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溫熱症辨似要義】
總之,溫熱為伏火,與風寒之寒因大異。
故脈症雖有似虛似寒之時,而一一辨其為溫熱症,則屬邪盛而反見虛寒之假象,明眼人不當為其所惑也。
所謂虛症似實者,即以表症論之,頭痛、發熱、身疼痛、自汗、脈浮大,邪在表也。
而屢用清涼表散,其症不減者,非藥力之不專,乃正氣不能使藥力達表,陰液不能隨陽氣作汗也。
此伏邪在表時,虛症之似實者也。
氣虛者,加參 於表藥中即汗;
陰虛者,加潤劑於表藥中即汗。
若不知其氣血之兩虧,而宣表不已,勢必暴厥而脫。
更以半表半裡論之,胸脅滿、耳聾、嘔吐、如瘧狀、脈弦,邪在半表半裡也。
而屢用和解消導,其症更加者,非藥力之不到,乃中焦脾胃傷而氣不運,肝陰傷而火更燥也。
此伏邪在半表半裡時,虛症之似實者也。
必合四君、六君(人參、白朮、茯苓、甘草、薑、棗,為四君子湯,加陳皮、半夏,名六君子湯)於和解藥中,合四物(當歸、生地、芍藥、川芎)於清解藥中,始能戰汗而解。
若更消導清解不已,必至胃氣絕而死。
更以裡症論之,舌苔黃黑裂燥芒刺、胸腹脅臍硬痛,大小便閉、六脈數大,邪在裡也。
而屢用攻利藥,或總不得利,或利後愈甚,乃正氣不能傳送腸胃,血液不能滋潤腸胃,非藥力之不峻也。
此伏邪傳裡時,虛症之似實者也。
氣虛者,助胃以資傳送;
血枯者,養陰以藉濡滑。
氣行津化,方得通利。
若不知其虧竭,而恣意攻利,必昏沉痿頓而死。
總之,藥不中病,則傷正氣。
傷其下,則正氣浮越而上逆;
傷其中,則正氣虛散而外越。
脈症雖有似實似熱之時,而一詢其來路,若已治之太過,則屬氣從內奪,正氣奪則虛,明眼人當不為其所惑也。
夫一症而虛實互異,用藥稍誤而生死攸分,將以何者為辨症之把柄乎?
曰:以下列五辨法辨之,則了然矣。
而更以曾經誤治、與未經誤治,辨其伏邪之為實為虛,為實中夾虛,為虛中夾實,則得其大綱,而更得其細目,然後似是而非之症,斷不能惑矣。
余於各論條下,每症細辨其虛實,而此先詳言以通論之者,則以散見諸條,尚恐略過,故首先總論其吃緊處也。
至若寒極似熱,則惟傷寒諸症有之,而為溫熱症之所絕無,故不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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