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眼科】
【總論】
人有雙眸,如天之有兩曜,乃一身之至寶,聚五臟之精華。
其五輪者,應五行;
八廓者,象數看日月,頻視星火,夜讀細書,月下觀書,抄寫多年,雕鏤細作,博弈不休,久處煙火,泣淚過多,刺頭出血多,若此者,俱喪明之本。
復有馳騁田獵,沖冒塵沙,日夜不息者,亦傷目之媒。
又於少壯之時,不自保惜,逮至四十,以漸昏蒙。
故善衛養者,才至中年,無事常須暝目,勿使他視,非有要事,勿宜輒開,則雖老而視不衰。
大抵營衛順則斯疾無由而生,營衛衰則致病多矣。
且傷風冷則淚出,虛則昏蒙,勞力則?赤,白腫則脾家受毒,生瘡則風熱侵肺,黃乃酒傷於脾,血灌瞳仁及赤色,俱是心家有熱。
羞明見紅花為肝冷,黑花則腎虛,青花膽有寒,五色花為腎虛兼熱,不可一概為治。
若虛不補而實不瀉,亦難收效。
然上虛乃肝虛,下虛乃腎虛,肝虛則頭暈、耳聾、目眩,腎虛則虛壅生花,耳作蟬鳴,尤宜補肝益腎。
其有熱淚交流,兩瞼赤痛,乃肝之極熱,迎風有淚,為腎虛客熱,涼肝瀉腎,必得其宜。至於五臟,各以類推。
虛則生寒,實則生熱,補瀉之用,須在參詳,毫厘之差,千裡之謬。
余則無非有所觸動,或大病之後,所患不一。
至如暴赤一證,多因浮熱衝上,或眠食失時,飽食近火得之,加以勞役失於調攝,過食毒物,變成惡證。
醫者不原本始,但知暴赤屬陽,或以散血之劑,或以涼心之藥,縱使退散,遂致脾經受寒,飲食不進,頭目虛浮,五臟既虛,因成內障。
亦有見其不進飲食,俾更服熱藥,遂致三焦暴燥,熱氣上攻,昏澀眵淚。
或犯盛怒,辛苦重勞,遂生?肉。
心氣不寧,風熱交並,變為攀睛,症狀不一,是為外障。
又若讀書、博弈等過度而致疾者,名曰肝勞。
不可但投以治肝之劑,及作他證治之,卒於莫效,惟須閉目珍護,不極遠視,庶乎可瘳。
若夫患風疹者,必多眼暗,先攻其風,則暗自去。
婦人胎前產後,用藥亦須避忌。
小兒所患,切且善治,惟略加淋洗,披鐮針灸,端不可施,猶須戒其用手頻揉,或因茲睛破,至於莫救。
以上諸證,專是科者,宜留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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