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陰陽交媾,當經盡之後,無有不成胎者。
惟男氣不足,女血虛寒,故二氣不交,徒施不聚。
世之無子者,曾不問自己臟腑之虧,但以澀清壯陽之劑,誤為生子之良方,傷天地之和,即或有孕者,無非熱藥偶成,因貽毒於子女,故雖得而不實也。
醫之上工,因人無子,著論立方,男以補腎為要,女以調經為先,而又參之補氣行氣之說。
究其盈虧,審而治之,夫然後一舉可孕,天下之男無不父,女無不母矣。
余考之上古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故所生子多壽。
今人未滿十六歲而御女,女子未滿十四歲而嫁婿,陰氣早泄,未全而傷,未實而動,所以今人不如古人壽。
設或用藥,不可混治,必察實男子所虧,女人經候,或有崩漏帶下,必難受孕,男子不育,必有陽脫痿弱,精冷而清淡,或陽痿不射,故女以調經為先,男以補腎為主也。
服藥之後,又宜清心寡欲,使我之本原先壯,然後識日之奇偶,施之而不孕者,未之有也。
褚澄氏曰:男女交合,陰血先至,陽精後沖而成男,陽精先泄,陰血後沖而成女,此一說也。
東垣云:經水才斷一二日,血海始淨,交合者成男,四五日後,血脈已旺,交合者成女。
此又一說也。
顧或有經始斷而交合生女,經久斷而交合生男者,亦有三四五日以交合無孕,八九日以後,交合有孕者,獨何歟?
《俞子本選?廣嗣要略》云:實陽能入虛陰,實陰不能受虛陽,即東垣之見也。
又謂陽微不能射陰,弱陰不能攝陽,信斯言也。
世有 羸之夫,怯弱之婦,屢屢受胎,雖欲止而不止者。
亦有壯年精力過人,乃艱於育嗣者,獨何歟?
丹溪論治婦人,以經水為主,然富貴之家,侍外家已多,其中寧無月水當期者乎?
已經前夫頻頻生育,娶之以圖其易者,顧亦不能得胎,更遣與他人,轉盼生男矣,豈不能受孕於此,而能受孕於彼乎?
愚以為父母之生子,如天之生物,《易》曰: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夫知地之生物,不過順承乎天,則知母之生子,亦不過順承乎父而已。
知母之順承乎父,則種子者當以男子為主,男子為主,而交媾之時,又以百脈齊到為善。
交媾而百脈齊到,雖老弱易泄,亦可以成胎。
若交媾而百脈參差,雖少壯康寧難泄,亦不能成胎,婦人所構之血,固由於百脈合聚,較之男子之精,不能無輕重之分也。
若男女之辨,又不以精血先後為拘,不以月經盡幾日為拘,不以夜半前後交媾為拘,只以男女精血,各由百脈齊到者別勝負耳。
是故精之百脈齊到,有以勝乎血,則成男矣;
血之百脈齊到,有以勝乎精,則成女矣。
至有產而不育者,有育而不能壽者,有壽而黃 無疆者,則亦以精之堅脆,分為修短耳。
世人不察精之堅脆,而定於稟受之初,此論其常也。
有少年斫喪而夭者,此論其變也。
乃以不育轉付之兒,以壽夭專諉之數,不甚謬乎!
宋遂真先生曰:男女交合,有丟泄前後之分。
男曰泄,女曰丟。蓋婦人月事已淨,其樂欲之時, 之候,氣蒸而熱,昏而若悶,有不可明言之狀,此的候也。
交接之候,意合情濃,相持不舍,則百脈齊到而成胎矣。
若男情已淡,女意未休,則男先泄而成女,如女先丟,而男後泄者,則成男矣。
則知男女各有精,非獨男也。
《易》曰:男女媾精,萬物化生,而交合之後,即以宗筋驗其有血無血立見矣,則知男女各有精也明矣。
蓋月水初淨,新血始生,藏而不露,故交合之後,毫無血痕也。
經云: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
信斯言也。
苟能清心寡欲,待時而動,亦何所求而不得子歟!
巢氏論婦人妊孕,一月懷胎似露珠,名曰胎胚,足厥陰脈養之。
二月大如桃花痕,名曰始膏,足少陽脈養之。
三月始分男共女,名曰始胎,手心經脈養之。
四月形像俱分明,始受水精,以行血脈,手少陽脈養之。
五月五臟俱生足,始受火精以成其氣,足太陰脈養之。
六月方才六腑成,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陽明經養之。
七月發生通關竅,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陰脈養之。
八月動手游其魂,始受土精以成其膚革,手陽明經養之。
十月受孕足,方生臟腑關節,人神俱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