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正義 卷第二十三】
君子曰:「祭祀不祈,祈,求也。
祭祀不為求福也。
《詩》云「自求多福」,福由巳耳。
○為,於偽反,下「為母」、「為父母」皆同。
不麾蚤,麾之言快也。
祭有時,不以先之為快也。
齊人所善曰麾。
○摩,本又作麾,毀皮反,齊人謂快為麾。
蚤音早。
不樂葆大,謂器幣也。
葆之言褒也。
○葆音保,又保毛反,本又作保。
不善嘉事,嘉事之祭,致夫人是也。
禮宜告見於先祖耳,不善之而祭。
牲不及肥大,薦不美多品。」
以禮之義,有以小少為貴也。
[疏]「君子」至「多品」。
○正義曰:此一節論祭祀之事,依禮而行,不樂華美。
祭祀不祈者,祈,求也。
凡祭祀之禮,本為感踐霜露思親,而宜設祭以存親耳,非為就親祈福報也。
○「不麾蚤」者,麾,快也;
蚤謂先時也。
孝子感霜露應心而思親,思親而宜祭,不以霜露未至而先時早設為快也。
○「不樂葆大」者,葆者,褒也。
褒,崇高之稱也。
祭之器幣,大小長短自有常宜,幣通丈八尺,豆盛四升,不以貴者貪高大為之也。
○「不善嘉」者,嘉事,冠、昏也。
人年二十成人,自宜冠,三十嗣世自宜昏。
若無親者,昏三月祭以告廟,冠畢掃地而祭禰,並是有為而然,非謂善之而設祭。
○「牲不及肥大」者,謂郊牛繭栗、宗廟角握、社稷尺,各有所宜,不必須並及肥大也。
○「薦不美多品」者,薦祭品味宜有其定,不以多為美,故《郊特牲》而社稷大牢是也。
○注「祈求」至「已耳」。
○正義曰:按《鄭志》答趙商問:「祭祀不祈,商按:《周禮》設六祈之科禱攘而祭,無不祈,故敢問《禮記》者何義也?」
鄭答云:「祭祀常禮,以序孝敬之心,當專一其志而已。
禱祈有為言之,主於求福,豈禮之常也。
又鄭《發墨守》云:「孝子祭祀,雖致其誠信與其忠敬而巳,不求其為,而祝、屍嘏主人曰:皇屍命工祝,承致多福無疆於女孝孫,來女孝孫,使女受祿於天,宜稼於田,眉壽萬年,勿替引之。」
若此祭祀,內盡巳心,外亦有祈福之義也。
○注「嘉事」至「是也」。
○正義曰:按桓三年齊侯使仲年來聘致夫人,於時公取文姜三月廟見,故仲年來致夫人。
於時無祭,而云嘉事之祭者,當致夫人之時,必告廟也。
故《曾子問》卿大夫取妻三月,有廟見之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