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1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酒駕前科犯撞死人 判2年半】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5-4-13 00:09: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酒駕前科犯撞死人 判2年半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6日電)有酒駕前科的王姓男子兩年前又酒駕撞上雙載機車,結果機車乘客喪命。台北地院考量王男認罪自首,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刑2年半。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王男有多次公共危險前科,遭註銷駕照。他卻故態復萌,在民國102年11月間酒駕開車回家,行經台北市羅斯福路6段時貿然左轉,撞上一輛雙載的摩托車,機車騎士與乘客雙雙倒地受傷,乘客頭部重創送醫不治。


事後,王男向警方自首,被測出酒精濃度高達0.33毫克,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並求刑7年;機車騎士歐姓男子超速,也有過失,因此一併遭起訴。


法院審理時,兩人坦承犯行。雖然交通事故鑑定認定,王男酒駕違規左轉是肇事主因,但法官調查後卻認為歐男超速行駛又沒注意路況,才是肇事禍首。


法官考量王男坦承犯行又自首,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輕判2年6月。歐男則因未成年,又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承諾賠償新台幣120萬元,判刑1年,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50316/20150316917598.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龍幣 +99 收起 理由
巨門 感謝發表文章。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0 12:22 , Processed in 0.093749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