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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和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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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19 21:43: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忌和解論


忌和解論


忌和解者,以和解之藥發表清裡,雜合互用者也。


若表邪未散,誤用和解,內有一半寒藥,恐表汗不出。


若熱邪在裡,誤用和解,內有一半辛散之藥,裡熱不宜。


即遇一半表一半裡之症,仲景未嘗概以和解施治。


故曰表症急者,先發其表,後攻其裡。


與夫裡症悉具,若有一些惡寒頭痛之症,即當從太陽施治。


故仲景於太陽症中,雖立和解之方而不明言和解,惟少陽症中,乃明言和解治法,深恐太陽表症居多,難於和解耳。


少陽經絡,已具半表半裡,故宜和解,然亦必始太陽而後傳少陽乃可。


若初起即見少陽,又兼太陽惡寒者,即為太陽少陽症,尚從太陽施治,亦不從少陽和解,方中惟加柴胡耳。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4%A7%E7%99%BD/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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