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出麻第一百】
孕婦麻症若相當。潮熱蒸蒸胎易傷。子去母應無害事。症輕子母兩無殃。
大熱蒸蒸血海干。毒火內攻胎不安。急宜清熱養營血。治不依法生禍端。
古云。
胎遇熱則墜。麻為火候。內必有熱。最易墜胎。孕婦出麻。此症極險。當於初熱未出之時。須察其熱之輕重。正出之際。須驗其麻色之紅淡。法宜疏解。佐以清涼滋血安胎之藥。不可犯動胎氣。初熱時。宜用參蘇飲去人參、半夏、木香、陳皮。加條實子芩、大腹皮以發之。
或以四物湯(見二十五條)加子芩、荊芥、蘇葉、蘄艾主之。
或以四物湯(見二十五條)加白朮錢半、子芩、蘄艾、枳殼、砂仁各二錢主之。
或以安胎散、罩胎散主之。
始終以安胎清熱為主。則胎不動而麻易出。此理誠當。愚按、孕婦出麻初熱之時。而用四物東加白朮、艾葉、砂仁。與夫安胎散、罩胎散、方中之人參、白朮、川芎、砂仁、香附、白芍等味。恐燥悍之藥。觸動毒火。而熱轉甚。酸收之味。斂固毒火。毒只內攻。麻難得出。症必增危。非但墜胎。且難保妊婦無虞。即如參蘇飲。雖曰除去人參、半夏、木香、陳皮。而要知桔梗、甘草亦不宜遽用。莫若以宣毒發表湯(見第五條)去升麻、桔梗、甘草、枳殼、木通。加當歸、條實子芩、生地黃、元參、酒炒黃連主之。
使麻毒透出。內熱自退。
而胎自安矣。
麻出之後。則宜以四物湯(見二十五條)加條子芩、黃連、牛蒡子之類主之。
至於麻收之後。亦宜以四物(見二十五條)為主。
如安胎散、罩胎散、四物加白朮、砂仁、蘄艾、及安胎飲等方。俱可加減選用。倘無溏瀉。而大便閉澀結滯者。
則人參、白朮。
又當慎用。大抵凡一切實脾行氣溫燥之藥。既礙麻症。復傷子氣。咸宜禁用為是。
朱曰妊娠出麻。在不知者必詫為希奇。其實男子在三十以內。亦間出麻。蓋麻為先天遺毒。於本人氣血。原相融洽。故能留藏許久。而始發出。所云燥悍之藥。觸動毒火。酸斂之味。斂固毒火。真是至理名言。當奉為金科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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