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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爹踹死女嬰棄屍  一審重判1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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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 20:21:06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乾爹踹死女嬰棄屍  一審重判15年半

 

更新日期:2011/07/14 11:03 林志偉

 

 

桃園市去年發生一起狠心乾爹殺害女嬰的命案,女嬰的乾爹詹姓嫌犯,在朋友請託下,幫忙照顧女嬰,卻因為她哭鬧不休,打了她幾巴掌再往後背狠狠踹了四腳,導致女嬰傷重死亡,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故意殺害女嬰再棄屍,加上已經是累犯,決定判處他15年6個月有期徒刑。


監視器畫面中清楚看到,男子將手中的黑色塑膠袋,丟到桃園市八德路旁的草叢,隨即前往網咖看漫畫,完全沒有異狀,其實塑膠袋裡裝著一名10月大的女嬰,是男子的乾女兒,去年12月中旬,女嬰父母外出工作,將女兒託給同住屋簷下的男子照顧,女嬰哭鬧不休,男子動手打了女嬰3、4個巴掌,緊接著從背後踹了4腳,導致女嬰嘴唇發黑昏迷,傷重死亡。

 

嫌犯(2010.12.20):「就這樣踢啦,很小心地再碰一下。」警方:「所以你在這邊?那你踢幾下?」嫌犯:「4下。」

 

重回現場,嫌犯模擬事發經過,確認女嬰在家中遇害,讓女嬰父母相當懊悔,想不到女嬰的乾爹會痛下毒手。女嬰父母表示,當天發現女嬰跟男子不在家,尿布、奶瓶卻還在,就感覺有問題,出外尋找,想不到找回來的,竟然是一具冰冷的屍體。

 

女嬰母親(2010.12.20):「從中壢網咖找找找,找到內壢的網咖,挨家挨戶的網咖一家一家找,因為他沒有錢啊,就知道他喜歡去網咖,最喜歡去網咖。」

 

記者:「他沒電話嗎?」

 

女嬰母親:「他故意不帶電話。」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男子故意殺害兒童再棄屍,加上已是累犯,決定判處他有期徒刑15年6個月,只是女嬰所託非人,慘遭虐死,再長的刑期,也挽不回逝去的小生命。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4/8/2v1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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