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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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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匱鉤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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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3:42 | 只看該作者

附錄

 

一、火豈君相五志俱有論


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變甚速,其勢甚彰,其死甚暴。


何者?


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消爍於物,莫能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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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3:58 | 只看該作者

游行乎三焦虛實之兩途


曰君火也,猶人火也;


曰相火也,猶龍火也。


火性不妄動,能不違道於常,以稟位聽命營運造化,生存之機矣。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其可得乎。


故凡動者皆屬火。


龍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


偏勝則病移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


經所以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於天造。


君相之外,又有厥陰、臟腑之火,根於五志之內,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隨起。


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


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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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4:12 | 只看該作者

丹溪又啟


火出五臟主病。


曰:諸風掉眩,屬於肝火之動也。


諸痛瘡瘍,屬於心火之用也。


諸氣憤郁,屬於肺火之升也。


諸濕腫滿,屬於脾火之勝也。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自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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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4:30 | 只看該作者

又考內經病機一十九條內舉屬火者五


諸熱瞀 ,皆屬於火;


諸驚禁 ,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諸氣逆上,皆屬於火;


諸躁擾狂越,皆屬於火;


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而河間又廣其說火之致病者甚多,深契內經之意。


曰: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小便混濁、腹脹大鼓之有聲、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瞀郁、腫脹、鼻塞、鼻衄、血溢、血泄、淋閉、身熱、惡寒、戰栗驚惑、悲笑譫妄、衄蔑血污之病,皆少陽君火之火,乃真心小腸之氣所為也。


若瞀 暴喑、冒昧躁擾狂越、罵詈驚駭、跗腫酸痛、氣逆上衝、禁栗如喪神守、嚏嘔、瘡瘍、喉啞、耳鳴,及聾、嘔涌溢、食不下、目 不明、暴注、 、暴病、暴死,此皆少陽相火之熱,乃心包絡三焦之氣所為也。


是皆火之變見於諸病也。


謂為脈虛則浮大,實則洪數。


藥之所主,各因其屬。


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惟黃連之屬可以制之。


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濕折之,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噫!


瀉火之法,豈止如此,虛實多端,不可不察。


以臟氣司之:如黃連瀉心火;


黃芩瀉肺火;


芍藥瀉脾火;


柴胡瀉肝火;


知母瀉腎火。


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


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 人參甘草之屬。


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火虛之病;


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


若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咸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朴硝之屬。


若腎水受傷,其陰失守,無根之火,為虛之病,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黃、玄參之屬。


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屬。


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鬱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干葛柴胡防風之屬。


不明諸此之類,而求火之為病,施治何所依據。


故於諸經,集略其說,略備處方之用,庶免實實虛虛之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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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4:46 | 只看該作者

二、氣屬陽動作火論


捍衛沖和不息之謂氣,擾亂妄動變常之謂火,當其和平之時,外護其表,復行於裡,周流一身,循環無端,出入升降,繼而有常,源出中焦,總統於肺氣,曷嘗病於人也。


及其七情之交攻,五志之間發,乖戾失常,清者遽變之為濁,行者抑遏而反止,表失衛護而不和,內失健悍而少降,營運漸遠,肺失主持,妄動不已,五志厥陽之火起焉;


上燔於肺氣乃病焉。


何者?


氣本屬陽,反勝則為火矣。


河間曰:五志過極,則為火也。


何後世不本此議,而一概類聚香辛燥熱之劑。


氣作寒治,所據何理?


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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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5:03 | 只看該作者

七氣湯制作


其用青皮、陳皮、三棱、蓬朮、益智、官桂、甘草,遂以為平和可常用,通治七情所傷,混同一意,未喻其藥。


以治真氣以下諸氣,尤有甚焉者,茲不復敘。


況所居之情,各各不同。


且夫經言九氣之變,未嘗略而不詳。


如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熱則氣泄,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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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5:24 | 只看該作者

其言治法


高者抑之;


下者舉之;


寒者熱之;


熱者寒之;


驚者平之;


勞者溫之;


結者散之;


喜者以恐升之;


悲者以喜勝之。


九氣之治,各有分別,何嘗混作寒治論,而類聚香熱之藥,通言而治諸氣,豈理之謂歟。


若香辛燥熱之劑,但可劫滯氣,沖快於一時;


以其氣久抑滯,借此暫行開發之意。


藥中無佐使制服所起之氣,服之,甚則增熾鬱火,蒸熏氣液而成積,自積滋長而成痰,一飲下膈,氣乃氤氳,清虛之象,若霧露之著物,雖滯易散,內挾痰積,開而復結,服之日久,安有虛實而不動,氣動而不散者乎。


此皆人所受誤之由,習俗已久,相沿而化,卒莫能救。


升發太過,香辛散氣,燥熱傷氣,真氣耗散,濁氣上騰,猶曰腎虛不能攝氣歸原,遂與蘇子降氣湯四磨湯下,黑鉛丹、養氣丹、鎮墜上升之氣;


且硫黃黑錫佐以香熱,又無補養之性,借此果能生氣而補腎乎。


請熟詳之:夫濕痰盛甚者,亦或當之,初服未顯增變,由其喜墜、而愈進,形質弱者,何以收救。


不悟肺受火炎,子氣亦弱,降令不行,火無以制,相扇而動,本勢空虛,命絕如縷,積而至深,丹毒濟火,一旦火氣狂散,喘息奔急而死。


所以有形丹石瓦藥,重墜無形之氣,其氣將何抵受隨而降之乎。


譬以石投水,水固未嘗沉也,豈不死歟。


丹溪有曰:上升之氣,自肝而出,中挾相火,其熱愈甚,自覺無冷,非真冷也。


火熱似水,積熱之甚,陽亢陰微,故有此證。


認假作真,似是之禍可勝言哉。


內經雖云百病皆生於氣,以正氣受邪之不一也。


今七情傷氣,郁結不舒,痞悶壅塞,發為諸病。


當詳所起之因,滯於何經,有上下部分藏氣之不同。


隨經用藥,有寒熱溫涼之同異。


若枳殼利肺氣,多服損胸中至高之氣;


青皮瀉肝氣,多服損真氣。


與夫木香之行中下焦氣、香附之快滯氣、陳皮之泄氣、藿香之馨香上行胃氣、紫蘇之散表氣、厚朴之瀉衛氣、檳榔之瀉至高之氣、沉香之升降其氣、腦麝之散真氣,若此之類,氣實可宜。


其中有行散者,有損泄者,其過劑乎,用之,能卻氣之標,而不能治氣之本。


豈可又佐以燥熱之藥,以火濟火,混同謂治諸氣,使之常服多服可乎?


氣之與火,一理而已,動靜之變,反化為二。


氣作火論,治與病情相得。


丹溪發揮論云:冷生氣者,出於高陽生之謬言也。


自非身受寒氣,口食寒物,而足論寒者,吾恐十之無一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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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5:54 | 只看該作者

三、血屬陰難成易虧論


《內經》曰:榮者水穀之精也。


和調五臟,洒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也。


源源而來,生化於脾,總統於心,藏於脾肝,宣布於肺,施泄於腎,灌溉一身。


目得之而能視、耳得之而能聽、手得之而能攝、掌得之而能握、足得之而能步、藏得之而能液、腑得之而能氣、是以出入升降濡潤宣通者,由此使然也。


注之於脈,少則澀,充則實。


常以飲食日滋,故能陽生陰長,液汗變化而赤為血也。


生化旺,則諸經恃此而長養;


衰耗竭,則百脈由此而空虛。


可不謹養哉。


故曰:血者,神氣也。


持之則存,失之則亡。


是知血盛則形盛,血弱則形衰;


神靜則陰生,形役則陽亢;


陽盛則陰必衰,又何言陽旺而生陰血也。


蓋謂血氣之常,陰從乎陽,隨氣營運於內,而無陰以羈束,則氣何以樹立?


故其致病也易,而調治也難。


以其比陽常虧,而又損之,則陽易亢陰易乏之論,可以見矣。


諸經有云:陽道實,陰道虛。


陽道常饒,陰道常乏。


陽常有餘,陰常不足。


以人之生也,年至十四而經行,至四十九而經斷,可見陰血之難成易虧。


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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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6:11 | 只看該作者

陰氣一虧傷所變之證


妄行於上則吐衄;


衰涸於外則虛勞;


妄返於下,則便紅;


稍血熱則膀胱癃閉;


溺血滲透腸間則為腸風;


陰虛陽搏,則為崩中;


濕蒸熱瘀,則為滯下;


熱極腐化則為膿血。


火極似水。


血色紫黑;


熱盛於陰,發於瘡瘍;


濕滯於血,則為痛癢癮疹,皮膚則為冷痹。


蓄之在上,則人喜忘;


蓄之在下,則為喜狂。


墮恐跌仆,則瘀惡內凝。


若分部位:身半以上,同天之陽;


身半以下,同地之陰;


此特舉其所顯之證者。


治血必血屬之藥,欲求血藥,其四物之謂乎。


河間謂隨證輔佐謂之六合湯者,詳言之矣。


余故陳其氣味專司之要,不可不察。


夫川芎血中之氣藥也,通肝經,性味辛散,能行血滯於氣也。


地黃血中血藥也,通腎經,性味甘寒,能生真陰之虛也。


當歸分三,治血中主藥。


通腎經,性味辛溫,全用能活血各歸其經也。


芍藥陰分藥也,通脾經,性味酸寒,能和血氣腹痛也。


若求陰藥之屬,必於此而取則焉。


《脾胃論》有云:若善治者,隨經損益,損其一二味之所宜為主治可也。


此特論血病而求血藥之屬者也。


若氣虛血弱,又當從長沙。


血虛以人參補之,陽旺則生陰血也,若四物者,獨能主血分受傷,為氣不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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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6:35 | 只看該作者

輔佐之屬


若桃仁、紅花、蘇子、血竭、牡丹皮者,血滯所宜;


蒲黃、阿膠、地榆、百草霜、櫚灰者,血崩所宜;


乳香、沒藥、五靈脂、凌霄花者,血痛所宜;


蓯蓉、鎖陽、牛膝、枸杞子、益母草、夏枯草、敗龜板者,血虛所宜;


乳酪血液之物,血燥所宜;


乾薑桂者,血寒所宜;


生地黃、苦參,血熱所宜;


此特取其正治之大略耳。


以其觸類而長,可謂無窮之應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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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6:51 | 只看該作者

四、滯下辯論


滯下之病,嘗見世方以赤白而分寒熱,妄用兜澀燥劑止之。


或言積滯,而用巴KT 丸藥攻之;


或指濕熱,而與淡滲之劑利之;


一偏之誤,可不明辯乎。


謹按原病式所論,赤白同於一理,反復陳喻,但不熟察耳。


果腸胃積滯不行,法當辛苦寒涼藥,推陳致新,蕩滌而去,不宜巴KT 毒熱下之。


否則郁結轉甚,而病變危者有之矣。


若瀉痢不分兩證,混言濕熱,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夫泄者,水穀濕之象。


滯下者,垢瘀之物同於濕熱而成。


治分兩岐,而藥亦異。


若淡滲之劑,功能散利水道,濁流得快,使泄自止。


此有無之形,豈可與滯下混同論治而用導滯行積可乎。


其下痢出於大腸,傳送之道,了不干於腎氣。


所下有形之物,或如魚腦、或下如豆汁、或便白膿、或下純血、或赤或白、或赤白相雜、若此者,豈可與瀉混同論治而用淡滲利之可乎。


嘗原其本,皆由腸胃日受飲食之積,余不盡行,留滯於內,濕蒸熱瘀,郁結日深,伏而不作;


時逢炎暑,不行相火司令,又調攝失宜,復感酷熱之毒;


至秋陽(氣)始收,火氣下降,蒸發蓄積,而滯下之證作矣以其積滯之滯行,故名之曰滯下。


其濕熱瘀積干於血分則赤;


干於氣分則白;


赤白兼下,氣血俱受邪矣。


久而不愈,氣血不運,脾積不磨,陳積脫滑下凝,猶若魚腦矣。


甚則腸胃空虛,關司失守,濁液並流,色非一類,錯雜混下注出,狀如豆汁矣。


若脾氣下陷,虛坐努責,便出色如白膿矣。


其熱傷血深,濕毒相瘀,黏結紫色,則紫黑矣。


其污濁積而欲出,氣滯而不與之出,所以下迫窘痛,後重裡急,至圊而不能便,總行頻並亦少,乍起乍止而不安,此皆大腸經有所壅遏窒礙,氣液不得宣通故也。


眾言難處,何法則可求之?


長沙論云:利之可下者,悉用大黃之劑。


可溫者,悉用薑附之類。


何嘗以巴KT 熱毒下之,緊澀重藥兜之。


又觀河間立言:後重則宜下、腹痛則宜和、身重則宜溫、脈弦則去風、膿血黏稠以重藥竭之,身冷自汗以重藥溫之,風邪內束宜汗之,溏為痢當溫之,在表者汗之,在裡者下之,在上者涌之,在下者竭之,身表熱者內疏之,小便澀者分利之。


用藥輕重之別,又加詳載。


行血則便膿自愈,調氣則後重自除,治實治虛之要論。


而丹溪又謂大虛大寒者,其治驗備載《局方發揮》。


觀此治法,豈可膠柱而調瑟。


又有胃弱而閉不食,此名禁口痢,病七方未有詳論者。


以《內經》大法推之,內格嘔逆火起炎上之象。


究乎此,則胃虛木火乘之,是土敗木賊也,見此多成危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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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7:07 | 只看該作者

五、三消之疾燥熱勝陰


嘗讀劉河間先生三消之論,始言天地六氣五味,以配養人身六味五臟,而究乎萬物之源;


終引《內經》論渴諸證,以辯乎世方熱藥之誤。


此比物立象,反復詳明,非深達陰陽造化之機者,孰能如是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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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7:41 | 只看該作者

請陳其略


夫經中有言心肺氣厥而渴者,有腎熱而渴者,有言胃與大腸結熱而渴者,有言脾痹而渴者,有因小腸痹熱而渴者,有因傷飽肥甘而食渴者,有因醉飽入房而渴者,有因遠行勞倦遇天熱而渴者,有因傷害胃干而渴者,有因腎熱而渴者,有因痛風而渴者。


雖五臟之部分不同,而病之所遇各異,其為燥熱之疾一也。


三消之熱,本濕寒之陰氣衰,燥熱之陽氣大甚,皆因乎飲食之餌失節,腸胃干涸,而氣液不得宣平。


或耗亂精神,過違其度;


或因大病,陰氣損而血液衰虛,陽氣悍而燥熱鬱甚;


或因久嗜咸物,恣食炙爆,飲食過度;


亦有年少服金石丸散,積久實熱結於下焦,虛熱血氣不能制,實熱燥甚於腎,故渴而不飲。


若飲水多而小便多者,名曰消渴。


若飲食多而不甚渴,小便數而消瘦者,名曰消中。


若渴而飲水不絕,腿消瘦,而小便有脂液者,名曰腎消。


此三消者,其燥熱同也。


故治疾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胃燥熱之甚,濟一身津液之衰。


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豈不以滋潤之劑,養陰以制燥,滋水而充液哉。


何故?


泄漏消渴,多者不知其書,謂因下部腎水虛,不能制其上焦心火,使上實熱而多煩渴,下虛冷而多小便。


若更服寒藥,則元氣轉虛,而下部腎水轉衰,則上焦心火尤難治也。


但以暖藥補養元氣,若下部腎水得實,而勝退上焦心火,則自然渴止,小便如常,而病愈也。


吁!


若此未明陰陽虛實之道也。


夫腎水屬陰而本寒,虛則為熱。


心火屬陽而本熱,虛則為寒。


若腎水陰虛,則心火陽實,是謂陽實陰虛,而上下俱熱矣。


以彼人言,但見消渴數溲,妄言為下部寒爾,豈知腸胃燥熱怫鬱使之然也。


且夫寒物屬陰,能養水而瀉心;


熱物屬陽,能養火而耗水。


今腎水既不能勝心火,則上下俱熱,奈何以熱養腎水欲令勝心火,豈不暗哉。


彼不謂水氣實者必能制火,虛則不能制火。


故陽實陰虛,而熱燥其液,小便淋而常少。


陰實陽虛,不能制水,小便利而常多。


此又不知消渴小便多者,蓋燥熱太甚,而三焦腸胃之腠理怫鬱結滯,致密壅塞,而水液不能滲泄浸潤於外,以養乎百骸。


故腸胃之外燥熱太甚,雖多飲水入於腸胃之內,終不能浸潤於外,故渴不止而小便多。


水液既不能滲泄浸潤於外,則陰燥竭而無以自養,故久而多變為聾盲瘡瘍痤痱之類而危殆。


其為燥熱傷陰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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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泄瀉從濕治有多法


泄瀉者,水瀉所為也。


由濕本土,土乃脾胃之氣也。


得此證者,或因於內傷,或感於外邪,皆能動乎脾濕。


脾病則升舉之氣下陷,濕變注並出大腸之道,以胃與大腸同乎陽明一經也。


云濕可成泄,垂教治濕大意而言。


後世方論泥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故凡泄瀉之藥,多用淡滲之劑利之。


下久不止,不分所得之因,遽以為寒,而用緊澀熱藥兜之。


夫泄有五飧。


泄者,水穀不化而完出,濕兼風也;


溏泄者,所下汁積黏垢,濕兼熱也;


泄者,所下澄澈清冷,小便清白,濕兼寒也;


濡泄者,體重軟弱,泄下多水,濕自甚也;


滑泄者,久下不能禁固,濕勝氣脫也。


若此有寒熱虛實之不同,舉治不可執一而言。


謹書數法於後:夫泄有宜汗解者。


經言春傷於風,夏必飧泄。


又云:久風為飧泄,若保命集云,用蒼朮、麻黃、防風之屬是也。


有宜下而保安者。


若長沙言,下痢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


下利已瘥至其時復發者,此為下未盡更下之安,悉用大承氣東加減之劑。


有宜化而得安者。


格致余論,夏月患泄,百方不效,視之,久病而神亦瘁,小便少而赤,脈滑而頗弦,格悶食減。


因悟此久積所為,積濕成痰留於肺中,宜大腸之不固也。


清其源則流自清。


以茱萸等作湯,溫服一碗許,探喉中,一吐痰半升,如利減半,次早晨飲,吐半升而利止。


有以補養而愈者,若脾胃論,言脈弦、氣弱、自汗,四肢發熱,大便泄瀉,從黃 建中湯。


有宜調和脾濕而得止者,若潔古言曰:四肢懶倦,小便不利,大便走泄,沉困,飲食減少,以白朮、芍藥、茯苓,加減治之。


有宜升舉而安者,若試效方言:胃中濕脾弱,不能營運,食下則為泄,助甲膽風勝以克之。


以升陽之藥羌活、獨活、升麻、防風、炙甘草之屬。


有宜燥濕而後除者,若脾胃論言:上濕有餘,脈緩,怠惰嗜臥,四肢不收,大便泄瀉,從平胃散。


有宜寒涼而愈者,若長沙言:協熱自利者,黃芩湯主之。


舉其濕熱之相宜者,若長沙言,下利脈遲緊痛未欲止當溫之;


下利心痛急當救裡;


下利清白水液澄澈,可與理中四逆湯輩。


究其利小便之相宜者,河間言濕勝則濡泄。


小便不利者,可與五苓散、益元散分導之。


以其收斂之相宜者,東垣言:寒滑氣泄不固,制訶子散澀之。


以上諸法,各有所主,宜獨利小便而濕動也。


豈獨病因寒,必待龍骨、石脂緊重燥毒之屬澀之。


治者又當審擇其說,一途取利,約而不博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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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48:38 | 只看該作者

六、泄瀉從濕治有多法


泄瀉者,水瀉所為也。


由濕本土,土乃脾胃之氣也。


得此證者,或因於內傷,或感於外邪,皆能動乎脾濕。


脾病則升舉之氣下陷,濕變注並出大腸之道,以胃與大腸同乎陽明一經也。


云濕可成泄,垂教治濕大意而言。


後世方論泥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故凡泄瀉之藥,多用淡滲之劑利之。


下久不止,不分所得之因,遽以為寒,而用緊澀熱藥兜之。


夫泄有五飧。


泄者,水穀不化而完出,濕兼風也;


溏泄者,所下汁積黏垢,濕兼熱也;


泄者,所下澄澈清冷,小便清白,濕兼寒也;


濡泄者,體重軟弱,泄下多水,濕自甚也;


滑泄者,久下不能禁固,濕勝氣脫也。


若此有寒熱虛實之不同,舉治不可執一而言。


謹書數法於後:夫泄有宜汗解者。


經言春傷於風,夏必飧泄。


又云:久風為飧泄,若保命集云,用蒼朮、麻黃、防風之屬是也。


有宜下而保安者。


若長沙言,下痢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


下利已瘥至其時復發者,此為下未盡更下之安,悉用大承氣東加減之劑。


有宜化而得安者。


格致余論,夏月患泄,百方不效,視之,久病而神亦瘁,小便少而赤,脈滑而頗弦,格悶食減。


因悟此久積所為,積濕成痰留於肺中,宜大腸之不固也。


清其源則流自清。


以茱萸等作湯,溫服一碗許,探喉中,一吐痰半升,如利減半,次早晨飲,吐半升而利止。


有以補養而愈者,若脾胃論,言脈弦、氣弱、自汗,四肢發熱,大便泄瀉,從黃 建中湯。


有宜調和脾濕而得止者,若潔古言曰:四肢懶倦,小便不利,大便走泄,沉困,飲食減少,以白朮、芍藥、茯苓,加減治之。


有宜升舉而安者,若試效方言:胃中濕脾弱,不能營運,食下則為泄,助甲膽風勝以克之。


以升陽之藥羌活、獨活、升麻、防風、炙甘草之屬。


有宜燥濕而後除者,若脾胃論言:上濕有餘,脈緩,怠惰嗜臥,四肢不收,大便泄瀉,從平胃散。


有宜寒涼而愈者,若長沙言:協熱自利者,黃芩湯主之。


舉其濕熱之相宜者,若長沙言,下利脈遲緊痛未欲止當溫之;


下利心痛急當救裡;


下利清白水液澄澈,可與理中四逆湯輩。


究其利小便之相宜者,河間言濕勝則濡泄。


小便不利者,可與五苓散、益元散分導之。


以其收斂之相宜者,東垣言:寒滑氣泄不固,制訶子散澀之。


以上諸法,各有所主,宜獨利小便而濕動也。


豈獨病因寒,必待龍骨、石脂緊重燥毒之屬澀之。


治者又當審擇其說,一途取利,約而不博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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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樓主| 發表於 2013-1-29 11:50:31 | 只看該作者

全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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