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效良方●卷之六●濕門(附論)】 丹溪云:夫濕者土之氣,土者火之子,故濕病多自熱生,蓋火熱能生土濕也。
或曰:濕溫風濕寒濕矣,未聞有所謂濕熱病者。
由六氣之中,濕熱為病,十居八九,故《內經》云:濕上潤而熱。
又云: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軟短,小筋馳長,軟短為拘,弛長為痿。
或云:溫熱在其中。
又云:濕熱在其中。此古人論其細微之處。世之有病濕者,或處卑濕,或冒雨露,或臥陰潤,或衣濕汗,俱能致害。
其病關節疼痛而煩,肢體頑麻而重,脈沉細者名曰濕痹,其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當利其小便,或身痛而煩,脈沉而緩,名曰重濕。患一身盡痛發黃,小便自利,當燥陰土。
若肢體重著者可轉側,額上微汗,不欲去被,身微腫,或脈浮者,名曰風濕,是真風濕二氣相搏以致此,治當微微發汗,使風濕俱從汗出。
若大發汗,則風去而濕存,兩脛逆冷,胸腹滿,頭自痛,多汗妄言,脈陽濡溺,陰急小,是名濕溫。
因傷濕而復傷暑者,濕熱相搏而成此患,不可發汗,汗則必不能言及耳聾,不知痛癢,乃是重 。
濕家寒多者,為痛為腫。
凡濕家不可大下,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不治,下利不止者亦不治。
又有脾胃素弱,內蓄痰飲,外冒雨露,痰濕相搏,上衝心胸令人涎潮壅塞,口眼歪斜,半身不隨,昏不知人,與中風相似,但脈沉澀或沉而細,不可作中風治之,謂其脾土好干惡濕,而被濕流相干,則有是疾,若作中風治之,脾元愈虛,痰濕愈盛,必致危篤。
戴人論濕之證,而以濕熱為源,風寒為兼,深得《內經》之旨也。治濕得行則渙然,而濕行而氣復散,暫時開也。
殊不知濕得行,則豁然而收也,濕得衛也,或從針灸而得安,有以其開通而壅滯,殊不知濕得開通而壅滯行,如此亦用權者有可劫之病也,要當分別上下內外之由,自外而感者,或因霧露陰雨所客,澡浴為風所關,涉水為寒所郁,汗出當風而快坐臥,卑地清氣襲虛,從下而起,上為頭重,鼻塞而煩,表郁則發寒熱,身色如似熏黃,著入骨節,為重疼痛,足趺浮腫,其脈浮緩。
《內經》曰: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又云:傷於濕者下先受之,非外感所致乎。
大法腰以上宜汗,腰以下宜利小便之分。
東垣云:濕淫所勝,助風以平之,非風藥表散之謂乎?
經云: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此治上治外之法也。
自內而致者,或因酒面積多,過飲湯液停滯膩物,甘滑陳久,燒炙香辛,膏粱過度,氣熱熏蒸,濁液不行,涌溢於中,濕從內作,重則發痙強直,霍亂吐利,輕則痞膈中滿,怠惰嗜臥,沉重無力,流濫關節則煩疼,注於絡脈,屈伸不可轉側。
水性潤下,氣不能煦,滯於經絡,發腫肉軟如泥,按之不起,其脈多沉潛。
《內經》曰:濕氣在中。
又曰:脾惡濕,非內致所生乎,治法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又曰:濕淫於內,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此濕自內成,故宜燥宜利小便,非表散所能去也,此內治下之法也。
今濕分上下內外,蓋可知矣,藥亦有所據乎?
《金匱》方以汗藥發濕者也,古方以熱藥燥寒濕者也,東垣以風藥勝濕者也,河間以涼藥治濕熱者也。
大率言淡滲之藥,利濕者也,諸家發明,互相迨矣。
前人所述一證,各有立論,全在醫者識病,或內因外因,或虛或實,六淫七情所感,的於何經受證以致之,治之無不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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