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覆姜堰王休人函 廿六年七月廿一日】
十五日函奉悉,茲將所問各點詳答如左。
中五為主宰之所,每運當然仍有入中。
如今之四運,以四、中逆飛,知五黃到巽,故巽宮為今運旺方。
以有水為旺水,猶一運以一入中順飛,五黃到離,故以離宮為旺方,以離水為水,即所謂數有數之陰陽也。
世俗九數不分陰陽,一律順飛,故今運以乾水為旺,以巽水為煞,原講義自明白。
金龍之有形無形,指形勢理氣言,尊論確是,惟另有作法,奧語天玉中,將來均有論列。
山與水相對,即形勢之一雌一雄也。
有形勢之雌雄而不合理氣之雌雄則仍無用,奧語中有載明。
陰陽雌雄,尊論物:一太極亦是。
太歲即普通之太歲。
如今年了丑,與酉巳為三合。
如庚水主凶,巳水主吉。
所謂言則助吉。凶則助凶。
仍依玄空挨星之吉凶為吉凶也。
將來自當詳列。
八卦只有一四七三卦,即水火風雷山澤三卦。
乾坤一卦,老而退休,故此云云,將來自明。
如坎離之壬子癸丙午丁一卦,子午為水火,壬丙為山澤,癸了為風雷,乾坤退隱於子午之中即是。
上元一二三四運,取乾坎艮震之山云云,均系指後天卦位而言,非玄空中之卦位也。
前函謂庚午年為四運第一年。
今年了丑,已交八年,乃水運也,山運另有排法。
故此云云,非五行之金木水火土也。
山水之水明矣。
陰陽宅不論造作時之年月元運,至今則概作四運論。
再十餘年後,則概作六運論,隨氣變遷。
五歌云:運過遷移宅氣改是也。
與前著各說不同。
王姓新建之屋,能在東巷出入更好。
李宅擬將當面靠趙宅之牆拆去,收得巽宮旺氣,最為合法。
並由西廟北添築界牆,遮攔午丁之水,亦為合法。
該宅至六運時,即可將前屋及廟牆,完全拆去收得午丁之水為更吉。
重行上樑一說,實屬無據,可以不必。
子午之福地,改宜辛乙西卯,仍無補,能緩辦更好,此局甚佳,不用可惜,偏之則更不合算。
甲庚卯酉一局,除非厝于近巽水一角之地為合,未知地勢上如何,艮水換成癸水則可辦,否則亦不然。
用玄空心法推排已建陰陽宅,皆以目前之元運論。
其建造時之元運,為已過之氣,論其已過之吉凶則可,與目今則無關。
如論將來,即以將來之元運論,與今運又無涉。
五黃到中宮及傍宮,忌修理動土。
如原有墓宅,添造附葬,均為之修,均忌之。
空地未立極,即為之造,則不忌。
太歲到向,即七殺到山,均忌修造。
如月建則小焉老也。
有年月紫白之吉星加臨,則更可放心。
戊己都天,此等小煞,概可不理。
無關得失,附來各圖,另日續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