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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 「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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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6 01:24: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憂鬱症 「藥」注意

 

更新日期:2011/09/06 00:07 【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

 

有些抗憂鬱藥物含有「Citalporam」成份。

 

一項多國多中心、隨機、雙盲研究顯示,患者每天服用含「Citalporam」成分藥物,一旦劑量超過四十毫克,可能引起心律不整。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評估後修訂該成分藥品每日最大使用劑量,由原先每日六十毫克降低為每日四十毫克。


我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將儘速蒐集國、內外相關安全資訊,評估是否修訂國內含該成分藥品每日最大使用劑量。


研究顯示,含「Citalporam」成份藥物可能引起心電圖QT波延長,增加心律不整風險,而風險高低與治療劑量有正面關聯。


目前台灣市面上含「citalopram」成分的抗憂鬱藥物有十二種,衛生署核准適應症為「鬱症治療及預防復發、恐慌症」。

 

藥物仿單「副作用」都有刊載該藥品可能降低心跳速率,若患者本身就低心跳,用藥可能造成心搏徐緩。根據衛生署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資料庫,並未發現有通報案件因使用該成分藥物而導致心跳降低。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醫師,若想開含「Citalporam」成份藥物處方,事前應謹慎評估病患心臟功能,盡量不要讓先天性QT波延長症狀患者,或潛在具低心跳的患者,如充血性心臟衰竭、心房顫動、血中鎂離子及鉀離子較低病患使用這類藥物。


另外,在衛生署未有進一步評估結果前,為確保病人用藥安全,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建議醫師,為病人處方該藥品時,每日最大處方劑量儘量不要超過四十毫克,且應監測病人用藥後的電解質、心電圖變化,注意病人心臟是否產生不良反應。


對於肝功能代謝速率較低的患者,如超過六十歲、肝臟酵素CYP2C19緩慢代謝型病人、或患者正併用cimetidine藥品,建議每日服用含「Citalporam」成份藥物劑量最多不要超過二十毫克。

 

食品藥物管理局也提醒正在服用這類藥物的患者千萬不可擅自停藥,如有任何疑問或不適,應儘速回診,和醫師討論用藥相關事宜。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6/128/2y6y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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