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擬推動 電腦打字遺囑有效】
更新日期:2010/12/25 09:36 記者蕭白雪、蘇位榮/台北報導
製作遺囑方式,將愈來愈多元化、科技化。用電腦打字或影音記錄等方式製作遺囑,甚至以手語或筆談方式記錄的口授遺囑全都有效,法務部將這些構想列為建國百年重要政策,下周起將召集相關人員開會討論。
日本作家上野千鶴子寫的「一個人的老後」,提到預立遺囑要思考的問題包括:遺產要留給誰?誰可以幫忙執行遺願?不想遺留下來被人知道的秘密,如手機或電腦裡的簡訊、檔案等,該怎麼處理?這些都是立遺囑時要考慮的問題。
目前民法規定的遺囑形式包括: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五種。其中,自書遺囑明定要「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其他也多由當事人口述、公證人或其他見證人筆記,等於是要以手寫方式記錄遺囑。
過去曾爆發多起豪門爭產案,都與遺囑的筆跡是否遭人仿照、竄改有關,有些案件為鑑定遺囑真偽,還請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鑑定筆跡。
隨著時代科技進步,現代人常使用電腦、智慧型手機、錄影等方式,取代用筆書寫的記錄方式,法務部為因應資訊化及科技化的時代趨勢,擬對民法繼承編的遺囑章,增訂得以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製作的書面,取代書寫。
法務部考量身障者平常即使用手語或筆談等方式溝通,也計畫將「口述」改為「陳述」,可以用手語及筆談方式立下遺囑,透過影音記錄方式,在合乎遺囑相關規定下,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及意見同樣受保障。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5/2/2jmq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