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脈法第二】
弱者,陽氣不足。
陽能消穀,陽氣不足,則不能消化穀食。
緩者,胃氣有餘,則胃中有未消穀物也,故使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氣填於膈上也。
《金匱要略》曰:中焦未和,不能消穀,故令噫。
趺陽脈緊而浮,浮為氣,緊為寒。
浮為腹滿,緊為絞痛。
浮緊相搏,腸鳴而轉,轉即氣動,膈氣乃下。
少陰脈不出,其陰腫大而虛也。
浮為胃氣虛,緊為脾中寒,胃虛則滿,脾寒則痛,虛寒相搏,腸鳴而轉,轉則膈中之氣,因而下泄也。
若少陰脈不出,則虛寒之氣,至於下焦,結於少陰,而聚於陰器,不得發泄,使(醫統本作「故」)陰腫大而虛也。
寸口脈微而澀,微者衛氣不行,澀者榮氣不逮。
榮衛不能相將,三焦無所仰,身體痹不仁。
榮氣不足,則煩疼,口難言;
衛氣虛,則惡寒數欠。
三焦不歸其部,上焦不歸者,噫而酢吞;
中焦不歸者,不能消穀引食;
下焦不歸者,則遺溲。
人養三焦者血也,護三焦者氣也。
榮衛俱損,不能相將而行,三焦無所依仰,身體為之頑痹而不仁。
《內經》曰:榮氣虛而(醫統本作「則」)不仁。
《針經》曰:衛氣不行,則為不仁。
榮為血,血不足則煩疼;
榮屬心,榮弱心虛,則口難言。
衛為陽,陽微則惡寒;
衛為氣,氣虛則數欠。
三焦因榮衛不足,無所依仰,其氣不能歸其部。
《金匱要略》曰:上焦竭,善噫;
上焦受中焦氣,中焦未和,不能消穀,故令噫耳;
下焦竭,即遺溺失便。
以上焦在膈上,物未化之分也,不歸者不至也,上焦之氣不至其部,則物未能傳化,故噫而酢吞。
中焦在胃之中,主腐熟水穀,水穀化則思食,中焦之食不歸其部,則水穀不化,故云不能消穀引食。
下焦在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溲,小便也,下焦不歸其部,不能約制溲便,故遺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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