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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酒客 酒店幹部被重判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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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17 23:13: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刺死酒客 酒店幹部被重判19年

 

更新日期:2011/06/09 14:27

 

吳姓男子去年底到酒店消費,和酒店人員起衝突,一氣之下,他持槍到酒店前叫囂。

 

隨後,酒店幹部等多人,攔下嗆聲的吳姓男子,加以痛毆,黃姓幹部還持刀,將酒客刺死。

 

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姓幹部觸犯殺人罪,重判他19年。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林森北路上的一間制服酒店,在去年10月間傳出殺人案。

 

一名吳姓酒客和友人到酒店消費,卻和酒店幹部起了衝突,結果,他們氣沖沖得離開現場。

 

沒過多久,將近清晨5點,吳姓酒客竟手持霰彈槍,返回酒店嗆聲,負責人見狀,立即關上大門。

 

吳姓酒客不得其門而入,只好叫計程車離開。

 

但車才剛開走,吳姓酒客竟被酒店的黃姓幹部等人強拉下車,並將他拖到酒店旁的巷口痛毆。

 

黃姓幹部這時已經殺紅眼,竟拿出預藏的刀子,猛刺吳姓酒客的腰部,直到他流血倒地後,黃姓幹部等人再轉而毆打另一名友人,並將他強押到酒店5樓拘禁。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將受傷的吳姓酒客送醫後,隨即返回酒店,救出被拘禁的友人,但吳姓酒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法院審理時,黃姓幹部坦承,有毆打並持刀刺傷酒客,但卻否認有殺人意圖。

 

但法院調查後,認定黃姓幹部的行為已觸犯殺人罪,因此判他有期徒刑19年;而其餘打人和拘禁友人的同夥們,則分別被判4個月到2年不等刑期。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9/1/2t0g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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