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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1300多顆人頭骨 美華裔博士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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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13:53: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買賣1300多顆人頭骨 美華裔博士判8年

 

更新日期:2010/09/17 17:45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美籍華裔博士丁文回大陸後,近兩年間持續從青海農民手中收購人頭骨,並運送出境200多顆,被警方查獲逮捕。雖然他辯稱,只是想用人頭骨建一座塔,所以才會收購,但檢方還是將他依非法經營罪起訴。法院16日做出終審判決,判他有期徒刑8年。


《京華時報》報導,45歲的丁文出生在山東青島,1987年前往美國並取得國籍,2003年回大陸。檢方指控,2006年8月至2008年2月,他先後以80元至160元人民幣的價格,從兩個青海省農民手中收購1300多顆人頭骨。

 

其間,透過網路非法向境外出售200多顆,價格為每顆150美元左右,經營數額共計約1.9萬美元。


2008年5月,美國聯邦調查局發現,從北京快遞到美國的郵包中有無名人頭骨,請公安部協助調查相關情況。一個月後,丁文被警方查獲逮捕。

 

去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認定他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罰款30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兩名出售人頭骨的青海農民,則獲刑5年。


丁文和其中一名農民都認為量刑過重,於是提起上訴。

 

丁文指出,出於個人愛好,他才收購人頭骨,至於郵寄到美國,是想用人頭骨建一座塔,但絕非檢方指控的為謀取非法利益。

 

他強調,自己是得知潘家園市場賣人頭骨後,特意向法律人士咨詢過,對方稱大陸沒有這方面規定,才放心購買。


北京市高院開庭審理後認定,丁文買賣人頭骨的行為,觸犯了刑法及嚴禁進行屍體買賣、嚴禁利用屍體進行商業性活動等相關規定,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而且具有非法經營數額特別巨大的情節,確屬情節特別嚴重,最終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7/17/2d9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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