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性侵4歲女 屈打成招誣指兒所為頂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狼父對年僅4歲的女兒伸出狼爪,時間長達1年多、甚至1天還性侵多次;事件爆發後他為了脫罪,竟然將所有罪行推給年僅11歲的兒子身上,還將他痛毆,兒子只好坦承性侵妹妹;但狼父還是不放過,依舊性侵女兒,直到妻子發現有異,女兒才說出「壞人是爸爸」。
日前高等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狼父18年。
法院調查發現,該名狼父自2008年起,便開始性侵年僅4歲、就讀幼稚園的女兒,不顧女兒哭喊「痛」、「不要」等,甚至還威脅她說「不可以告訴媽媽」、「如果媽媽問,要說『壞人是哥哥』或幼稚園同學」。女童的母親在幫她洗澡時,多次發現女兒下體紅腫還出血,詢問女兒發生何事?她因畏懼父親只好謊稱是哥哥所為。
母親聽後感到質疑,狼父為了脫罪,便對11歲的兒子狂毆出氣,甚至還把椅子打斷,兒子最後被迫承認性侵妹妹。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事後女童母親仍發現女兒下體紅腫的情況未改善,加上兒子也好一陣子未同住,追問之下女童改稱是幼稚園同學所為,母親提告但因檢方查無實據而結案。
2010年母親再度發現女兒下體紅腫,她才坦承是父親性侵,並說出「我怕爸爸」、「壞人是爸爸」等語,哥哥也對母親求救「趕快救我和妹妹」,她才憤而對丈夫提告,帶著兒女離家。高等法院審理後,儘管年幼的女童無法說出遭性侵的日期,只能確認遭父親性侵5次,但法官仍認定該名狼父罪刑重大,判處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40616/20140616358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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