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溫從少陰初發證治】
伏溫從少陰初發證治
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又曰:冬不藏精,春必病溫。
分而言之,則一言其邪之實,一言其正之虛。
合而言之,則惟其冬不藏精而腎氣先虛,寒邪乃得而傷之。
語勢雖若兩平,其義原歸一貫也。
喻氏以冬傷於寒,與冬不藏精,又以既不藏精更傷於寒,分立三綱,各為證治。
試思如果冬不藏精,別無受寒之事,則其病為純虛,與溫病何涉。
蓋喻氏只顧作文之排場,而不自覺其言之不切於病情也。
原其邪之初受,蓋以腎氣先虛,故邪乃湊之而伏於少陰。
逮春時陽氣內動,則寒邪化熱而出。
其發也,有因陽氣內動而發者,亦有時邪外感引動而發者。
凡陽氣內動,寒邪化熱而發之證,外雖微有形寒,而裡熱熾甚,不惡風寒,骨節煩疼:渴熱少汗(初起少汗至陽明即多汗矣)。
用藥宜助陰氣,以托邪外達,勿任留戀。
其為時邪引動而發者:須辨其所挾何邪,或風溫,或暴寒,或暑熱。
當於前法中,參入疏解新邪之意(詳外挾新邪條內)。
再看其兼挾之邪,輕重如何。
輕者可以兼治。
重者即當在初起時,著意先撤新邪;俟新邪既解,再治伏邪,方不礙手。
此須權其輕重緩急,以定其治法,不可豫設成見也。
寒邪潛伏少陰,寒必傷陽;腎陽既弱,則不能蒸化而鼓動之。
每見有溫邪初發,而腎陽先餒,因之邪機冰伏,欲達不達,展轉之間,邪即內陷,不可挽救,此最難著手之危證(另詳邪鬱少陰條內)。
其或邪已化熱,則邪熱燎原,最易灼傷陰液,陰液一傷,變證蜂起,故治伏溫病,當步步顧其陰液。
當初起時,其外達之路,或由三陽,或由肺胃,尚未有定程,其邪仍在少陰界內。
前人治溫病之法:如千金用陽旦湯,則偏於太陽:陸九芝用葛根芩連湯,則偏於陽明;張石頑用小柴胡湯,則偏於少陽;至喻嘉言之麻附細辛,則過於猛悍矣,葉香岩之辛涼清解,則失之膚淺矣。
愚意不若用黃芩東加豆豉、元參,為至當不易之法。
蓋黃芩湯為清泄裡熱之專劑。
加以豆豉為黑豆所造,本入腎經;又蒸罨而成,與伏邪之蒸鬱而發相同;且性味和平,無逼汗耗陰之弊:故豆豉為宣發少陰伏邪的對之藥。
再加元參以補腎陰。
一面泄熱,一面透邪,凡溫邪初起,邪熱未離少陰者,其治法不外是矣。
至兼挾別項外感,或兼內傷,或邪雖未脫少陰,而已兼有三陽見證者,均宜臨證參酌施治,固非可刻舟以求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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