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經曰:本發汗而復下之為逆也。
若先發汗,治不為逆。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
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
今脈浮,故知(趙本無「知」字)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趙本無「主之」二字)
經曰: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湯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
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則其類矣。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
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
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麻黃湯主之。
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太陽傷寒也,雖至八九日而表證仍在,亦當發其汗,既服溫暖發散湯藥,雖未作大汗亦微除也。
煩者身熱也,邪氣不為汗解,鬱而變熱,蒸於經絡,發於肌表,故生熱煩。
肝受血而能視,始者(醫統本作「寒」)氣傷榮,寒既變熱,則血為熱搏,肝氣不治,故目瞑也。
劇者,熱甚於經,迫血妄行而為衄,得衄則熱隨血散而解。
陽氣重者,熱氣重也。
與麻黃湯以解前太陽傷寒之邪也。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風寒在經,不得汗解,鬱而變熱,衄則熱隨血散,故云自衄者愈。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
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
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
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
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8%A ... F%92%E8%AB%96/index
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307179&pid=396953&fromuid=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