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注疏 卷第三十八】
商祝飾柩,一池,紐前後緇,齊三采,無貝。
(飾柩,為設墻柳也。
巾奠乃墻,謂此也。
墻有布帷,柳有布荒。
池者,象宮室之承ニ,以竹為之,狀如小車グ,衣以青布。
一池縣於柳前。
士不揄絞。
紐,所以聯帷荒,前赤後黑,因以為飾。
左右面各有前後,齊居柳之中央,若今小車蓋上蕤矣。
以三采繒為之,上朱,中白,下蒼。
著以絮,元士以上有貝。)
[疏]『商祝』至『無貝』。
註『飾柩』至『有貝』。
釋曰:此並飾車之事。
其柩車即《周禮》蜃車也。
四輪迫地,其亦一,狀如長床,兩畔豎令子,以帷繞之,上以荒一池縣於前面荒之爪端,荒上於中央加齊。
云『飾柩,為設墻柳也』者,即加帷荒是也。
云『巾奠乃墻』,下記文,鄭引之者,以此經直云飾柩,不言設墻時節,故記人辨之,以巾覆奠乃墻,謂此飾柩者也。
云『墻有布帷,柳有布荒』者,案《喪大記》云飾棺,君龍帷,黼荒;
大夫畫帷,畫荒;
士布帷,布荒。
鄭註云:『布帷布荒者,白布也,君大夫加文章焉。』
此註墻、柳別。
案《喪大記》註又云:『在旁曰帷,在上曰荒,皆所以衣柳也。』
則帷荒總名為柳者。
案《縫人》云『衣た柳之材』,鄭註:『必先纏衣其木,乃以張飾也。
柳之言聚,諸飾之所聚。』
若然,對則帷為墻,象宮室有墻壁,荒為柳,以其荒有黼黻,及齊三采諸色所聚,故得柳名。
總而言之,皆得為墻巾,奠乃墻,及《檀弓》云:『周人墻置た。』
皆墻中兼有柳,《縫人》『衣た柳之材』,柳中兼墻矣。
鄭註《喪大記》云:『荒,蒙也。』
取蒙覆之義。
云『池者,象宮室之承ニ,以竹為之』者,生人宮室,以木為承ニ,仰之以承ニ水。
死者無水可承,故用竹而覆之,直取象平生有而已。
云『狀如小車グ衣以青布』者,此鄭依漢禮而言。
云『一池縣於柳前』者,案《喪大記》君三池,大夫二池,士一池。
君三池,三面而有;
大夫二池,縣於兩相;
士一池,縣於柳前面而已。
云『士不プ絞』者,案《雜記》云:『大夫不プ絞,屬於池下。』
プ者,依《爾雅。釋鳥》云:『江、淮而南,青質,五采皆備成章曰鷂。』
絞者,倉黃之色。
則人君於倉黃色繒上,又畫鷂雉之形,縣於池下。
大夫則闕之,故云大夫則不プ絞,屬於池下。
池下プ絞一名振容,故《喪大記》云『大夫不振容』。
振容者,車行振動,以為容儀。
但大夫不振容,池下仍有銅魚縣之,士不但不プ絞,又無銅魚,故《喪大記》大夫有魚躍拂池,士則無。
鄭註云:『士則去魚。』
云『左右面各有前後』者,柩車左右以有帷,分兩相各為前後,故云『前後緇』。
云『齊居柳之中央』者,雖無正文,以其言齊,若人之齊,亦居身之中央也。
云『若今小車蓋上蕤矣』者,漢時小車蓋上有蕤,在蓋之中央,故舉以為說。
云『以三采繒為之,上朱中白下倉』者,案《聘禮》記云三采:朱、白、倉。
彼據繅藉用三采,先朱,次白,下倉。
此為齊用三采,亦當然,故取以為義也。
云『著以絮』者,既云齊當人所睹見,故知以絮著之使高。
知『元士以上有貝』者,案《喪大記》云君齊五采五貝,大夫齊三采三貝,士齊三采一貝。
鄭註云:『齊象車蓋,蕤縫,合雜采為之,形如瓜分,然綴貝落其上及旁。』
見彼士為天子元士,元士已上皆有貝也。
此諸侯之士,故云無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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