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梅丸】
烏梅丸
主之。
又治久痢。
(臟厥宜四逆輩,極冷服之。)
烏梅(一百五十個) 乾薑(五兩) 黃連(八兩) 當歸(二兩) 川椒 桂枝 附子 人參黃柏 細辛(各三兩)
異搗篩,合治之。
以苦酒浸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二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再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
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食物等。
厥陰中風,脈微浮者為欲愈,不浮者為未愈。
脈遲,反以黃芩湯得徹其熱,腹中應冷,當不得食,今反能食,此為除中,必死。
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痛者,其喉為痹;
發熱無汗,其利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龐曰:熱少厥微,指頭寒,嘿嘿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自如,此熱除也。
宜乾薑甘草湯。
(方在太陽證中。)
龐曰:手足逆冷,皆屬厥陰,不可下,亦不可汗。
有須下證者,謂手足雖逆冷,或有溫時,手足雖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非正厥也,故可消息汗下也。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發厥者,後必發熱,厥甚熱亦甚,厥微熱亦微。
厥不過五日,六日不厥者必愈。
若六日厥者,必發熱愈甚,仍下利也。
龐曰:寒熱而厥,面色不澤,冒昧者,當用綿衣包手足,令溫暖,必大汗而解也。
有不因大汗下,而兩手忽無脈,謂之雙伏;
或一手無脈,謂之單伏。
或利止,如此必有正汗,急用四逆輩溫之,時有汗便安。
脈終不出者,死。
下利,先厥後發熱,利必自止。
不爾,咽中痛,或喉痹;
若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厥而下利者,當不能食;
反能食者,為除中,必死。
能食反發熱,脈數者,必發癰膿;
厥而嘔,胸脅煩滿,後必便膿血。
病者手足冷,小腹按之痛,此結冷在膀胱關元也。
(當關元灸之。)
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胃中,心下滿而煩,不能飲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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