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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心理師藉輔導猥褻 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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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7 00:12: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假心理師藉輔導猥褻 判刑1年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4日電)姚姓男子在公車站搭訕憂鬱症女子,詐稱是大學心理輔導老師,跟上公車並到警局旁公園,乘機猥褻,被依性騷擾罪判刑1年。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書指出,姚男在民國100年間於公車站前向一名女子搭訕,自稱是某大學的心理諮詢輔導老師,尾隨女子上車,並藉口心理輔導,握女雙手,並親嘴猥褻。


女子長期罹患重度憂鬱症,社交敏感度低,未及時呼救,下車時仍未向司機求助,姚男尾隨下車,向女子表達想尋處所與她聊天,女子帶姚男到附近的台中市警察局某分局旁的公園涼亭聊天。


姚男脫下自己的西裝蓋在女子大腿處作為掩飾,伸手撫摸女子猥褻,經女子質疑,姚男指有事離去,女子惶恐哭泣,即到警局向警方求助,警方攔查到姚男送辦。


姚男否認猥褻,女子申請調閱公車候車亭及公園涼亭監視錄影,一審法官認定姚男涉猥褻,判處徒刑1年,姚男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30814/20130814684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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