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能源計畫 核電列重要電源】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5日專電)日本政府新版能源基本計畫案曝光,一改先前民主黨執政時主張的「無核」政策,計畫案將核電列為重要的供電來源,除了重啟核電廠之外,未來也可能新增或改建核電廠。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今天日本經濟產業大臣茂木敏充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會晤,確認了日本政府的能源基本計畫案的大致內容,並將提交基本政策小組會(召集人為新日鐵住金的顧問三村明夫)討論,預計明年年初在內閣會議上做出決定。
能源基本計畫規範了日本政府的中長期戰略,從2003年起就開始研擬,這次是第3度修改。之前民主黨執政,於2011年311福島核災後修訂為「革新的能源暨環境戰略」,現在安倍政府要改變民主黨版計畫。
新的基本計畫案顯示,就長期來看,核電廠要確保一定的比例,刪除了舊版(民主黨版)所寫的「不新設或增設核電廠」的字句。
計畫案未明確記載核電將占全部電力的百分比,這是因為核電廠的安全由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審查,現階段還不清楚有幾座機組能啟動運作。
鑑於311核災之後民眾對於核能採慎重態度,新版載明有必要引進定量風險評估(PRA)、產業界自主提高安全對策等。
另外也言及,做為長期的課題,有必要提出廢爐及汙水的處理。對於目前還沒有高輻射廢棄物最終處理場的問題,政府應出面基於科學的見解,選出適當的場所。
日本目前因核電廠停機,做為火力發電用的燃料費比起311震災,1年之間負擔的金額多出3.6兆日圓(約新台幣1兆元)。
新版計畫案顯示,供電來源多樣化可建立不依賴進口燃料的體制,這也有助於提高與天然氣生產國的價格談判籌碼。為壓低進口燃料的價格,將積極利用北美產的頁岩油。
將最大限度引進再生能源,以降低對石化燃料的依賴度。
同時,為推動再生能源的普及,目前採行「固定價格收購制度」是以太陽能為主,將來也要推廣成本較低的風力、地熱發電。
引用: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31205/20131205943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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