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我本善良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儀禮注疏】

 關閉 [複製鏈接]
1961#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44:38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蒲蔽,(蔽,藩。)

 

[疏]『蒲蔽』。

 

註『蔽藩』。

 

釋曰:『藩』謂車兩邊禦風,為藩蔽以蒲草,亦無飾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62#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46:27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禦以蒲,(不在於驅馳。蒲,牡蒲莖。古文作騶。)

 

[疏]『禦以蒲』。

 

註『不在』至『作騶』。

 

釋曰:『禦』謂禦車者,士乘惡車之時,禦車用蒲以策馬,喪中示不在於驅馳。

 

云『蒲,牡蒲莖』者,案宣十二年:『楚雄負羈囚知,知莊子以其族反之,廚武子禦,每射,抽矢,,納諸廚武子之房。』

 

服註云:『,好箭。』

 

又云:『廚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愛。』

 

註云:『蒲,楊柳可以為箭。』

 

以此而言,蒲非直得策馬,亦為矢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63#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49:2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犬服,(グ兵服,以犬皮為之,取堅也,亦白。今文犬為大。)

 

[疏]『犬服』。

 

註『グ』至『為大』。

 

釋曰:云『グ兵服』者,凡兵器建之於車上グ,喪家乘車亦有兵器自衛,以白犬皮為服,故云『以犬皮為之,取其堅固也』。

 

云『亦白』者,用白狗皮,明此亦用白犬皮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64#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0:19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木釒官,(取少聲。今文釒官為釒官。)

 

[疏]『木釒官』。

 

註『取少』至『為糸官』。

 

釋曰:其車釒官常用金,喪用木,是『取少聲』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65#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1:2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約綏,約轡,(約,繩。綏,所以引升車。)

 

[疏]『約綏約轡』。

 

註『約繩』至『升車』。

 

釋曰:知約是繩者,案哀十一年《左傳》云:『人尋約,吳發短。』

 

杜註云:『約,繩也。』

 

故知此約亦謂繩也。

 

平常吉時綏轡用索為之,今喪中取其無飾,故皆用繩為之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66#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2:4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木鑣,(亦取少聲。古文鑣為苞。)

 

[疏]『木鑣』。

 

註『亦取』至『為苞』。

 

釋曰:平常用馬鑣,以金為之,今用木,故知『亦取少聲』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67#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4:1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馬不齊髦。

 

(齊,翦也。今文髦為毛。主人之惡車,如王之木車,則齊衰以下,其乘素車、繅車、ζ車、漆車與?)

 

[疏]『馬不齊髦』。

 

註『齊翦』至『車與』。

 

釋曰:此註解文不於末者,亦以釋不齊髦訖,別記釋車義故也。

 

云『齊衰以下其乘素車、繅車、ζ車、漆車與』,案《巾車》:王之喪車五乘:木車,始死所乘;

 

素車,卒哭所乘;

 

繅車,既練所乘;

 

ζ車,大祥所乘;

 

漆車,既礻覃所乘。

 

此士之喪車亦當五乘:主人乘惡車,齊衰乘素車與?

 

卒哭同大功乘繅車與?

 

既練同小功乘ζ車與?

 

大祥同緦麻乘漆車與?

 

既礻覃同主人,至卒哭已後,哀殺,故齊衰以下,節級約與主人同,故鄭為此義也。

 

若然,士尋常乘棧車,不革免而漆之,今既礻覃,亦與王以下同乘漆車者,禮窮則同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68#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5:13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主婦之車亦如之,疏布衤炎。

 

(衤炎者,車裳幃,於蓋弓垂之。)

 

[疏]『主婦』至『布衤炎』。

 

註『衤炎者』至『垂之』。

 

釋曰:『疏布衤炎』在『亦如之』之下,見不與男子同。

 

云『衤炎者,車裳幃』者,案《衛》詩云『漸車幃裳』,註云:『幃裳,童容。』

 

又案《巾車》後之翟車有容蓋,容則童容也。

 

若然,則衤炎與幃裳及容一也,故註者互相曉也。

 

云『於蓋弓垂之』者,案《巾車》云:『皆有容蓋。』

 

容蓋相將,其蓋有弓,明於蓋弓垂之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69#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6:43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貳車,白狗攝服,(貳,副也。攝猶緣也。狗皮緣服,差飾。)

 

[疏]『貳車白狗攝服』。

 

註『貳副』至『差飾』。

 

釋曰:依正禮,大夫以上有貳車,士卑,無貳車。

 

但以在喪,可有副貳之車。

 

非常法,則有兵服,服又加白狗皮緣之,謂之攝服。

 

云『狗皮緣服,差飾』者,對主人服無緣,此則有緣,是差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0#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7:48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其他皆如乘車。

 

(如所乘惡車。)

 

[疏]『其他皆如乘車』。

 

註『如所乘惡車』。

 

釋曰:云『其他』者,唯白狗攝服為異。

 

其他謂『惡車白狗』以下,『齊髦』以上,皆同主人惡車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1#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8:53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朔月,童子執帚,卻之,左手奉之,(童子,隸子弟,若內豎寺人之屬。執用左手,卻之,示未用。)

 

[疏]『朔月』至『奉之』。

 

註『童子』至『未用』。

 

釋曰:此盡『下室』,論饋奠埽之事。

 

案《曲禮》掃地者,箕帚俱執,此直執帚,不執箕者,下文掃室聚諸{宀交},故不用箕也。

 

云『童子,隸子弟』者,案桓二年《左傳》云『士有隸子弟』,服註云:『士卑,自其子弟為仆隸。』

 

祿不足以及宗,是其有隸子弟也。

 

知有內豎及寺人者,士雖無臣,亦有內外之言寺人奄者,以通宮中之命也。

 

云『示未用』者,用之則用右手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2#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19:59:55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從徹者而入。

 

(童子不專禮事。)

 

[疏]『從徹者而入』。

 

註『童子不專禮事』。

 

釋曰:案《論語。憲問》云『童子將命,先生並行』,註引《玉藻》無事則立,主人之南,北面,皆不專以禮事,故『從徹者而入』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3#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20:01:01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比奠,舉席,掃室,聚諸{宀交},布席如初。

 

卒奠,掃者執帚,垂末內鬣,從執燭者而東。

 

(比猶先也。室東南隅謂之{宀交}。)

 

[疏]『比奠』至『而東』。

 

註『比猶』至『之{宀交}』。

 

釋曰:案上文童子從徹者入,及此經則從執燭者出者,以其入則燭在先,徹者在後,出則徹者在先,執燭者在後。

 

童子常在成人之後,故出入所從不同也。

 

云『室中東南隅謂之{宀交}』者,《爾雅。

 

釋宮》文。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4#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20:02:08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燕養、饋、羞、湯沐之饌,如他日。

 

(燕養,平常所用供養也。

 

饋,朝夕食也。

 

羞,四時之珍異。

 

湯沐,所以洗去垢。

 

《內則》曰:三日具沐,五日具浴。

 

孝子不忍一日廢其事親之禮。

 

於下室日設之,如生存也。

 

進徹之時如其頃。)

 

[疏]『燕養』至『他日』。

 

註『燕養』至『其頃』。

 

釋曰:云『燕養』者,謂在燕寢之中,平生時所有共養之事,則『饋羞湯沐之饌』是也。

 

『如他日』者,今死,不忍異於生平之日也。

 

云『饋,朝夕食也』者,鄭註《鄉黨》云:『不時,非朝夕日中時。』

 

一日之中三時食,今註云朝夕不言日中者,或鄭略言,亦有日中也。

 

或以死後略去日中,直有朝夕食也。

 

知『羞,四時之珍異』者,《聘禮》有『禽羞ㄈ獻』,《聘義》云『時賜』,鄭云:『時賜,四時珍異。』

 

故知此羞亦四時珍異也。

 

引《內則》者,證經進湯沐亦依《內則》之日數。

 

知『下室日設之』者,言其燕養在燕寢。

 

又下經云朔月不饋食於下室,明非朔月在下室設之也,以其燕養在燕寢中設之可知。

 

云『進,進徹之時如其頃』者,一如其平生子進食於父母,故雖死象生時,若一食之頃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5#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20:03:18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朔月,若薦新,則不饋於下室。

 

(以其殷奠有黍稷也。下室,如今之內堂。正寢聽朝事。)

 

[疏]『朔月』至『下室』。

 

註『以其』至『朝事』。

 

釋曰:云『以其殷奠有黍稷也』者,大小斂奠、朝夕奠等,皆無黍稷,故上篇朔月有黍稷,鄭註云:『於是始有黍稷。』

 

唯有下室若生,有黍稷,今此殷奠,大奠也,自有黍稷,故不復饋食於下室也。

 

若然,大夫已上又有月半奠,有黍稷,亦不饋食於下室可知。

 

云『下室,如今之內堂』者,下室既為燕寢,故鄭舉漢法內堂況之。

 

云『正寢聽朝事』者,天子諸侯,路寢以聽政,燕寢以燕息。

 

案《玉藻》云:『朝玄端夕深衣。』

 

鄭註云:『謂大夫士也。』

 

則亦在正寢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6#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20:04:2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筮宅,冢人物土。

 

(物猶相也。相其地可葬者,乃營之。)

 

[疏]『筮宅冢人物土』。

 

註『物猶』至『營之』。

 

釋曰:自此盡『不哭』,論筮宅蔔日之事。

 

正經筮宅之事不物土,故記人言之。

 

云『相其地可葬者乃營之』者,凡葬皆先相,乃筮之,筮吉乃掘坎。

 

今直云營之,不言筮宅者,營之中兼筮,故經云『筮宅,冢人物土』,是使冢人物土,乃筮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7#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20:05:2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蔔日吉,告從於主婦。

 

主婦哭,婦人皆哭。

 

主婦升堂,哭者皆止。

 

(事畢。)

 

[疏]『蔔日』至『皆止』。

 

註『事畢』。

 

釋曰:正經直云『闔東扉主人哭』,不云主婦升堂,哭者皆止之事,故記明之。

 

云『蔔日吉』,宗人告從於主婦,主婦哭時,堂上婦人皆哭,主婦升堂,堂上婦人皆止,不哭。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8#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20:06:25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啟之昕,外內不哭。

 

(將有事,為其ん囂。既啟,命哭。古文啟為開。)

 

[疏]『啟之』至『不哭』。

 

註『將有』至『為開』。

 

釋曰:自上皆記《士喪》上篇事,自此以下皆記此篇。

 

葬首將啟殯,唯言婦人不哭,不云男子,故記以明之,云內外男女不哭,止ん囂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79#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20:07:33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夷床、共軸饌於西階東。

 

(明階者,位近西也。夷床饌於祖廟,共軸饌於殯宮,其二廟者,於禰亦饌共軸焉。古文共或作拱。)

 

[疏]『夷床』至『階東』。

 

註『明階』至『作拱』。

 

釋曰:其夷床在祖廟,共軸在殯宮,以其西階東是同,故並言之。

 

鄭云『明階者,位近西也』者,以正經直云『階』,恐正當兩階之,故記人明之。

 

是以鄭云明階者,位近西,以其柩當殯奠位之處,故夷床在西,還當牖,共軸以候載柩,故近西,皆在西階東。

 

云『其二廟者,於禰亦饌共軸焉』者,以其先朝禰,故至禰廟一移,柩升堂,明旦乃移柩於共軸上,載以朝祖廟。

 

朝祖廟時,下柩訖,明日用蜃車,共軸不復更用,不饌之,故云二廟者於禰亦饌共軸焉。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80#
 樓主| 發表於 2013-5-5 20:14:5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


其二廟,則饌於禰廟,如小斂奠,乃啟。

 

(祖尊禰卑也。士事祖禰,上士異廟,下士共廟。)

 

[疏]『其二』至『乃啟』。

 

註『祖奠』至『共廟』。

 

釋曰:自此盡『主人踴如初』,論上士二廟,先朝禰奠設及位次之事。

 

云『其二廟則饌於禰廟』者,以先朝禰,後朝祖,故先於禰廟,饌至朝設之故也。

 

云『如小斂奠』者,則亦門外特豚一鼎,東上,兩С醴酒,一豆一籩之等也。

 

云『祖尊禰卑也』者,欲見上文朝祖時如大斂奠,此朝禰如小斂奠,多少不同之意也。

 

云『士事祖禰』者,總上士及中、下之士而言。

 

云『上士異廟』,據此經而言,『下士共廟』,據經而言。

 

中士亦共廟,而唯言下士者,略之,其實中士亦共廟,故《祭法》云:『士二廟,官師一廟。』

 

鄭云『官師,中、下之士』是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9 12:50 , Processed in 0.415012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