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人應該是可以用來撒嬌的】
作者:羅西
有一種男人,總是太“正”,女人仰慕他,卻無法在他面前情不自禁地肆意撒嬌、嗔笑、柔軟……比如武松、包公、孫悟空……因為他們一身正氣,嚴肅,正派,還有一種奇怪的心理磁場,也許那是一種太陽神的光芒:理性。
濮存昕是少奶殺手,但他的可撒嬌指數絕對比不上成龍,後者更有女人緣,笑容深情,他是個愛情男主角,而不僅僅是殺敵英雄,他曾經用提子喂章子怡的畫面深入人心。
周杰倫是少女殺手,但他的可撒嬌指數同樣敵不過謝霆鋒,雖然傑倫很害羞,會耍雙節棍,喜歡那種可以捉弄的長髮羞澀女生,但他過於術訥,內向,更重要是有點“乖”,所以你真的想在他膝前彎身撿蘋果或跌坐在他大腿上抒發點什麼,估計他會紅著臉說:“不會吧!”或者你就根本做不出以上煽情之舉,因為他身上的磁場無聲地寫著幾個字:“油漆未乾!”相反,霆鋒就好弄多了,因為他帥,而且帶點邪氣,是個標榜的“壞”孩子,他勇敢,對愛情熱衷,姐弟戀的先行者,革命與愛情並行,甚至借緋聞給自己演藝事業加溫,他是那種可以和他摟摟抱抱在街頭的男人。
從女人撒嬌的角度看,這世界上確實存在著兩類男人,克林頓式的和普京式的,前者是用來接觸的,後者是用來崇拜的。
也許都有個人魅力,但零距離相處時,克林頓比較好擺平,裙子對他而言,都是武器;而普京好像不吃這一套,雖然他會與美女比賽摔跤、掰手腕,但那都是力氣活,女人很難在他在酷酷的表情下輕鬆嫵媚,是的,調情高手是克林頓,他抽雪茄的姿勢令人想入非非,而普京的柔道服,只能拒女人于十步之外……
有人說,北京的男人不如上海男人溫柔,因為你在上海男人面前會莫名其妙地想撒嬌。
這是我一位女性朋友的個人見地,因為她有幸婚前就接觸過兩個國內頂尖大城市的不同貨色的兩類男人,後來,她陰差陽錯卻嫁給福州男人,她說,丈夫能言善辯,口才一流,當初決定嫁給他,就是因為迷上他的兩片滑唇和一條不爛之利舌,當然還有他的半個酒窩和一對長睫毛。
婚後發現,當她要習慣性地撒嬌時,丈夫就會半調侃半真實地擺著手說:“別、別、別過來,我全身起雞皮了!”或者故意畏懼地退到牆角:“親愛的,你再過來,我就縱身跳樓……”
當然最後他們都會交纏在一起,但久而久之,我這位撒嬌高手朋友也覺得沒意思了,因為丈夫是半推半就型的男人,雖然可以在他身上撒嬌,但總覺得不夠味,有點強人所難,而且他好像不習慣這種做派,不像昔日上海男友——溫柔有致,款款深情,舉手投足間都在召喚自己:“過來吧,寶貝!”行雲流水般,非常自然,在這種男人面前,女人味被空前調動起來,很自然地變得甜蜜、聽話、頑皮,像喝了迷魂湯、春藥和葡萄酒……
有一種男人值得你去“敬愛”,卻“親愛”不起來,也許是因為他不解風情,也許是因為他沒有酒窩或美人溝,也許是因為他威風凜凜,也許是因為他呆板,抑或他本來就是個情感瞎子或冷感男人!
從情人的角度看,這類男人是不及格的,不過,這種斷言還是有失公平,不少男性並不拒絕女性的撒嬌,而且一樣很喜歡女人做水時的風情,但因為自身的貌相,氣質,磁場會給女性一種錯誤“性”息——請離我遠點!親和力不夠,“情色係數”不夠強大,調情細胞不夠活躍。
特別中式男人比較臉譜化,好像英雄就該不近女色,刀槍不入,不像歐美等地男人,人神一體,哪怕是神也是戀愛高手,左手拿槍右手是玫瑰,連拿破侖在戰場上也寫情詩。
憐香惜玉應是男人的美德與天職,英雄的另一方面,應該是情人,美人不是“關”,而是磁鐵,英雄應有飛蛾撲火的情色氣概,是的,讓女人自如撒嬌是一件利人利已的事,高不可攀的男人也許血性十足,而真正的好男人應是博大溫柔的海,波瀾壯闊,卻是所有水的歸處,並讓水綺麗多姿蔓妙起來。女人是水。
引用:http://books.sina.com.tw/books/love/barticle/121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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