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注疏 卷第二十】
至於朝,主人曰:『不腆先君之祧,既拚以俟矣。』
(賓至外門,下大夫入告,出釋此辭。
主人者,公也。
不言公而言主人,主人,接賓之辭,明至欲受之,不敢稽賓也。
腆猶善也。
遷主所在曰祧。
周禮,天子七廟,文武為祧,諸侯五廟。
則祧,始祖也,是亦廟也。
言祧者,祧尊而廟親,待賓客者,上尊者。)
[疏]『至於』至『俟矣』。
釋曰:自此盡『俟』,論賓初至,主君請行聘禮,賓又請俟之事。
云『至於朝』者,鄭云『賓至外門』者,外門即諸侯之外朝,故下云『以柩造朝』,亦謂大門外為外朝也。
云『下大夫入告,出釋此辭』者,此下大夫即夫人勞賓導賓入者也。
云『明至欲受之,不敢稽賓』,案《覲禮》云:『侯氏遂從之,天子賜舍。』
鄭云『且使即安』,不即言欲受之者,彼天子以諸侯為臣,故使且安。
此鄰國聘賓,不臣人之臣,故言不敢稽賓也。
云『遷主所在曰祧』者,此總解天子諸侯稱祧也。
云『周禮:天子七廟,文武為祧』者,案《周禮。大宗伯序官。守祧職》云『奄八人』,鄭註云:『遠廟曰祧。』
又《守祧職》云『掌守先王先公之廟祧』,鄭註云:『廟謂大祖之廟,及三昭三穆,遷主所藏曰祧,先公之遷主藏於後稷之廟。
先王之遷主藏於文武之廟。』
云奄八人,廟有一奄,周立七廟,通姜原廟為八,故奄八人。
《祭法》,鄭註云:『祧之言超也。
超,上去意也,不毀之也。』
云『遷主所藏曰祧』,天子有二祧,以藏遷主,諸侯無二祧,遷主藏於大祖廟,故此名大祖廟為祧也。
云『既拚』者,《少儀》云:『掃席前曰拚。』
拚者,掃除之名。
云『諸侯五廟』,《王制》與《祭法》文。
云『則祧,始祖,是亦廟也,言祧者,祧尊而廟親,待賓客者,上尊者』,下文『迎賓於大門,揖入,及廟門』,受賓聘享皆在廟。
此云先君之祧,明下云廟是大祖廟可知。
是以於大祖廟受聘享,尊之。
若饗食則於禰廟,燕又在寢,彌相親也。
此鄭義。
若孔君、王肅,則以高祖之父及祖為二祧,非鄭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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