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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戰 蘋果、唯冠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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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17 12:44: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iPad商標戰 蘋果、唯冠開打

 

更新日期:2011/02/25 02:45 記者佘研寧/綜合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佘研寧/綜合報導】


蘋果公司iPad平板電腦風靡全球,在中國卻陷入商標權之爭。

 

瀕臨破產的台資企業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宣稱iPad中國商標權為其所有,要求蘋果賠償百億元人民幣(下同)。


然而蘋果先下手為強,將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商標專有權,並索賠200萬元訴訟成本費,雙方正式對簿公堂。


廣州日報報導,23日,該官司在深圳市中級法院首次開庭。

 

訴訟指出,2009年底,英國IP公司以3.5萬英鎊獲得唯冠國際CEO楊榮山轉讓iPad全球10個商標所有權,其中「中國內地商標權轉讓協議」以1英鎊價格轉讓iPad中國商標權;之後英國IP公司再將iPad商標所有權轉讓給蘋果。


雙方爭議始於iPad中國商標權是否可由台北唯冠售出。

 

對此,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表示,從股東結構、工商註冊等角度來看,台北唯冠與深圳唯冠是不同主體。

 

因此,台北唯冠無權買賣屬於深圳唯冠的商標權。


因此,「表見代理」這個專業術語成為該案判決的關鍵。

 

「表見代理」意指台北唯冠即使沒有iPad商標的處置權,但深圳唯冠的行為造成台北唯冠公司具有代表權的表像,深圳唯冠也應承擔責任。


蘋果方的代理律師指出,蘋果方一直是與唯冠集團進行磋商和交易,且唯冠國際CEO楊榮山同時為台北唯冠負責人與深圳唯冠的法人代表,其授權轉讓協定對深圳唯冠有法律約束力。


然而深圳唯冠代理律師引用最高法院對「表見代理」的司法解釋,指出深圳唯冠自始至終對商標轉讓都不知情,更無提供合同、公章、印鑒等表見代理要素,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原告將中國的2個商標當成台北唯冠的產權是其過失。


唯冠國際是全球第4大顯示器生產商,曾於2001年推出iPad電腦,但市場反應不佳,目前全球債務高達4億美元,若獲得中國iPad商標權賠償即可緩解債務。

 

此前隨iPad發售日期臨近,唯冠深圳與蘋果談判中國iPad商標權轉讓價格,從1,000萬美元漲至4,000萬美元,但蘋果並未接受該報價,並於近日提出訴訟。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5/4/2n0k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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