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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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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18 10:28: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傷寒例


傷寒例


陰陽大論云: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冷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最者,以其最成穀厲之氣也。


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熱病,熱病者,熱極重於溫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冬溫熱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


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藏於骨髓,至夏變為熱病,不言藏於骨髓者,脫簡也。


內經云: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又云: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言冬時寒煖不均,和煖之際,人之腠理不固,忽然嚴寒驟至,鬱閉其不正之氣於內,當是之時,少陰之經脈流行於外,是不能退藏於密,勢不得不受其邪,然腎藏之真陽沉伏於內,自不受邪,所受邪者少陰之經耳,故真陽充滿之人,邪氣不能為害,即使受邪,氣行則已,惟是不藏精之人先逆冬月蟄藏之令,故邪氣得以襲入經脈骨髓,乃至春夏,溫熱之氣內動,而發為溫熱也。


李明之曰:冬傷於寒,冬行春令也。


當冬而溫火勝而水虧矣,水既已虧,則所勝妄行,土有餘也。


火土合德,故為溫病,所以不病於冬而病於春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權,大寒之令復行於春,腠理開泄,少陰不藏,房屋之勞傷,辛苦之人,陽氣泄於外腎,水虧於內,木當發生,陽已外泄,孰為鼓舞,腎水內竭,孰為滋養,此兩者同病,生化之源既絕,木何賴以生乎,身之所存者熱也。


時強木長,故為溫病。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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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4-3-18 10:29:15 | 只看該作者

傷寒例


凡時行者,春時應煖而復大寒,夏時應大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傷寒是感天時肅殺之氣,以寒犯寒,必先寒水時行,是感濕土鬱蒸之氣,以濕犯濕,必先濕土,陽明為榮衛之原,始病則榮衛俱病,經絡無分,三焦相溷,內外不通,所以其病即發而暴,非比傷寒以次傳經而入也。


蓋地為污穢濁惡之總歸,平時無所不受,適當天時不正之極,則平時所受濁惡之氣,亦必乘時迅發,或冬時過暖,肅殺之令不行,至春反大寒冷,或盛夏濕熱,污穢之氣交蒸,忽然熱極生風,而人汗孔閉拒,毒邪不得發泄而餉病,病則老幼無分,此即時行之氣也。


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虛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


言非體虛,即有風寒,莫之能害。


其冬有非節之煖,名曰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亦有輕重,為治不同。


冬溫者,時當大寒,而反大溫,東風時至,則肌腠疎豁忽然大寒,而衣袂單薄,寒鬱其邪,其病即發者為冬溫,以其所感非時溫氣,故言與傷寒大異,若不即發,藏於皮膚,則入傷血脈,至春發為溫病,藏於經絡,則入傷骨髓,至夏發為熱病矣。


從立冬節候,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伏寒變為溫病。


春時陽氣發於冬時,未至而至也。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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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4-3-18 10:29:43 | 只看該作者

傷寒例


伏寒變為溫病,言非時不正之溫氣,又為外寒所伏,至春而發為溫病也。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


其病與溫及熱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此言非時暴寒之證,雖與溫熱相似,而源委迥殊,以伏氣自內發外,必用苦寒內奪,暴寒從外感冒,合用辛甘外解,故治有不同耳。


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盛不死,若兩感於寒而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


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


當二三日發,以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


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脇絡於耳,故胸脇痛而耳聾。


此三經受病,未入於府也。


可汗而已。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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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4-3-18 10:30:5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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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


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溢,故腹滿而嗌乾。


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


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


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此三經受病,已入於府者,可下而已。


傷寒經絡傳變,原不可以日數推測,此六經受病,不過設以例,麤工不察病機,每以三四日當汗,六七日當下,誤人多矣,設伏氣發溫之三四日,可汗之乎,病傳厥陰之六七日,可下之乎,若此可不辨哉。


凡云尺寸,則關在其中,可不言而喻。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讝語,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五藏六府皆受病,則榮衛不行,藏府不通而死矣。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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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4-3-18 10:31:1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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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得病陰陽兩證俱見,其傳經亦陰陽兩經俱傳,則邪氣瀰滿充斥,法當三日主死,然必水漿不入,不知人者,方為榮衛不行,藏府不通,更越三日,而陽明之經始絕也。


其不兩感於寒,更不傳經,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陽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更不傳經,不加異氣,則邪氣傳盡,正氣將復,愈日可期,然立法大意,不可拘執也。


至若更加異氣,乃病中之病,莫可限於時日矣。


若過十三日已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


言尺寸之脈沉陷,為正氣衰微,莫能載邪外出,過經其病不間,誠為危候也。


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壞證例治之。


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變為溫瘧。


陽脈浮滑陰脈濡弱,更遇於風,變為風溫。


陽脈洪數,陰脈實大,更感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


陽脈濡弱,陰脈弦緊,更遇溫氣,變為溫疫。


此以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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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3-18 10:31:3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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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脈證皆變為熱,不得復用辛溫發表,所謂方治如說也。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裏則不消矣,未有溫覆當,而不消散者,不在證治。


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言非大滿大實而下之,則猶生寒熱變證,必待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才可下之,雖遲至四五日,不能為害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因篤,重者必死矣。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陽乘陰位,則為陽盛陰虛,故可下而不可汗,陰乘陽位,則為陽虛陰盛,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裏和,裏病表和之謂也。


蓋表實裏虛而邪入府,汗之則死,下之則愈,裏實表虛,而邪鬱於經,下之則死,汗之則愈。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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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4-3-18 10:31:52 | 只看該作者

傷寒例


言脈證皆變為熱,不得復用辛溫發表,所謂方治如說也。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裏則不消矣,未有溫覆當,而不消散者,不在證治。


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言非大滿大實而下之,則猶生寒熱變證,必待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才可下之,雖遲至四五日,不能為害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因篤,重者必死矣。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陽乘陰位,則為陽盛陰虛,故可下而不可汗,陰乘陽位,則為陽虛陰盛,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裏和,裏病表和之謂也。


蓋表實裏虛而邪入府,汗之則死,下之則愈,裏實表虛,而邪鬱於經,下之則死,汗之則愈。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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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主| 發表於 2014-3-18 10:32:1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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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仁者鑒此,豈不痛歟。


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一概言汗下,關係非細,不過借此為例,非誤用二湯,必致不救也。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是不同,而執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裏,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


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


必果而速,安危之變,豈可詭哉。


兩感皆是熱邪,然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是不同,持說甚正,亦甚明,何奉議誤認為救裏耶。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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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14-3-18 10:32:3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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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


何者,以胃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


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數。


上四條,皆是春夏溫熱之邪,故言時氣病,乃可與水,非冬月正傷寒可比例也。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厥脈動數,猶言其脈動數,不可連上句讀。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7%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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