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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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砂玉尺辨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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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28 23:11: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廉貞 於 2013-12-3 01:59 編輯

平砂玉尺辨偽

 

辨偽總論


地理多偽書,清朝平砂平尺者,偽之尤者也,或曰是書也,以世目視之,儼然經也,子獨辨其偽何居。


曰,惟世皆以為經也,余用是不能無辨。


今之術家守之為金科玉律,如蕭何之定漢法,苟出乎此,不得為地理之正道,術士非此不克行,主家非此不敢信,父以教其子,師以傳其弟,果能識此,即可以自號於人曰堪輿家,延之上座,操人身家禍福之柄而不讓,拜人酒食金帛之賜而無慚。


是以當世江湖之客,寶此書為衣食之利器,譬農之耒耜,工之斧斤,其於謀生之策,可操券而得也,有朝開卷而成誦,暮挾南車以行術者矣。


豈知其足以禍世,如是之酷哉,知其禍世而不辨,余其無人心者哉。


或曰是書之來也遠矣,子又安知其為偽也,乃從而辨之曰,我亦辨之以理而已矣。


或曰此亦一理也,彼亦一理也,安知子之理是,而彼之理非與,曰余邀惠於先之賢哲,而授余以黃石青烏,楊公幕講之秘要。


竊自謂於地理之道,得之真而見之確矣,故於古今以來,所謂地理之書無所不畢覽,凡書之合於秘要者為真,不合秘要者為偽。


而此書不合之尤者也,既得先賢之秘要,又嘗近自三吳兩浙,遠之齊魯,豫章八閩之墟,縱觀近代名家墓宅,以及先世帝王聖賢陵墓古蹟,考其離合,正其是非,凡理之取驗者為真,無所取驗者為偽,而此書不驗之尤者也,故敢斷其偽也。


蓋以黃石青烏楊公幕講斷之,以名家墓宅先世古蹟斷之,非余敢以私見臆斷之也,或曰然,則秉忠之譔,伯溫之註非與,曰此其所以為偽也。


夫地理者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經邦定國,禍福斯民者也。


三代以上明君哲相,無不知之,世道下衰,其說隱秘而寄之乎山澤之癯,逃名避世之士,智者得之,嘗以輔翼興王,扶持景運,而其說之至者,不敢顯然以告世也。


文成公之事太祖,其最著者矣,及其沒也,盡舉生平所用,天文地理數學之書,進之內府,從無片言隻字存於家,而教其子孫,況肯著書立說,以傳當世耶。


故凡世本之稱青田者,皆偽也,均之佐命之英,知青田則知秉忠矣。


或曰,何是書之文辭,井井乎若有可觀者也,曰其辭近是,其理則非,蓋亦世之通人而不知地理者,以意為之,而傳會其說,託之乎二公者也,余特指其謬而一一辨之,將以救天下之溺於其說者。


辨順水行龍


山龍之脈與平壤龍脈,皆因水而驗其脈之動靜,而皆不以水而限其脈之去來。


今先言山龍。


夫山剛質也,水柔質也,山之孔竅而水出焉。


故兩山之間,必有一水,山窪下之地,即水流行之道。


水隨山而行,非山隨水而行也。


山之高者,脈所從起;山之卑者,脈所從止。


山自高而卑,故水亦從之自高而卑,此一定之理也。


往往大溪大澗之旁,小幹龍所憩焉;


大江大河之側,大幹龍所休焉。


蓋來山之眾支聚乎此,故來水之眾脈亦聚乎此也。


然據水之順逆而論脈之行止,但可就其大概而言爾,若必謂水於此界,脈即於此斷;


水向左流,脈必不向右行,則不可也。


夫龍脈之起伏轉折,千變而不窮。


有從小江小湖崩洪而過者矣;


有從大江大河,越數百十里不知其蹤跡端倪而過者矣;


有收本身元辰小水,逆行收數里而結者矣;


有向大幹水逆奔數百里而結者矣。


龍之真者,水愈斷而其過脈愈奇,勢愈逆而其骨力愈壯,豈一水之橫流,可遏之使斷,牽之使前乎?


今《玉尺》云:順水直衝而逆回結穴,方知體段之真,若逆水直衝而合襟在後,斷是虛花之地。


眾水趨歸東北,而坤申之氣施生;


群流來向巽辰,而乾亥之龍毓秀。


甲卯成胎,不含酉辛之氣;


午丁生意,豈乘坎癸之靈。


據此而言,是天下必無逆水之龍也。


豈其然哉。


或曰:子所言,山龍也;


《玉尺》所言,平壤也。


故其言曰:乾游曠野,舖氈細認交襟;


極隴平坡,月角詳看住結。


山龍有脈可據,故有逆水之穴,平壤無脈可尋,止就流神之來去,認氣之行止,豈與山之過峽起伏,同年而語乎。


子生平專分山水二龍以正告天下,何又執此論也?


解之曰:「平壤固純以流神辨氣,與山之脈峽不同,至以水之來去為氣之行止,則我不取。


我以為酉辛水到,則甲卯之脈愈真;


癸坎流來,則午丁之靈益顯。


坤申生氣,眾水必無東西之趨;


乾亥成龍,群流必無巽辰之向。


由此而言,《玉尺》不但於山龍特行特結之妙茫然未知,且於平壤雌雄交媾之機大相背謬。


至其統論三大幹龍,而以為北幹乃崑崙之丑艮出脈,而龍皆坤申;


南幹乃崑崙之巽辰出脈,而龍皆乾亥;


中條乃崑崙之寅甲、卯乙出脈,而龍皆庚酉辛。


註者遂實其解曰:北幹無離巽艮震穴,中幹無震巽艮穴;


建康只有南離、臨安只有坤兌、八閩只有坤申,固哉,《玉尺》之言龍也。


夫舉天下之大勢,大抵自兌之震、自乾之巽、自坤之艮者,地勢之從高而下然也。


至於龍之剝換傳變,豈拘一方。


真脈性喜逆行,大地每多朝祖,若執此書順水直衝之說,遇上格大地,反以為不合理氣而棄之,而專取傾瀉奔流,蕩然無氣之地,誤以為真結而葬之,其貽害於人,焉有限量,余故不得已,而叮嚀反覆以辨之也。


辨貴陰賤陽


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惟此二氣,體無不具,用無不包,是二者不可偏廢,故曰孤陽不生,獨陰不長,是二者未嘗相離。


故曰陽根於陰,陰根於陽。


舍陽而言陰,非陰也;


舍陰而言陽,非陽也。


聖人作易,必扶陽抑陰者,何也?


曰道一而已,故曰乾分而為二,而名之曰坤。


以兩儀之對待者言,曰陰陽;


以一元之渾然者言,惟陽而已。


言陽,而陰在其中矣。


而就人事言,則陽為君子,陰為小人。


內君子外小人為泰,內小人外君子為否。


由此言之,陽與陰不可分也。


苟其分之,則貴陽賤陰,如聖人之作易。


何也,若貴陰賤陽,是背乎聖人作易之旨,而亂天地之正道也。


《玉尺》乃以艮巽震兌四卦為陰之旺相而貴之,以乾坤坎離為陽之孤虛而賤之。


即以納甲,八干十二支。


丙納於艮,辛納於巽。


庚納於震,而亥卯未從之,丁納於兌而己酉丑從之,十者皆謂之陰而貴。


以甲納乾,以乙納坤,以癸納坎,而子申辰從之,以壬納離而午寅戌從之,十者皆謂之陽而賤。


於是當世之言地理者,不論地之真偽若何,凡見陰龍陰水陰向,則概謂之吉,而見陽龍陽水陽向,則概謂之凶,此乖謬之甚者也。


夫,吉凶之理,莫著於易,易六十四卦各有其吉,各有其凶。


八卦,六十四卦之父母也,豈有四卦純吉、四卦純凶之理。


八干十二支亦然。


吾謂論地,只論其是地非地,不當論其屬何卦體,屬何干支。


若果龍真穴的,水神環抱,坐向得宜,雖陽亦吉也。


若龍非真來,穴非真結,砂飛水背,坐向偏斜,雖陰亦凶也。


又拘所謂三吉六秀,而以為出於天星,考之天官家言,紫微垣在中國之壬亥方,而太微垣在丙午方,天市垣在寅艮方。


且周天二十八宿分佈十二宮,皆能為福,皆能為災。


地之二十四干支,上應列宿,亦猶是也。


何以在此為吉,在彼為凶,此與天星之理全乎不合?


至謂乾坤老亢,辰戌為魁罡,丑未為暗金煞,種種悖理。


夫乾坤為諸卦之父母,六子皆其所產,何得為凶。


老嫩之辨在於龍,龍之出身嫩也,即乾坤亦嫩也;


龍之出身老,即巽辛兌丁亦老也。


斗之戴匡為天魁,斗杓所指為天罡,此樞幹四時,斟酌元氣,造化之大柄也。


理數家以為天罡所指,眾煞潛形,何吉如之,而反以為凶耶。


五行皆天地之經緯,何獨忌四金?


庚酉辛,金之最堅剛者也,既不害其為吉,而獨忌四隅之暗金,甚無謂矣。


諸如此類,管郭楊賴從無明文,不知妄作,流毒天下,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我不禁臨文而三嘆也。


辨龍五行所屬


盈天地間只有八卦。


先天之位,曰乾坤定位,山澤通氣,風雷相薄,水火不相射。


八卦總之陰而已,山陽澤陰、雷陽風陰、火陽水陰,皆兩儀對待之象。


對待之中,化機出焉。


所謂玄牝之門,是為天地根,一陰一陽之謂道。


八卦者,天地之體;五行者,天地之用。


當其為體之時,未可以用言也。


故坎雖為水,此先天之水,不可以有形之水言也;


離雖為火,此先天之火,不可以有形之火言也。


故艮為山,而不可以土言也。


兌為澤,而不可以金言也。


震巽為風雷,而不可以木言也。


故以八卦屬五行,而論龍之所屬者,皆非也。


若論後天方位八卦,而以坎位北而為水,以離位南而為火,以震位東而為木、以兌位西而為金,似矣。


四隅皆土也,又何以巽木乾金,不隨四季,而隨春秋耶?


此八卦五行之一謬也。


及論二十四龍則又造為三合之說。


復附會之以雙山,更屬支離牽強而全無憑據。


夫既以東南西北為四正五行,則巳丙丁皆從離以為火、亥壬癸皆從坎而為水、寅甲乙皆從震而為木、申庚辛皆從兌而為金,辰戌丑未皆從四隅以為土,猶之可也。


今又以子合申辰而為水、並其鄰之坤壬乙亦化為水;


以午合寅戌而為火,並其鄰之艮丙辛亦化為火;


以卯合亥未而為木,並其鄰之乾甲丁亦化為木;


以酉合已丑而為金,並其鄰之巽庚癸亦化為金。


論八卦則卦爻錯亂,論四令則方位顛倒,此三合雙山之再謬也。


所謂多岐亡羊,朝令夕改,自相矛盾,不持悖於理義,亦不通於辭說者矣。


又以龍脈之左旋右旋,而分五行之陰陽,曰亥龍自甲卯乙、丑艮寅、壬子癸方來者為陽木龍;


亥龍自未坤申、庚酉辛、戌乾方來者為陰木龍。


其餘無不皆然,謬之謬者也。


又以龍之所屬而起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


又以龍順逆之陰陽分起長生,曰陽木在甲,長生在亥,旺於卯、墓於未;


陰木屬乙,長生在午、旺於寅、墓於戌。


其餘無不皆然。


舉世若狂,以為定理,真可哀痛矣。


夫五行者,陰陽二氣之精華,散於萬象,周流六虛,盈天地之內,無處不有五行之氣,無物不具五行之體。


今以龍而言,則直者為木、圓者為金、曲者為水、銳者為火、方者為土。


又窮五行之變體,而曰貪狼木、巨門土、祿存土、文曲水、廉貞火、武曲金、破軍金、左輔土、右弼金。


五行之變盡矣。


此楊曾諸先覺,明目張膽以告後人者也。


夫此九星五行者,或為起祖之星、或為傳變之星、或為結穴之星、或為夾從輔佐之星,或兼二、或兼三、或兼四,甚而五星傳變,則地大不可名言,以此見五行者。


變化之物,未有單取一行,不變以為用者也。


今不於龍體求五行之變化,而但執方位論五行之名字,是使天地之生機不變不化。


取其一,盡廢其四矣。


又從方位之左右旋分五行之陰陽,是使一氣之流行左支右絀,得其半而未能全其一矣。


試以物產言之,隨地皆生五材。


若曰南方火地無大水;


北方水地不火食;


西方金地不產各材;


東方木地不產良金,有是理乎?


試以稟性言之。


盡人皆具五德,若曰東方之人皆無義;


西方之人皆無仁;


北方之人皆無禮;


南方之人皆無智,有是理乎?


且不獨觀四時之流行乎,春氣一噓而萬物皆生,不特東南生,而西北無不盡生;


秋氣一肅而萬物皆落,不特西北落,而東南無不盡落。


是生殺之氣不可以方隅限也。


又不觀乎五材之利用乎,棟樑之木遇斧斤以成材;


入冶之金,須鍛煉而成器;


大塊非耒耜不能耕耘;


清泉非爨燎不能飲食。


道家者流,神而明之,故有水火交媾、金木合併之義,以為大丹作用,即大易既濟、歸妹之象也。


故曰識得五行顛倒顛,便是大羅仙。相生者何嘗生,相剋者何嘗剋乎。


今《玉尺》曰:癸壬來自兌庚,乃作體全之象;


坎水迎歸寅卯,名為領氣之神。


金臨火位,自焚厥屍;


木入金鄉,依稀絕命。


火龍畏見兌庚,遇北辰而自廢;


東震愁逢火劫,見西兌而傷魂。


是山川有至美之精英,而以方位廢之也。


且五行之論生旺墓,而亦限之以方位,其說起於何人?


若以天運言,則陽升而萬物皆生、陰升則萬物皆死,無此生彼死、此死彼生之分也。


若以地脈言,有氣則萬物皆生、無氣則在在皆死。


無此生彼墓,此旺彼衰之界也。


今龍必欲自生趨旺,自旺朝生;


水必來於生旺,去於囚謝;


砂之高下亦如之,皆因誤認來龍之五行所屬,於是紛紛不根之論,咸從此而起也。


更有謂龍之生旺墓若不合,別有立向消納之法。


或以坐山起五行,或以向上論五行。


不知山龍平壤皆有一定之穴,生成之向,豈容拘牽字義,以意推移。


朝向論五行,固為乖謬,坐山論五行,亦未為得也。


《玉尺》又兩可其說曰:可合雙山,作用法聯珠之妙;


宜從卦例,推求導納甲之宗。


又何其鼠首兩端,從無定見耶。


我願世之學地理者,山龍止看結體之五星、平壤止看水城之五星,此乃五行之真者。


苟精其義,雖以步武楊賴,亦自不難。


至於方位五行,不特小玄空生剋出入、宗廟洪範、雙山三合,斷不可信,即正五行八卦五行亦不可拘。


此關一破,則正見漸開,邪說盡息,地理之道始有入門。


嗟乎,我安得盡洗世人之肺腸,而曉然告之以玄空大卦天元九氣之真訣,使黃石、《青囊》之秘,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也哉。


辨四大水口


夫四大水口有至理存焉,楊公書中未嘗發露,惟希夷先生闢闔水法,倡明八卦之理,而四大水口之義,寓於其中。


此乃黃石公《三字青囊》所固有,楊公特秘而不宣,即希夷引而不發也。


今人不知天元八卦之妙用,妄以凡庸淺見測之,遂以為辰戌丑未為五行墓庫之方,輒以三合雙山附會曰:乙丙交而趨戌、辛壬會而聚辰、斗牛納丁庚之氣、金羊收甲癸之靈。


鳴呼,謬矣。


以三合五行起長生墓庫之非,即龍上五行左旋為陽,右旋為陰,而同歸一庫,穿鑿不通之論,前篇皆已辨之。


獨此四大水口,原屬卦氣之妙用,《青囊》之正訣,而亦為此輩牽合舛錯解而亂真,餘每開卷至此,不勝握腕,故又特舉而言之。


夫圖南先生八大局,皆從《洛書》八卦中來,一卦有一卦之水口。


舉四隅之卦而言,則有四;


若舉四正之卦而言,其實有八。


然括其要旨,即一水口而諸卦之理已具。


學者苟明乎此,山河大地,佈滿黃金矣。


特以天心所秘,非人勿傳,故不敢筆之於書,聊因俗本,微露一端,任有夙慧者私心自悟。


若以為陽艮龍,丙火交於乙,墓於戌;


陰亥龍,乙木交於丙,亦墓於戌,以為天根明窟,雌雄交媾,玄竅相通,種種癡人說夢,總因誤認諸家五行,不知卦氣之理,以訛傳訛,盲修瞎煉。


吾遍觀古來帝王陵寢,以及公卿名墓,何曾有合此四語者。


若用此四語擇得合格之地,總與地理真機無涉,其為敗絕,亦猶是也。


所謂勞而無功,聞余言者,不識能惕然有動於中否


辨陰陽交媾


天地之道,不過一陰陽交媾而已。


天地有一大交媾,萬物各有一交媾,變變化化,施之無窮,論其微妙,莫可端倪,而實有其端倪。


故曰玄牝之門,是為天地根。


地理之道,若確見雌雄交媾之處,則千卷《青囊》皆可付之祖龍。


斯理甚秘,而實在眼前,若一指明,觸目可睹。


然斷不在五行生旺墓上討消息也。


《玉尺》乃曰:有乙辛丁癸之婦,配甲庚丙壬之夫。


又曰:陰遇陽而非其類,號曰陽差;


陽見陰而非其偶,名曰陰錯。


乃取必於乙丙之墓戌;


辛壬之墓辰;


丁庚之墓丑;


癸甲之墓未,此真三家村學究之見也。


夫陰陽交媾自然而然,不由勉強,亦活潑地不拘一方,豈可以方位板格死煞排算乎。


即以天地之交媾者言,天氣一降,地氣一升,而雨澤斯沛矣,子能預定天地之交於何方,合于何日乎?


更以男女之交媾者言,陽精外施,陰血內抱而胎元斯孕矣,子能預擬胎孕之何法而成,何時而結乎。


知天地男女之不可以矯楺造作,則知地理之所謂天根月窟,亦猶是矣。


此唯楊公《都天寶照》言之鑿鑿,不啻金針暗度,余因辨《玉尺》之謬而偶洩於此,具神識者,精思而冥悟之,或有鬼神之告也。


辨砂水吉凶


今之地理家,分龍穴砂水為四事。


或云龍雖好、穴不好;


或云龍穴雖好,砂水不好。


何異癡人說夢。


古之真知地理者,只有尋龍定穴之法,無尋砂尋水之法。


正以雖有四者之名,而其實一而已矣。


穴者,龍之所結;


水者,龍之所源;


砂者,龍之所衛;


故有是龍則有是穴,有是穴則有是砂水。


未有龍穴不真而砂水合格者也。


亦未有龍真穴的,而砂水不稱者也。


《玉尺》反曰:龍穴之善惡從水,猶女人之貴賤從夫。


穴雖凶而水吉,尚集吉祥。


是以本為末,以末為本,顛倒甚矣。


且其所謂吉凶者,只取四生三合,雙山五行,論去來之吉凶,而以來從生旺、去從墓絕者為吉,反此者為凶。


既屬可笑。


又以砂水在淨陰方位者為吉,在淨陽方位者為凶,尤為拘泥。


夫,水之吉凶只辨天元衰旺之氣,砂者,借賓伴主,只要朝拱環抱,其形尖圓平正,秀麗端莊,皆為吉曜。


若斜飛反去,破碎醜拙,則為凶殺。


或題之曰文筆、曰誥軸、曰禦屏、曰玉幾、曰龍樓、曰鳳閣、曰仙橋、曰旗幟、曰堆甲屯兵、曰煙花粉黛,諸般名色,皆以象取之,以類應之,而不可拘執。亦須所穴者果是真龍胎息,精靈翕聚,而後一望臚列,皆其珍膳爾。


假如一山數塚,同見貴砂,而一塚獨發,其餘皆否,非貴之與賤,在龍穴而不關於砂乎。


況四神八國並起星峰,皆堪獻秀,何必淨陰之位則吉、淨陽之位則凶。


龍穴無貴陰賤陽之分,砂水又豈有貴陰賤陽之分耶。


其云文筆在坤申為詞訟,旌旗見子午為劫賊;高峰出南離恐驚回祿,印星當日馬必遭瞽疾;


乾戌為鼓盆之煞,坤流為寡宿之星;寅甲水瘋疾纏身,乙辰水投河自縊。


又云:未離胎而夭折,多因沖破胎神,纔出世而身亡,蓋為擊傷生氣。


四敗傷生,雖有子而母明父暗,旺神投浴,恐居官而淫亂可羞。


諸如此類,不可枚舉,立辭愈巧其理愈虛。


一謬百謬,難以悉辨。


總其大旨曰:廢五行衰旺之說,破陰陽貴賤之名,可以論龍穴,即可以論砂水矣。


我於是書,取其四語,曰:本主興隆,殺曜變為文曜;


龍身微賤,牙刀化作屠刀。


此則沙中之金,石中之玉也。


釆葑采菲,無以下體。


故特舉而存之。


辨八煞黃泉祿馬水法


水法中有「祿上禦街」、「馬上禦街」,其說鄙俚不經,而最能使俗人艷慕。


又有八煞、黃泉二種禁忌,使人望而畏之,若探湯焉。


我以為其說皆妄也。


夫,祿馬貴人,起例見於六壬,在易課中已屬借用,與地理祿命皆無干涉。


世人學術無本,一見干支便加祿馬,推命家用之,地理家亦用之。


東挪西借,以張之子孫繼李之宗祖,血脈不通,鬼神不享。


此在楊曾以前,從不見於經傳,後之俗子妄加添設,不辨自明。


夫,地理之正傳,只以星體為巒頭,卦爻為理氣,捨此二者,一切說玄說妙,且無所用之,況其鄙俗之甚者耶。


其所稱馬貴者,亦有之矣,曰貴人、曰天馬,此皆取星峰以為名,不在方位也。


水之禦街亦以形言,不在方位。


至於八煞、黃泉,尤無根據,全屬捏造。


更與借用不同。


夫,天地一元之氣,周流六虛。


八卦方位,先天後天互為根源,環相交合,相濟為用。


得其氣運則皆生,違其氣運則皆死,但當推求卦氣之興衰而為趨避者,從無此卦忌見彼卦,此爻忌見彼爻之理。


若失氣運,則巽見辛、艮見丙、兌見丁、坤見乙、坎見癸、離見壬、震見庚、乾見甲,本宮納甲正配,尚足以興妖發禍。


若得氣運,雖坎龍,坤兔、震猴、巽雞、乾馬、兌蛇、艮虎、離豬,而卦氣無傷,諸祥自致。


我謂推求理氣者,須知有氣運隨時之真煞,實無卦爻配合之煞。


今真煞之,刻期刻應,剝膚切骨者不知避,而拘拘忌八曜之假煞,亦可悲矣。


黃泉即四大水口,而強增名色者也。


故又曰四個黃泉能殺人,辰戌丑未為破軍;


四個黃泉能救人,辰戌丑未巨門。


故又文飾其名為「救貧黃泉」。


夫,既重九星大玄空水法,則不當又論黃泉矣。


何其自相矛盾一至於此。


或亦高人心知其誣,而患無以解世人之惑,故別立名色,巧為寬譬耶,未可知也。


其實則單論三吉水可矣,不必論黃泉也。


且黃泉忌,於彼所言淨陰淨陽、三合生旺墓水法,皆不相合。


若論陰陽,則乙忌巽是矣,而丙則同為純陰;


庚丁忌坤、申癸忌艮、辛忌乾是矣,丙壬則同為純陽,何以亦忌?


此於淨陰淨陽,自相矛盾也。


若論三合五行,則乙水向見巽、丁木向見坤、辛火向見乾、癸金向見艮,同為墓絕方,忌之是矣,丙火向見巽,庚金向見坤、壬水向見乾、甲木向見艮,皆臨官方也,何以亦忌。


此於三合雙山,自相矛盾也。


我即彼之謬者,而証其謬中之謬,雖有蘇張之舌,亦無亂以復我矣。


《玉尺》遂飾其說曰:八煞黃泉雖為惡曜,若在生方,例難同斷,此真掩耳盜鈴之術。


既云惡曜矣,又焉得云生方;


既云生方矣,又焉得稱惡曜。


孰知惡固不真,而生方亦皆假也。


又或者為之辭曰:黃泉忌水去而不忌來。


或又曰:忌水來而不忌去。


總屬支離,茫無一實。


我謂運氣乘旺,雖黃泉亦見其福;


運氣當衰,雖非黃泉而立見其禍。


苟知其要,不辨自明。


而我之偲偲然論之不置者,以世人迷惑已久,如墮深坑,無力自脫,多方曉譬,庶以云救也。


嗚呼,當世亦有見余心者耶。


辨分房公位


夫葬者所以安親魄也,親魄安則眾子皆安,親魄不安則眾子皆不安。


今之世家巨族,往往累年不葬,甚之遲之久久終無葬期,一則誤於以擇地為難,再則誤於以分房之說。


一子之家猶可,子孫愈多,爭執愈甚,遂有挾私見以提防,用權謀以自便者矣。


有時得一吉地,惑於旁人之言,以為不利於己而阻之者,阻之不已,竟葬凶地,同歸於盡亦可,哀哉。


原其故,皆地理書公位之說為禍根。


使人減倫理、喪良心,無所不極其至也。


豈知葬地如樹木,根莖得氣則眾枝皆榮,根莖先撥則眾枝皆萎。


亦有一枝榮一枝枯者,外物傷殘之耳。


葬親者但論其地之凶吉,斷不可執房分之私見。


吾觀歷來名臣宗室,往往共一祖地,各房均發者甚多。


亦有獨發一房或獨絕一房者,此有天焉,不可以人之智巧爭也。


或問曰:然則公位之說全謬歟?


又何以有獨發獨絕者耶?


曰:是固有之,而非世人之所知也。


其說在易,曰震為長男、坎為中男、艮為少男;


巽為長女、離為中女、兌為少女。


孟仲季之分房由此而起也。


然其中有通變之機,非屬此卦即應此子、應此女之謂也。


《玉尺》乃云:胎、養、生、沐屬長子;


冠、臨、旺、衰屬仲子;


病、死、墓、絕屬季子。


即就彼之言以析之,生則諸子皆生矣,旺則諸子皆旺矣,死絕則諸子皆死絕矣,何以以此屬長、以此屬仲、以此屬季?


曰:亦以其漸耳。


析之曰:以為始於胎養,繼而之旺,既而死絕,似矣,若有四子以往,則又當如何耶,其轉而歸生旺耶、抑另設名以應之耶?


此不足據之甚者也。世人慎勿惑於其說也。


總論後


余作《玉尺辨偽》既成,或問曰:子於是書訛謬,辨之則既詳矣,子謂吉凶之理在乎地,而非方位之所得而限也,然則八干、四維、十二支,寧無有吉凶之當論乎?


曰:何為其然也!


我正謂八干、四維、十二支皆分屬於卦氣,夫,卦氣吉凶之有辨,蓋灼灼矣,而特非淨陰淨陽、雙山三合生旺墓之謂也。


乃若《青囊》正理,方位之辨實有之,其秘者不敢宣洩,姑就《玉尺》之文以概舉之。


《玉尺》所畏者曰乙辰、曰寅甲,而以《青囊》言之,乙之與辰、寅之與甲,相去何啻千萬里也。


有時此凶而彼吉,有時此吉而彼凶者矣。


所最羨者,曰巽巳丙,而以《青囊》言之,巽巳之與丙,相去亦不啻千萬里也。


有時此吉而彼凶,有時此凶而彼吉者矣。


所最欲分別而不使之混者,曰丙午丁、曰乾亥、曰甲卯乙、曰辰巽、曰丑艮寅。


而以《青囊》言之,午之與丙丁、亥之與乾、卯之與甲乙、巽之與辰、丑寅之與艮,所爭不過尺寸之間而已,有時而吉則必與之俱吉、有時而凶則必與之俱凶矣。


今乃於其當辨而不可不辨者,如黃精之與勾吻、附子之與烏頭,一誤用之而足以入口傷生者,反置之不辨;


於其易辨而可以不辨者,如白梁與黑秬,異色而皆可以養人,堇之與鴆,異類而皆可以殺人者,屑屑然悉舉而辨之,彼自以為智,而乃天下之大愚也。


且生旺死絕之說,《青囊》未嘗不重之,故《葬書》曰:葬者,乘生氣也。


卦氣之所謂生,非三合五行之所謂旺;


卦氣之所謂死絕,非三合五行之所謂死絕。


且地氣之大,生旺不知趨,而區區誤認一干一支之假生旺而求迎之;


地氣之大,死絕不知避,而區區誤認一干一支之假死絕而思避之,悲夫,所謂雀以一葉障目,而謂彈者不我見也。


以此為已,適以害己;


以此為人,適以害人而已。


故乎《玉尺》之於地理,猶鄭聲之於雅樂、楊墨之於仁義,一是一非,勢不兩立,實有關乎世道之盛衰,天地之氣數。


竊聞嘉靖以前,其書尚未大顯,至萬曆時,有徐之鏌者為之增釋圖局而梓行之,於是江湖行術之徒,莫不手握一編以求食於世,至今日而惑於其說者,且遍天下也。


悖陰陽之正,幹天地之和,與俶擾五行,怠棄三正者同其患,有聖人者出,而誅非聖之書,於陰陽一家,必以此書為之首。


嗚呼,此書不破,世運何由而息水火,生民何由而儕仁壽哉。


我拭目望之矣。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so3qZkWTExbaL_GEr7EePezdqA--/article?mid=1297&prev=1298&next=1296&l=f&fi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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