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陰證治第十七】
卷之八
太陰篇(霍亂附)
太陰證治第十七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
此總敘太陰之見症。言太陰經受病。必見腹滿而吐等證也。
然非謂諸證皆具。方為太陰也。
以後凡稱太陰病。必見此等症者。乃為太陰病也。
夫太陰者。盛陰也。
為東北之艮土。得先天坎中未經生化之陽氣而生者。地之純陰象焉。以地居天之中。先天來復之陽。生於黃泉之下。透地而發生萬物。蓋以盛陰為體。而以陽氣為用。所以地寒則五穀不生。土暖則發生萬物。故人身之太陰脾土。亦居五臟之中。具靜順之體。而有健運之用。以胃為之腑而為水穀之海。乃西南之坤土。為後天離火之所生。故屬陽明而能腐化水穀。為坤濃載物之象。是以胃則藏五味而化五穀。脾則行精液而運精微。周身臟腑經絡。四肢筋骸。皆受其生和長養。為生氣之所自出。其經脈行於任脈之兩旁。為太陰之經。故易曰坤為腹。蓋腹行之脈穴也。
腹行之經脈受邪。故為太陰病。所謂邪入陰經。則為陰邪也。
太陰之經。以脾為臟。以胃為腑。其經脈受邪。內通脾胃。脾胃以膜相連。寒邪在裡。故腹滿而吐。
即素問熱論所謂太陰脈布胃中。故腹滿而嗌乾也。
食不下者。在陽明篇中。即所謂不能食者為中寒。況太陰乎。
陰邪在中則腹滿。上逆則吐。下迫則自利益甚。時常腹自痛也。
當溫中散寒。以解散其陰邪。如下文所謂理中四逆輩可也。
倘粗工不辨陰陽。罔知經絡。以腹滿而吐。食不下為停食胃實之證。而以苦寒下泄之藥誤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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