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證】
己巳春。長男甫六歲。次男甫三歲。於元旦次日。俱發熱見疹。余初不知疹之根源。以為嬰兒生下時。口含惡血。開聲咽下。其後發為疹毒。治疹自當攻發。即用清涼透發之劑服之。
次朝略增十余點。究不暢達。心甚惶惑。長男七月而生。先天怯薄。問其胸膈寬否何如。答曰、飢甚。
又問口味燥苦何如。答曰、淡甚。因知其虛。即投、朮、苓、甘、桂枝、紅花、一二劑。次朝疹發遍身。熱稍退。而神情猶煩躁。夜發熱、頻咳嗽。至一月方安。蓋因見點之初。過服表劑。虛其經脈故也。
次男尚幼。未省人事。不能致詞。上冬患肺風痰喘證。諸藥不效。服麻杏桂枝石膏湯一劑而痊。謂其稟質略強。不與長男同。其疹不透。必寒凝毒甚。因與蘇、麻、前、杏、黃芩、石膏藥。紅點不增。
又與紫蘇、蔥、薑、芫荽等熏之熨之。
疹總不出。乃與同道諸公商之。
俱云舍透發並無別法。至五日而口吐蛔蟲。兒醫曰、此熱極蟲生。余有牛黃散可以服之。
牛黃散。即大黃末也。
一服。痰喘止而神氣稍平。自是此兒遂無言矣。
計無可施。復針百會穴。開其門。服西黃分許。及諸單方。觀其形證。實不能生。友人張衛生來望。因曰、此大虛大寒證也。
今既無言。
又不能食。恐無濟矣。
然心猶不忍。勉投參附。含藥而亡。因自嘆曰、此庸醫現身食報。天理當然。自身行醫。何尤乎人。因悔昔日所見之皆非。益信治病求本之不謬。次日。有同居甥汪姓者。
伊芳子出。已經三日。見余際悲傷。不邀診視。自用前、杏、麻黃、石膏藥一二劑。疹出二十余點。不能再增。心胸煩悶。不得已而告余。乞余診視。余曰、若再攻發。即如吾子矣。
急與、朮、芎、歸、桂、苓、紅花等。服一劑而熱退身安。余自此始悟疹之根源。
凡治疹。但調其氣血。和其經絡。寒涼攻發。概置之不用。所以屢治而屢效也。
(朱曰寒涼攻發而外。
又有調氣血和經絡一法。金針度人。須當切記。)次年春。友人吳題仙之子甫二歲。出。延兒醫馬聖則兄延醫之。
攻發不透。神情恍惚。喘急不寧。
又延余診視。余往吳宅。聖兄先至。余視之。
知其虛也。
因告主人曰、若但發。斷不出。必至身命不保。主人曰、為之奈何。余曰、惟有溫補藥一劑。益其臟腑。安其腸胃。助其氣血。方可。聖兄曰、吾治四朝。不能透發。悉聽尊裁。余即與、朮、薑、桂、歸、芍、苓、甘、銀花、紅花諸味。一劑而安。次日仍用原方。加人參一錢。此後並不服藥。連服獨參湯數日。霍然矣。
又有夏姓耀如之子出。其顏色紫黯。神氣不寧。余曰、此證大凶。治須得法。連看二次。皆用溫散藥。次早。其家人來告曰、口吐蛔蟲。另有藥否。余曰、昨藥二劑。俱服否耶。曰、尚存一劑。因與附子八分。令入藥內煎服。自此遂無音耗。越三載。至其家。見其子長大。余因問曰、昔年出吐蛔。何由得愈。其家答曰、服先生之藥後。因無力相延。仗天復庇。得以漸愈。余默嘆曰、因死吾子。得生他人。治疹之法。可無憾矣。
余因附載斯冊。雖不能見信於兒醫。而正道闡明。實有裨於兒科治疹之根源。而為有子出者所當致慎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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