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氣湯證】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故也。
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
若自下利者,脈當微,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
調胃承氣湯主之。
[經者常也。
過經是過其常度,非經絡之經也。
發於陽者七日愈,七日已上自愈,以行其經盡故也。
七日不愈,是不合陰陽之數,便為過經,非十三日不解為過經也。
凡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此十三日而尚身熱不解,便見其人之陽有餘,過經而譫語,足徵其人之胃家實,此內外有熱,自陽盛陰虛也。
當以承氣湯下之,而醫以丸藥下之,是因其病久不敢速下,恐傷胃氣之意,而實非傷寒過經之治法也。
下之不利,今反下利,疑為胃虛,而身熱譫語未除,非虛也。
凡下利者,小便當不利者,大便當硬,今小便利而反下利,疑為胃虛,恐熱為協熱,而語為鄭聲也。
當以脈別之,諸微亡陽,若胃虛而下利者,脈當微,今調和而不微,是脈有胃氣,胃實可知也。
是丸藥之沉遲,利在下焦,故胃實而腸虛,調其胃則利自止矣。
上條大便反溏,此條反下利,從假不足處得其真實。
右論調胃承氣證。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8%87%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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