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大全良方●卷之十●胎教門●孕元立本章第五】
有泰初、有泰始,渾沌一判。
既見氣矣,故曰泰初;
既立形矣,故曰泰始。
氣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
故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吳注云:渾沌未判,則氣形俱泯;
渾沌既判,則氣形已分。
既見氣矣,是為泰初;
既立形矣,是為泰始。
泰初者,凡有氣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統元氣。
泰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統元氣。
天地交泰,相因為氣形。
生生而生者,得所以生;
化化而化者,得所以化。
品物流形,而形色,名聲者彰矣。
大哉乾元,泰初之所寓也,故以萬物之資始為言。
至哉坤元,泰始之所寓也,故以萬物資生為言。
惟萬物資始,生於乾坤,故乾元則兆象。
至哉坤元,然後形無不成)。
有生之初雖陽,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陰為之主(薛左丞注:《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
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王冰謂陽施正氣,萬物方生;
陰為主持,群形乃立。
《字說》:始而生之春,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無非坤道之代終也(《列子?周穆篇》嚴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謂之化。《莊子?田子方篇》混元曰:消息滿虛,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為,而莫見其功。
《易》坤卦文言曰: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地之承天,其弗成而有終也。
豈迫於不得已耶!蓋道之所在,萬物失之則死,逆之則有生之類,聽命於此。
故無成而代有終者,以道言之也)。
謂之妊,陽既受始,陰壬之也(壬子謂之妊。《字說》壬,一陽也,二陰也。
陽既受始,陰壬之而謂之妊。
解曰:壬,陽水之壬也。
位在亥子之間,陰至亥極矣。
陽復受胎,而謂之妊於壬至子然後生)。
謂之胞,巳為正陽,陰包之也(巳,正陽也,而陰能包之,陰與陽更用事故也。
巳者,孟夏之月,於卦為乾,純陽用事,故《詩》謂之正月。
正月者,正陽之月也。
陰方用事,而為物之主,則雖正陽,亦在所包而退聽焉)。
謂之胚,未成器,猶之坯也(《說文》瓦未燒者,謂之坯。
胚,婦孕一月也。
《字說》坯未成為器,猶坯也)。
謂之胎也,既食於母為口以也。
(《說文》胎,婦孕二月也。
《字說》元胎既食於母,為口以焉)若娠,則以時動也。
(《字說》女娠以時動)若懷,則以身依之也。
(《字說》心所懷,則身依焉,目隸焉)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相與流薄於一體。
(《靈樞經》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氣,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唯能順時數,謹人事,勿動而傷,則生育之道德矣。
(自一月積之至於十月所謂時數也。
保衛輔翼有其道,防閑忌慎適其宜,所謂人事也。)
觀四序之運,生、長、收、藏,貸出萬物,有儀則咸備。
而天地之氣,未始或虧者,蓋陰陽相養以相濟也。
(《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
失常則天地四塞。
《莊子?天地篇》曰:流動而生物,物生成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生。)
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謬為求息之術。
方且推生死於五行,蘄補養於藥石,以偽勝真,以人助天,雖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壽者眾矣。
昔人論年老有子者,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
則知氣血在人,固自有量,夫豈能逃陰陽之至數哉。
(《天真論》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
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注:雖老而生子,子壽亦不能過天癸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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