五臟。是六氣本於五臟之所生。故陰氣太盛。則脹滿寒中。虛則熱中。出糜。溺色變。氣從內而外。由陰而陽也。是以候人迎氣口。則知陰陽六氣之盛虛。內可以驗其臟腑之病。陰陽外內之相通也。
夫痛痹在於分腠之氣分。腠者。皮膚臟腑之肉理。故病在陽者。取之分肉。病在陰者。先刺而後灸之。
蓋灸者。所以啟在內在下之氣也。代則氣分之邪。交於脈絡。故先取血絡。而後飲藥以調之。陷下則徒灸之。蓋言氣陷下者宜灸。今入於脈中。
又當取之於經矣。如陷於脈而宜灸者。乃脈受絡之留血而陷於中。中有著血。血寒故宜灸。若氣並於血。又非灸之所宜也。此蓋因氣之盛虛。病之外內。以證明血氣之有分有合。有邪病。有和調。反復辨論。
皆所以明約束之道。所謂邪病者。中有著血。猶囊滿而弗約。則輸泄矣。和調者。氣並於血。神與氣俱。渾束為一。陰陽已和。則欲安靜。毋用力煩勞。
不可灸也。朱永年曰。本經中論人迎寸口大一二三倍之文。凡四見。其中章旨不同。學人各宜體會。若僅以三陰三陽論之。去經義遠矣。馬氏以六氣增注臟腑。更為蛇足。
通其滎輸。乃可傳於大數。大數曰。盛則徒瀉之。虛則徒補之。緊則灸刺且飲藥。陷下則徒灸之。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所謂經治者。飲藥。亦曰灸刺。脈急則引。脈大以弱。則欲安靜。用力無勞也。
此總結上文。以申明約束為一之道。通其滎輸者。謂血氣之相合。從滎輸而溜注於脈也。大數者。
謂合一之道。通天道也。故知其大數。則曰盛則徒瀉之。虛則徒補之。陷下則徒灸之。蓋謂氣盛者宜瀉。氣虛者宜補。氣陷下者宜灸。今氣與血合。渾束為一。有病者則當取之於經。氣盛於脈中者。又當引而伸之。血氣和平而相合者。則欲安靜調養。
是以徒瀉徒補徒灸也。所謂經治者。飲藥。亦曰灸刺。此病入於經。所當以經治之。脈急則引者。陰陽偏盛之氣。並於脈中。故脈數急。又當引而伸之。
蓋囊滿勿約。則輸泄矣。若脈大以弱者。此平和定氣。與血相合。而已和調。則欲安靜以調養。無用力以傷其血脈。無煩勞以傷其氣也。
此章假人迎氣口之盛躁。以明氣血之合一。故曰脈急則引者。先言盛躁之氣。而合於脈中也。繼言脈大以弱者。乃平和之氣血。渾束於一也。氣並於脈中。故脈大。血氣和調。故柔軟也。外揣篇論渾束為一而合於天道。天地有外內上下之氣交。
故司外可以揣內。司內可以揣外。此天地之合一也。此篇論陰陽六氣。與血脈渾束為一。應司天在上。在泉在下。如水鏡之察。
不失其形。此水天之合一也。愚按、此篇大義。謂陰陽六氣。外合於手足六經。內合於五臟六腑。可分可合。可外可內者也。候人迎氣口者。候六氣之在外。而不涉於經也。陷下則灸之者。謂氣陷於內。
而不陷於脈也。故曰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衛氣外行於皮膚分肉。內行於臟腑之募原。六氣在外。
同衛氣而在膚表之間。陷於內則入於臟腑之募原矣。故曰審察其本末之寒溫。以驗其臟腑之病。蓋以內為本而外為末。血為本而氣為標。審其病之在氣在脈。在外在內也。如病在外之六氣。有不涉於六經者。有病在氣而轉入於經者。有陷於內而不干於臟腑者。有陷於募原之中。而病及於臟腑者。此六氣之於經脈臟腑。可分而可合也。緊則為痛。痹者。病形而傷氣也。代則乍甚乍間者。氣始入於脈也。
蓋六氣本於五臟之所生。而外出於膚表。合而為一。則從絡而脈。脈而經。經而臟腑也。六氣出入於臟腑經脈之間。有離有合。營運無息者也。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
此六氣行於脈外也。脈大以弱。則欲安靜。此氣與血合。混束而為一矣。即如中風傷寒。六經相傳。七日來復。此病在六氣。而不涉於經也。
如病一二日。即見嘔吐 泄諸證者。此陷於內而入腑也。有病一二日。即見神昏氣促煩躁諸證者。此陷於臟腑之募原而為半死半生之證矣。蓋客於臟外者生。干臟者死。干臟而臟真完固。不為邪傷者生。臟真傷而神昏躁盛者死。故曰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如傷寒之黃連阿膠桃花小陷胸證。
此病在氣而溜於經也。蓋邪入於經。其臟氣實。不必動臟。則溜於腑。若血脈傳溜。大氣入臟。腹痛下淫。可以致死。而不可以致生矣。夫邪氣淫 。不可勝數。有病一二日。或即溜於經。或即陷於內。
或即干臟入腑者。有病多日而漸次溜經陷內。干臟入腑者。有病久而只在氣在形。不入於內者。此邪病之有重輕。正氣之有虛實也。此篇論血氣之離合出入。審病氣之輕重死生。大有關於至道。故帝令齋宿而始授其書。予亦不厭瑣贅而復明之。以勉後學。知正氣之出入。則知邪病之淺深。治其始蒙。
其未逆。弗使邪氣內入而成不救。此醫道中修身善後之大功德也。高子曰。外揣篇論氣與形合。此篇論氣與血合。五變章論病在形而不病氣。本藏篇論病在臟腑而不病氣。本經厥逆諸篇。有病氣者。有病血者。有血氣之兼病者。此陰陽離合之道。變化之不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