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生白濕熱病篇】
雄按:此條明言暑月飲冷過多,寒濕內留,水穀不分之吐利,宜大順散治之。
是治暑月之寒濕病,非治暑也,讀者不可草率致誤。
若肢冷脈伏,而有苔黃煩渴,溲赤便穢之兼證,即為暑熱致病,誤投此劑,禍不旋踵。
汪按:洄溪論大順散語見第五卷本方下。
四十六腸痛,下利,胸痞,煩躁,口渴,脈數大、按之豁然空者,宜冷香飲子。
此不特濕邪傷脾,抑且寒邪傷腎,煩躁熱渴,極似陽邪為病。
惟數大之脈,按之豁然而空,知其躁渴等證,為虛陽外越,而非熱邪內擾。
故以此方冷服,俾下咽之後,冷氣既消,熱性乃發,庶藥氣與病氣,無扦格之虞也。
雄按:此證亦當詳審,如果虛陽外越,則其渴也必不嗜飲,其舌色必淡白,或紅潤而無干黃黑燥之苔,其便溺必溏白而非穢赤,苟不細察,貽誤必多。
○《醫師秘籍》僅載前三十五條,江白仙本與《溫熱贅言》於三十五條止采二十條,而多後之十一條,且編次互異,無從訂正,偶於友人顧聽泉學博處見鈔本。
《濕熱條辨》云:曩得於吳人陳秋 贊府者,雖別無發明,而四十六條全列,殆原稿次序固如是耶?今從之,俾學人得窺全豹焉!
又按:喻氏云:濕溫一證,即藏疫癘在內,一人受之,則為濕溫,一方受之,則為疫癘。
楊云:以下論治疫之法,綱領已具,學人於此究心焉,庶免多歧之惑。
余謂此即仲聖所云,清濁互中之邪也。
石頑亦云,時疫之邪,皆從濕土鬱蒸而發,土為受盛之區,平時污穢之物,無所不容,適當邪氣蒸騰,不異瘴霧之毒,或發於山川原陸,或發於河井溝渠,人觸之者皆從口鼻流入膜原,而至陽明之經脈,必右盛於左。
蓋濕土之邪,以類相從而犯於胃,所以右手脈盛也。
陽明居太陽之裡,少陽之外,為三陽經之中道,故初感一二日間,邪犯膜原,但覺背微惡寒,頭額暈脹,胸膈痞滿,手指酸麻,此為時疫之報使,與傷寒一感便發熱頭痛不同。
至三日以後,邪乘表虛而外發,則有昏熱頭汗,或咽腫發斑之患;邪乘裡虛而內陷,或挾飲食,則有嘔逆痞滿,嘈雜失血,自利吐蛔之患;若其人平素津枯,兼有停滯,則有譫語發狂言,舌苔黃黑大便不通之患;平素陰虧,則有頭面赤熱,足膝逆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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