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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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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經解定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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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39:57 | 只看該作者

八星蓋水斷


穴前湖港溝田之水,有水來者,有水去者。來者,不問陰陽,但合六秀位、天父卦三吉位、宗廟卦、長生、帝旺位皆吉。


去者,陽山要流陽位,陰山要流陰位;然有來山帶陰陽雙辰者,流水純陽,有一家陽山主之流水純陰,有一家陰山主之則無妨害。


又有龍穴堂向俱吉,惟去水不合陰陽,則用宗廟五行卦消之。


貪狼吉宿號迎財,此位流神任丟來;功業成名居上品,文章有用作輕魁。


倉中穀粟陳為腐,庫內金銀積滿堆;大旺人丁兼富貴,有緣得遇實奇哉。


巨門皂纛(ㄉㄨˊ)吉神臨,此水原來值萬金;家有青春童子選,門多白首老翁迎。


更招田地連阡陌,最旺人丁比玉森;代代篤生忠信士,閭閻是處得人欽。


祿存星號白珠星,此水從來是禍因;人物粗頑多缺漏,語言蹇澀更囂壬。


男兒每恨傷亡早,女子須愁產難頻;惟有此星孤氣重,子孫未免嘆零丁。


文曲星逢可奈何,若還臨水號花羅;兒孫巧技思嫖賭,女子荒淫習舞歌。


橫事年年坐黑獄,夭亡代代葬清波;此星偏主人游蕩,最是離鄉背井多。


廉貞凶曜號黄衣,臨水由來最不宜;忤逆剛強無禮義,凶頑執拗少慈悲。


瘟疫更見遭回祿,夭折惟招乞養兒;男盜女娼由此出,宅坟逢此急遭移。


武曲尊星號寶輪,如逢水位妙無倫;家門屢見登科客,廊廟多為侍從臣。


日日增名仍益利,年年進產更添丁;此星為福尤綿遠,五子三男位位均。


破軍自昔號紅旗,臨水凶灾切要知;產死縊亡並暴卒,刀傷陣沒與誅夷。


家門從此遭災敗,形體由來有漏虧;須信此星多毒惡,行看絕了少年兒。


輔星素號曰京門,水吉終當作吉論;守訓賢兒光祖業,登科才子受皇恩。


庫倉叠叠堆金粟,庭砌森森長子孫;要識此星為福處,生人孝友更慈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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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0:25 | 只看該作者

九星補遺


三合九星,以貪、巨、祿、文、廉、武、輔、破八星,於二十四順行三匝。


《例》云:「乾甲離壬寅戌山,坤壬乙上起貪狼;坤乙坎癸申辰,艮丙辛上起貪狼;艮丙震庚庚亥未山,巽庚癸上起貪狼;巽辛兌丁巳丑山,乾甲丁上起貪狼。」


《訣曰》:「收山出殺有奇功,破祿廉文要坐空;貪巨武輔收入穴,何愁大地不相逢。」


愚按:此九星,蓋以四正卦納甲化氣之生、旺、墓起貪狼也。


其乾附於離,坤附於坎者,以乾坤之先天在離坎也。


艮附於震,巽附於兌者,以震兌之先天在艮巽也。


如離納己,己之化氣土,土生於坤申,旺於壬子,墓於壬辰,故坤壬乙上起貪狼也。


坎納戊之化氣火,火生於艮寅,旺於丙午,墓於辛戌,故艮丙辛上起貪狼也。


諸書所載陰陽捷徑,二十四局多訛。


三合九星水土局 甲己化土,故乾甲離壬寅戌六山,坤壬乙上起貪狼。


三合九星火局 戊癸化火,故坤乙坎癸申辰六山,艮丙辛上起貪狼。


三合九星金局 乙庚化金,故艮丙震庚亥未六山,巽庚癸上起貪狼。


三合九星木局 丁壬化木,故巽辛兌丁巳丑六山,乾甲丁上起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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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0:55 | 只看該作者

三合九星表(收水)


局表星九合三


巽辛兌丁巳丑六山木局 艮丙震庚亥未山金局 坤乙坎癸申辰山火局 乾甲離壬寅戌山水土局


甲丁乾 癸巽庚 艮丙辛 壬乙坤 ◎貪狼


卯未亥 丑巳酉 寅午戌 子辰申 ◎巨門


壬乙坤 艮丙辛 甲丁乾 癸巽庚 ●祿存


子辰申 寅午戌 卯未亥 丑巳酉 ●文曲


癸巽庚 甲丁乾 壬乙坤 艮丙辛 ●廉貞


丑巳酉 卯未亥 子辰申 寅午戌 ◎武曲


艮丙辛 壬乙坤 癸巽庚 甲丁乾 ●破軍


寅午戌 子辰申 丑巳酉 卯未亥 ◎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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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1:27 | 只看該作者

向上九星


《例》云:「辛癸艮甲乾(有誤)廉貞,乙向原來是祿存;貪狼水吉丙乾位,丁巽坤庚壬破軍。武曲水火會局是,子午寅申戌與辰;牛羊雞免豬蛇位,六向分明是巨門。」外文曲名游蕩之星,輔弼為股肱(ㄍㄨㄥ)之宿,皆不入向。


《何野雲》斷曰:巽庚二向破軍鄉,大塘流左發非常;


水若潮來流右畔,二三寡母守空房。


丁壬坤向一同前,禍福相應依例言;


巳酉丑並亥卯未,長房禍到哭連年。


子午寅申與戌辰,朝來武曲旺人丁;


斷定小房先發福,大塘聚水發均勻;


此水只宜流左畔;若流右畔禍紛紛。


乾丙二向屬貪狼,當面來潮發次房;


水若流右右山短,長房也解置田莊;


水若流在當頭出,癆病聾盲發兩場。


牛羊豬免及蛇雞,六向巨門水向西;


斷定長房先發福,人丁大旺富無虧;


水若流從左畔去,剋妻殘病有災危。


甲癸辛艮屬廉貞,水若朝來主禍侵;


動火遭瘟因此起,為軍做賊出顛人;


此水之玄流左畔,房房發福進田塍(ㄔㄥˊ);


前面洋朝流右畔,剋妻自縊惹官刑。


惟有乙向祿存連,瀦(ㄓㄨ)水洋朝禍不堪;


當面無塘家業盛,水流石田福綿綿。


詳見水斷。


大都貪、巨、武水,宜朝來注聚。


巨水宜倒右,武水宜倒左,丙水宜倒右,乾水不拘左右。


廉破水宜去倒左,祿存水宜去倒右,三者只宜去不宜聚,按此殊無意義,似不可拘。


假如乾山巽向,以雙山三合論,巽為長生,水宜來,若依此例流去,則為流破長生矣。


又如四庫水宜去,若依此例朝來,則犯四金煞,豈可向乎。


愚謂此類水路,必不當面在向上來去方可用之,尤須與《催官》、《玉尺》參酌,庶無悞事。時術以此斷吉凶,奉為神秘,調陰陽可不論者,愚未敢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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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2:00 | 只看該作者

四墓九星


法用「洪範五行」,以貪、文、武、弼、巨、輔、廉、破、祿為序,順行。


例云:「貪狼須從養生起,實兼後面一辰數;假如水木論貪狼,未坤申庚同屈指;酉辛戌乾四位文,亥壬子為三位武;癸為右弼丑巨門,艮是左輔而已耳;寅甲卯乙四廉貞,辰巽兩位破軍是;巳丙午可俱祿存,金木火兮同仿此。」


《總訣》云:「火墓屬破軍,絕胎是祿存;養生貪狼位,沐浴冠帶文;武曲臨官旺,逢衰是巨門;病死廉貞火,七曜一齊分;輔弼衰兩畔,排來定九星。」


九星分屬九竅,貪狼如口,水可入不可出;


文曲如耳,水不可出亦不可入;


武曲右弼如腹,水可入不可出;


巨門左輔如鼻,水可出方可入;


廉貞如目,水可出不可入;


破軍如大便,水可出不可入;


祿存如小便,水可出不可入;


此皆以坐山起星,不論龍也。


詳見第六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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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2:30 | 只看該作者

天星垣局


天星出《大藏經》。《易》曰:「天垂象,見吉凶。」


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蓋星者,氣之清而上者也。


山川者,氣之濁而下者也。


是以天分經緯,地列峙流。


氣行於地,形麗於天,星有美惡,既地有吉凶,所謂「天光上臨,地德下載」也。


如天皇在亥,上應紫微坦;天樞在艮,上應天市垣;天貴在丙,上應太微垣;陽闡在兌,上應少微垣;此四垣,為天星之最貴者。


又太乙映巽,天二殃辛,南極映丁,合艮、丙、兌為「六秀」,又值九星貪、巨、武為最吉也。


又天屏映巳,為紫微垣之對宮,稱帝座之明堂,故巳亥合六秀,又稱「八貴」。


又震納庚應廉貞,昔人謂之奮武之地,故震庚合「六秀」,亦稱「八貴」。


至於離納壬,而離居正陽之位,諸星拱伏。


壬近帝垣,名曰「天輔」。


坎納癸,居正北,為天地之中,亦陽龍之貴者,外此辰戌丑未及諸陽皆為下也。


擇地者,當求陰龍發福最大而久,陽龍福力不過一、二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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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3:01 | 只看該作者

天星異名


乾:天、陽機、節鉞、北極、亢陽。


亥:天皇、紫微、天門。


壬:天輔、陰權。


子:天壘、陽光、太陰。


癸:天漢、陰光、北道、瑤光。


丑:天廚、牽牛、牛金。


艮:天市、陽樞、天樞。


 寅:天棓(ㄆㄡˇ)、功曹。


甲:天苑、天統、陰機。


 卯:天理、陽衡、廉貞、阿香、天命。


乙:天官、騎官。


辰:天罡、亢金。


巽:太乙、陽璇。


巳:天屏、天堂、明堂、赤蛇。


丙:天貴、太微、陰樞。


午:天廣、陽權、炎精、天馬、太陽、遊魂。


丁:天柱、南極、壽星、陰闓。


未:天常、太常、鬼金。


坤:天鉞、陰旋、玄戈、老陰。


申:天關、傳送。


庚:天潢、陰衡。


酉:少微、陽闓。


辛:天乙、陰璇。


戌:天魁、鼓盆、婁金。


按:地理之崇,陰而抑陽,雖本卦氣之純疵,亦由天星之貴賤,或勢盛形全,砂明水秀,陽龍亦無不發。


但其發也,人必險僻,而不醇正,福必淺薄,而不悠厚。


如離為陽龍之貴者,然且謂其一發如雷,一敗如灰,則其他可知矣。


故人以陰脈入首為真落,陽脈入首為偽落,亥艮二龍為壓殺有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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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3:42 | 只看該作者

第五層 正針二十四向淨陰淨陽(五分之一)


正針之所以名向者,何以其專用之於立向?


凡建宅、安葬,消納砂水,以此為主。


既先天十二支,而加以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八干,合後天乾坤艮巽四維卦,共成二十四位,其坎離震兌四正卦,即寄於子午卯酉四支之中,不復另列焉。


《經》云:「順五兆,排六甲,布八門,推五運,定六氣,明地紀,立八極,而成化始。」者此也。


《解略》曰:二十四山,半為陽向,半為陰向,亥丑艮卯巽巳丙丁未庚酉辛屬陰,壬子癸寅甲乙辰午坤申戌乾屬陽。


然向有五等,丙丁為上,庚辛次之,艮巽又次之,亥及卯酉又次之,丑未巳並諸陽向為下。


又有主、有賓,有感、有應,如乾宜向甲,坤宜向乙,艮宜向丙,巽宜向辛,兌宜向丁,震宜向庚,離宜向壬,坎宜向癸,以及亥向未,巳向丑,寅向戌,申向辰,皆以納甲三合作向最為上格。


至於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為生成合。


乙丙、丁庚、辛壬、癸甲為墓合;皆為天然之合,亦可作向外,此則強合也。


又陽龍必須陽向,陰龍必須陰向。若陽龍陰向,陰龍陽向,則陰陽駁雜,所謂陰陽相,禍咎踵門是也。


又陰陽之氣貴通,如陽穴必用陰朝,陰穴必用陽朝,所謂陽陰相見,福祿永貞是也。


故地支可以行龍,天干可以立向。


古人云:龍從地下求,向從天上立。


蓋以八干四維,方可以全陰陽相見之義。


若四正八支,則皆比和之向也,故無取焉。


或在胎、沐、生、旺之方,亦為可用,即《催官篇》帝旺、臨官、生、養、沐,不須更論陰陽疵之謂配合,既審陰陽不差;然後參之七十二分金,無犯空亡、差錯之弊,又參之百二十分金,精究其孤、虛、旺、相之別,詳考其受氣純駁之分,擇其善者而從之;又參之《平砂玉尺》審向之法,收來山於生旺之方,撥去水於休囚之位,神則迎之,煞則背之,「黃泉曜劫」,皆宜慎避,則向庶乎其盡善矣。


《李喬伯》曰:粵自《伏羲氏》,始立八卦之方。


堯時命《羲和》考中星,始用十二辰位。迨《玄女》授《赤松子》,乃問卦氣,分配干支,而成二十四位,以為神器。


法用天數二十有五,一以為體,而二十四氣備;地數三十去六以為用,而二十四氣全,五行生成二氣對待,北一、南二、東三、西四、中五,沖位奠居中處,明《河圖》五行生成之氣,推《洛書》九宮推移之迹,發斂化育有定序矣。


故土圭之器,其體以木,其用以金,而化成於水火,寄迹放土中,子午之線一定,天地之位不移神矣。


《徐世彥》曰:二十四位無戊己者,以伏於戊己之中,制於地支之午火,藏於地支之子水。


《慎庵》氏曰:正針二十四位,合河洛而表裹一之故。


坎一、離九,即《洛書》戴九履一之數也。而坎為水,離為火,則又本《河圖》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之義。


人但知《河圖》為體,《洛書》為用,而不知先天、後天,相為終結。


《陳潛室》謂:圖書互為正變,主《河圖》而言,則《河圖》為正,《洛書》為變;主《洛書》而言,則洛書為正,《河圖》為變。二圖雖縱橫變動,要只是參互呈見,《河圖》不但明疇有味哉,而言之乎。


淨陽、淨陰之說,蓋從納甲取之。乾坤老亢,而居二極之位;坎離交極,而直二至之宮,故皆為陽、為「孤」、「虛」;震兌始交,以稟化生之機;艮巽不雜,以處代用之位,故皆為陰、為旺相。


乾納甲、坤納乙、坎納癸、離納壬,皆屬於陽;震納庚、兌納丁、艮納丙、巽納辛,皆屬於陰。


《青囊經》曰:甲壬陽而孤,乙癸陰而虛,丙庚陽而旺,丁辛陰而相。


其實凡繫孤者,皆陽;旺相者,皆陰也。


點穴定向,俱宜趨「旺」、「相」,避「孤」、「虛」。若十二支除四正位,餘八支卦無所配,但以陽支為陽,陰支為陰,亦以陽為孤,陰為相;陰為貴,而陽為賤也。


故於二十四位之下,右則紀以陰陽,左則紀以「孤」、「虛」「旺」、「相」,庶不致於八用有垂,然必貴陰賤陽者,雖所取在九六沖和。亦以葬者,藏也,主陰之象。


地法尚陰從於其類也,蓋陰能受生,陽不過施生,故陽氣浮,浮則發速而暫;陰氣沉,沉則發大而久。


地理反氣,納骨以蔭所生之道也。


《理氣論》曰:《易》卦以乾、坎、艮、震為陽,坤、巽、離、兌為陰。


羅經所取各異者何?


蓋法《河圖》八卦之位,配《洛書》籌數之宮,太陽居一,以含九宮,南北而配乾坤,故坤亦陽也。


少陽居三,而含七宮,東西而配坎離,故離亦陽也。


太陰居四,而含六宮,東南西北而配艮兌,故艮亦陰也;少陰居二而含八宮,西南東北而配震巽,故震亦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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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4:38 | 只看該作者

正針二百四十分數五分之二


二十四位之下,每位畫以十分,共成二百四十分。


凡本位之正中一線為十分,左右依次遞減至一分而止。


如子位左壬、右癸,子之中線為十分,若偏右一分,則為九子一主;偏右二分,則為八子二壬;以次至九壬而子一分始盡,最右則為十壬,而全無子氣矣。


偏左同推,二十四山位位如之,「穿山」、「透地」之三七、正半,以及百二十分金之取正針三七,縫針二八為坐向者,皆取於此,庶幾一目了然,無復模糊。是層,誠為作用之關鍵也。


《慎庵》氏曰:羅經之法,不過格龍、立穴二者。


格龍,乃迎天氣之方來,其用在於來山立穴,乃察地氣之已定,其用在於向首,但格龍止取陰陽一氣之清,而流神之來去,砂位之低昂,則有一定之吉凶,所謂體也。


若夫立穴,則趨生就旺,神存鬼沒,其全權繫於向。


《玉尺經》所謂:「少差就絕,一轉從衰。」及所謂「乙丙趨戌,辛壬聚辰之類」,皆憑向上以為轉移。


語有之,寧可為人扦千墳,不可為人立一向。


故正針之所布,有「七十二分金」,又有「六十分金」,又有「一百二十分金」,又有《遁甲》節氣以重卦,用《演禽》宿曜以管用,用天地人以為分金,選擇之助誠慎之也。


苟於立向得其要妙,則於青烏之術,思過半矣,所謂用也。


昔人云:「龍神之氣必於穴乘之,水神之氣必於向乘之。」


又云:「山自山,立穴從山;水自水,立穴從水。」


又云:「山管山,水管水,龍水異用,非可混取。」自古然也。


雖然正針之以坐穴、立向固已,若在格龍,則亦不可舍此以辨純駁、別真偽。


獨名之為二十四向者,向上取用較難於龍,名從其重也。


然則正針者,實有體立用行之妙,大中至正之規,左右二縫針,特為此盤之助焉耳。


《玉髓經》云:「勸君只說子午向,莫說縫針誤來世。」


細繹經言,自可起悟。


今有以《楊公》縫針為子午之正,蓋緣不知《楊公.青囊》一書,專取「雙山三合」,以天干配十二支,用生、旺、墓局,辨生剋出入,因立縫針以神其術,實則四正四隅,八卦定位,干支輔之,乃天然一定之經,萬占不易之理也。


然則用正針格龍者,當用正針立向?


用縫針立向?


時術惑於龍迎未至之氣,穴乘已至之氣之說,遂至以一山兩針,一針兩用,為神奇者,誤矣!


《熊宗嵓》曰:坐穴有內乘生氣,外接堂氣之論。


生氣內乘,毋違收放之法;堂氣外接,莫忽趨避之方。


生氣以龍為主,龍以入首落脈為主。接堂氣,以水為主,水以出面應八篇源頭。


生氣有三,入首一節,須認形勢生死;立穴處,須認邊生邊死,以左旋右旋,察來去之生死,生死既明,星巒合中;苟立穴不知收放出煞之機,則穴吉葬凶矣。

如艮寅雙行入首,七艮三寅,當就艮局立陰向,放虛寅氣,收艮氣入穴。


又如辰巽雙行,入首七辰三巽,當就辰局立陽向,放虛巽氣,收辰氣入穴,不可貪巽之秀,棄辰之罡,而失山川融結之真氣也;此收山出煞之要。


堂氣者,乃穴前交會之水也,宜知進退之法,以趨避之。


假如右行巽龍入首,酉水倒右,流乙辰而去,則酉為巽之曜煞,主徒配刑戮,故或進前迎庚水,或縮退收辛水,避邪酉水,謂之趨吉避凶,當立水向,則為辛壬會而聚辰,如此局不出辰,卻流丑艮而去,則為「三合連珠貴無價」,體用一源也。

 

又如巽龍左行入首,見寅午申水會流,由辛入乾戌而去,則要見寅申,主痼疾;見午水沐浴,主淫亂離鄉;是滿局帶煞矣,當依法趨避,出却午寅申之煞,收丙丁艮卯水到堂;扦辛戌火向,乃為乙再交而趨戌,能發富貴旺人丁;此接堂氣,合格定穴之要訣也。


是故內乘真氣,外就堂局,表裏如一,固為吉地。若外向鉗口,不合陰陽水法,不合相替,不合相替,不妨作內外兩向,所謂:「內藏黃金斗,外掩時人口,四勢任君談,五行當自守。」者此也。


昔人言內外兩向,多不利初年,指內陰外陽,與內陽外陰者言;若陰陽不雜,惟水法與外向不合,全在內向消息之,則亦未嘗不利初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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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層 五家五行


諸家五行為例殊多,其可取以入用者,無過五家,曰「正五行」、「雙山五行」、「八卦五行」、「玄空五行」、「洪範五行」,「八卦」、「玄空」用以立向、消納砂水,「洪範五行」用於坐山起遁墓運。若「正五行」及「雙山三合」,行龍定穴皆用之,而正五行尤為諸家之綱領。


凡用諸家五行,必以正五行參之,方為無弊。


如巽龍與兌向,以「雙山三合」論,乃是連珠貴格,不知「正五行」,巽木、兌金,為向剋龍,犯入曜煞,極凶;其他皆宜以此消息取捨。


《術家》謂:「山山論龍,玄空論向。龍剋向為「短命煞」,向剋龍為換妻煞。」


此不必拘,惟金庫丑宮,有牛金;癸丑艮來龍,要避玄之金,不可作乾坤卯午向,乃金庫之龍又作金向,謂之「雙金煞」,辰戌未雖非金庫,皆有暗金,亦宜審之。至若以「玄空」、「洪範」為論來龍生旺者,尤為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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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5:47 | 只看該作者

正五行起例


《訣》云:「乾金坤艮土為宗,丑未辰戌土鄉同;亥壬子癸北方水,寅甲卯乙巽木東;巳丙午丁南方火,申庚酉辛酉金逢。」


正五行之說,本於《洛書》疇數,以天乙居北,而統支干坎癸為水之正位;天九居南,而統巳丙離丁為火之正位;天三居東,而統寅甲震乙為木之正位;天七居西,而統申庚兌辛為金之正位。


地六居西北三隅,為乾金之位;地二居西南之隅,為坤土之位;地八居東北之隅,為艮土之位;地四居東南之隅,為巽木之位;天五居中,寄旺四季,為辰戌丑未之位,乃後天八用之五行,萬古不易者也。


木位居東者,以東司春令,秉生物之權,木性曲直,其為物條達暢茂,故旺在東也。


木盛則生火,氣轉而南,於令為夏,時則溽暑薰灼,稟炎上之性,故火旺於南。


火與金相戰,必用土以濟之,故西南土旺之鄉,坤母居焉。


土盛則生金,氣轉而西,秋之令也,霜降肅殺,草木黃隕,有從草之象,故金旺在西也。


金生者水也,水性潤下涵濡萬類,冬居四時之末,斂藏蟄伏,得水之體,故旺於北。


然水乃流動之物,太盛則汎,必用土以止之,方有發育之功,是故土位於東北,以宰始終生成之妙用,若辰戌丑未分旺於四季者,乃四時之雜氣,亦即萬物以土為母之義也。


十干去戊己不用者,以辰戌為戊土之所寄,丑未為己土之所寄,陰從乎陰,陽從於陽也。


《徐繼善》謂:「天干出於《河圖》,故其體方;地支出於《洛書》,故其用圓。」愚謂:河浴雖見於異時,理氣實歸於一致,誠於正五行究其閫(ㄎㄨㄣˇ)奧,則於天地變化之機,陰陽消長之道,瞭然矣。


《地理家》用之以占龍水,龍可剋水,水忌剋龍,宜山水比和相生,龍不合則論山,此正法也。


《徐試可》以正五行論左旋右旋之局,審龍立向,如辛龍左旋則為陽金,右旋則為陰金,不從雙山以火局論。


《徐世彥》則又以正五行,陰陽有一定之位,而生、旺、墓分順逆之局,如寅為陽木,則生乾亥,旺甲卯,墓丁未;卯為陰木,則生丙午,旺艮寅,墓辛戌。

《楊公》所云:「陽從左邊轉,陰從右絡通。」此也。


而龍穴之發祖,入首砂水之向背高低,由此斷焉。


雖與《玉尺經》不符,然於理不謬,試之輙效,不可譬為無見矣。


今術者,專取以推龍運,恐亦未盡其理也。


蓋五行之氣,行於四時,當時者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我剋者死,剋我者囚,此兩間自然之理,與紐配牽合者不侔。


《禮記》曰:「播五行於四時。」《太極圖》曰:陰變陽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行順布,四時行焉。


此五行所以為地學之綱領也。


正五行生旺墓陽順之局(圖缺)


正五行生旺墓陰逆之局(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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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3:46:16 | 只看該作者

雙山三合五行起例


《訣》曰:「亥卯未乾甲丁,貪狼一路行;寅午戌艮丙辛,位位屬廉貞;巳酉丑巽庚癸,盡是武曲位;申子辰坤壬乙,文曲從頭出。」貪狼者,木也。


廉貞者,火也。


武曲者,金也。


文曲者,水也。皆取土旺墓而類成一氣,故曰「三合」。


每宮兼兩位,故曰「雙山」。


如木生於亥,而旺於卯,墓於未,乾與亥同宮,甲與卯同宮,丁與未同宮,故俱屬木;金水火局仿此。


《堪輿家》取雙山論龍,如從生方頓起行龍,趨入旺方結局,是為陽龍在旋;如從旺方頓起行龍,趨入生方結局,是為陰龍右轉,皆得正氣,並吉。


至於坐穴立向,要合本龍之氣;如龍從亥入首,坐癸丑向丁未;龍從寅入首,坐乙辰向辛戌;此即楊救貧「三合聯珠法」也。


蓋取子母公孫骨肉一家之意,大要與正五行相為表裏。


《賴公》云:「迢迢西兌入天堂,清貴翰苑誇文章。」此用正五行以亥屬水、兌屬金,從西兌入天皇,是金能生水,則亥氣為旺。


《楊公》云:「癸坎騰騰入亥乾,丙向夾蛇扦此用。」雙山以癸丑屬金,壬子屬水,乾亥屬木,丙屬火,今由癸丑金生壬子水,水生乾亥,木之生旺宜來,休囚宜去,所謂「源於生氣,潮於大旺,流於囚謝,澤於將衰。」權衡皆在向首,陰陽品配,體用一源,作用之玄微,備諸此矣。


古人云:「山要收得起,煞要出得盡。」


又曰:「有絕水,無絕地;有絕向,無絕穴。」


《李喬伯》曰:「審來龍之順逆,辨坐向之雌雄;察水口之交度。」惟此五行為第一切要。


雙山三合同類一氣之圖(圖缺)


《慎庵》按:雙山水法,專取生旺朝迎,墓庫流去固己。


及考《律呂》同位娶妻,隔八生子之說,則又不以墓來旺去,旺來生去為嫌。


張子九儀《鉛彈子》一書,言之甚悉,所著諸局法,原本圖書,推衍卦氣,理衷先賢,術由神悟,絕非創新立奇,離經背道者,比洵足為堪輿拱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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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4:11:35 | 只看該作者

羅經解定卷之一3

 

八卦五行起例


《訣》云:「兌丁巳丑乾甲金,巽辛震庚未宮尋;亥未向中俱是木,艮丙坤乙上為岑。坎癸申辰洪水發,離壬寅戌火燒林;此是八卦真定局,剋龍與運禍難禁。」


按:八卦納甲,乃取太陰之義,法先天八卦陰陽消長之象,而推之者也。


月者,陰也。月本無光,麗日而明,以體言之則純陰,而象晦朔之之會也。


坤初變,一陽生消,坤之初六,為震之初九;月三日而出,日初八時,見於庚方,有震之象,故庚納於震。


坤再變,二陽生消,震之六二,為兌之九二;八日月上弦,日初八時,見於丁方,有兌之象,故丁納於兌。


坤三變,陰體盡而三陽備,消兌之六三,為乾之九三;月十五日而望,與日相照,見於甲方,有乾之象,故甲納於乾。


乾初變,一陰生,滅乾之初九,為巽之初六;月十八日而生魄,日初出時,沒於辛方,有巽之象,故辛納於巽。


乾再變,二陰生,滅巽之九二,為艮之六二;二十二日月下弦,日初出時,沒於丙方,有艮之象,故丙納於艮。


乾三變,陽體盡而三陰備,滅艮之九三,為坤之六三;月三十日而晦,與日復會,沒於乙方,有坤之象,故乙納於坤。


八卦納八干,餘九與十分,配乾坤之外卦,故乾又納壬,又納癸,羅經無戊己,故離之納己者,後天居乾分,乾外卦之壬納於離。


坎之納戊者,後天居坤分,坤外卦之癸納於坎,亦以離者,火也,日之正體也,其象消乾,坎者,水也,月之正體也,其象消坤,故以陰卦納陽干,坎以陽卦納陰干也。


坎、離、震、兌四正也,故納干而兼支;


乾、坤、艮、巽四隅也,故納干而已。


坎水正位於北,申辰水局也,故隸於坎。


離火正位於南,寅戌火局也,故隸於離。


震正東、為木,亥未木局也,故隸於震。


兌正西、為金,巳丑金局也,故隸於兌。


土則寄旺坤、為地,己土所寄,為水土生位。


艮為山,戊土所寄,為火土生位,故二卦屬土。


巽,木之盛也,故屬木。乾,金之盛也,故屬金,此八卦五行之局也。


法以八卦五行之向,合正五行之龍與運,龍運剋向,則為財局;向剋龍運,則犯鬼煞,先賢剋擇多不用補向,年月日時恐助鬼黨禍,故曰:「寧可補山,不可補向。」


然向剋龍,而運剋向,則向受制,而不能剋龍;向剋運,而龍剋向,則向亦受制,而不能剋運矣。


或向剋龍而又生運,則可以助龍而無害;向剋運而又生龍,則又可以助運而無害矣。


若龍運剋向,固為合宜,然又當會局,以補其向,愈為吉祥,此八卦五行之用也。


如乾甲兌丁巳丑六向屬金,用在寅甲卯乙巽五木龍受剋,謂之「向剋龍」。


若是癸丑、戊辰、癸未、戊戌四運,納音屬木,謂之「向剋運」;


用在亥壬子癸四水龍受生,謂「向生龍」;


若是丁丑、壬辰、丁未、壬戌四運,納音屬水,謂之向生運;


用在巳丙午丁四火龍,為「龍剋向」;


若是甲戌、己丑、甲辰、己未四運,納音屬火,謂之「運剋向」;


其餘水、木、火、土向例同。


假如艮龍庚向,艮土為庚木所制,是「向剋龍」矣。


然艮為陽土,而墓於戌,若用丁壬年,庚戌金運,則向已受制,其能復剋龍耶。


丙龍兌向,是謂「龍剋向」矣,丙為陽火墓戌,若丙辛年作用,遁得戊戌木運,則運雖謂金向所剋,然向已受龍制,不為害也。


《大全原說》曰:《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相推而變化。」


又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夫,天象之可見者,莫如日月;天運之可考者,亦莫如日月,日月麗天而運行,寒暑陰陽循環不息。而盈虛消長之理,於是而見;


造化變通之機,由是而推。日為陽之象,陽中合陰,離體二陽在外,而一陰居中,故離為日之正體。


月為陰之象,陰中含陽,坎體二陰在外,而一陽居中,故坎為月之正體。


然日無遲疾,月有盈虧,卦有變化,而時有配納,月麗於日而明,自晦朔而象,坤胐(ㄎㄨ)出於庚,而象震;


上弦見丁,而象兌;


盈於甲壬,而象乾;


退於辛,而象巽;


下弦消丙,而象艮;


沒於乙癸,而復於坤;


此一月之消息盈虛也。


地法因之以推,八卦依變,分納八干之位,兼統十二支之方,配以五行,蓋本乎此也。


《慎庵》氏曰:先天八卦依次配納,十干本自有序。


蓋天地定位,故乾納甲,坤納乙;


山澤通氣,故艮納丙,兌卦納壬。


以坤之外卦納癸,乃取乾坤大,父母包六子之象也。


其納甲所起之支,則乾與巽居午未,坤與震居子丑,故子午為乾震之所起,丑未為坤巽之所起,但坤位在子而起丑未,震位在丑而起子午者,長女代母,故坤從乎巽,長子承父,故震稟乎乾也。


兌居辰巳,艮居戌亥,故巳亥為兌之所起,辰戌為艮之所起;


離居寅卯,坎居申酉,故卯酉為離之所起,寅申為坎之所起,固不以太陰論也。


蓋至若消滅之說,龍水之大關節,不可不知。


如坤龍入震,震龍入兌,兌龍入乾,皆為陽長之局。


乾龍入巽,巽龍入艮,艮龍入坤,皆為陰長之局。


於氣為進,震龍見坤水,兌龍見震水,乾龍見兌水,以及巽見乾,艮見巽,坤見艮,皆得進氣為吉也,反此則得退氣,犯消滅之局,而不吉矣。


惟坎離二卦,無消無滅。


所云:以正五行論龍運,而以八卦五行論向首,以詳生剋,固為成法。


愚按之,當是行龍入首,得八卦方位正氣,方可用之。


若入首干支者,用正針則以正五行,用縫針則以雙出五行論向首,方合體用同源之理。


總之五行顛倒,作用變化,不得蕩棄前規,亦不得謬執成說,神明於矩獲之中,斯得之矣。


《玉尺經》云:可合雙山作用法,聯珠之妙,宜從卦氣推求,尊納甲之宗,合雙山者縫針也。


從卦氣者,正針也。今人不知正縫之所施,焉能盡雙山卦氣之妙用乎。


且此八卦納甲所收,實多用之以配向,則如乾龍作甲向,甲龍作乾向之類,是為陰陽相見,而得一氣之清。


用之以消水,則如坎宮水吉以癸收之,離宮水吉以壬收之,以及庚水震收,丁水兌收之類,皆為牝牡相配,而得顧戀之情。


用之以撥砂,則如乾峰秀起,以甲應之;


巽峰秀起,以辛應之;


以及甲峰乾應,辛峰巽應之類,擧為祿馬應位,而得品配之妙。


是猶夫婦相媾,情交意孚,否則陌路相逢,偶然強合,終即乖離,欲貢福於我,豈不難哉!


他若先天對待之局,如乾甲之見於坤乙地。


後天合十之數,如坎癸之見離壬也。


先後天相見之義,如乾甲見離壬為先天,見艮丙為後天也。


《河圖》生成之理,如甲見乙,丙見丁,一猶八卦之對待也。


《洛書》生成之用,如乾見坎,艮見震,通論納卦之干支,孰非由此,納甲五行,而觸類引伸之哉。


凡「黃泉曜殺」,皆從卦爻納支而取,則此五行誠為審龍、定向、撥砂、步水者宗也已。


納甲本源圖(圖缺)


干支配位圖(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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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4:12:22 | 只看該作者

玄空五行起例


《訣》曰:「丙丁乙酉原屬火,乾坤卯酉金同坐;亥癸艮甲是木神,戌庚丑未土為真;子寅辰巽申兼巳,辛與壬方盡水論。」此例出於楊筠松《青囊經》究無碻(ㄑㄩㄝˋ)義可按,姑從舊解,而錄其略。


曰:丙丁乙酉為火者,以丙丁二干隸於南離,上下兩陽能自生旺故,因其本氣面不變也。


若乙為柔木,生丙火則氣泄,於內不能自立,而從子化也。


酉之頑金,非火煆(ㄧㄚ)煉不成,故制於火,而從官化也。


乾坤卯午為金者,以乾純陽至剛,且能君父之道,宜因其本氣而不變也。


若坤為地,母而生金,其道順而從子化也。


卯則震,為長男,制於乾父,宜其聽命而從官也。


午則離,為中女,剝父之金,而從財也。


亥癸艮甲為木者,甲為十干之首,五氣發生之始,故因其本氣而不變也。


亥癸陰柔,而不能自立,乃生甲木而從子化。


艮為少男,近於震兄,為兄所制,而從官化。


戌庚丑未為土者,丑居北鄙近艮,未居南畝近坤,戌居西偏火庫,乃土之母,俱有本氣而不變也。


至於庚之變土,則以金為世用,隨地變易,近於坤,故隨母化也。


至若子寅辰巽巳申辛壬八神為水者,壬子近乾,得天一所生,居於旺地,故因其本氣而不變也。


寅乃木之初氣,受水之生,巳乃火之初氣,受水之剋,皆為弱,不能自立,惟從生剋而化。


申為水之長生,辛為水之次母,皆泄弱而從子也。


辰為水庫居東隅,世間無水不東流,為所掩而從財也。


水巽為陰柔之木,右鄰水庫,水多木弱,不能自立,而依於母也。


夫,天地之所以成變化行鬼神者,只在此五行之生剋制化,變動出沒而已,故古人作「玄空」,因其遠近,論其強弱,從其類聚,變化常體,而顯用於世。


但名曰「玄空」,則無根,不必用之起長生,專於向上論水之出入生剋,生入、剋入為「進神」,生出、剋出為「退神」,「進神」則吉,「退神」則凶。


《經》云:生入剋入,情既去而復留,予之奪之,彼無心而曷濟。


如丙丁乙酉四次向,則宜亥癸艮申四水來去,為「生入」;或子寅辰巽巳申辛壬八水來去,為「剋入」,皆吉。


若戌庚丑未水則為「生出」;乾坤卯午水則為「剋出」,來去皆凶。


其言生入、剋出為吉,生出、剋入為凶者,非也。


凡消納水法,於本身龍氣或不合度,則為剋出,來去皆凶。


其言生入、剋出為吉,生出、剋入為凶者,非也。


凡消納水法,於本身龍氣或不合度,則用向上「雙山三合」、「八卦」、「玄空」皆是也。


若向上又不合,則用坐山《洪範》是也。


昔人謂,但合一家便可,非恕於論水也。


蓋天地之有缺陷不齊,正造物之化機,隱秘而不欲洩也。


若必求其全美而取之,則因瑕而見瑜,大地之失於吹毛求疵者多矣,是在神智之士,善為斡旋耳。


外有「大玄空」以二十四山分為三卦,配成二父母,「江東」一卦,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八神;「江西」一卦申庚酉辛戌乾亥壬八神;「江南」、「江北」一卦,「江北」子癸丑艮四神,「江南」午丁未坤四神,三卦分配為二父母,東西一父母,南北一父母,凡向、水朝流,須歸本卦父母,所謂:「江南龍來江北望,江西龍丟望江東。」是也。


其五行子寅辰乾丙乙屬金,名曰《天寶經》,為一龍;午申戌坤壬辛屬木,名曰《龍子經》,為二龍;卯巳丑艮庚丁屬水,名曰《玄女經》,為三龍;酉亥未巽甲癸屬火,名曰《寶照經》,為四龍;


故又名「四經五行」,四龍分四房,一龍天父也,主一四七;二龍地母也,主二五八;三龍兄弟也,主三六九;四龍子息也,主二四八;皆以支神為「正」,干神為「零」,正神上山,零神下水,山、向、水路,從一、二、三、四順序為吉,逆序為凶,山可剋向,向不可剋山,凡水法流歸未經,主富而貴,如辰山乾向放乾水,乾出乙向放乙水之類。


又水神不宜流破長生,如子寅辰乾丙乙屬金,巽巳同宮,金生之地,不宜流巽之類。


在向上即為「黃泉」,故曰:「庚丁坤上是黃泉,乙丙須防巽水先;甲癸向中憂見艮,辛壬水路怕當乾。」如來水即為「救貧黃泉」。


《詩》曰:「辛入乾宮百萬庄,癸歸艮位發文章;乙向巽流清富貴,丁坤終是萬斯箱。」皆主向上論,來水吉,去水凶。


《新安府志》:「壬山丙向甲門開,五百年中產大才;走了紫陽山下水,乙庚之歲損嬰兒。」


《註》曰:丙向屬金,紫陽水流巽巳之位,是財破生方也,故其年見禍。


其曰「損嬰孩」,養生之位主小兒,且巽位有囚獄,可當黃泉之煞,故不殺壯丁耳。


其法開門取路、折水、放水,無一不忌,犯之近則六年、十二年,遠則二十四年內見咎。


如庚向水流丁,水從坤過必禍,止量其長短,以定年數,過到本宮即無事矣。若坤水長流,主絕;忌去、不忌來,今人以為來凶去吉者,非也。


《慎庵氏》曰:「玄空五行」專用立向、消水,固是不易之論。


但所云:生入剋入,來去皆吉;生出剋出,來去皆凶,猶非定義。


《經》不云乎:「生入剋入為進神,生出剋出為退神,退水宜流千百步,進水須教近早庭。」


蓋言玄空之向,有生入、剋入者,水宜朝進,故名「進神」;有生出、剋出者,水宜退流,故曰「退神」,非謂進神吉,退神凶也;亦非謂進神可來,並可去;退神不可來,並不可去也。


且所定十退神,十四進神之例,二十四向進退各別,進神來去方位不移,非於一向之中可以用,退神復可以用進神也。


特因經失其傳,遂成疑案。


《玉尺經》之精究理窟者,尚未免臆為揣度,若《宗岩》、《試可》輩,亦何怪其流遁而不知返也。


學者誠能反復經文,冥心靜索,將必有得之者,然而難矣。


又按:《李喬伯》謂:「正五行」為祖,「四經五行」為宗。


且謂正五行尚未脫卸變換,惟此四經五行變化通神,而「雙山」、「八卦」猶在其次,立論似偏,然亦為《地理家》所不可不知者也。


而最要者「黃泉煞」,實此五行主之。


《日家》言「黃泉煞」,從坐山取得,如庚之坐山甲,丁之坐山癸,甲癸俱墓於未坤,故來名「黃泉」,去名「八煞」,總不宜流通,此甚有理,相水斷,當慎避,故附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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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範五行起例


《訣》曰:「甲寅辰巽大江水,戌坎申辛水亦同;艮震巳山原屬木,離壬丙乙火為宗;兌丁乾亥金生處,丑癸坤庚未土中。」


按「洪範五行」又謂之「大五行」,又謂之「宗廟五行」。其例,如乾納甲,乾與坤交,以坤上下二爻,換乾上下二爻成坎,故甲隨坎化而屬水,坤納乙坤與乾交,以乾上下二爻換坤上下二爻成離,故乙受離化而屬火。艮納丙,艮與兌對,以兌下爻換艮下爻成離,故丙存本性為火。


兌納丁,兌與艮對,以艮上爻換兌上爻成乾,故丁受乾化而屬金。


震納庚,震與巽對,以巽下爻換震下爻成坤,故震受坤化而屬土。


巽納辛,巽與震對,以震上爻換巽上爻成坎,故辛受坎化而屬水。


離納壬,離與坎對,以坎中爻換離中爻成乾,壬受乾化當屬金,原因納離火燄金銷,不能自立,故退離原宮而屬火。


坎納癸,坎與離對,以離中爻換坎中爻成坤,故癸受坤化而屬土,乾坤不變者,陰陽之祖宗,眾神之父母,退身於休明之地,老亢而不變也。


坎、離、震、兌位於四正,各專四旺之地,宣布時令而氣化行為,故不變也。


艮巽用變者,艮土易位於坎、震、東北三界,處身於衰丑、病寅之間,思欲更相代立,自然成山而化木也。


巽木易位於震、離、東南之界,處身於衰辰、病巳之間,地不滿東南,海水所注,不能自立,而隨水庫化也。


亥木屬水,因金以生,乘金之病,代金之立,故屬金。


寅本屬木,因水之生,乘水之病,代水之立,故屬水。


巳本屬火,因木以生,乘木之病代,木之立,故屬木。


申木屬金,水長生地,金反生水,故屬水。


辰戌丑未五土之神,分旺四季,作造化甄陶之主,為厚載之質,其氣運行,以生萬卉;既為水,水動土靜,辰戌陽之動也,故化為水;丑未陰之靜也,故仍為土。


八卦納干之變,如乾坤用上下二爻交於坎離,坎離用中爻交於乾坤者,取象「否」、「泰」、「既濟」、「未濟」之義。


震艮用上爻交於巽兌,巽兌用下爻交於艮震者,取象於「咸」、「恒」、「損」、「益」之義,比化氣五行所取之由,正合天地交而萬物生,上下交兩德業成,男女交而志氣同,古往今來,未有不交合而成造化者也;


衰病代謝,未有不繼禪而運氣機者也。


《論》者謂與箕子九疇並天皇鰲極等書符合,功用誠不小矣。


但其取用,只於坐下論墓運,並砂位之高低,水神之來去,依生、旺、墓、絕九星之例,以泱休咎,水來宜生旺,去宜死絕,所謂「四個祿存流盡時,兒孫代代著緋衣。」是也。


峰巒亦宜生旺方高聳生穴則吉,衰敗方高聳剋穴主凶,至於《選擇家》於此,五行尤為緊要云。


《南泉羅氏》曰:論天時者百餘家,各相矛盾,大概有二,一主「洪範五行」,如宋魯珍《曆法通書》是也。


一主正五行,則洪理之《歷府》,池紀之《剋擇通書》是也。


粵稽正五行,祖伏羲先天之易;「洪範五行」,祖文王後天之易。先天者,造化之原;後天者,人事之紀也。


若執先天之易,而斥後天之易,則非聖無法矣。彼斥洪範者,謂其顛倒五行耳,殊不知甲乙本木,子丑本水,而納音則以為海中金,其他干支五行莫不顛倒,則主正五行者,何亦不以納音為非乎。

蓋《洪範》之旨,本於太陰納甲,《選擇》忌犯陰府,亦以納甲化氣剋化氣。


如甲己化土,剋艮丙巽辛水;丙辛化水,剋坤乙木癸申辰火;戊癸化火,剋震庚亥未金;乙庚化金,剋乾甲兌丁巳丑木;丁壬化木,剋離寅戌土。


夫,以離壬寅為土,乾兌丁巳丑為木,震亥未為金,坤乙坎癸甲辰為火,艮丙巽辛為水,謂非顛倒五行也哉。


主正五行者,皆知忌陰府,而顧斥洪範,何其明於此,而暗於彼耶。


且如地支三合陰陽家皆用之,正五行以寅為木,以戌為土,而寅午戌則合成火局,寅午戌此皆用之;未聞以寅為木,而用木局;以戌為土,而用土局者;金木水局亦然。


至若乾甲丁用亥卯未,坤壬乙用申子辰,艮丙辛用寅午戌,巽庚癸用巳酉丑,干支化氣各有化合之妙,不可執一論也。


蓋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動靜互為其根,動靜雖生陰陽,而陰陽互藏,其宅陰陽雖生五行,而五行互相生剋制化斯為神,無方而易無體,可以顛倒為非乎哉。


大率陰陽造葬,以山家墓運為用神,而墓運決當以「洪範五行」,變化流行者為主本。


蓋陰陽以正五行為體,以「洪範五行」為用,而造葬皆於用上從事云爾,俗傳「洪範五行」作於《唐僧.一行》,流傳外國以滅蠻,向遼金元之反盛,而不可滅也,益見其不經矣。


「洪範五行」盛於唐,歷宋元至今朝,唐之袁李楊曾為陰陽之宗,未聞斥其非也。


《宋.邵康節》精通理數,曾以為非也。


輝山通書本朝利入司理監,通行天下,大祖令江夏侯制天下衙門,皆以《洪範》為權衡,劉誠意、姚恭靖諸公,亦未聞以為非而議之也。


顧乃德歷正辯之甚明,但既以「洪範五行」論山運,又以正五行論龍運,殆不敢明斥《洪範》之非,而遷就引人於正耳。


不知山、向、坐穴,近而可憑,後龍變換,遠而難定,年月日時,合山者或不合龍,合龍者或不合山,卦例不真,補洩相反,終非專一精碻(ㄑㄩㄝˋ)之論。


不若惟主「洪範五行」,專論山運之為直捷無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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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4:13:24 | 只看該作者

附山家墓運起例 用年月日時納音論生剋


水土山頭墓在辰,木山之墓未宮停;火山戌墓君須記,金庫原來丑土親。


但將太歲五虎遁,遁尋墓宮是運真;惟有金山冬至後,方用今歲墓神論。


墓運剋音財局吉,納音剋墓最相嗔;比和印綬皆為妙,犯剋須教禍莫伸。


假如乾山巽向,用戊癸年、甲子月、甲申日、乙亥時,將戊癸起甲寅,十一月冬至用事,遁得乙丑墓運屬金,乙亥時屬火,乃火剋金墓凶。


《經》曰:「年剋山家家長死,月剋山家新婦應;時剋山家子息當,四柱納音有制無妨;若年剋無家長不忌,月剋無宅母不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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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4:13:59 | 只看該作者

二十四山洪範砂水歌 劉伯溫著 諸書不備


乾山岡,巽巳水流長,庚酉旺方皆吉利,大江潮入不尋常,去寅甲作宮郎,流破庚酉定空亡,巽巳若流當面去,人家長子切須防,抱養不風光。


亥山腦,巽巳貪狼好,申庚酉戌自南來,積玉堆金進橫財,午丁去錦衣回,馬羊走入女懷胎,流破庚申並巽巳,三年一度哭哀哀,家業化成灰。


壬山奇,寅甲貪狼是,巳午潮來家大旺,流歸辛戌正相宜,家道富出賢兒,巳丙長位受孤栖,若遇潮來為上吉,流歸寅甲定蹊蹺,妻子兩分離。


坎山真,庚未及坤申,四水潮來多富貴,酉辛水射婦人淫,龍走入定遭刑,流破坤申不須尋,文曲潮來動瘟火,如流丙巽出公卿,來去要分明。(文曲,午水也)。


癸山來,穴向未宮裁,更要庚申潮拱揖,須防辰巽反流迴,丙丁去永無災,酉辛水射定為乘,寅甲卯宮潮水至,三年一度淚盈腮,軍賊損家財。


丑山高,未坤水滔滔,萬派潮來流坐下,亥壬拱損穴堅牢,丙巽去出英豪,酉辛定著紫羅袍,龍馬射來家退落,出人長病更瘋癆,忤逆動鎗刀。(酉辛沐浴水宜去。)


艮山峰,龍免虎來雄,乾位犬豬從右入,須尋申酉覓仙踪,庚上去出三公,酉辛水破亦無凶,只怕羊宮並馬位,這般來水直相沖,即便主貧窮。


寅山長,申庚水過堂,亥壬子癸橫來吉,流歸辰巽正相當,蛇馬雞最為良。若然水去不須防,此水射來真不吉,教他人口定遭殃,媳婦守空房。


甲山庚,壬子及坤申二水,名為貪武曲,但來潮入定昌榮,酉辛去旺人丁,丙午水到不堪聽,返過明堂入少死,安葬立宅轉家貧,子細認分明。


卯山強,金雞最不良,戌乾亥方皆吉水,折歸庚兌出官郎,未坤水實難當,穴前潮入主瘟癀,不問人家並寺院,年年少死動官方,家業落空亡。


乙山辛,蛇馬左邊迎虎牛,右邊潮水進兩宮,吉水盡光榮,合此格去乾壬,其家賽過孟嘗君,豬鼠兩宮君莫下,犬豬來者定遭刑,室女播淫般。


辰山奇,犬吠不相宜,最喜申庚壬子癸,朝坎抱揖盡為奇,酉辛去看緋衣,亥壬流破損頭妻,但得真龍並穴正,千萬戶門總光輝,家業永無虧。


巽山乾,坎癸水為尊,此水潮來人富貴,申庚酉辛不堪聞,猴兒去命難存,人丁夭折絕家門,昔日顏回葬此地,至今世代永傳名,來去定遭癀。(巽本屬木,故並忌申庚。)


巳山亥,乾壬戌水來,虎兔引龍東入海,其家富貴永無涯,庚酉去旺田財,不宜子丑水前來,未坤申宮皆不利,頻頻流過養戶骸,水蟻爛棺材。


丙山鄉,虎牛過北堂,西北乾壬流最吉,房房位位旺田庄,巳酉水定榮昌,家中永遠集禎祥,三五百年無破敗,若為流艮定為殃,刑刺配他方。


午山子,砂水要相扶,最暮流歸乾壬位,管教富貴至公孤,犬回頭趕鼠虎,投軍做賊羞宗祖,請君認向巽宮扦,兒孫搢笏朝真主,後代堪繩式。(言戌乾水潮當扦巽。)


丁山頭,庚酉要潮流,若得龍真穴又正,水歸寅申實難求,更當取龍蛇猴,若遠潮入旺田牛,惟有丑宮遭劫盜,婦人鬼魅亦須愁,斷定不干休。


未山龍,卯乙怕相逢,子癸流來君可用,庚申潮入般般榮,辰巽水最為凶,切忌回頭入坎宮,此水倒流名破財,宜流甲乙主財豐,富比石崇翁。


坤山裁,亥壬子癸來若也,橫流歸甲乙安坟,立宅有錢財,龍擺去虎回來,萬頃家業化成灰,年年無妄凶災起,不聞安樂苦衷哉,室女暗懷胎。


申山頭,豬遂鼠牛游,遠看迢迢橫入局,女作宮妃男作侯,甲乙去永無憂,寶馬金鞍拜冕旒(ㄌㄧㄡˊ),不問三房並四戶,人人起屋蓋高樓,錢穀遍他州。


庚山長,亥壬是,旺方但得三灣聯四曲,一灣抱處一榮昌,龍要靜虎官藏,閨中之秀而良,最喜水流歸甲乙,艮寅流轉退田庄,又復有瘟癀。


酉山金,龍蛇會相迎,四季添財還進產,水流甲乙出公卿,桂庚辛好安坟,其家世代坐磚城,四個祿存流盡去,兒孫兖兖(一ㄢˇ)入朝門,富貴自超群。


辛山真,丑癸及坤申,左右兩宮橫入穴,宜流丙甲忌乙辰,怕直去救人貧,勸君仔細認朝迎,若見龍蛇趕虎兔,逆來丑艮定遭刑,少死絕人丁。


戌山辰,子癸及坤申,此水貪狼同武曲,兩宮扦穴自然興,東南去合圖經,堆金積玉滿門庭,左右兩宮無反復,出入長壽更奇英,富貴旺人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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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4:14:56 | 只看該作者

第七層 穿山七十二分金吉凶


七十二分金,一名「七十二龍」。


甲子止有六十,加以八干四維之正,而成七十二位,分配二十四山,一山統三龍,以應歲月七十二候。


《寶鏡》名為「穿山虎」,《金篆玉函》名為「地紀」,專用以立穴定向,諸家解謂論山崗來脈者,非也。


《陳彥譯》詩:「先識穿山虎,方行透地龍。」言先觀入手坐穴,是否合度;後察行龍之氣,占其純駁。


即得穴尋龍之謂,詩非誤人,人自誤解耳。


其命之曰:虎者,龍陽而動,虎陰而靜,行龍落脈成穴,自動靜趨穴之義也。


其吉凶從甲子納音生旺而推,以六甲各配十二辰,每辰分為五位,而取其生為進氣,旺為正氣,休為退氣,剋為死氣。


如子山之內,以丙子水為正氣,庚子土為旺氣,甲子金為敗氣,戊子火為死氣,壬子木為生氣;「生」、「旺」、「正氣」為吉,「敗」、「死」為凶,其八干四維之中皆空位,六甲無所管屬,名為「龜甲空亡」,言如「龜甲」之堅,氣無從入也。


然有「孤」、「虛」、「旺」、「相」之不同,取捨亦異,乾坤老亢,坎離交極,甲乙壬癸從之,皆陰陽「孤」、「虛」之氣,中則已甚,故棄之。


震兌始交,艮巽不雜,丙丁庚辛從之,得陰陽旺相之氣,中則得正,故取之。


中間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乃陰陽差錯之位,名為「差錯空亡」。


又凡七十二位中,天干屬戊己者,亦同「龜甲」,以戊己為正位,不屬卦配故也。


《賴公》慮庸師之誤人,乃立明白曉易之法於七十二位下,犯「差錯空亡」者,則記以一;又犯「龜甲空亡」者,則記以一工;甲乙壬癸之「孤」、「虛」者,則記之以黑點為全凶,又記之以白圈為半凶;丙丁庚辛之「旺」、「相」者,則空其地。今人作用之時,一下羅經而吉凶趨避昭然在目,其為功於後世者,不其善歟。


《解略》曰:七十二分金亦用定向,與二十四向作用雖同,而其法漸加密矣。


《賴公心法》有云:七十二龍吉凶不一,其中自戊子至己亥一十二位,界於二十四龍縫線之中,名「差錯空亡」。


又八干四維各有一正,如正艮、正甲之類,名「戊己龜甲空亡」,共有二十四位,安墳、立宅,切忌犯之。又七十二位中,凡為甲乙壬癸戊己,但屬「孤」、「虛」,亦不宜向。然則除前諸忌之外,所可向者亦寡矣,時師於此,安不敬之!慎之!


按:戊子至己亥十二位,以正針視之,正在十二支辰之中,《解略》謂界於二十四龍縫線之中者,蓋指《楊公》縫針二十四龍言也。蓋四正、四隅,八卦成位,配以干支,一卦三山,此土圭之定制也。


自《楊公》用雙山之術,以二十四位配成十二宮,於是生、旺、墓三合之局定,而縫針出矣。


嗣後「穿山」、「透地」皆麗在縫針之下。


於辛亥之七亥三壬者,指為正亥;戊寅之七艮三寅者,指為正艮;《賴公》見縫針於八卦正位,未免有偏,故仍立正針一盤。


然後卦位正,而方隅定,時令順而五氣布,所謂中針者,即正針也,即六層之六十四向也。


後人沿久而失其旨,乃以「穿山」、「透地」起壬初之縫針目為正針,因更別立一針,以為《楊公》縫針,遂以《賴公》之中針起「穿山」、「透地」於壬中者,轉而偏右,而正針之外更有一《賴公》之中針矣。


腐儒附會其說,以為《楊公》偏左之縫針,壬子同宮,隨節氣而順行,謂之地盤;《賴公》偏右之中針,子癸同宮,隨太陽而逆轉,謂之天盤;且迎合古語謂:「龍從地下求」,從《楊公》地盤之縫針也。


「向從天上立」,從《賴公》天盤之中針也。殊不知「龍從地下求」,言地支得十二氣之正,正神上山;「向從天上立」者,言天干得十二氣之零,零神下水也。


蓋龍、穴、砂、水本同一氣,用雙山、玄空則取縫;用八卦、《洪範》則取正,以此格即以此定穴,豈有格龍一針,定穴又一針,自相矛盾者哉!愚已著辨茲略陳其謬云。


又按:十二支辰中名差錯者,蓋陽生於子中,陰生於午中,陰陽變易之所故,針頭所指,謂之南針差錯;尾所向,謂北針差錯,本此義也。


又允支位正中,皆屬節氣中氣分界,故亦名之,未必於二十四龍縫線取也。


穿山一盤其傳最先,而《楊公》縫針猶在後起者也。


納音之說,起於婁景。


六甲五子次第推排,而以干支之本數,合計其成數,取《洛書》除五合十之義,以五除之;其餘以先天《河圖》之生數,納之五行之音,是為納音。金木皆自有殽,仍用元位,故金之納音四,木之納音三。


水遇土激而成殽般,火逢求淬而成殽,土用火煆而成殽,皆易其位,故水之納音五,火之納音一,土之納音二。干支本數者,即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得數四是也。


如甲子乙丑二分金,甲子二九一十八數,乙丑二八一十六數,合為三十四數,除五六三十,餘四數屬金;丙寅、丁卯二分金,丙寅二七一十四數,丁卯二六一十二數,合為二十六數,除五五二十五,餘一數當屬水,以火納之為音,故屬火。


戊辰、己巳二分金,戊辰十數,己巳十三數,合為二十三數,除四五得二十,餘三數屬木。


庚午、辛未二分金,庚午十七數,辛未十五數,合為三十二數,除五六得三十,餘二數當屬火,以土納之為音,故屬土。


又如丙子、丁丑二分金,丙子十六數,丁丑十四數,合為三十數,除五五二十五,餘五數當屬土,以水納之為音,故屬水,餘可類推。


又其數本諸黃鐘,故納音亦與律呂相合,律呂隔八生子,如黃鐘下生林鐘,林鐘上生大呂,而納音甲子屬金,隔八位庚申亦屬金,律呂同位娶妻。


如黃鐘、大呂為偶,太簇與夾鍾為鍾,而納音甲子屬金,同位乙丑亦屬金。


蓋原木河洛之數,妙合五行之性,與律管相為表裏,而各音命名,皆其奧意錯綜變化,參贊神功,陰陽皆不能捨此,以推生剋制化,固非無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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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4:15:28 | 只看該作者

六十甲子納音


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爐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庚午辛未路旁土,壬申癸酉劍鋒金。


甲戌乙亥山頭火,丙子丁丑澗下水,戊寅己卯城上土,庚辰辛巳白蠟金,壬午癸未楊柳木。


甲申乙酉井泉水,丙戌丁亥屋上土,戊子己丑霹靂火,庚寅辛卯松柏木,壬辰癸巳長流水。


甲午乙未沙中金。丙申丁酉山下火,戊戌己亥平地木,庚子辛丑壁上土,壬寅癸卯金箔金。


甲辰乙巳覆燈火,丙午丁未天河水,戊申己酉大驛土,庚戌辛亥釵釧金,壬子癸丑桑柘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丙辰丁巳沙中土,戊午己未天上火,庚申辛酉石榴木,壬戌癸亥大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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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樓主| 發表於 2013-12-5 14:16:31 | 只看該作者

第八層 透地六十龍吉凶


「透地六十龍」者,蓋以驗來龍純雜,察分數之多少,而權衡之者也。

 

上古但有穿山七十二並盈縮龍,六十穿山則有八干四維之空位,但可用以審穴定向,而行龍取一氣之清,則無「龜甲」、「差錯」諸忌,若盈縮又宮位闊狹不均,多者至十度,少者五度,分數既難以畫一,且六甲率進前二位,迎氣太早,節候亦難以推排。

 

宋西山蔡氏,乃定為詳節天表,仿穿山之制,仍「透地」之名,無盈縮亦無間斷,而麗在《楊公》縫針之下,以甲子起壬初,至艮乃丙寅。


艮,山也。寅,虎也。故亦謂之「穿山虎」,時人言以穿山虎,時人言以穿山格龍者其誤。蓋由於此法以縫針二十四龍為之綱,而以六十龍為之紀。一如穿山以正針二十四向為之綱,而以七十二龍為之紀也。


其起甲子於縫針之壬初,即正針之壬中,故十二支正中,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十二位,穿透相串,累黍無差。


但諸家因「透地」隸於縫針,穿山隸於正針,乃謂正針專用之立向,縫針專取以行龍,如此則將有以來龍之陽而轉用陰局,以來龍之陰而翻為陽局者,陰陽相乘,地脈何定,弊豈勝言,故不揣鄙妄直,將此盤列於並正針之下,遙與縫針相參。


俾用縫針者,行龍立向皆用縫,所謂「己亥」為五乾五亥,「辛亥」為正亥,「癸亥」為七亥三壬者是也。用正針者,行龍立向皆用正,則是「己亥」為正亥,「辛亥」為七亥三壬,「癸亥」為七壬三子矣,由此布氣,而五氣以順裝卦,而卦例以填龍向同親,山水一致矣。

凡所云:「龍迎未至之氣,穴乘已至之氣」。欲使格龍坐向分為兩用者,直可以利刀斷之矣,竊為發前人未發之旨,於楊賴不無小補,有心人應德共賞爾。


《解略論》乙丁己辛癸五亥龍謂其中,惟「辛亥」為正亥,行龍作穴俱吉;次則「癸亥」,七亥三壬,得亥尚多,但可行龍,不宜作穴;而於「丁亥」之正乾,乙亥之三戌七乾,「己亥」之五亥五乾,皆在不取;蓋主縫針而其說謬矣。


夫二十四山雖貴陰而賤陽,然山山可以行龍,山山可以立穴,未嘗以為陽龍而棄之也。


故「透地龍」之設,不過格其「三七」、「正半」分數,以辨純雜真偽,陰多則從陽耳。


若必以亥龍而取之,乾陽而棄之,則乾坤坎離配納干支,舉可屏而不錄,是說之不可通者也,故并其吉凶龍訣而削之。


法以「透地龍」之納音,審山龍之行度,起祖是何龍?


屬何五行?


傳變是何龍?


屬何五行?


以至入首,觀其中之生剋,以判吉凶,何節逢剋,即知何代凶?


何節遇主,即知何代吉?


故龍行之際,有宜逶迤者,有不宜逶迤者。


《催官篇》曰:「時師只喜逶迤,不知屈曲兼純漓」,此之謂也。


又以「透地」之納音與「穿山」之納音相為作用,如來龍於逶迤屬何五行?


宜作穿山,其五行坐向,喜龍剋穴,忌穴剋龍,故曰:「山剋穴者,人多發福;穴剋山者,其家少祿。」


其卦例與穿山同,在「穿山」為本卦,在「透地」為內卦,法於來龍入首之處,三奇之宮,宜有水路來去,四吉之位宜有峰巒聳秀,財、官、父、子皆宜高起,祿、馬、貴人皆宜應位,若得奇吉入穴更佳,此天造地設無可更變。


如砂水或不合局,方於穿山取消納之法,以神明通變之。昔人所謂貪對棄官,化官為鬼,迎神背煞,化煞生權,俱繫穿山之作用,於「透地」無與焉。


或有以此「透地龍」,即與渾天星度論剋泄關煞,而刪却盈縮一盤,則與舊傳甲子起室十度者不符,未免瀆亂五行矣。


蓋此盤原用格龍,為乘氣之準的,而盈縮龍之參考,關煞推步星度,亦足為龍穴砂之助,不容以偏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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