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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疑當「小王」偷情人妻搞車震 丈夫怒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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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4 22:28: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書記官疑當「小王」偷情人妻搞車震 丈夫怒告不成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任職於北檢的書記官,被人檢舉在上班時間在外和人妻吃飯,甚至還大搞車震,但事後2人僅被記申誡2次,人妻的丈夫得知後,痛批書記官「知法犯法」,這樣翹班約會也無所謂嗎?


事後他怒控對方通姦,但檢方認為2人舉止雖踰越一般朋友情誼,但查無性器接合證據,因此認定證據不足不起訴。


遭人檢舉的是在北檢擔任的書記官的男子,東吳法律系畢業,目前仍未婚的他,竟與已婚且育有1子1女的女同事發生婚外情,介入對方婚姻當「小王」。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方的丈夫常年在大陸工作,她疑似感情生活寂寞空虛,加上男方天天主動示愛約吃飯,還上演溫馨接送情才會陷入其中。


丈夫指控妻子常瞞著母親,直接帶小孩和對方約會,甚至還多次上摩鐵開房間,前年11月就有鄰居目擊,男子開車送妻子回家,婆婆曾逼問她,妻子坦承出遊但否認發生關係。


去年2月丈夫返台,發現妻子電腦和對方聊天內容親密,質問妻子允諾分手,但仍和對方藕斷絲連,婆婆追問下她才坦承外遇。


去年8月丈夫找人跟監,竟在父親節當天拍到妻子帶著女兒和對方約會,甚至還拍到午休時間和妻子吃飯後,在停車場搞車震達1小時,超過午休時間卻還沒回去上班,憤而向政風室檢舉,無奈卻沒下文,他憤而報警怒告小王妨害家庭。


檢方勘驗丈夫提供的蒐證影片,認為這僅能證明雙方有曖昧,徵信社拍到疑似車震影片,但因車窗黑暗也無法認定2人有車震,因此認定通姦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北檢發言人黃謀信則表示,考績會也在去年10月做出懲處,以「言行失檢,有損機關名譽」為由,對兩人各記申誡2次。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40812/20140812483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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