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彖-56】 損。
有孚。
元吉。
無咎。
可貞。
利有攸往。
曷之用。
二簋可用亨。
宣聖講義此損卦彖辭也。
原文亨字誤作享。
以古文本通用也。
損兼四德。
而別于事。
著于時。
元吉者。
本乾坤二元之用。
有天包地之象。
含地天交泰之德也。
可貞者。
因坤在內。
孚安貞之道也。
利有攸往者。
以利見于行。
與貞相應。
貞以止。
利以行。
行止皆宜。
而終稱亨。
謂亨于損。
損則亨也。
亦兼享義。
聯二簋作一句讀。
則為享。
若通全卦言。
而獨成一句。
則為亨。
亨享原賅二義。
如王用亨于西山是也。
元亨利貞。
四德具見。
而有偏全多寡之義。
則視事與時而定焉。
有孚者言損之用。
有孚于一切。
而卦以上下為界。
上艮下兌。
男女相悅。
情感相孚。
亦猶咸。
而異其位。
咸以男下女。
損以女親男。
換言之。
則陰喜近陽。
下樂從上。
故損以損下益上得名。
從上言為益。
從下言為損。
而名損者。
可見下之克從上位命令。
而願供億其所有也。
故云有孚。
上下相協而已。
然不逕曰孚。
以損之孚。
由上之得下。
設上下相惡。
則無可孚。
而亦不甘于損矣。
如文王之成靈台。
靈囿。
民皆樂服其役。
是孚也。
若紂王之築鹿台。
酒池肉林。
民怨恨之不暇。
尚何望其孚哉。
故有孚。
實以艮之能孚兌而下之。
願損己以益上也。
損自下成。
自無咎。
若動于上。
而迫于勢位。
咎無不免矣。
下既心悅誠服。
則有守有為。
有守曰可貞。
有為曰利有攸往。
二者皆限于事與時。
非盡能貞利也。
故貞曰可。
而利指所往。
行止二也。
行以利為先。
止以貞為本。
損固能止。
以艮之用。
亦能行。
以兌之情。
此行止兩宜。
而備利貞之德也。
曷之用句。
有脫字。
曷之何往也。
用下有利字。
但仍貫上句利字。
猶何往而不利。
曷之。
何所往。
用利。
無不利也。
二簋與坎。
簋貳相類。
但彼稱貳。
不獨指數。
兼有副貳之意。
言樽酒且副以二簋耳。
此非副貳。
故作二。
而在簋上。
二簋明其省儉。
亦損也。
可用明其適時。
儉己以豐人。
損下以益上。
猶急國家之難。
節衣減食。
以供億公用。
雖損無悔。
故二簋可用以享。
若合全卦言。
亨也。
以損能損乃亨。
既有孚而占元吉。
乃無咎而可貞。
復利于往。
而克損其享用。
則無不亨通矣。
亨通指時言。
釋文已明。
而全卦之用。
亦以時為重。
時之損。
損且益。
非時之損。
誠損矣。
故彖辭均有不足之意。
謂必因時。
而辨于事。
時之宜。
則孚。
則元吉。
則無咎而利貞。
則以儉用而亨。
若時不至。
則皆戾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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